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
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盗窃罪是指犯罪行为人未经被盗物品所属者同意,盗取其财物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其在刑法中也被明确规定,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之一。
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是指在判断犯罪主体的盗窃行为是否犯有罪时,以何种标准衡量,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认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盗窃罪的具体规定,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以被盗收物品的价值作为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当被盗物品的价值不足1500元时,即构成轻微盗窃罪,当被盗物品的价值在1500元至3万元之间时,即构成盗窃罪,当被盗物品的价值超过3万元时,即构成重大盗窃罪。
其次,以犯罪手段或者犯罪情节作为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当犯罪人采取以暴力、胁迫、恐吓等犯罪手段从事盗窃行为,并获得一定的财务利益时,即构成重大盗窃罪;当犯罪人在一定的社会状况下对他人财物进行盗取,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时,即构成盗窃罪;当犯罪人以轻率冒险的手段对他人财物进行盗取时,即构成轻微盗窃罪。
再次,以损失程度来作为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当被盗物品的损失不超过1000元时,即构成轻微盗窃罪,当被盗物品的损失在1000元至2万元之间时,即构成盗窃罪,当被盗物品的损失超过2万元时,即构成重大盗窃罪。
此外,以盗窃行为的次数作为数额认定标准也是可以接受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当犯罪人多次从事盗窃行为时,其数额认定标准会随着犯罪次数的增加而发生变化。
如果犯罪人仅仅限于一次盗窃行为,则其所获得财物不超过1500元时,即构成轻微盗窃罪;如果犯罪人多次从事盗窃行为,其每次盗窃行为所获得财物的价值不超过1500元的,即构成盗窃罪。
以上就是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即以被盗收物品的价值、犯罪手段或者情节、损失程度及盗窃行为的次数来作为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在判断犯罪主体是否构成犯罪时,法院应当以上述标准为依据,综合考虑,确定犯罪主体是否犯有这一罪行。
总之,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盗窃罪的重要认定依据,法院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时,应当充分考虑有关的因素,准确的划分犯罪的等级,以便于实施有效的刑事司法,为社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盗窃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盗窃行为、盗窃数额和主观故意。
1.盗窃行为: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他人财物所有权
的行为。
只有具备这种行为,才能认定为盗窃罪。
2.盗窃数额: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是指被盗物品的价值。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数额超过人民币三千元或者抢劫数额超过人民币五千元的,应认定为
盗窃罪或抢劫罪。
3.主观故意:主观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
致侵权行为,但仍然进行侵权行为的行为心理状态。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会根据被盗物品的价值和具体情节来确定。
通常情
况下,被盗物品的价值较高,情节严重,犯罪人有多次重复犯罪等因素,
都将导致判决的刑期较长。
同时,盗窃罪的判决也会考虑犯罪人的主动认罪、积极赔偿等情况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
盗窃罪经典案例

盗窃罪经典案例在刑法中,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经典案例层出不穷,下面将介绍一些典型的盗窃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盗窃罪的性质和特点。
案例一,小偷入室盗窃。
在某市的一个居民区,发生了一起小偷入室盗窃案。
一名小偷趁着业主不在家的时候,翻窗进入居民家中,盗走了大量财物。
业主回家后发现财物不见了,立即报警。
警方展开调查后,通过监控视频和现场勘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并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得知,嫌疑人因赌博欠下巨债,才铤而走险进行盗窃。
最终,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追回了被盗财物。
案例二,商场盗窃。
在某商场内,一名女子趁着人流密集之际,将一双鞋子藏在了自己的包内,企图逃离商场。
不料,被商场保安发现并拦截。
经查,该女子之前有多次盗窃行为,涉案金额巨大。
最终,该女子因多次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了被盗物品的损失。
案例三,单位内部盗窃。
某公司的会计部门发现了一笔账目不平的情况,经过核实发现是一名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了公司资金。
该员工因为个人生活所需,便多次将公司的资金转移至个人账户。
经公司调查后,将该员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最终该员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了公司的经济损失。
以上案例只是盗窃罪中的冰山一角,盗窃罪的危害性和社会影响不言而喻。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不做违法的事情,同时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自身财产的保护,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盗窃罪的经典案例告诉我们,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违法必究,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什么是刑法中的盗窃罪

什么是刑法中的盗窃罪刑法中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其构成要素包括了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
下面将分别对盗窃罪的构成要素进行详细论述。
一、主体:1. 自然人主体:盗窃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分年龄、性别、国籍等。
2. 法人主体:在某些情况下,法人也可以承担盗窃罪的主体责任。
比如公司、组织等法人可以通过其代理人或者员工等实施盗窃行为。
二、客体:盗窃罪的客体是指能够被占有的财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金钱、有价证券等实物或者虚拟财产。
三、行为要素:盗窃罪的行为要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实施侵占:盗窃罪是通过实施侵占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侵占行为可以是直接的拿取、控制、转移等行为,也可以是通过欺骗、扒窃、抢夺等手段实施。
2. 非法占有:盗窃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非法占有是指违背法定程序和法定权利原则,擅自占有他人财物,并实施支配行为。
四、结果要素:盗窃罪的结果即他人财物的丧失。
当盗窃行为导致他人财物的丧失,构成了盗窃罪的结果。
五、盗窃罪的特点:1. 盗窃罪是一种侵财犯罪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
2. 盗窃罪是一种时时刻刻都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无论是日常生活中的小偷小摸,还是职务犯罪中的贪污受贿,都可以归入盗窃罪的范畴。
3. 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社会上的财产安全问题与盗窃罪息息相关。
因此,适当的加强盗窃罪的预防和打击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起来,刑法中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盗窃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其特点是追求非法利益的侵财行为。
加强盗窃罪的预防和打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刑法学习之盗窃罪

1.实行行为(1)以和平方式排除他人对财物的占有,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行为。
(2)着手与既遂(3)盗窃对象:他人占有的财物(被害人占有效力高于行为人)2.特殊的盗窃对象:仍然成立盗窃罪(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3)以牟利为目的(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6)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从重处罚);(7)对于利用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
(8)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直接经济损失的范围,包括因实施盗窃油气等行为直接造成的油气损失以及采取抢修堵漏等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注意】无记名的有价证券按照票面金额计算数额;记名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数额。
3.刑法把盗窃一些特定对象的情形规定为特殊犯罪(1)盗窃枪支、弹药、尸体、公文、印章等五种物的,成立其他犯罪。
(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3)盗伐林木罪。
(4)盗窃商业秘密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5)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6)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的,成立贪污罪(特殊法条)。
4.盗窃罪V S侵占罪(1)关键区别:侵犯财产时财物由谁占有、是否脱离占有。
盗窃:他人占有。
侵占:委托物侵占是自己占有,脱离物侵占是遗忘物或埋藏物。
(2)盗窃罪与侵占罪具有包容评价关系,二者都是取得型财产犯罪,盗窃罪是重罪,侵占罪是轻罪,盗窃罪可以包容评价为侵占罪。
5.盗窃罪V S诈骗罪(1)在一对一的诈骗中,关键区别: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用自己的商品去和他人商品掉包的,成立盗窃罪。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刑法中,盗窃罪和侵占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尽管它们都涉及财物的占有,但在法律定义、性质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就盗窃罪和侵占罪进行比较,探讨它们的不同之处。
一、定义和构成要件1. 盗窃罪盗窃罪是指盗取他人的财物而擅自占有,具体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素: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要素:盗窃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物,即非犯罪主体合法占有的财物。
(3)作案手段:犯罪主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盗窃、扒窃、抢夺等手段获取财物。
(4)主观要素:犯罪主体有故意盗窃的主观意图。
2. 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占为己有,具体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素: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客体要素:侵占罪的客体是不属于犯罪主体所有的财物。
(3)行为要素:犯罪主体以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为目的,实施占有行为。
(4)主观要素:犯罪主体有故意侵占财物的主观意图。
二、性质和侵害程度1. 盗窃罪盗窃罪具有明显的私有财产侵害性质。
通过盗窃行为,犯罪主体以暴力、欺骗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严重侵犯了他人财产权益。
2. 侵占罪侵占罪相对于盗窃罪来说,侵害程度相对较轻。
侵占罪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据为己有,但并未采用暴力、欺骗等手段,与原有占有人之间并无对抗行为。
三、后果和法律适用1. 盗窃罪盗窃罪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刑罚较重,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和其他情节,刑期可从三年以下到无期徒刑。
2. 侵占罪相对而言,侵占罪的侵害程度较轻,但也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侵占罪的刑罚较为宽泛,刑期根据不同情况可从三年以下到七年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和侵占罪在法律适用方面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如果盗窃行为是为了恶意占有,即受害人财物被盗后无法找回,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将盗窃行为认定为侵占罪。
这种情况下,犯罪主体将财物据为己有,而暂不具备恶意占有条件,因此将其区分为侵占罪。
盗窃罪认定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何认定?一、盗窃罪立案标准: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千元为起点。
2.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3.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
4.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A.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B.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C.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5.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在25份以上的。
二、可以不作犯罪处理:1.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2.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A.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B.全部退赃、退赔的; C.主动投案的;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D.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2024年盗窃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4年盗窃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常识: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它的立案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予以立案。
其中,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处罚的话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本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数额衡量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量刑一、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盗窃罪立案标准需分情况确认:(一)一般情况下,盗窃罪的金额为一千元,法律依据为《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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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能否成为盗窃罪主体
199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盗窃行为如何 处理问题的批复》—— “单位组织实施盗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获取财物归单位所有,数额 巨大,影响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主要的责任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
4、主观方面 (1)认识内容
• 须预见到财物的数额达到了较大
• 不须预见到具体数额 • 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窃取时有非法占有目的,事后放弃了非法占有目的 • 窃取时只有其它目的,事后具有了非法占有目的
4、即使原占有人丧失了占有,但当该财物已 转移为建筑物的管理者或者第三者占有
关于财物的范围: 1、违禁品 2、无形财产 3、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 4、电话帐号、码号及通讯线路
5、人体器官(人造的和非人造的)
6、借条
1998年司法解释—— “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 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 量刑。”
(2)认识错误 • 对象错误
• 客体错误
• 数额错误
数额错误—— • 明确预见所要窃取的财物数额较大以上,但窃 取回来后发现该财物的数额较小或根本没有价值 • 明确预见到所要窃取的财物数额巨大或特别巨 大,而窃取回来后发现该财物的数额只有较大
(二)盗窃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1、盗窃数额因素对定罪的影响 2、盗窃次数对定罪的影响
一、盗窃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 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特征
1、犯罪客体——财产占有
2、犯罪对象——动产 • 具备可支配性 • 具有财产上的价值 • 被盗时正被他人占有
1、在他人事实支配领域内的财物,即使没有 现实地握有或监视
2、可以推知由他人事实上支配的财物 3、主人饲养的、具有回到原处能力或习性的 动物
• 窃取自己已经被没收或扣押的财物 • 窃取自己所有而被他人占有的财物
• 使用盗窃
“以练习开车、游乐为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 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处罚。”
(三)盗窃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 1、盗窃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 犯意转化的认定 2、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 以欺骗行为为盗窃创造条件
• 盗窃了记名有价证券后进一步支取财物行为的认 定
3、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界限 4、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5、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四)盗窃罪的既遂标准 •失控说——财物脱离所有人、保管人的控制 1、扒窃 2、自住所内盗窃 3、自商店中盗窃
4、自被管理的区域盗窃
5、盗窃有价证券
3、其它因素对定罪的影响
4、几种特殊盗窃行为的罪与非罪 • 拾得遗失物与盗窃罪 • 类似遗失物 • 真正遗失物 • 拾得支票、存折等进一步支取的行为
• 盗窃自家或近亲属的财物 • 近亲属的范围 • 偷窃自己家里财物的范围 • 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含义
• 盗窃与他人共有财物
• 非法占有自己控制的与他人共有的财物 • 盗窃与共有人共同控制的财物 • 盗窃被共有人单独控制的财物
3、客观方面——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 (1)“秘密窃取” • 是针对财物占有人而言 • 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 • 必须贯穿取得财物的全过程
(2) “数额较大” ——500元至2000元以上 (3)“多次盗窃” 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 3、主体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