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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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发展,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实施的目标是通过奖励激励和惩处警示来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操作方式,提高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岗位调整等形式;惩处包括警告、罚款、降职、停职、解雇等形式。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考核管理第五条本企业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奖励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突出、安全事故率低、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情况好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安全生产奖励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 所有员工;2. 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员工;3. 具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及集体表彰的员工。

第七条安全生产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2. 发放奖金;3. 提拔晋升;4. 调整工作岗位和职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奖励的评定指标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事故率;2. 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程度;3. 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4. 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参与程度;5. 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的表现。

第九条安全生产奖励的程序:1. 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年底进行评定;2. 考核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参考员工的安全记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参与安全培训的纪录等资料;3. 根据评定结果确定获奖名单;4.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给予奖励。

第十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员工,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让其他员工借鉴和学习。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处考核管理第十一条本企业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惩处考核,对安全工作不到位、安全事故责任人、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惩处和警示。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惩处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 涉及严重安全事故的责任人;2. 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3.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4. 参与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

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企业依法管理、科学管理。

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本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推动、指导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本办法。

三、企业(包括事业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考核内容四、各集团必须认真地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形成分级管理,部门负责,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组织网络,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五、集团的年度工作报告,必须有安全生产专题内容,包括总体工作目标,执行部门和保障落实措施等。

六、集团经济发展规划中要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

七、建立逐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集团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集团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会议听取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制定改进措施。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八、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集团每月至少两次向市安全监管局报送安全生产工作动态,重大安全事项及时报告。

九、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集团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每年一度的“安全月”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十、集团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本系统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机关各部门的考核1、公司安全生管理部门主持和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项目部对相关方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2、考核周期: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4、考核时间初步定为每年____月底和____月底。

5、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实得分在____分及____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____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____分以下者,评定结果为差。

(二)各项目经理部的考核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____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____分及____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____分者为合格,____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考核时间:每个季度的____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

(三)考核原则与奖惩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____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对公司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由部门责任人写出纠正措施,一年内连续____次不及格的部门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离岗。

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管理措施。

1. 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管的一种制度。

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 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评估;
- 对各个部门、岗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
- 制定改进措施和目标。

2. 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是对企业各个部门、岗位和个人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制度。

应包括以下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
-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
- 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防范情况;
- 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开展情况。

3.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合格或突出表现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对违规或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奖惩制度应具备以下要素:
- 奖励项次和奖励金额或奖励措施;
- 处罚项次和处罚方式;
- 奖惩的公开透明原则;
- 考虑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人的失职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激发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同时,也能够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指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各方责任的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和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势在必行。

下文将探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探索如何从制度层面管理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

一、考核制度1. 考核指标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科学设置,可以客观地评估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的表现。

2. 考核方法(1)定期自评企业内部可以通过定期自评的方式,自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估。

此评估结果不能仅凭主观臆断,而应以事实数据为依据,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外部审核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可以由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核。

这种审核方法除了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外,还可以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奖励办法1. 奖励对象那些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团队和部门可以成为奖励的对象。

2. 奖励方式(1)荣誉奖励可以设置一系列的荣誉称号,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团队”等,作为奖励的一种方式,既可以激励个人和团队的积极性,又可以树立榜样。

(2)物质奖励企业可以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向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和团队发放物质奖励,如奖金、礼品等,以体现对他们付出的肯定和鼓励。

三、惩罚办法1. 惩罚对象对那些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落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团队和部门应进行相应的惩罚。

2. 惩罚方式(1)警告处分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轻微行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的警告处分,让其意识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并警示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2)罚款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且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可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处罚,以期达到警示和制止的效果。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考核管理制度总则(5篇)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考核管理制度总则(5篇)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考核管理制度总则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奖勤罚懒,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实行逐级岗位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任。

2、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逐级岗位责任,责任书内容包括安全责任范围,安全目标指标,奖罚标准等,以此作为公司对各级责任人的考核依据。

3、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励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4、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百分考核,每月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组织安全办主要成员对责任的落实检查一次,分级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效益工资、奖金分配挂钩,并进入考核档案。

5、考核资料累积由安全办主管考核的干部负责,每年年终考核以每季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与年终奖励挂钩。

6、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1)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者。

(2)连续三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被盗事故的管理处。

(3)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者。

(4)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者。

(5)关心、支持、帮助公司的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有突出贡献者。

7、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8、对带病运行的设备不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9、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10、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11、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12、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效益工作和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一、考核制度1. 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2. 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企业管理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部门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挂钩。

3.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一般可按年度进行,同时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季度、月度考核。

4. 考核结果公示并向全体员工通报,倒排名次,对考核结果排名前几名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管理制度1. 根据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对排名前几名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可以有奖金、荣誉称号、物质奖品等形式。

2. 奖励应与工作绩效直接挂钩,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

3. 奖励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个别员工或部门,鼓励团队共同努力,营造以安全为先的企业文化氛围。

三、惩罚管理制度1. 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的部门或个人进行惩罚处理。

2. 惩罚力度应根据违规情节和影响程度来确定,可以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不同级别的处罚措施。

3. 惩罚应及时、公正,严肃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安全生产规程的有效执行和安全责任的落实。

四、监督与改进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过程公正、准确,惩罚过程合规、公正。

2. 结合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开展问题整改与改进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 定期对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进行评估和优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保持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二)第一章绪论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生产活动日益增多,但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风险。

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生产,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与完善。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5篇)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5篇)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激励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奖励规定:1.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执行,未发生任何事故的部门、车间、班组或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2. 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给予个人或集体奖励;3. 勇敢救助他人,成功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给予个人或集体嘉奖;4. 在安全生产培训、演练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5. 提出卓有成效的安全生产改进建议,被采纳并实施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给予个人或集体奖励。

二、惩罚规定: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部门或班组,要按照相应责任划分进行追责,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丧失生命的事故责任人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3. 工作中渎职不尽责,对安全隐患漠视或不及时报告的责任人员,要予以相应处罚;4. 擅自修改、拆卸、遮挡安全设备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装备的责任人员,要予以相应惩罚;5. 违反规定,泄露公司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信息的责任人员,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并在内部进行公示和宣传,让员工清楚知道奖惩措施的具体要求和目的,形成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自觉遵守的意识。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二)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任务,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并促进安全工作的开展,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下面是一个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水平,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提及的安全生产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所的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过程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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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
1 总则国有
1.1 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1.3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2 奖惩条件
2.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1.1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2.1.3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2.1.4 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
轻损害的;
2.1.5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2.2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2.3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3 处罚条件
3.1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3.1.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3.1.3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4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5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3.1.7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3.1.8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3.1.10 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3.1.11 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3.1.13 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
驶人员。

3.2 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3.3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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