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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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县环保局关于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各科室、站、队: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已进入整改建制阶段。

为了推动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行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期化,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进一步深化对构建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要性的认识环保系统的各项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直接为人民群众所感受、所评判。

开展行风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要构建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只有努力构建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才能使行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才能打造环保队伍依法、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新形象。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构建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是根本。

要坚持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坚持预防为主、纠建并举、把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管理摆在更突出的位置,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规章制度和监督、约束、激励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阶段重点要建立完善以下五个方面的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和制约监督制度。

要深化民主评议制度,扩大民主评议范围,真心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使阶段性、集中性评议向常态化过渡,真正取得实效、真正促进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途径和领导干部下访等方式,畅通民意渠道,完善群众监督的平台,使群众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民主权利得以实现;要积极推行听证、质询制度,把群众关注的热点和一些重要事项,通过召开听证会形式,加以解决,切实提高和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完善各项制约监督制度,综合运用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法律监督、纪律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形成监督合力,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的行为失范。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六多合一”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六多合一”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六多合一”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赣府厅字〔2020〕58号•【施行日期】202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六多合一”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进一步深化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六多合一”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20日进一步深化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六多合一”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努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六多合一”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统筹协调推进“多规合一”(一)统一空间战略规划。

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积极推进各类相关规划数据衔接或整合,推动尽快消除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实现“多规合一”。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统一全省国土空间分区,统一空间战略,统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统筹优化配置国土空间资源,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二)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为基础,按照统一空间坐标体系和数据标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推进建设省市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制定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标准,将各类涉及空间利用和安排的管理信息统一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稳住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稳住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稳住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7.22•【字号】•【施行日期】2022.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经济运行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稳住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稳住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经厅第108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稳住经济大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系统联动,举全系统之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

省厅将加强政策指导,加大工作督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7月22日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稳住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全力以赴稳住全省经济发展,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支持省级及以上重大能源、交通、水利和具有资源依托和邻避要求的民生工程、产业项目,经选址论证后,确属单独选址的,安排使用过渡期省预留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支持在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内按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经依法依规审批后实施,更好保障项目落地。

(责任处室:国土空间规划局)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对列入2022年省级重大项目清单或省产业链重点项目,在批准用地时保障用地计划指标。

对数字经济发展工程、“5020”项目、地方债券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急需开工的真实项目,在9月底前,可按照2021年“增存挂钩”机制产生用地指标的80%预支。

(责任处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对通过消化处置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允许在设区市范围内统筹使用,由设区市政府出具意见,并压实县(市、区)消化处置责任,加快批而未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徐绍史部长在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徐绍史部长在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徐绍史部长在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徐绍史部长在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2010年8月19日)同志们:今天,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下面,我就国土资源部门抓好治理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近年来,国土资源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的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和生命线,把行政权力监管的薄弱环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区位,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和源头防腐,积极规范权力运行,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土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利益关联日趋复杂,加上市场配置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对一些环节的权力运行还缺乏有效制约,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损害了国土资源系统的形象和公信力,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中央领导对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十分关心。

去年底以来,胡锦涛总书记两次就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温家宝总理批示要求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

李克强、贺国强、何勇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

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此非常重视,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马馼同志主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决定在全国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还将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的意见》。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7.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为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依照《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规范详细规划编制,持续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控规工作的重大意义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效抓手,是指导和约束城市开发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城市空间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控规是统筹各类专项规划的重要平台,是实质性保障城市各业用地、各类设施空间落位的直接抓手,对于推动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控规是法定规划,对具体地块用途、开发建设强度和管控要求等作出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统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

各地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控规工作的重大意义,系统、规范、有序推进控规的编制、实施和管理。

二、规范有序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一)开展既有控规评估维护工作。

要对既有控规进行实施评估,与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无冲突、适应目前城市发展和土地供应需求的,可继续沿用;既有控规难以满足发展需求,或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不相适应的,应对既有控规进行调整修编。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4•【字号】赣府厅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省委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工作部署,聚焦全省土地利用粗放、效率不高等问题,在“节地增效”行动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用地提质增效,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

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作(一)优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进一步优化《全省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细则》,持续推进各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探索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优势特色行业、重点产业平台(小微创业园、标准厂房等)开展综合评价。

持续调整优化亩产效益大数据管理平台功能,整合企业登记、统计、税务、用地、用能、污染物排放等数据,推进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建立数据准确的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数据库。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每年梳理汇总全省参评企业各项数据指标,分行业、分区域、分指标等进行多维度分析,形成全省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绩效报告。

通过评价对工作推进扎实、要素配置精准、亩均效益水平提升明显的市、县(区),在财政政策、用地指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能耗排放等方面给予倾斜。

制定亩产效益领跑者遴选方案,统一发布全省领跑企业名单。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重大意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十分紧要。

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始终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统筹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但同时也应看到,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比如,有的地方和单位作决策脱离实际,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有的决策不尊重民意,听取群众意见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决策执行不力,给群众利益造成了损失,等等。

这些问题违背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使各项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江西省工商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江西省工商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江西省工商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7.15•【字号】赣工商纪监字[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工商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赣工商纪监字[2007]6号)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省监察局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水平,实现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和省局提出的“党风正、政风清、行风优”的工作目标,现就健全和完善全省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全省工商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工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全面构建信用工商、法治工商、信息工商、服务工商、廉洁工商、和谐工商,促进工商事业的发展。

二、具体内容(一)加强领导,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领导机制。

政风行风建设是“为民工程”,是一个行业一个部门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和社会形象的具体展示。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政风行风建设列为全局性大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

要建立党组统一领导,领导班子总体部署,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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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
制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7.09.08
【实施日期】2007.09.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树立国土资源系统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大力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建设,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部门”,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江西、富民兴赣的目标服务,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政风行风建设是“形象工程”,是一个行业一个部门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

政风行风建设直接影响到国土资源系统的生存和发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一)构建工作格局。

各单位要将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全局性大事和长期性工程来抓,建立党组统一领导,领导班子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主管机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要按照“一岗两责”的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省厅成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担任组长,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聂赣良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建平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厅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政风行风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政风行风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追究,对那些因领导不力、制止不力导致不正之风屡纠屡犯、屡禁不止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要注重追究效果的延伸,及时通报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和防范作用。

要建立领导挂钩联系点制度,按照分工范围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确保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三)强化工作考核。

各单位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考核、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考评验收;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管理目标。

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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