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课件(精编课件).ppt

三、与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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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未
成
年 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
密
切
《义务教育法》
相
关 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法
律
有
哪
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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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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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 好2、学要生加。强对坏人的自我防范、保护和应对意 识。 3、牢记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4、遇到困难挫折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求助。
•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 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 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 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 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 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 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 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 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 战。
我是小公民,法律保护我
主讲人:秦皓莳、熊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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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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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我们身边 处处都有法律。 讨论:我们身边都有哪些法律现象?看谁 说的多定我们权利与义务的。 三、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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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匪 警:110
警
火 警:119
交通事故:122
电
急救中心:120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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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守法 争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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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看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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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
小学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通用16篇)

小学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通用16篇)小学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1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
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首先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
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不爱护公物;强行向别人索要钱物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帮助他人遵纪守法。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
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三、学会自我保护。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汇报。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小学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2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
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
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
一年级法治讲座班会记录(3篇)

第1篇一、班会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二、班会地点一年级一班教室三、班会主题法治教育——法律伴我成长四、班会主持人班主任:李老师五、参会人员一年级一班全体学生及家长六、班会流程一、开场致辞(一)班主任李老师致辞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一年级法治讲座班会,旨在提高同学们的法治意识,让法律成为我们成长的守护者。
希望通过这次讲座,同学们能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二、法治讲座(一)主讲人:张律师1. 讲座主题:《法律伴我成长》2. 讲座内容:(1)什么是法律?(2)法律的作用和意义(3)如何树立法治观念(4)青少年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二)互动环节1. 张律师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2. 学生分享自己的法治故事三、案例分析(一)案例一:小明在公园玩耍时,不慎摔伤,家长要求公园赔偿(二)案例二:小红在学校受到欺负,不知道如何维权(三)案例三:小刚偷拿同学的零花钱,被同学举报四、总结发言(一)班主任李老师总结今天,我们通过法治讲座和案例分析,让同学们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能够时刻保持警惕,遵纪守法,做一个有道德、有法治观念的好少年。
(二)家长代表发言家长代表表示,感谢学校举办这样有意义的班会,让家长和孩子们共同学习了法律知识。
家长将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培养孩子们良好的法治观念。
五、班会结束班主任李老师宣布班会结束,同学们有序离开教室。
七、班会记录一、开场致辞李老师: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一年级法治讲座班会,希望大家能够通过这次讲座,提高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二、法治讲座张律师:同学们,什么是法律呢?法律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它保障了我们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那么,法律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呢?1. 法律的作用:(1)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2)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制裁违法犯罪行为。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稿范文六篇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稿范文六篇_法律制度它在__古代就已经存在了。
近代以来,人们对法律制度的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运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稿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
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
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
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
小学生法律培训讲座法律知识常识普及

高空抛物会产生什么后果?
2017年5月18日18时许,被告人李某与朋友喝酒, 觉得楼下学校的学生们上课太吵了,于是从21楼阳台扔 下一个啤酒瓶和一个玻璃杯,其中玻璃杯砸中站在楼下 操场上的13岁男童,致其颅脑严重损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从21楼的高层住房高空 抛物是一种极端危险的行为,已看见楼下为学校操场, 还有学生正在锻炼,其为发泄情绪,不计后果从50余米 的高楼上先后将空啤酒瓶、玻璃杯扔向学校操场,致一 人重伤二级,其行为侵犯社会公共安全,已构成以危险 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意义:网络空间给予了未成年人充分自我表达的平台,但网络信息良莠不齐,未成 年人判断能力不足,容易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同学们也要树立“互联网不是法外 之地”的法治意识,在表达个人观点的同时,注意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共同 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和健康的网络生态。
高空抛物会产生什么后果?
2019年7月2日,贵州贵阳一10岁男孩两次从七楼窗台推落两个灭火器。第二个灭火器砸 中楼下一名女子头部,导致其当场倒地昏迷,头部出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法院判 决被告男孩的父母需赔偿原告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8万元。
姑姑对肖波十分上心,限制上网时间,并且让自己年仅9岁的女儿加以监督,正处叛逆期的肖 波的反叛情绪也日益增长。一天下午四点多肖波回到家后就开始打开电脑上网。表妹看到肖波在 上网,告诉他姑姑规定做完作业才可以玩,不然就要告诉姑姑。肖波听到之后内心十分害怕,慌 乱之下拿起水果刀刺死了表妹,并将目睹这一切的4岁表弟一同杀人灭口。
刑法案例
小勇是某中学的学生,平时为人豪爽喜欢结交各种朋友,经人介绍也认识了不少社 会青年。一天,一个社会上的“朋友”大鹏给小勇打电话,让他一起出来干一票大事。小勇 出来后才知道大鹏是要去偷东西,要他帮忙望风。小勇有点害怕,大鹏就说:“我就知道 你小子胆小!”听到大鹏这么说,小勇硬着头皮说:“谁胆小了,不就是偷东西吗。”说完, 他们俩就来到一家店里,大鹏让小勇在外面望风。此时的小勇害怕极了,于是他便躲在 一棵大树下张望,可谁知远处传来了警笛声,小勇还没等大鹏出来,撒丫子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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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与学校
同学向我要钱,我不想给,怎么办? 同学之间打闹受伤,怎么办? 上课不听话,老师能对我进行体罚吗?
同学向我要钱,我不想给,怎么办?
小文家境殷实,平时用的都是名牌产品。高年级的同学盯上了他,把他拖到厕所里, 先扇了他两个耳光,又踢踹小文的身体,把他身上的钱都拿走了。之后,高年级的同学 还要求他每个月交“保护费”,交了就不打他,否则见一次“修理“一次。他们威胁小 文,如果告诉父母或老师,他们有的是办法弄死他。
我的压岁钱(零花钱),我能随便花吗?
小娟是一个爱美的小姑娘,今年读五年级,平时喜欢买一些时尚的小玩意儿。一天,小娟 路过商场看到一个粉红色的手提包,手提包的价格是5000元,小娟非常喜欢。
第二天,小娟回家取了5000元自己攒的压岁钱,到商场买了手提包。回家后妈妈看到一个 这么漂亮的手提包,就问小娟在什么地方买的,小娟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妈妈。妈妈一听,大吃 一惊:“你一个小孩子,怎么能背着家长花这么多钱,赶紧让你爸带着你去把手提包退了。” 小娟焦急地对妈妈说:“这都是我自己攒的钱,我花自己的钱买东西,为什么不行啊?”
如果有人把你弄伤了,把你的铅笔盒摔坏了,根据这部法律,你都 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有人故意编造一些事来诋毁你,将你的隐私公 之于众,对你造成损失也可以要求他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8周岁
8-18周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满18周岁都叫未成年人。这部法律 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都要对未成年人承担保护的义务。
律师说法
受到侵害怎么办? 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 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 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 被欺负的事情,需要有其他力量介入才能解决。在成年人社会里,发生打斗的事件,也会报 警,由警察去处理,校园欺凌跟成年人的打斗事件一样严重的,大人都要找警察去处理了,我 们作为小学生也应该找其他力量介入去处理。 被人欺负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每个人的生活中都可能有那么一些不幸,你爸妈小时候可能 也有这种经历。你的爸妈,你的老师都会协助你去解决问题、调整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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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就叫人来打你”。那个同学很害怕,就将自己
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他。这个学生尝到甜头以
后就多次采取同样的方式向不同的同学敲诈、要
钱,最后有一个同学的家长到公安局报案,警察
将这个敲诈的学生抓获归案。这个学生在接受审
判时说道:“我以为向同学们要点钱,不是什么
大不了的事,只要我向他们要,他们就给我,我
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不知道这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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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二、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 三、如何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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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一)深刻背景
◆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人走村空”问题愈演 愈烈
2012年我国农民工数量达到2.6亿,每年新增
900-1000万。
如果一个小朋友从小就学会去抢、去骗,那么长大以后当他没有生活 来源,没有钱的时候他想到的自然就是去偷、抢、骗,他最后的结局 肯定是悲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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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两部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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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九 里层 之之 行台 ,, 始起 于于 足累 下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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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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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抽样调查: 务农农民50岁以上54%,60岁以上
30%,70岁以上13%; 妇女60%; 初中及以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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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一)深刻背景
◆农村新生劳动力离农意愿强烈,农业后 继乏人问题步步紧逼
小学生法律常识讲座
小学生普法教育讲座【四篇】

【导语】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开展,全社会都应当⾏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教育频道!1.⼩学⽣普法教育讲座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们在社会⽣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由,讲⾃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圆。
⾃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由的;鱼在⽔中嬉游,它们是⾃由的。
但如果把鸟放⼊⽔中,让鱼离开了⽔,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由,⽽且很快就会死掉。
⼈⾛在马路上是⾃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的⾃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由。
此外,纪律限制⾃由,⼜保护⾃由。
如当你⾛进阅览室,⾥⾯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来说,这⼀⽚宁静多么宝贵!因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家可以享受这静⼼阅读不受⼲扰的⾃由。
若有⼈不守纪律,⾼声谈笑,这⾃由就消失了。
我们⼩学⽣正担负着努⼒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在学校⾥,同学间总会有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
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盾,⼀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或他⼈。
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害已的事。
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学⽣,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
2.⼩学⽣普法教育讲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
对青少年进⾏法制宣传和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新中国成⽴以来,党和政府⾼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代⼜⼀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犯罪时有发⽣,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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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五里牌派出所金星警务室梁必武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青少年是家庭的寄托,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校园伤害事件和青少年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这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根据青少年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
今天我很高兴接受学校领导的邀请,到咱们学校和同学们共同探讨有关的法律常识,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一、小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通过学习,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不合法的,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运用法律来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
其次,通过学习,我们才能了解,我们享有哪些法律赋予的权利。
比如:我们从出生开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就享有法律赋予我们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只有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这些法律,更好地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活动比较突出,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自身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就象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
因此,我们青少年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
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我们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
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耽误终身。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二)10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三)我们天天上学,要么骑自行车,要么走路步行,有条件的搭车,无论是步行也好,骑车、搭车也罢,我们天天都得接触公路,〈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法〉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
所以我们要学习《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
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青少年学生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刻苦学习,奋发向上。
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谈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
少年犯中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进行打架、赌博、偷盗、吸毒、抢劫等等犯罪,最后锒铛入狱,非常可惜!有些青少年之所以会犯罪,就是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不认真学习,而是拿别人的东西,吸毒,上网玩游戏、看黄色录像,认为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违法,这样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所以学习以上法律尤为重要。
三、未成年人到底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
“未成年人”这一概念是法律上的术语,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
“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这个解释,少年与未成年人是同一个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但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
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
具体来说,我国公民享有以下权利:一是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
政治自由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
二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人身权利可以分人格权和身份权两方面的内容。
首先给大家讲讲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是基于自然人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身份权是基于自然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而产生的地位、资格等方面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1、亲属权、抚养权和监护权,主要表现有:(1)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2)家庭中不受虐待、不受遗弃的权利;(3)有随父姓或随母姓的权利;(4)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有得到监护的权利;(5)父母离异后,仍享有被双方所抚养和教育的权利。
2、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等。
三是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公民的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以及科学文化方面似的权利和自由。
四是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列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权利;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
五是诉讼权利:包括(1)起诉权(2)不被公开审理的权利(3)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4)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如果有条件的话学校可组织模拟法庭来观摩、演示,这样你们对这些权利会有更深的了解。
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5 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6 其他方面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瞻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四、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应当受到哪些处罚?1、什么是违法?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和社会团体,违反法律(包括其他法规)的规定,从而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
2、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刑事违法即犯罪,它是指触犯刑事法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对社会危害较大,因此它是违法中最严重的一种。
3、违法犯罪应当受到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按情节的轻重,可处以警告、罚金、行政拘留、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处罚。
对犯罪的处罚:《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例:有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
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4岁以下应负的法律责任或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五、小学生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以及受到不法侵害时的自我保护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