三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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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三证合一是什么

房产证三证合一是什么

People will not suffer for a lifetime, but they will suffer for a whil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房产证三证合一是什么导读:三证合一是指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三证合一是指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

三证分别是:1、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2、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

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

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3、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是指统一代码。

3、“统一代码”是什么?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GB32100-2015)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

最全最细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注册问题

最全最细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注册问题

式。质监部门已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停止发放个体工商户
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7.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企业设立、 变更、注销登记相比原在企业 申请设立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
料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 “核算方式”和“联络员”等四项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 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核算方式”仅适用 企业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在税务管理过程中,“生产经 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三项信息发生变化
5.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 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6.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哪些市 场主体?
答: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适用以下市场主体: ①内、外资公司及其分公司。 ②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③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④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⑤营业单位和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⑥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⑧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 构纳入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范围。 (常驻代表机构仍使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 登记证上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工商户暂不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
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②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企业申请 变更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 范的基础上,新增了“联络员”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改 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基本原则1.兼容并蓄,降低成本。

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

2.统一标准,分步实施。

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构成。

设立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向,制定适合当前各部门兼容使用的编码规则,为将来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

主要特性唯一性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

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

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

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

兼容性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

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

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

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

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

全覆盖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为了推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简化企业登记注册手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我国决定实施三证合一制度。

三证合一,即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照,简化企业办理手续,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政府监管效率。

下面,我们将就三证合一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实施三证合一,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三证合一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措施,为企业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便利和保障。

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三证合一政策的顺利实施。

其次,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相关的登记注册系统。

三证合一将涉及多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因此,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同时,要完善相关的注册系统,提供便捷的线上办理渠道,方便企业进行三证合一的办理。

再次,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认识和能力。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工作,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普及三证合一的政策意义和具体操作流程,同时,要加强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三证合一政策的顺利实施。

最后,要加强监督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进。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三证合一政策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同时,要定期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进政策措施,确保三证合一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总之,三证合一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推动和各方的共同努力,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推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什么是三证合一,有什么特点-

什么是三证合一,有什么特点-

——文章来源网,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1 什么是三证合一,有什么特点?
什么是三证合一?原来我们开公司,要去工商局办营业执照,去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再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手续极其繁琐,没个20天您可绝对办不下来
三证合一怎么办理:自10月1日“三证合一”推行后,新注册公司,只需要去工商局跑一趟,办一个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而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就不用再办啦,因为现在“一个顶仨”。

要说这个新版营业执照可有讲究,它加载了一个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了这个代码,全国的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可以实现信息共享。

代码扫一扫,一切就都有了,是不是爽翻了?如今官老爷也懂互联网思维~还有两个小点要提一下:第一,个体工商户不属于 “三证合一”的登记范围~第二,企业原来的“老三证”必须去工商局更换成新版营业执照。

换照的过渡期有2年,也就是在2017年年底之前,老三证还可以继续使用。

不过越早更换越早收益,这个道理你一定懂的。

换照的话,带齐“老三证”、统计证、公章、法人身份证,跑一趟工商局。

新版营业执照就到手啦!~不过对于广大“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的创业者来说,专门去趟工商局换照肯定也是很浪费时间的。

可以理解。

那么,最后跟大家说个不用亲自换照的小技巧吧:扫描二维码,就会有人帮你换照哦~足不出户,又方便又省心,多余出来的时间,还可以多画20个原型呢~好了,本期的“1分钟创业课”到此结束。

三证合一 实施方案

三证合一 实施方案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简化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的程序,降低企业的登记注册成本,推动“放管服”改革,国家决定实行“三证合一”制度。

这项改革将统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为一张证照,有效简化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降低了企业的登记注册成本,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

实施“三证合一”制度,对于企业和政府来说都是一项重大的改革,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来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下面就从企业和政府两个角度,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企业角度1. 深入了解政策企业首先要深入了解“三证合一”制度的相关政策,包括政策的背景、意义、具体内容、实施时间等。

只有深入了解政策,企业才能更好地适应和应对改革带来的影响。

2. 完善内部管理企业要对内部管理进行全面的审视和调整,确保公司的各项证照和登记注册手续齐全、合规。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证照和相关资料,以备日后查验和使用。

3. 主动配合政府部门企业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积极参与“三证合一”制度的改革。

在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时,企业要积极配合,主动提供所需资料和信息,确保政府部门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政府角度1. 做好政策宣传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三证合一”制度的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宣传政策的背景、意义、内容和实施时间,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配合改革。

2. 简化办事流程政府部门要对“三证合一”制度的办事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简化,优化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避免企业重复提交资料和信息。

3. 加强监督检查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三证合一”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改革政策的贯彻执行。

对于违规操作和不合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维护改革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实施“三证合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顺利推进。

希望政府和企业能够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三证合一”制度的顺利实施,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什么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什么

【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什么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的,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质监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后,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时提供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纳税人办理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那么,在“一照一码”新登记模式下,临时税务登记取消了吗?
“三证合一”并非取消税务登记,临时税务登记法律地位仍然存在
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临时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三证合一”并非取消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窗受理,核发一个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原来三种证件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纳入“三证合一”并非万事大吉,未纳入“三证合一”的登记事项,还需要按现行规定办理,仍需执行现行税收政策法规。

比如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纳税人账户账号登记、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仍按原登记程序,由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税务登记机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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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体标识码码段的分配原则 (1)总局以省为单位分配主体标识码码段。 (2)各省应以系统实时自动生成为原则使用。 特殊情况,可以按登记系统的实际部署进行细化分 配(武汉)。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生成原则
代码中第1位由系统初始化生成,第2位根据市场 主体类型生成,第3-8位由系统初始化生成,第916位按从小到大顺序自动生成,第17位按mod11算 法生成、第18位按mod31算法生成。
谢谢聆听
一、登记系统改造
3、调整执照。按照新版营业执照样式调整执照,将 “注册号”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打印出 “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4、增加信息推送功能。企业设立、变更、注销之后 应将企业最新信息实时推送至各省税务部门、及时发布 或推送至质检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5、按照新的提交材料和申请文书进行调整。
一、登记系统改造 5.执照打印 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核准通过后,按照最新版的营业 执照样式,打印新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使用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替换企业注册号。
对于营业执照中的二维码信息,应在企业注册号之前 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标。调整后的二维码信息, 在扫描后展示的内容和格式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企业注册号XXX,其余信息保留不变。 营业执照版式尚未确定,需要国务院批准(最新消 息)。
一、登记系统改造
以下按照企业登记的业务环节分别描述: 1.提交材料调整 涉及业务:企业设立登记、变更(备案)登记、注 销登记 新增提交材料: 财务负责人信息表(设立、备案业务); 联络员信息表(设立、变更、备案业务);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稅证明(注销业务);
海关出具的办结完结证明(所有的外资企业、常驻代 表机构注销业务)。
企业注册、变更、注销信息
工商业务库 数据交换库
回写库 公示
专线
国税 前置机 地税 前置机
业务软 件
国税
地税 质检
实时同 步
综合业 务系统
推送库
协同交 换平台
数据交 换API
质检 前置机
其他 部门
业务软 件
业务软 件
按照确定的格式, 在WEB表单上填报 监管许可信息,提 交到协同交换平台。
…业务 软件…
4、各省主体标识码码段分配 目前,工商总局获得主体标识码7050个码段,以 MA开头,每个码段有2.9791万(313)个码号,共 计2.1002655亿个码号(7050*313)。分配给我省 五年的码段为366个,共计10903506个码号,位居 全国第五。MA487-MA4L0 举例:91420000MA487000X5
7050个码段 每个码段2.9791万个码号 共2.1002665亿个码号 MA000000—MA7ACYYY GB11714—1997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mod11
取值范围:0-9,A-Z 2015/11/6 此处添加公司信息 其中:I、O、Z、S、V不能使用
mod31
统一代码的具体赋码规则如下: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按国务院序列规则,9 (或3)表示工商部门(有可能改为3,在等总局通知)。
一、登记系统改造
2、申请文书调整 按照新版申请文书样式,更新网上供企业下载的文书 样式,并且对于能够自动生成申请文书的省市,应按最 新版进行调整。
调整的申请文书包括: 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10种; 外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8种;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文书2种; 其他文书2种。
一、登记系统改造
3、界面调整 新增采集指标30项,其中设立登记和变更(备案)登 记业务24项,注销登记业务6项。 增加项目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经营地(生 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信 息、联络员信息、核算方式、清税情况、批准证书缴销 情况、海关手续清缴情况、清理债券债务单位。完善原 有项目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中增加固定电 话、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出资信息中增加认缴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每种企业类型应按相应文书增加指标。如下为按照每 种企业类型新增指标的具体描述(新采集的指标项以工 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文书为准)。介绍调整内容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3表示农民专业 合作社。外国常驻代表机构也发统一代码,集团不发,个体目前不发。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参照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标准。(原则上登记机关所在地的行政 区划)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其中第17 位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的校验码。 第五部分(第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校验码。 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成后,在全国工商系统内部终 生不变。
二、信息共享 1、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核准之 后,有关信息按要求共享给税务、质检等相关部门。 2、共享信息分 基本共享指标和税务共享指标两类。 3.数据交换在省级层面进行交换,与税务实时与其他 部门及时交换。
“三证合一”信息协同交换平台应用架构
满足其他部门的人工交换需 要
用户通过WEB界面 访问工商推送出来 的数据,按需以 Excel形式下载
一、登记系统改造 6.归档 归档工作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登记业务所有流 程办理完成后,做好电子文件的归档和备份。有条件的 将纸质档案的扫描形成扫描件并进行归档。二是调整原 有与电子档案系统的接口,主键中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实现企业注册号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行。 省局新版电子档案系统已经更新上线(全国工商系统 第一个大集中档案系统),适合市州、县市局、窗口和 工商所使用的专业扫描仪型号与电子档案系统的匹配和 程序调整已基本完成。 已匹配的扫描仪: 1.富士通高速扫描仪fi-5530C2 市州、县市局适用; 2.富士通立式扫描仪SV600 县市局、工商所、窗口适 用。 以上两款均支持A3页面扫描。
第三节
工商部门建设内容
一、登记系统改造 登记系统改造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工作: 1、新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标。各省市按照所 分配的码段,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码规则生成企 业的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并将其作为主键与其他各业务 系统进行关联。现阶段在系统中生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同时,还需生成企业注册号,并做好新增、存量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注册号的对应关系。 2、新增采集指标。依据企业登记文书等业务需求, 增加“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清税情况” 等采集信息;此类采集指标涉及设立登记、变更登记 (含迁入、企业改制等)、注销登记等业务。
(2)按照新的受理表单、证照样式和业务流程 改造企业登记系统;按照统一代码的标识性要求改 造公示、数据中心及相关业务信息系统; (3)建立能够与税务、质检等部门安全可靠、 及时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系统。
第二节
三证合一信息化标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名称 代码内容
LOGO
代码序 号
代码
1
X
2
X
3
X
4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信息化技术方案解读
信息中心 申 军
2015年8月
第一节
方案背景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 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今年国务院先后下发《国 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33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 见》(国办发[2015]50号,以下简称《意见》), 要求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三证合 一”登记制度改革,湖北省的改革工作将在9月全 面启动。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 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 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 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 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1)按照统一代码赋码规则和分配各省的可用 码段,改造企业登记系统,使之能够程序自动、现 场生成、全国唯一、终生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过渡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营业执照注册号并行并 逐步取代营业执照号作为企业的唯一标识。
一、登记系统改造 1、对新设立的主体 根据统一代码生成规则和总局分配给各省级(自治区、 直辖市)局的主体标识码段,生成全新的统一代码。 2、对已设立且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主体 对已设立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组织机构代码 证的,沿用已有组织机构代码作为9位主体标识码换发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3、对已设立但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主体 已设立主体,但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采用全新 的主体标识码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地税、质 检
其他部门
第四节
工作进度情况
1、登记业务系统改造。系统改造已基本完成,目前 在研发中心进行测试,操作手册初稿已经完成,8月29日 -30日进行系统更新部署和码段装填,8月31日全省使用 更新后的登记系统受理业务,计划9月1日开始发照?, 具体工作安排以省局注册局统一安排为准。
2.“三证合一”信息协同交换平台。8月底完成平台 建设,9月份完成省国税、地税、质监局与省工商局的数 据交换光纤专线部署,以及交换平台的联调,10月1日开 始实时和及时推送登记数据并接受交换数据。
一、登记系统改造
4.核准及赋码 新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存续市场主体的变更业务或 换照业务,在核准通过后,系统内部生成企业注册号, 同时生成统一代码。在工商内部各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共 享、交换,其接口应在原有基础上,于企业注册号之前 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 统一代码的赋码过程,以顺序为原则、以码段为界限, 按照核准时间的顺序,通过代码生成器自动生成。要求 代码生成实时、流水、顺序、自动完成,无须人工干预。 代码生成器支持按照已有组织机构代码生成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支持对主体标识码码段的灵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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