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第一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坚持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年均培训学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五、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身心健康。
第二条业务条件一、三级教师(一)基本掌握任教学科的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二)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论和课程论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任教学科的教学工作;(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学校考核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二级教师(一)熟练掌握任教学科的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或主持辅导社团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效果好;(二)熟练掌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论和课程论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任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掌握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三)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工作;(四)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经学校考核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具备三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五)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幼儿教师能独立承担教育教学活动任务),每学年均执教过校级公开课。
三、一级教师(一)具有较强的教育能力,能根据任教学科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设计教学活动,并将思想道德教育渗透于课内外活动中;(二)扎实掌握任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三)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四)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教师职称设置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一级教师属于中级职称,很多教师看到这难免要松一口气,毕竟各行各业中级职称晋升难度不算高,教师职称晋升对各项考核相对严格,毕竟关系到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才的教育培养,一级教师虽然在教师职称中处于中间位置,难度不是最高的,但对教师的各项标准也是非常严格的,各项要求不是特别高,但有非常细致的要求,比如教学课时、教研成果等,包括对学生的管理等,都有详细要求,所以教师晋升一级教师不可马虎大意,各项准备工作需要尽早安排,具体要求教师可以参考下列内容。
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人员,学历、聘任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2年以上;(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五)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5年以上。
申报一级教师职称人员,须具备下列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
任现职以来讲授过优质课或观摩课,或被教研部门邀请开展过学科教学专题讲座。
教研员获得过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类表彰。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事情,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一般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青年宫(青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别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不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中级:共分为优秀(计1-2分)、良好(计0-1分)两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对口支教、教师培训、指导实习等工作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学总结
2分
对教师开展教学经验总结和教学工作分析情况的评价,分为优秀(计1-2分)、良好(计0-1分)。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上一学期教学总结、教学分析等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研工作
高级:10分
中级:7分
课程开发
高级:5分
中级:3分
对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动参加校本研修、校本课程开发工作的评价。
高级:分为优秀(计4-5分)、良好(计3-4分)、一般计(0-3分)。
中级: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育人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不同年度同一项目或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奖可累计计分,累计计分5分以内。
班级荣誉
3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从教以来,所教班集体曾获得“优秀班集体”等各类荣誉。评审时,根据申报职称教师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市(地)级及以上计3分、县(区)级及以下的计2分、校级计1分。
学生竞赛
2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省、市(地)级及以上计2分、其它级别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证书确定。
教研成果
高级:10分
中级:8分
教学竞赛
5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地)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乡镇以下级别(计1分)。
2020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及条件文档2篇

2020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及条件文档2篇Detailed rules and conditions document for assessment of teachers' professional titles in 2020编订:JinTai College2020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及条件文档2篇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
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xx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全文文档2、篇章2:达州市乡村教师职称评定消息文档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下文小泰为大家收集的了最新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仅供参考!篇章1:20xx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全文文档资历标准(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一、评审依据二、评审对象评审对象为中小学教师,包括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等。
三、评审条件评审主要根据教师的工作成绩、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以及业务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并满足以下条件:1.理论水平: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专业理论基础,能够熟练地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2.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课堂教学能力:教师应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课堂教学,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技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4.教育科研能力: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进行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科发展。
5.师德师风: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师德师风,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6.业务能力: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管理、创新和综合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师生关系,处理好与家长的沟通与协作,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四、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分为申报、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资格认定四个阶段:1.申报:教师根据评审要求,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和方式,向所在学校或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学校或教育局根据申报材料对教师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的教师进入下一阶段。
3.资格复审:教师经过资格初审后,根据评审要求进行面试或论文答辩,并接受专家组的评审。
4.资格认定:经过资格复审阶段的教师,由专家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录取或认定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五、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主要包括教师的教育背景、教育教学成果、业务工作以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评分细则如下:1.教育背景(满分20分):包括教师的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以及取得的各类教育教学相关证书等。
2.教育教学成果(满分30分):包括获奖情况、教学论文发表、教材编写等教学成果。
2020年整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doc

附件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XXXX〕7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单位)”)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的职称评审。
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
评审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为导向,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评审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由县(县级市、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
根据评审需要分级组建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委库。
各等级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级管理要求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建,并指定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申报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规定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可申请跨校竞聘、申报,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教师的角色变得越发重要。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作为评价教师专业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依据,对于促进教师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出发,探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一、背景分析在全国各地中小学校中,教师数量庞大,级别和能力参差不齐。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应运而生。
评定标准的设立,将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与职称挂钩,激励教师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人才。
二、教育教学能力评估教师职称评定的核心是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应包括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以及师资培训等方面。
通过定量和定性的指标,全面客观地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使职称评定更加公正合理。
三、教育科研成果考核作为教师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果应被充分考虑。
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估可以通过论文发表、教材编写、教学研究项目等方式进行。
合理的评估标准能够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四、教师培训学习要求现代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教师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因此,在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应明确教师培训学习的要求。
例如,参加教育培训班、参与教学研讨等形式,使教师能够及时掌握教育实践中的最新知识和技能,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五、教师教育经验评定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对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应对能力和实际效果有着重要影响。
通过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可以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际能力。
因此,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应有明确的教育教学经验评估标准,以客观全面地衡量教师的工作经验和实际表现。
六、多元评价方法运用评价教师的标准应当符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运用不同的评估方式进行全面评价。
除了传统的考试和答辩外,还应充分利用学生评价、同行评教、教学观摩等方式,从不同角度全面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减少主观评判的偏差。
七、职称评定与薪酬激励教师职称权威、有力,不仅可以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还可以与薪酬激励相结合,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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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四)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执业资格要求取得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十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一)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具有任教案科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能与教案、教研等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能较好地掌握现代教育信息,了解本学科教案改革的基本状况。
(三)能较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教案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
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案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兼职教师应当兼任1门课程的教案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
(二)教案效果1、熟悉和掌握学科课程规范和教材,执行课程计划,胜任所教案科大循环教案工作,认真备课,无违反任职学校规定的教案常规及纪律行为;能积极钻研教案,坚持进行教案反思,有1篇典型课例或学习体会文章在校内外交流。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知识经验,基于学生基础设计教案,有较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案能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幅度较大。
(三)参与校级教育教案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学校的校本教研活动,能发现和解决教育教案实践中的问题。
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次和教研活动次数,有听课笔记,撰写关于教案评价和教育教案研究方面的文章。
(四)注意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既教书又育人,教育效果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班主任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效果好,所带班级或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被评为校级文明班级或优秀中队,或承担2次校(乡)级或1次县(区)级主题班(团、队)会,教育效果好;2、协助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的经管工作,结合学科教案渗透德育效果好,撰写有关素质教育或德育工作的论文或经验总结,并得到同行认可。
(五)教研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案研究能力,独立组织过县(区)级教研活动。
在县(区)级教案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
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
每年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30学时,有原始的听评课记录。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教案中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胜任教育教案工作,在一个教案循环期内所教班级学生的成绩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是校级教案新秀或教案骨干;2、在校内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实践活动,在校本教研中骨干作用明显,每年进行专题讲座(包括经验介绍)或校级公开课(包括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1次,并有讲稿或教案;3、获得2次乡级或1次县(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一项即可)。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1万字以上;3、有3项教科研成果在校内交流,或有2项教科研成果在县(区)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有1项教研成果或1篇经验总结在市(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十一条副高级职务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一)全面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并能自觉地运用于教育教案中。
(二)对任教案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并贯穿于教案、科研等实际工作中。
(三)全面了解教育教案改革和本学科发展状况。
(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教案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
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案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兼职教师应当兼任一门课程的教案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
(二)教案效果1、熟练掌握学科课程规范和课程计划,能出色完成1门学科的教案工作。
胜任所教案科大循环教案工作。
掌握教育教案规律,课堂教案效果好,在本校或当地有较好的影响,在教案和教研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关注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热爱学生,有很高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案能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得预期的应有的发展。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案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承担教育教案研究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坚持不断进行教育教案问题的研究,能独立承担校级科研课题,较好地解决问题,并形成教育教案反思或叙事等材料;2、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在学校组织的本学科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提供2篇教案案例或心得体会。
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及时发现并推广先进的教案经验。
(四)坚持教书育人的正确方向,积极探索德育工作规律,针对性、实效性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胜任班主任工作,育人效果显著。
所带班级学生整体素质好,结合学科教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富有实效,组织校级主题班(团、队)活动2次或县(区)级1次,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或奖励,班风优良,获得了校级文明(优秀)班级称号3次或县(区)级1次;2、结合学科教案,主动配合班主任,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进行教书育人问题研究,成果明显,至少撰写2篇有关素质教育的论文或经验总结;3、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县(区)级文明单位或先进集体等称号。
(五)教研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经管、研究和指导教育教案活动的能力。
熟练掌握本学科的课程规范、教材、教法,经常组织教案研讨、交流等教研、科研活动,有力推动了校本教研活动。
有专题讲稿,有研究成果、总结材料,有深入学校的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每学期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50学时。
每年都在县级教案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培训讲座。
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总结推广素质教育经验,在本学科课程改革实施中,经常有教案案例评析或指导教育教案方面的心得体会文章在本院(校)交流或在有关教案报刊上发表。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三: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所教案科成绩在本校同年级或在同类学校名列前茅,学生整体学习成绩提高幅度较大(提供由教导主任、业务校长签字的任课班级一个循环期内学生成绩原始材料),学生个性特长获得比较充分的发展,在各种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在社会实践活动或科学实验中获得好评;2、是县(区)级教案新秀或教案骨干,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示范引领和骨干作用。
积极探索教案艺术和追求教案特色。
至少承担县(区)级有影响的公开课(包括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3次,并有教案和反馈,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组织或参加校本教研活动,进行校级专题讲座(包括经验介绍)3次,讲座体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案实践的要求,并有讲稿,积极参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建设,能够承担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教案任务;3、在指导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水平和教育教案能力方面成绩显著。
在学校传、帮、带新教师作用明显,送教下乡或支教作用突出;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近五年来获得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教育部门授予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1次。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为2万字以上;3、有2项教科研成果获得市(地)级二等奖,或在市(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评审规范中所规定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等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三条本评审规范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
第十四条本评审规范中涉及的各级任职资格均指本专业的。
第十五条本评审规范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均应为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
第十六条本评审规范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
第十七条凡提交的工程、实验等成果必须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基础教育机构审批、备案。
第十八条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宫等单位教师的资格证书和学历要求,参照高中教师规范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