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企业注意事项(一)
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6篇

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6篇第1篇示例: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需要特别注意一些事项,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文将就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进行探讨,并给出一些建议。
一、明确合同双方的身份和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签订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对双方的身份进行核实,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用工需求,不得编造虚假或夸大的用工需求;劳动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共同商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具体内容,并在劳动合同中做出详细的约定。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劳动者违法违纪,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
二、合同条款要明确具体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合同条款要尽可能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含糊的用语或概括性的表述。
合同条款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酬福利、工作时间、劳动保护、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
合同条款中的用语应当统一、准确,避免出现歧义或引起争议的情况。
在约定合同期限、解除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等重要事项时,应当注明具体的条件和程序,以防潜在的纠纷。
双方应当对劳动合同的每一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和明确约定,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三、了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了解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
双方需要了解在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劳动争议解决中所依据的法律依据,以防风险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密切关注和了解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相关政策的调整,及时调整劳动合同的条款和内容。
合同期满后,双方也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劳动合同的续订和变更进行及时处理。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五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第六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新版劳动合同法2023

新版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一些重要事项。
下面是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10条注意事项,并对每一条展开详细描述。
1. 确定双方的身份和资格: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需要核实劳动者的身份和资格,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从事被聘用的岗位。
劳动者也需要核实用人单位的合法身份和资格,避免签订与不合法单位的合同。
2. 岗位描述和职责明确: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岗位和职责,避免存在模糊不清或者潜在争议的情况。
用人单位应详细列出岗位描述和工作内容,劳动者需要确保自己对相关职责的理解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
3. 工资待遇约定清楚: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详细的工资结构和支付方式,劳动者需要仔细核对工资项目和计算方式,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4. 工时和休假制度规定明确: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用人单位需要合理规定工作时间,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时上限,劳动者需要了解和接受工作时间安排,并确保休假制度的规定符合劳动法的要求。
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规定清楚: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需要合法参保劳动者,并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享受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并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
6. 劳动合同期限确定明确: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关系的期限,包括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期限,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薪酬待遇。
劳动者需要了解合同期限对自身权益的影响,并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获取更有利的合同期限。
7. 工作地点和转岗规定明确: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和转岗规定。
用人单位需要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并明确规定轮岗或者转岗的条件和程序。
2023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2023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一、总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事项,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条例。
本条例旨在明确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执行标准,确保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二)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工作岗位信息及相关规章制度,劳动者有权了解并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需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当及时交付劳动者。
(三)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如确需解除,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续接手续。
五、特殊规定(一)关于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关于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约束的要点或注意事项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约束的要点或注意事项姜朝帅 2007—12—4一、合同期满自然解约也同样按规定赔偿。
二、试用期不得延长。
一年合同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两年合同的不能超过两个月。
三、只定试用期,法律认定为正式合同.四、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第三次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连续工作10年的如员工不反对,即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作满一年未签定合同的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五、试用期应交社保.六、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约束有两条:第一公司出资培训,员工应服务满协商的年限否则应赔偿培训费;第二,员工保守秘密和竞业限制,如果违背保密竞业限制相关约定,公司可以向员工或已离职的员工索赔,但竞业年限由原来的3年改成现在的2年.七、企业制度是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之一,一般情况下的解除合同的均需要赔偿。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多于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八、法律只承认事实劳动关系,不论是否已经签定《劳动合同》.九、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须赔偿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我们公司具体情况:我们签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任务合同”)的官方理由:公司是驻商场的专卖店,会因销售情况作关闭或转移到其他城市或地区的调整,而招聘的人员多是本地或长期驻本地的员工,流动性差,所以以短期的销售任务聘用员工做专项工作.下面的表格旨在说明从公司的角度签定“任务合同”的理由:。
公司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关建议

公司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关建议随着中国《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对于企业而言,合法合规地进行管理和实施劳动合同法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此,下面将提出一些建议,帮助企业更好地实施劳动合同法。
1.加强员工培训:企业应该加强员工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培训,使他们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员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2.规范用工合同:企业在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关系、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提供公平的薪酬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公平合理的薪酬待遇。
要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确保工资的支付准时、公平、透明,并遵守最低工资标准。
4.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明确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及时解决员工的合法诉求。
可以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劳动争议解决委员会,或者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和裁决。
5.加强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企业应加强对员工工作环境的改善和安全保障。
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确保员工的劳动权益和身体健康。
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7.规范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如果需要解除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8.注重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为员工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要建立健全的晋升制度和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总之,企业要合法合规地实施《劳动合同法》,首先需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其次,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最后,要加强对员工权益的保护和落实,为员工提供公平、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争议的解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合理选择的原则,平等对待劳动者。
不得限制、歧视劳动者的就业和职业发展。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创建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支付报酬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应当向劳动者明示,并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后生效。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并注明合同期限。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固定期限为不超过十年。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时可以约定与原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按照本法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三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并提供相应的工资明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与劳动者工资支付相关的合理制度,如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滞纳金。
第十六条劳动者可以参加用人单位的职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讨论和决定,对自己的劳动报酬应当享有知情权、参与权。
第四章劳动条件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地点等因素,提供符合劳动者工作能力和工作条件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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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企业注意事项(一)
一劳动合同法总体调整思路1.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在原有的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范围上,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对多种用工形式进行调整,将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个人承包经营用工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2.强化了书面劳动合同。
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加倍支付劳动者工资。
3.解决劳动成本探低问题。
近年来,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导引下,企业过分追求经济效率,导致劳动力成本不断探低,如试用期内廉价使用劳动者,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工、承包经营等。
为解决劳动力成本探低问题,劳动合同立法对上述用工形式进行规范,加强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保护。
4.放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的黄金年龄和职业稳定权方面发挥作用,《劳动合同法》放宽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了可操作性。
5.解决劳动合同的短期化。
劳动合同的短期化不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立法通过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也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等制度,试图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
6.将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其进行劳动管理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对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规章制度应通过民主协商确定,这对于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规章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7.赋予劳动者更多的辞职自由。
劳动者有自主择业的权利,有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或者放弃工作岗位的权利。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辞职即视为违约来限制劳动者辞职权行使的现象,《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
同时在相关条款中增加了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时拒绝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
8.对劳动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条款、竞业限制条款进行规范。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期限、经济补偿金、约定的人员范围进行限制,以取得用人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与劳动者劳动权维护的平衡。
9.加强工会的力量。
工会是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组织,《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工会在劳动关系协调的三方机制中的作用,规定工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权利,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以及监督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时的权利,以保障工会充分行使其代表和维护职能。
10.加大违法成本,强化国家监管职责。
《劳动合同法》专门规定了法律责任一章,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应承担的行政责任、赔偿责任、刑事责任进行了较全面的规定,以保证劳动合同法能够真正贯彻实施,通过对违法行为的行政罚款、民事赔偿责任,加大用人单位违法的成本。
同时,强化国家的监管职责,《劳动合同法》专门规定了监督检查一章,赋予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权。
二、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企业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
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六)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七)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也取消了部分必备条款。
这一增一减的变化,重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又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