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文明施工部分文字部分

第二部分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解第一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设施、设备管理标准一、文明施工(一)工地大门和施工图牌1.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应为2个,特大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车辆进出后及时关闭。
2.大门宽度不得大于8m,安装封闭门扇,门扇高度与施工围挡一致,下底悬空不得大于200mm。
采用门楼式大门的,大门高度应满足特种工程车辆通行。
3.施工现场大门标识的设置宜突出企业文化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门头应有企业名称。
4.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5.施工现场大门内醒目处,应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五牌一图。
图牌处宜设置照明及防雨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责任牌、施工现场八不准、渣土管理责任牌等图牌应设置在大门外侧醒目处。
市政等工程还须有工程工期公示牌。
(二)施工围挡(围墙)1.施工围挡(围墙)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
2.施工围挡(围墙)可采用PVC板等新型环保材料,或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等新型墙体材料砌筑,提倡采用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3.砖砌围墙厚度应不小于240mm,不大于5m间距设240mm×370 mm砖柱加固,墙顶批条压帽,墙面粉刷。
彩钢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300mm的基座,PVC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500mm的基座,每垛间距不大于3m。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围墙)封闭施工;工期超过30天的,要设置固定围挡或围墙,高度不低于2.5m。
围墙必须保证安全牢固。
5.施工周期在30天内或因施工工艺特殊要求,不能设置固定围挡的市政工程或管线迁改工程,可设置连续活动围挡隔离维护,高度不小于1.8m,且基座部位全封闭。
6.活动围挡应采用金属硬质材料制作,高度不小于1.8m,采取靠接、背撑和封闭基座等措施,保证围挡安全牢固平整和防止污水、泥土外溢路面。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下册横版

第五部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索引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2号)1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主席令第51号)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7号)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二、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7.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8.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三、国家主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5.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7.《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8.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9.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建质电〔2005〕46号);10.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11.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质〔2005〕184号)12.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1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14.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15.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7〕255号);16.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质〔2007〕257号)17.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18.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1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20.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121号)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22.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建质〔2009〕254号)23.住建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24.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25.住建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66号)26.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27.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58号)28.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29.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3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31.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32.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33.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3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号);35.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安监总局11号令);3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3号)37.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公安部(86)公(消)字41号);38.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39.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40.《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1号)41.公安部、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09〕131号)42.住建部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43.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建质安(2013)4号)4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45.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46.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47.国务院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48.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国环字〔1981〕12号)4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72号)四、国家、行业标准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6.《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7.《建筑施工土石方规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9.《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12.《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1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4.《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6.《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17.《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8.《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9.《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20.《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20132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2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2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24.《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5.《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26.《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27.《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2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2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3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3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787-200632.《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3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3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35.《安全帽》GB2811-200736.《安全帽测试方法》GB/T 2812-200637.《安全带》GB6095-200938.《安全带检验方法》GB6096-200939.《安全网》GB16909-200940.《焊接眼面防护具》GB3609.1-200841.《安全色》GB2893-200842.《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43.《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4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45.《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46.《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4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48.《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5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5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5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5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55.《空气总悬浮物颗粒物测定法(重量法)》GB15432-1995 5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J2.2-1993 5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噪声环境》HJ/T2.4-1995 58.《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0859.《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42/T 159-201260.《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技术规程》DB42/535-2009 61.《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DB42/T553-200962.其他安全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导则五、地方法规、规章1.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2.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108号文);3.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4.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9号)5.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74号)6.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105号)7.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39号)8.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8〕125号)9.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09〕71号)10.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部分施工工艺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19号)11.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细则》的通知(鄂建〔2012〕22号)12.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查处的通知(鄂建文〔2005〕211号)1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6〕70号)1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7〕252号)15.关于调整我省建筑市政工程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的通知(鄂建文〔2007〕302号)16.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8〕135号)17.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3〕12号)18.湖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效果评价办法(鄂安〔2010〕22号)19.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报警及现实记录装置的通知(鄂建办〔2011〕162号)20.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43号)21.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鄂建设规〔2013〕1号)22.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09〕1号)23.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鄂建设规〔2010〕1号)2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审办法》的通知(鄂建质安协〔2009〕24号)25.武汉市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办法(试行)(武汉市政府令第162号)26.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209号)27.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武汉市政府令第211号)28.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武汉市政府令第229号)29.武汉市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2008〕59号)30.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意见(武政办〔2007〕98号)31.武汉市建委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的通知(武建〔2005〕243号)32.武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模板工程管理的通知(武建〔2006〕317号)33.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建〔2007〕21号)34.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武建〔2007〕126号)35.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拆除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建〔2007〕179号)36.武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程既有公共建筑装修工程和改扩建工程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建〔2007〕181号)37.武汉市建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通知(武建〔2007〕204号)38.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建〔2007〕248号)39.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建〔2008〕142号)40.武汉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建〔2009〕172号)41.武汉市城建委关于严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武城建〔2009〕9号)42.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城建〔2010〕11号)43.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梯井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0〕358号)45.武汉市城建委关于继续做好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武城建〔2011〕191号)(待定)46.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切实加强施工脚手架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武城建〔2011〕197号)47.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建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城建〔2012〕4号)48.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2012〕7号)49.武汉市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3〕4号)50.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城建〔2013〕233号)51.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4〕26号)52.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4〕30号)53.武汉市城建安全站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城安字〔2008〕23号)54.武汉市城建安全站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施工附着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武城安字〔2010〕20号)55.武汉市城建安全站关于印发《电梯井施工操作架(平台)搭设及安全防护技术要求》的通知(武城安字〔2011〕5号)56.武汉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武汉市生产安全事故说清楚制度(试行)》的通知(武安〔2008〕11号)57.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武城建规〔2012〕259号)58.转发《市城建委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武城建安办〔2013〕12号)59.市建委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等三项专项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6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61.《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武政规【2013】6号)62.《市城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013】4)6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六部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安全策划书审批表表1.1表1.2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为安全总监,未设安全总监的为安全部负责人。
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

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一、项目安全策划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二、安全技术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三、消防、临建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四、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七、安全检查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八、安全会议记录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九、分包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一、文明施工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二、基坑工程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三、脚手架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四、模板工程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五、高处作业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六、施工用电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七、塔式起重机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八、施工机具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1.1安全策划书审批表1.2工程概况表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为安全总监,未设安全总监的为安全部负责人。
2014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6临时用电图解 20140423

六、施工用电(一)外电防护【基本要求】施工作业活动及临时设施应与外电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如外电架空线路边线间距无法满足下表要求,必须设置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1 10 35 110 220 330 500安全距离(m)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二)电缆架设要求 【基本要求】1.电缆架设应满足下表要求:2.桩基施工阶段电缆宜沿工地围墙设置,并采用绝缘子固定。
用电设备引入电缆宜架空处理。
3.结构施工阶段电缆线路宜采用电缆埋地引入室内,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
结构内主电缆宜沿墙角水平敷设,并设置盖板防止机械损伤。
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
4.装饰装修施工阶段,电缆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
敷设形式具体要求架空线路导线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2)架空线路档距不得大于35m ,线间距不得小于0.3m ,靠近电杆的两根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
电缆(宜用无铠电缆)1)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2)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埋地线路(宜用铠装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 ,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 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电缆埋地示意图埋地电缆入口防护装修阶段室内电缆敷设电缆沿工地围墙钢丝绳挂设 电缆沿工地围墙电缆桥架架设结构内电缆通过预留洞口垂直敷设电缆室内电缆防护竖向固定点钢丝绳挂设(三)配电系统【基本要求】三级配电示意图配电线路图注: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1—工作接地;2—重复接地;T—变压器;RCD—漏电保护器;H—照明器;W—电焊机;M—电动机。
(建筑工程安全)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

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一、项目安全策划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二、安全技术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三、消防、临建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四、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七、安全检查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八、安全会议记录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九、分包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一、文明施工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二、基坑工程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三、脚手架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四、模板工程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五、高处作业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六、施工用电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七、塔式起重机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八、施工机具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1.1安全策划书审批表1.2工程概况表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为安全总监,未设安全总监的为安全部负责人。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手册(附图)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手册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施工现场。
三、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编制。
四、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市的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文明工地管理标准第一节场容场貌一、施工现场的大门样式要统一,大门的规格尺寸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而定,大门的颜色、字体要统一,门上要统一标明“山西XX公司”字样,门头前要设置企业标志,后面书写项目部名称,施工现场大门设置标准及制作方法见附图1。
1说明:1、门柱、门头、大门刷防锈漆一道,调和漆二道,颜色为建工蓝。
2、外墙面喷刷涂料,压顶为建工蓝,墙顶线与勒脚颜色为建工黄,其余为白色。
3、字体颜色门柱、门头、大门为白色,围墙为红色,字体为综艺体。
4、要求门头设置彩旗。
5、大门可做成二扇或四扇,大门高度为2~4m,可在门扇处开设小门。
2二、大门两侧的围墙形式要求统一。
围墙外侧每隔一定距离设公司企业标志(见图二),临街建筑围墙外侧可设灯箱。
围墙的标语内容要根据国家、行业的要求,结合环保、社会需求、人民生活及工程所在地要求进行编写。
要新颖,有吸引力,有鼓动力,达到宣传企业、扩大影响、提高信誉的目的。
对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设置的波形铁皮围档可按附图2形式设置。
施工现场门头及室内图牌按各图要求位置设置山西XX 公司企业标志(见下图)。
注:图形宽高比为3:2三、施工现场要实现场地硬化,没有硬化的空地采取“绿色覆盖”,必须做到“三通一平”,且排水通畅。
四、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划分区域合理堆放布置,作业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所有的临建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保持场容场貌整洁、有序、文明,施工现场要及时清理,办公室、会议室图表齐全、整洁。
2014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1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文字部分

建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基本规定】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应符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关于进一步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0]292号)和《武汉市建筑施工附着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武城安字[2010]20号)的规定。
1.凡在我市从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维护、拆卸等经营活动的专业承包单位,必须具备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一级资质。
具有自主研发并通过建设部组织鉴定的产品。
资质和产品不得挂靠经营。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和拆除前,应按规定办理告知手续。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应当进行自检。
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组织联合验收、检测,并取得使用登记证明。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必须对架体的安全装置、保险设施、提升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6.安装单位应按规定安装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等安全装置,并做好架体维护工作。
7.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管理,做好现场监督管理和旁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督促落实整改。
武汉市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文明施工部分文字部分

武汉市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文明施工部分文字部分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第二部分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解第一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设施、设备管理标准一、文明施工一工地大门和施工图牌1.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应为2个,特大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车辆进出后及时关闭.2.大门宽度不得大于8m,安装封闭门扇,门扇高度与施工围挡一致,下底悬空不得大于200mm.采用门楼式大门的,大门高度应满足特种工程车辆通行.3.施工现场大门标识的设置宜突出企业文化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门头应有企业名称.4.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5.施工现场大门内醒目处,应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五牌一图.图牌处宜设置照明及防雨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责任牌、施工现场八不准、渣土管理责任牌等图牌应设置在大门外侧醒目处.市政等工程还须有工程工期公示牌.二施工围挡围墙1.施工围挡围墙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2.施工围挡围墙可采用PVC板等新型环保材料,或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等新型墙体材料砌筑,提倡采用新型环保节能材料.3.砖砌围墙厚度应不小于240mm,不大于5m间距设240mm×370 mm砖柱加固,墙顶批条压帽,墙面粉刷.彩钢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300mm的基座,PVC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500mm 的基座,每垛间距不大于3m.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围墙封闭施工;工期超过30天的,要设置固定围挡或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围墙必须保证安全牢固.5.施工周期在30天内或因施工工艺特殊要求,不能设置固定围挡的市政工程或管线迁改工程,可设置连续活动围挡隔离维护,高度不小于1.8m,且基座部位全封闭.6.活动围挡应采用金属硬质材料制作,高度不小于1.8m,采取靠接、背撑和封闭基座等措施,保证围挡安全牢固平整和防止污水、泥土外溢路面.7.拆除工程应设置施工围挡围墙.开工前可设置活动围挡,拆除完工后应设置固定围挡围墙,待建地块建设储备地围挡围墙高度不低于2.5m.8.场内堆放材料及其它物品,不得倚靠围挡围墙,不得危及围挡围墙安全.围挡围墙外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及渣土.9.应定期检查、清洗和刷新施工围挡围墙,发生歪斜破损应及时整修更换,保证其牢固、整洁.10.市政工程应在施工围挡醒目处规范书写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日期和温馨提示标语.11.处于交通路段的建设工程应在施工围挡围墙顶部安装警示红灯或在醒目处张贴反光警示标志,警示红灯或警示标志间距应不大于20m.三材料堆放1.建筑材料、构配件、料具应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布置合理.2.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地面无积水.3.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堆码高度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4.材料堆放场地应设置统一制作的材料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品种、规格、型号、产地等.与其他施工区域分隔. 5.易燃易爆物品和粉尘材料应入库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环保.6.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挂设标牌.四施工进出道口和场区道路1.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进出道口,并满足消防要求.道路排水、城市立交等线性工程因施工需要可设置临时进出道口,车辆进出后应及时封闭.2.施工进出道口应采用混凝土硬化,保证平整,强度不小于C25,厚度不小于220mm,宽度不小于施工大门宽度,长度宜不小于15m,并应与场区道路相连.3.城区、城市道路等重要区域施工现场场区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其强度不小于C25,厚度不小于220mm,宽度不小于3m.4.城市其他区域或受条件限制的建设工程可与作业面同步设置临时施工便道,并与进出道口相接.临时施工便道应采用碎石、煤渣、三合土等材料夯实固化处理.5.场区道路两侧宜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围护设施,与其它区域有效分隔.五冲洗设施和排水系统1.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处应设置冲洗设施.包括洗车槽、冲洗台、排水沟、沉淀池、自动冲洗设施、高压水枪等.自动冲洗设施宜选择滚筒式自动冲洗设施2.洗车槽为下沉式弧形蓄水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应不小于C25,厚度不小于220 mm,最大蓄水深度不小于300mm,蓄水长度不小于6m,槽体宽度不小于3m,槽底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00mm的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洗车槽距离大门不小于8m. 3.冲洗平台为下沉式轻钢混凝土结构,基槽深度不小于300mm,长度不小于5m,宽度不小于3.5m.平台底部硬化找平,设置不小于3%的排水坡度,并在合理部位设置宽度不小于200mm的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冲洗平台面层采用工字钢排列罩盖,四周搭接的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30,混凝土搭接宽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220mm.4.城区、城市道路等重要区域的建设工地,一般应安装自动冲洗设施.城市其他区域的建设工地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施工特点,设置符合要求的冲洗设施.自动冲洗设施宜选购滚筒式成型产品,也可结合冲洗平台自行改装.自行改装的自动冲洗设施扬程不小于32m,喷嘴数量不少于64个.5.进出道口大门处应设置止水沟,长度与大门同宽,宽度不小于200mm,深度不小于150mm,采用铁篦罩面,通过排水管网与沉淀池相连.6.沉淀池应不少于两级沉淀,长度不小于1.5m,宽度不小于1.2m,一级沉淀池深度不小于1m,二级沉淀池深度不小于1.5m.有效沉淀深度不小于400mm.沉淀池应采用不小于120mm的砌块砌筑,用水泥砂浆抹面找平,并与市政污水管网相连,沉淀池口采用铁篦或混凝土盖封闭.7.未设置自动冲洗设施的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应配置不少于两部380V电压的高压水枪.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系统,与市政污水管网相连.施工现场周边无市政污水管网的,应设置集水井,定期抽排.集水井长度不小于2.5m,宽度不小于2m,深度不小于1.5m,采用不小于120mm的砌块砌筑,并用水泥砂浆抹面找平,集水井底部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集水井口采用铁篦或混凝土盖封闭.9.施工现场排水沟截面应不小于200mmх150mm,采用砌块砌筑,抹面找平,或用混凝土浇筑收浆找平.10.施工现场排水沟应在转角处和间距不大于50m处设置收集井,收集井深度应不小于600mm,井口不小于300mmх400mm,并用铁篦封闭,管网转接处应设置检查井.11.施工围挡围墙影响城市排水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围挡围墙底部设置排水孔、在围挡围墙内侧设置排水沟,并与工地排水系统相连.排水孔间距应不大于6m,截面应不小于150mmх150mm.12.施工废水、雨水排放的沉淀池应与生活污水排放的沉淀池分开设置.13.禁止向饮用水源及江河湖泊等水域排放污水.六施工现场保洁1.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负责进出道口车辆冲洗保洁、工地门前卫生包干、施工围挡围墙清洗维护、施工现场清扫整理等工作,确保门前无生活垃圾、无污水积水、无车辆带泥上路现象.保洁人员应佩戴袖章上岗,上路保洁人员应身着反光警示背心,确保交通安全.2.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卫生要求的保洁器具.3.渣土和泥浆运输应使用符合城管部门要求的封闭型车辆.车轮应经保洁人员冲洗干净后,车辆方可驶离工地.渣土外运时,出入口保洁人员应不少于6人.4.受施工场地条件限制,不能设置冲洗设施的建设工地,在清运渣土时要保证停车泊位硬化处理,随时保持泊位干净,及时处置车轮泥土,并在与城市道路接口处铺设干净湿润的毛毡.毛毡铺设长度不小于15m,脏污后应及时更换,渣土运输车辆应经毛毡上通行后,进入城市道路.5.在进行易产生泥浆的基础作业前,根据工作量和泥浆量,应设置满足施工需要的泥浆池.泥浆池长度不小于3m,宽度不小于2m,深度不小于1.5m,采用不小于120mm的砌块砌筑,水泥砂浆抹面找平,底部采用混凝土硬化找平,四周设置高度不小于1200mm的防护栏杆.泥浆池也可采用钢板制作.施工泥浆应及时清运,防止漫溢.6.施工现场每天应及时清扫保洁,干燥天气还应及时湿水,防止扬尘.七环境保护1.扬尘污染控制1施工现场土方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设置围护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采用防尘网布覆盖时,网布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50mm.堆放高度一般应不超过施工围挡围墙高度.土方堆放时间超过一个月且季节合适的,应对土方采取绿化措施.2破除的石块、砖渣等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应采用防尘网覆盖.3桩基施工和盾构施工的新鲜泥浆应与泥浆土分区晾晒,泥浆土应采用防尘网覆盖.4主体工程施工至2层以上含2层时,应采用防护网同步进行立面封闭,封闭高度应不低于作业面,防护网之间应连接牢固,防止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溢或漏撒,避免扬尘污染.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6水泥和其它细散颗粒材料应入库保管,砂石料应覆盖防止扬尘.细散颗粒材料运输时应封闭、包扎、覆盖.7在进行混凝土凿毛、清理杯口以及破除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时应采取湿水措施降尘,隧道暗挖施工的应采用吸入式除尘设备施工.8土方作业,白灰土、膨润土等材料拌合装卸时,应同步湿水压尘.市政道路工程路床和水稳基层施工完后,应结合路基养护,铺设毛毡,并及时湿水,防止起尘.9施工现场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10城区、城市道路等区域的施工项目,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应配备洒水车,及时给周边道路降尘.11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粉尘污染,禁止高空抛掷建筑垃圾,拆除的建筑垃圾在工地围墙内集中堆放,并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及时密闭清运.12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房屋拆除、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它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13提倡在施工现场场区道路沿线安装喷淋降尘系统控制施工扬尘.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武汉市的排放规定.3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规定.4钢筋加工区域应保证通风良好,宜安装通风设备,及时吹散有毒废气.5暗挖法隧道施工中,应使用通风设备,保证通风良好.泥土运输宜采用电瓶车等电动运输设备,降低洞内废气排放.3.水土污染控制1施工现场所需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2在河流、湖泊地区施工,应采取水体保护措施.严禁将生活污水、施工用水、泥浆直接排入河流、湖泊,严禁将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等直接丢入河流、湖泊,并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的各类垃圾.3在河流、湖泊施工作业时,宜尽量架设水上栈桥,有效保护水体免受污染,栈桥应派专人清扫保洁,严禁直接用水冲洗.4施工机具应由专人负责集中管理、维修,避免漏油污染土壤结构和水体.5在进行混凝土泵送作业或预应力混凝土真空灌浆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凝土外溢污染,作业后及时将剩余混凝土浆集中抗渗处理,不得随意倾倒.6食堂、盥洗间、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网连接,保证排水畅通.4.噪声污染控制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规定GB/T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和GB12523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对场界噪声进行监测和记录,制定降噪措施,保证噪声排放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噪声限值表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 3施工现场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应尽量远离施工场地周边住宅区和现场办公区、生活区.4电锯、发电机等强噪声机械应安装在连续封闭的工作棚内,工作棚宜采用吸音降噪材料搭设,混凝土地泵宜采用移动式拼装工作棚封闭降噪,其它需经常移动的强噪设备宜采用移动式隔音屏降噪.5施工现场应加强人为噪声的管控,要防止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产生的噪音,场内车辆严禁鸣笛.6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 2时至次日6时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和其他需要安静的地区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的连续性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向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通告附近居民. 5.光污染控制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角度,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足够照度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2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干扰周围居民生活. 6.环境影响控制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2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需要迁移的,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对场地内无法移栽,或需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场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的,应严格落实经文物部门审批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4因施工破坏植被造成的裸土,应及时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有效措施,避免土壤侵蚀流失.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应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八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应依据工程特点和各施工阶段施工管理要求,对施工平面实行分阶段布置和管理,办公区、施工区和加工区应分开设置.1.临时设施的布置、结构稳定性,以及采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和消防的要求,并建立健全临时设施管理制度.2.临时设施应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2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每开间必须设可开启窗户.3.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时,应设置至少2部疏散楼梯,房间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4.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表3.2.2的要求.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5.当办公用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2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建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6.各部位具体标准如下:1办公室1办公室位置应与施工作业区划分明确.2办公室应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采用金属夹芯板材的,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3办公室的室内外高差不小于0.3m,四周应设散水和排水沟. 2宿舍1宿舍应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采用金属夹芯板材的,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设置治安、防火、报警电话等标牌.2宿舍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应不超过16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3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室内空气流通.4宿舍应使用钢制床架,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地铺、通铺.5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6宿舍地面应硬化.7宿舍宜安装电流电压限制装置,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做饭. 8宿舍区严禁和食堂、仓库搭建在一起,宿舍内部及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3食堂1食堂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管理规定,保证食品的卫生和安全.2食堂所用建筑、装饰材料和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及防疫要求.3食堂应设置在距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15m以外的地方,且不应设在污染源的下风侧.4食堂应设置独立的操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小于600mm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5食堂应配备消毒、冷藏和排风设施,生熟食品分类储放.6食堂应配备纱门、纱窗、纱罩等防蚊虫设施.7食堂应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持身体健康证上岗.8食堂应设隔油池、泔水桶,垃圾应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应设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网连接.9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4就餐处1就餐处应设置在临时设施的底层.2就餐处面积应根据就餐人数设置,地面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3就餐处应设置就餐桌椅、封闭垃圾桶与洗碗池等.5厕所1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的或线性市政工程施工长度超过1000m的,每隔4层或400m应设置临时厕所.2厕所应设置冲洗设施,保证通风良好,门窗及照明设施齐全.厕所地面、墙裙、蹲位、小便槽应贴瓷砖,蹲位之间应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小于1.2m.3厕所污水应经符合抗渗要求的带盖化粪池接入市政污水管网.4男女厕所应分设.6淋浴房及盥洗处1淋浴房、盥洗处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或节水龙头.2淋浴房、盥洗处地面应作防滑处理.3淋浴房应定时保证充足的热水供应.4淋浴房内应设置长凳、储衣柜或挂衣架.5男女淋浴房应分设.7工间休息茶亭1工间休息茶亭应设置在施工区域旁,并与施工区域保持符合安全规定的距离.2工间休息茶亭应能挡风遮雨,并保证通风照明良好.3工间休息茶亭应配备茶水桶、座椅,夏冬两季应相应设置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8农民工业余学校1农民工业余学校应制定管理制度.2室内净高不小于2.6m,面积不得小于50m2,墙面刷白,地面硬化.3配置影碟机、刊物、棋牌、黑板、桌椅、电视机等学习设施.9医务室1室内净高不小于2.6m,面积不得小于15m2,墙面刷白,地面硬化.2施工现场必须备有担架、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并配备医务人员.九地下设施保护1.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收集施工区域各类管线资料,查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核实后及时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交底.建设单位应要求重要管线产权单位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管线的监护.2.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手段,核实地下管线分布的详细情况,并在管线上设置标牌.标牌上注明管线分布情况和管线产权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下工程施工及地下管线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3.施工单位应制定管线保护技术措施,同时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明确责任,落实保护措施,确保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安全.4.原有管线和设施周围1m范围内,禁止用机械开挖,以免破坏.5.电缆沟盖板一律采用专用工具开启,严禁用撬拔方式开启电缆沟盖板.十职业健康1.施工现场应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2.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高温天气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并合理安排作息时间.4.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消毒.5.现场施工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向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十一社区服务1.工程建设可能给周边单位和居民工作、生活造成影响的,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施工需要停水、停电、停气、中断交通、夜间施工以及拆除施工时,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时间事先通告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2.占道施工的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行人和车辆通行的路口与通道,并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车辆导向标志和温馨提示牌.道口处的施工围挡应采用通透式围挡,并设置醒目的导向和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附近人流、车流密集的道口处应安排专人值守,协助交管部门维护工地周边交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3.便民通道紧临施工建筑时,应按相关安全标准搭设人行通道防护棚,以防高空坠物,保障行人穿行安全.便民通道处于沟槽或坡地时,应架设简易牢固的栈道,栈道上按步距铺设防滑条,栈道两边应设置扶手栏杆和脚踢板,栏杆和脚踢板表面刷黄黑警示油漆.4.重点区域内,道路管线施工应实行“开挖一段、敷设一段、修复一段”的施工方法,严禁全线同时开挖作业.5.在城市道路上开挖沟坑或管线沟槽,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施工单位应当实施钢板覆平法施工.6.重点区域占用道路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昼夜连续进行现场值班巡逻.在交通繁忙路口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派人或委托交通协管人员协助交通指挥,引导行人或车辆安全通行,确保路口通行畅通.7.占路施工工程,施工单位间实施上下道工序施工更替的,上道工序完工的施工单位,禁止在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接替更换前,提前撤除围挡或施工路栏、警示标志.8.因施工破坏施工现场周边道路路面的,要及时修复,确保施工现场周边道路路面平整、无破损,达到基本通行要求.十二治安综合管理1.施工现场应做好治安工作,防止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2.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疫应急预案,发现疫情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十三文明施工特定词语说明1.文明施工管理重要区域:系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地段.包括城市三环线内、城市主干道和市容景观路,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及机场、码头、车站、文教区内等地段.2.城市其他区域:系指本市行政区域内,除文明施工管理重要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施工企业文明施工重在先期投入,精细管理和过程控制,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能有效推进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单位应将其作为完善企业文化、提升企业信誉,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章立制、精细施工和标准化管理等手段,不断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防各类文明施工不良行为和环境事故发生,努力做到减少资源占用,降低污染排放,避免施工挠民。
建设工程项目部应围绕实现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持续改进文明施工管理活动建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按照策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的循环模式进行。
本章所列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程序,主要为建设工程项目部开展文明施工管理活动提供参考。
一、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体系1、文明施工员岗位职责1.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明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素、环境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做好预判工作,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
3. 在职责授权范围内,做好与各相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及时解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4. 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的检查、发现、处理和汇报工作。
5. 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6. 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管理的自检、迎检和评奖申报工作。
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 认真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2. 施工现场按规定悬挂“一图五牌”和温馨提示、工期公示、管理责任、公示事项和渣土责任公示等图牌,图牌安放位置适宜、醒目、整齐、美观。
3. 施工围挡牢固、整洁、美观、统一、有效,与所处环境相适应。
4.生活区与施工区合理分隔;临时设施搭设符合规定;务工人员生活区域卫生整洁,防毒灭害蝇措施完善。
.5.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无尘土飞扬、无渣土撒落、无废水漫溢、无噪声扰民,不随意焚烧有毒有害物料,运输车辆不带泥上路,渣土及石料运输密闭,现场周边专人保洁。
6. 设备、材料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在场内分类放置,堆码整齐,每日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7.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管线和设施。
8. 现场人员挂牌持证上岗、遵纪守法,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和操作,不参与不健康活动。
9. 应在现场悬挂或保存的图、表、证、照齐全,管理完善;文明施工管理资料真实完整,检查记录齐全。
10. 占用公共交通资源的施工现场要制定完善的交通组织方案,按规定正确设置车辆、行人安全通道,交通安全导向和夜间警示标志齐全;工地周边的社会通行口径配置必要的交通协管人员。
3、文明施工教育和培训制度1. 全体施工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政策,不断提高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的认识高度。
2. 项目部要组织负有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职责的人员定期开展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体系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其文明施工和环保意识的能力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3. 对新进现场的职工和务工人员必须进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增强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意识。
4. 文明施工管理员要经过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 文明施工管理员必须注重日常的自我学习与积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综合管理素质。
4、文明施工检查制度1. 项目各参建单位应针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持续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建设单位应联合监理单位应每月组织一次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环境管理、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的全面检查,全面自查。
2.文明施工员做好文明施工每日巡查及各项专项检查,坚持对现场各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3. 项目部应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定人、定时、定期整改。
4. 检查内容主要依据《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等法规和标准。
5、卫生责任制度1.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各区域卫生保洁工作派驻专人,分片包干,以保持施工现场各区域内干净整洁,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
2. 门卫值班室人员应随时做好门卫室内的卫生清洁,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无丢弃废物。
3. 每间宿舍应轮流安排值日人员,负责督促宿舍内被褥行李码放整齐,每日对宿舍内环境卫生至少清扫一次,保持宿舍干净整洁。
4.办公室要保持良好的室内环境卫生,做到室内地面干净,桌面纸张与书籍码放整齐,不使用的文具资料摆放进橱,不得随处乱放。
5.对卫生状况差的宿舍、办公室,文明安保部应负责检查并提醒责任人注意,限期整理干净;对屡次检查都不合格,对保持宿舍、办公室卫生环境认识态度始终无动于衷的人员按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6.施工现场应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共同搞好环境卫生。
对环境卫生搞得好的宿舍、办公室、包干区或个人,项目部应建立制度予以表彰或奖励。
7. 施工现场可指定吸烟区域,不许随地乱扔烟头。
8. 食堂炊事员应每餐对炊事用具进行消毒。
炊事消毒首选物理消毒方法,煮沸消毒15-30分钟;亦可采用安全的化学消毒方法,消毒后清水冲洗、空干保存备用。
9.宿舍值日员应每周对宿舍进行一至两次消毒。
对宿舍密闭后用2%过氧乙酸溶液,按每立方米8毫升的量进行溶胶喷雾消毒,1小时后开门窗通风。
10. 厕所卫生管理员应对施工现场厕所及时清洗冲刷,并每日进行消毒,消毒应按先上后下原则,依次进行。
.11.工地食堂应办理饮食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办理健康证。
食堂应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
12. 严格实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门窗的玻璃、纱门、纱窗齐全,应实行单人单铺,严禁通铺。
13.保持宿舍卫生、通风,个人衣物、被褥等要保持洁净,餐饮、洗刷等用品要设专用厨柜存放,认真做好防鼠、防蚊蝇工作。
14.保证开水充足供应,加强饮用水保温桶管理,做到加盖加锁。
15. 加强职业劳动防护管理,重视对施工生产中粉尘和有毒危害的防治工作,按要求配备防尘、防毒用具,确保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职工的作息时间,做到劳逸结合,增强职工的身体抵抗力。
6、不文明施工行为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1. 对发生的不文明施工行为,项目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重大不文明施工行为和环境污染事故,当事人和文明施工员应立即向现场相关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可先口头报告,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
3. 发现不文明施工行为时,文明施工员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不文明施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为文明施工员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并接受处理意见。
一般不文明施工行为在当天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不超过3天。
4. 对不文明施工行为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文明施工行为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不文明施工行为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有关责任领导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对不文明施工行为处理必须严肃认真,不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5. 凡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玩忽职守或对发现不文明施工行为不采取防范措施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项目部应对责任人按照企业和项目部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7、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宿舍搭设时,有条件的应选择地势高、不积水、无污染源、便于生活和工作的场所。
不得利用在建的建筑物兼作职工宿舍或办公室,生活区必须与施工作业区分设。
要落实责任人管理宿舍。
2.3. 施工现场宿舍不得采用易燃物搭盖(包括仓库、伙房)。
职工宿舍应有防寒保暖、降温消暑及防煤气中毒和蚊虫叮咬的办法与措施。
4. 宿舍内严禁乱接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制电器。
宿舍照明用电应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不得使用过大功率灯具,不准用布、纸等易燃物做灯罩。
5. 宿舍内不准明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烧水做饭,不准乱扔烟头、火柴梗,不得躺在床上吸烟。
6. 宿舍内床铺应统一,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宿舍周围应每日清扫,不留渣物,保持卫生状况良好。
7. 住宿职工必须做到睡觉关门,出门上锁,互相关照,遇有陌生人进入宿舍时有义务询问,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项目部报告。
8. 凡职工外地来汉探亲需要住宿的,须经项目部同意,登记住宿。
8、食堂卫生制度1. 场地条件具备的施工现场食堂应与厕所、垃圾箱等污染源分开设置,距离不小于20M,食堂配备有纱门、纱窗、纱罩。
2. 食堂的案板、炊具器皿等在使用前后必须认真地清洗,并定期进行消毒,生、熟食物,砧板、案板分开,不可混用,生食和熟食必须分开放置。
3. 定期灭杀老鼠、蚊子、苍蝇等有害虫类,杜绝病菌传播。
4. 食堂不得提供霉烂变质和隔夜饭菜,防止食物中毒。
5.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有火不离人,人走火熄,并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材,确保防火安全。
6.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
7. 每周应进行卫生大扫除。
9、施工渣土管理制度1. 工地大门外醒目处悬挂渣土管理责任牌,标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2.施工现场出土时渣土管理责任人必须配戴袖章现场值守,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施工车辆不带泥上路和扬尘污染。
3. 施工现场大门处配置专职保洁员,出土时不少于4人,统一佩戴标识袖章和安全背心,负责进出车辆冲洗和进出道口保洁工作。
4. 渣土运输车辆应将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准驶出工地。
受施工场地条件限制,不能设置冲洗设施的施工道口在出土时,应保持停5. 车泊位干净,并沿城市道路铺设不少20米的湿地毡或麻袋,避免带泥上路。
6. 干燥天气施工现场必须及时洒水降尘,防止施工车辆在场内行驶时造成扬尘污染。
7. 高压冲洗设备必须保证随时可正常使用。
8. 施工现场出土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提示牌,进出施工车辆必须通过洗车槽经高压水枪冲洗干净,由项目部渣土管理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驶出现场。
9. 冲洗槽、冲洗平台、沉淀池排水沟等设施应及时清淤,保证排水畅通。
10. 施工道口应及时清扫保持干净,无扬尘,无渣土等污染现象。
11. 制定扬尘及路面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在施工现场储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减少和消除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10、资料管理制度1.项目部资料员、文明施工员应根据规范要求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台账资料,专人进行管理。
2. 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资料要求内容齐全,字迹工整,填写规范,数据真实,分类整理,图文并茂,资料更新及时。
3. 工程完工后及时将环境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存。
二、文明施工过程控制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编制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方N方案的审Y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方案的实施和管方案实施效果的验证和评持续改进实现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三、环境因素管理环境因素的调查与识环境因素评确定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有毒有害物质清制订环境因素管理方案与控制措N环境因素管理实施与效果评价Y有效控制工程建设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四、分包管理资质条件的验证(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分包方的评价分包单位人员的持证状况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从企业发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分包方的对名录外的分包方,按企业规定程序评价合格后选择选择分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包控总包与分包权利与义务应明确,有明确的违约制约措施制分包合同签订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应签订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协议签订分包合同后,应及时办理分包合同备案对分包方进行教育、交底,并形成记录分包履约控制安排专人对分包方生产过程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五、文明施工检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文明施工管理规检查标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和标项目部每周大检查、管理人员日常巡上级单位组织的月度、季度大检检查形式各类专项检查(环境卫生、渣土运输等)对发现的违规情况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复查六、不文明施工行为应急响应不文明施工行为发项目部接信息反YN关警情判断响应报Y应急启动扩大应急应急响应行动N事态控制申请增援Y应急恢复应急终止、总结评审.第三章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内业资料文明施工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加强施工过程文明施工管理,做好检查、监测、纠正,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是实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应做好管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