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血液病医院收入、就诊人次及床位利用率统计
医院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哈尔滨血液肿瘤探究所简介

哈尔滨血液病肿瘤研究所基本情况介绍一、概况血液病肿瘤研究所是于1983年在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科的基础上组建的。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哈尔滨血液病肿瘤研究所。
已成为以血液病、恶性肿瘤为研究重点的集临床、教学、科研一体化的临床研究所。
该所也是黑龙江省的重点学科,是全国四大血液病研究所之一。
1.建科时间1961年由孙守良医师在内科系中开始收治白血病病人,同时检验科王少威主任开始进行血细胞形态学检查。
当时每年收治二十余名血液病病人住院治疗。
1972年建立了血细胞形态室,由孙守良、王少威、马军开展血液学常规工作,并进行出凝血项目检查。
当时床位为8张,孙守良为临床主任,王少威为检验科主任,马军为血液形态室主任。
主要收治白血病,再障贫血,血小板减少紫癜,并首次在省内发现海兰组织增多症病人。
1974年临床开展了白血病的化学治疗,以VCP治疗急性淋巴白血病,并在本院首先诊断了浆细胞白血病(当时国内仅三例),孙守良医师并在杂志上发表。
形态室开展了血细胞读片会,发现了少见的恶性组织细胞病及尼曼匹克氏病等罕见病例。
1977年临床实验室开展了血友病系列实验,已能准确诊断各类型血友病,同时用中药治疗过敏性紫癜及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978年血液病病床已增加为10张,建立了血液病门诊。
孙守良为主任,下有李淑珍,刘正贤,王桂兰医师。
血液室由马军负责,下有李丽华,赵小秋,王宏伟技师,王少威为检验科主任。
已经形成了血液内科、血液室为中心的诊断治疗中心。
每年收治近200名血液病病人。
1979年,成立了内科血液研究室,孙守良为主任,当时临床已有12张病床,医师有刘正贤,李淑珍,王桂兰,王丹,张杰伦等。
1980年马军赴日本新澙大学及东京大学血液学研究,并进行造血干细胞培养。
同年建立了血研室,负责人为马军。
1983年,马军学成回国,并带回自己节省下的钱购买的倒置显微镜,库尔特细胞计数仪,血小板功能仪,二氧化碳培养箱等二十万元设备。
由市科委批准成立了哈尔滨血液病研究所,分为两部分:临床主任孙守良,床位15张;血研所所长为马军,研究室四个。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医疗卫生单位基本数字统计口径及财务分析公式

医疗卫生单位根本数字统计口径及财务分析公式根本数字部份1.编制人数:根据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列。
2.年末在职职工人数:指当年年末支付年底工资的在岗职工人数,包括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存劳动关系的人员和返聘人员。
“合同聘用制人员〞指年末单位在职的全员聘用合同制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指年末单位在职的执业〔助理〕医师、护师、注册护士、药剂人员、检验和影像人员等卫生专业人员。
不包括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财会人员〞指年末单位在财会岗位工作的实有人员。
3.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指每月在职职工人数的加权平均数。
4.年末离退休人数;按单位年末实有人数填列。
平均离退休人数:指每月离退休职工人数的加权平均数。
“纳入养老保险人数〞反映本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5.临时工人数:指单位全年聘用临时工的平均数,不含终点工。
6.编制床位:指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床位数。
7.年末实际开放床位:指年末实际开放的床位数。
8.平均开放床位:填列全年每日开放床位的加权平均数。
9.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年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科每日夜晚12 点钟开放病床数之总和,不管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及临时增设的病床。
0.诊疗人次: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
包括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出诊、赴家庭病床、下地段等外出诊疗人次,本院职工的诊疗人次数,外出进行的单项健康体检及健康咨询指导人次,局部的单项健康检查人数等。
其中:门急诊人次为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
1.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科每日夜晚 12 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 12 点钟的住院人数〕之总和。
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位,病人入院后于当晚 12 点钟以前死亡或因故出院所占用的床位。
2.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
医疗机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医疗机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中国统计年鉴2024全国各省市区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及床位利用情况(2024年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4》,以下是2024年全国各省市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及床位利用情况的相关数据。
在医疗床位方面,全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床位数量为693.45万张,综合医院床位数为415.03万张,卫生院床位数为191.31万张,诊所床位数为87.11万张。
全国医疗机构床位利用率为75.3%,其中综合医院床位利用率为69.1%,卫生院床位利用率为75.7%,诊所床位利用率为83.3%。
从区域角度来看,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是综合医院数量最多的地方,分别为584家、584家、5008家、4118家;而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则是综合医院数量最少的地方,分别为41家、10家、117家、126家。
床位数量上,广东省、山东省、四川省、江苏省是床位数量最多的地方,分别为37.87万张、37.73万张、35.64万张、35.13万张;而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则是床位数量最少的地方,分别为2416张、4394张、6236张、8158张。
除了综合医院,全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和床位利用情况也非常重要。
根据数据,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在卫生院数量和床位数量上占据较大优势,分别为445家、1349家、8473家(卫生院),床位数量分别为43.62万张、30.05万张、56.76万张。
而西藏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卫生院数量和床位数量上较少,分别为41家、126家、200家(卫生院),床位数量为5.28万张、7.26万张、2.42万张。
诊所在全国各省市区医疗卫生机构中数量最多,其中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诊所数量较大,分别为47.7万家、30.08万家、20.98万家、19.52万家;而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诊所数量较少,分别为1119家、862家、769家、97.03万家。
综合医院床位利用率在全国各省市区中普遍较低,其中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医院床位利用率最低,分别为47.2%、48.9%、52.4%;而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综合医院床位利用率相对较高,分别为75.2%、74.2%、72.5%。
医疗机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和计算公式

医疗机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中国中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出院人数及中医发展趋势分析

中国中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出院人数及中医发展趋势分析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及科研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是依法成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
一、中医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情况由于中医多以治疗慢性病为主,在疫情下人们往往会选择推迟治疗,造成了中医的门诊量大幅下降。
截至2020年底,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9.2亿人次,比上年减少2.4亿人次,同比下降20.69%。
其中,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6.0亿人次,较上年减少0.8亿人次,同比下降11.76%,占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65.1%;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1.9亿人次,较上年减少0.1亿人次,同比下降5.00%,占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20.6%;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1.3亿人次,较上年减少1.6亿人次,同比下降55.17%,占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14.4%。
2020年,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 6.0亿人次,其中,中西医结合医院总诊疗人次5.2亿人次,占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的86.85%;民族医医院总诊疗人次0.7亿人次,占中医类医院的总诊疗人次10.96%;民族医医院总诊疗人次0.1亿人次,占中医类医院的总诊疗人次2.19%。
2020年,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总诊疗人次 1.9亿人次,其中,中医诊所总诊疗人次1.3亿人次,占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的67.94%;中西医结合诊所总诊疗人次0.28亿人次,占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4.94%;中医门诊部总诊疗人次0.27亿人次,占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4.54%。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呈近年来首次下降,截至2020年底,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3249.8万人,比上年减少609.2万人,同比下降15.78%。
其中,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2907.1万人,较上年减少366.9万人,同比下降11.21%,占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的89.5%;中医类门诊部0.3万人,较上年减少0.3万人,同比下降50.00%;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342.4万人,较上年减少241.9万人,同比下降41.40%,占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的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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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福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血液病医院门诊服务收入
图表1:2011-2014年中国血液病医院收入统计
收入(亿元)
2011年7.78
2012年9.42
2013年12.05
2014年15.1 资料来源:中国卫生部数据计算整理
(2)血液病医院就诊人次分析
图表2:2011-2014年血液病医院就诊人次统计
总诊疗人次数(人次)
2011年202140
2012年228422
2013年264969
2014年304715 资料来源:中国卫生部数据计算整理(2012年数据)
深圳市深福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3)血液病医院住院服务分析
图表3:血液病医院住院服务分析
血液病医院人次数(人次)
入院人数23112
出院人数22987
住院病人手术人次1069
病死率(%) 0.37%
每床出院人数18.8
每百门急诊入院人数10.5 资料来源:中国卫生部数据计算整理(2012年数据)
(4)血液病医院床位利用分析
图表4:血液病医院行业床位利用分析
血液病医院数据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日) 390245
平均开放病床(张) 1066
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日) 346415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日) 345022
病床周转次数21.6
病床使用率(%) 88.8% 资料来源:中国卫生部数据计算整理(2012年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