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现状与实践教育的改革
202X年法学专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202X年法学专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202X年法学专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一、引言社会实践作为法学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同学的综合素养培育和实践力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202X年,本班级组织了一次针对法学专业的社会实践调查,旨在深化了解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职业进展前景以及对教学改革的建议与意见。
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我们深化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沟通与访谈,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
在此,我们将向大家汇报社会实践调查的结果。
二、法学专业就业现状分析1. 就业率依据我们的调查,202X年法学专业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
这一数据显示出法学专业的就业形势相对乐观,主要缘由是法学专业的专业性较强,对于公务员、律师、法院等相关机构的聘请需求较大。
2. 就业方向从调查结果来看,法学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的职业方向包括公务员、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事业法务等,占比较大。
其中,公务员照旧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的首选。
此外,还有一部分毕业生选择了教育行业,从事法律教学工作。
3. 就业薪酬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调查显示,法学专业毕业生的起薪相对较高,平均起薪在8000元以上。
随着工作阅历的增加和力量的提升,法学专业毕业生的薪资也会有相应的增长。
三、法学专业职业进展前景分析1. 公务员职业进展前景公务员是法学专业毕业生职业进展的热门选择之一,拥有稳定的薪资待遇和职业晋升空间。
然而,随着公务员招录竞争的日益激烈和招录政策的不断变化,公务员职业进展的前景也存在肯定不确定性。
2. 律师职业进展前景随着社会法治化的不断深化,律师行业的进展前景宽敞。
随着经济的不断进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律师的需求量会渐渐增加。
但是,律师行业的竞争也格外激烈,需要具备优秀的专业力量和实践阅历。
3. 法官、检察官职业进展前景法官、检察官是法学专业毕业生职业进展的另一重要方向,拥有较高的职业地位和待遇。
然而,法官、检察官的职业进展道路相对固定,晋升需要考察各方面的素养和阅历。
学法就业现状分析报告总结

学法就业现状分析报告总结引言学法就业是指法学相关专业的学生在完成学业后进入法律行业就业的过程。
本报告旨在对学法就业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得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
现状分析1. 求职市场竞争激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行业的逐渐壮大,学法就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每年毕业的法学专业学生人数远远超过市场的需求量,导致就业压力增大。
同时,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法律才人竞争同样激烈,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职位的数量有限,对于毕业生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
2. 人才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随着法律行业的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
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国际法、商业法、知识产权法等领域的人才需求也在增加。
3. 就业机会存在不均衡现象尽管整体上学法就业形势面临一定的压力,但不同地区的就业机会存在不均衡现象。
一线城市和特定发展区域相对就业机会更多,而落后地区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少。
这就需要学法人才在选择就业地区时要考虑就业机会的差异,做出合理的选择。
4. 薪酬待遇存在差异法律行业的薪酬待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一线城市和大型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收入较高,而一些小城市和地方性的律所的薪酬待遇相对较低。
此外,不同类型的法律职业所对待劳动者薪酬的态度也不同,如法官和律师之间的薪酬差距较大。
结论与建议根据对学法就业现状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 加强自身能力提升:要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脱颖而出,学法人才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不仅要注重学术知识的学习,还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和专业技能的培养。
2. 多元化发展:除了法律专业的知识外,学法人才还应具备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如金融、商业等方面,以应对多元化的就业需求。
3. 做好地域选择:在选择就业地区时,要对不同地区的法律行业发展情况有所了解,做出合适的选择。
对于想要进入一线城市或特定发展区域的学法人才来说,要提前做好准备,增加自身的竞争力。
法学专业就业前景报告

法学专业就业前景报告1. 引言法学作为一门专业学科,培养学生掌握法治知识和法律技能,具备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备受关注。
本报告将对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进行分析和展望。
2. 法学专业的背景和特点法学专业是一门涉及法律的学科,它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
法学专业具有以下特点: - 知识面广泛:法学专业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
学生需要全面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制度。
- 技能要求高:法学专业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法律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实践性强:法学专业注重实践教学,学生需要进行案例分析、律师执业等实践训练。
3. 法学专业就业现状目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形势相对乐观。
以下是法学专业就业现状的一些特点和趋势。
3.1 就业范围广泛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法院等机构就业。
他们可以担任法律顾问、律师助理、公务员等职位。
3.2 政府部门就业机会多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在政府部门就业的机会较多。
政府机构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较大,包括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
3.3 律师行业需求增加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律师行业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律所从事律师助理、律师等职业。
3.4 公司法务部门需求上升随着企事业单位法律环境的复杂化,越来越多的公司设立法务部门。
这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4. 法学专业就业前景展望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展望。
4.1 法律市场需求持续增长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市场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将有更广阔的就业空间。
4.2 法学专业综合素质重要性凸显除了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对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来说也非常重要。
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这样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职场环境。
法学就业现状

法学就业现状
一、法学就业现状
法学是一门涵盖广泛的学科,被一般称为“社会科学的框架”。
它不仅覆盖了法律的制定、实施和应用,而且还涉及涉及政治、历史、法律经济、哲学等领域,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是一门学科综合性很强的学科,也是投资者的一项重要有价值的资产。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也变得越来越广阔。
目前,法律类专业的学生可以掌握企业、政府、法院、学术机构、媒体等多个领域的法律技能,因此能在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发挥出自己的特长。
对于法律类专业的毕业生而言,有许多可以选择的就业机会:比如法律实践者、诉讼律师、咨询律师、社会工作者等。
其中,法律实践者可以参与到各种法律实务中,包括咨询、诉讼、仲裁等,同时还需要参与政府规章的起草、草案审查、法律论文的研究与起草等工作。
作为咨询律师,需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当事人办理各项法律业务;作为诉讼律师,需要出庭诉讼,为当事人代理诉讼,同时还要提供上诉、再审等法律服务。
此外,还有许多职业可以选择,比如社会工作者,需要照顾老人、小孩和弱势群体,并对其提供各种必要的帮助、支持和保护。
总之,法学是一门非常多元化的学科,为毕业生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就业机会,只要你努力,就一定能找到自己的理想工作。
- 1 -。
法学生就业现状

法学生就业现状简介法学是一门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的学科,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丰富多样。
本文将分析当前法学生就业的现状,并讨论就业形势及其改善的策略。
法学就业形势概览法学专业的就业形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目前,法学生就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是吸纳法学生的主要渠道之一。
它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
由于司法体系的日益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2. 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法学生就业的重要选择之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律师行业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竞争激烈,进入一线律师事务所并非易事。
3. 企事业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也是法学生就业的重要出路。
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都需要法学背景的人才,例如法务部门、合规部门等。
此外,咨询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也对法学生提供了不少就业机会。
4. 教育界及研究机构一部分法学毕业生选择进入教育界从事高校教学或研究工作。
法学研究机构也需要法学专业的人才参与各类研究项目。
法学生就业面临的挑战虽然法学生就业领域多样,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以下是一些主要问题:1. 就业压力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数量日益增加,导致就业市场竞争激烈。
优质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很多毕业生需要面临就业压力和挑战。
2. 职业素养不足尽管法学专业培养了丰富的法律知识,但一些毕业生在实践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存在不足。
这对于法学生来说是一个重要问题,而一些用人单位也正是看中综合实践能力,并非仅仅看重法学专业背景。
3. 行业转型与更新法学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学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法学领域也在不断更新和转型。
一些新兴领域,如知识产权、互联网法律等能给予法学生更多就业机会,但也要求法学生在相关领域有所了解和研究。
4. 地域不均衡法学生就业的地域选择问题也是一个挑战。
大部分优质法学就业机会集中在一二线城市,而一些地方法学人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
新形势下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指导工作方法研究

新形势下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指导工作方法研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法学专业的学生也面临着新的就业形势。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地指导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成为了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
本文将从当前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现状出发,探讨新形势下的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指导工作方法,以期为相应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现状分析1.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向好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都需要专业的法学人才。
所以,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形势总体上是稳定向好的。
由于法学专业本科生考研、出国深造的比例较高,同时学校和社会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指导力度不够,导致了一部分学生缺乏明确的就业方向和意愿,甚至存在就业心理压力较大的情况。
2.就业岗位类型多样化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学专业的就业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和深化,涉及到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的法务部门、政府机关的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等。
新兴行业中如互联网法务、知识产权法务等也成为了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
相对传统岗位而言,新兴岗位的招聘渠道和招聘信息较为零散,给学生就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就业能力需求日益提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用人单位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基础的法律理论知识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综合能力。
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由于学校的教学资源和社会实践渠道有限,导致一部分学生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和就业能力,限制了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1.建立健全的就业指导体系针对新形势下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的特点和需求,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就业指导体系,包括聘请专业的就业指导老师、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各类就业指导活动等。
通过这些方式,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专业和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
2.开展实用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除了法律理论知识外,学校还应当注重学生就业所需的实用技能培训。
法律专业就业现状和市场前景分析

法律专业就业现状和市场前景分析
法律专业是一门与社会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对社会治理、企
业经营、个人权益保护等方面都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就业现状和市场
前景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就业现状方面。
目前,法律专业的就业形势并不乐观。
随着高
校扩招政策的实施,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数量大幅度增加,供求失衡的问题
愈发突出。
据统计,法学类专业的就业率整体较低,毕业生就业率仅为就
业总人数的一半左右。
这主要是因为法律专业的就业领域相对狭窄,大部
分毕业生集中在国家机关、法律事务所和企事业单位中寻找就业机会。
而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领域对毕业生的需求有限,竞争激烈。
针对法律专业就业困境,我们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就业环境。
首先,高校应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减少法学类专业的招生规模,
避免供过于求。
其次,高校应加强与政府、企业的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
和就业机会。
此外,高校还应加强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培养,提高其就业竞
争力。
对于个人而言,要积极主动地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增加在法律专业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法律专业的就业现状并不容乐观,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
治建设的推进,市场前景逐渐展现出较大潜力。
针对就业困境,高校和个
人都应采取积极措施来改善就业环境,提高竞争力,为法律专业的未来发
展创造更好的前景。
本科法学就业形势分析报告

本科法学就业形势分析报告尊敬的领导及各位同事:近年来,法学专业在我国本科教育中的地位逐渐提升,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了法学专业作为他们的就业方向。
然而,在当前就业形势下,法学本科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境。
本报告旨在对本科法学就业形势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就业形势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法学专业的需求量逐渐增加。
据统计数据显示,每年毕业的法学本科生仍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然而,供大于求的局面也导致了竞争的加剧。
同时,法学专业的岗位分布不均,以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机构为代表的所谓“金字塔顶端”岗位吸引了大量的法学人才,但这些岗位数量有限,招聘门槛也相对较高。
而一些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的中小律师事务所等基层法律岗位却缺乏人才供应。
其次,问题分析。
本科法学生就业形势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贫困市县法学人才短缺的问题。
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一些贫困地区的法学人才供应较少,这使得基层法律服务的水平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法学教育与实践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由于法学专业的特殊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当前一些高校的法学教育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这使得学生在毕业后面临着实践能力欠缺的问题。
三是行业认可度与职业素养不足的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对法学专业的认可度不高,普遍认为法学毕业生在实践能力、专业素养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这也导致了以往法学毕业生就业岗位选择较为单一的问题。
最后,对策建议。
为了改善本科法学就业形势,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项对策:一是增加基层岗位供给。
政府应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农村普法社区等单位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基层法律岗位,吸引法学毕业生前往就业,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能力。
二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
高校应进一步完善法学教育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强与实践岗位的合作,提供更多法学实习岗位并鼓励学生参与实践活动。
三是加强行业认可度与职业素养培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就 业 放 在 就 业 工 作 的首 位 ,并 出 台专 门 的政 策 。 国
务 院 专 题 部 署 大 学 生 就 业 问 题 ,这 在 历 史 上 罕 见 的 。
大学 生就 业 难 ,原 因众 多 ,但 高 校 本 身 的专 业 设 置 不
科 学 、培 养 方 式 不 合 理 也 是 一 个 很 重 要 的 因素 ,重 知 识 教 育 ,轻 能 力 培 养 是 目前 高 等 教 育 的通 病 。 为 此 , 迫 切 需 要 改 革 高 等 教 育 的 培 养 模 式 ,加 强 实 践 教 学 ,
【】. 宁教 育研 究 ,2 0 ( ). J 辽 0 6, 5
践 活 动证 明等 途 径 获 取 创 新 实 践 学 分 。 因此 ,学 校 与
各 二级 学 院作 为指 导 和组 织 落 实 大学 生创 新 实 践 活 动 的 主体 ,应 该 建 立 起 实 施 创 新 实 践 学 分 的质 量 保 障 体
的 单 位 已 经 饱 和
短 的时 间 , 随着 我 国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和教 育 体 制 改 革 的
深 入 ,实 践 教学 也 遇 到 了很 多 的矛 盾 ,陷入 了 困境 。
法 学 专 业 直 接 对 口 的工 作 单 位 是 去 法 院 、检 察 院 等 政 法 机 关 和 政 府 机 构 或 去 律 师事 务所 当律 师 。但 党
新 教 育 的先 进 经 验 ,不 断 探 索 ,不 断实 践 ,进 一 步 提
举 办 学 科 发 展 前 沿 、创 造 发 明典 型 事 例 分 析 、 大学 生 创 新 思 维 和 能 力 训 练 等 系 列 讲 座 ,让 学 生 近 早 接 受 创 新 思 维能 力 的训 练 ,掌握 必 要 的创 新 实 践 方 法 和技 巧 ;
[ ]李 小平 . 识 经 济 与 大 学创 造 教 育 【】. 等教 育研 2 知 J 高
究 , 19 ( ) . 9 8, 6
守诚 信 的学 生 通 过 关 系挂 名 他 人 的科 研 课 题 、开 具 实
[ ]华 正 伟 等 . 新 学 分 制 的 性 质 、 功 能 及 发 展 趋 势 3 创
( 一) 有 限 的 实 习基 地 与 不 断 增 长 的 法 学 专 业毕
业 生 之 间 的 矛 盾
随 着 法 学 教 育 从 精 英 教 育 向 大 众 教 育 的 发 展 ,各
地 法 学 专 业 的 学 生 不 断 增 长 ,传 统 的 实 习 基 地 法 院 、 检 察 院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的 容 纳 能 力 受 到 了挑 战 。再 加 上 司 法 实 务 部 门 无 法 解 决 实 习 学 生 的 食 宿 问 题 ,学 校 统
三 是 吸 收 大 学 生 参 加 校 内外 学 术 会 议 ,加 强 大 学 生 与 专 家 、学 者 之 间 的 交 流 与 合 作 ,感 受 学 术 氛 围 和 科 研
高 人 才培 养 的质 量 。
参 考文 献 :
气 息 ;四 是 加 强 创 新 实 践 活 动 的 过 程 管 理 ,建 立 实 施 创 新 实 践 学 分 的 质 量பைடு நூலகம்保 障 体 系 。 实 践 中 ,许 多 高 校 对
授 、电大 、 自考 、夜 大 等 各 种 形 式 ,学 习 法 律 的 人 数
在 不 断增 长 ,法 学 教 育 出现 了大 众 化 的趋 势 。且 有 的 学 校师 生 比例 严 重 失 衡 , 图书 资 料 严 重 不 足 ,影 响 了 法 律人 才 的培 养 。 ( ) 法 学专 业 本 身 的就 业 门槛 较 高 ,直 接 对 口 二
位 对 大 学 生 的实 习 根 本 不 重 视 ,有 的指 导 教 师 无 暇 顾 及 实 习 生 ,而 把 实 习 生 作 为 做 一 些 杂 事 的 对 象 ,有 的 学 生 去 实 习 了 一 段 时 间 就 干 些 装 订 案 卷 的 简 单 事 务 而
法 学是 实践 性 和 应 用 性 很 的 学 科 ,既 规 定 人 们 行 为 的 各 种 规 则 ,又 要 对 违 背 规 则 提 出最 终 处 理 方 案 。 法学 教 育应 当 高度 重 视 实 践 环 节 的教 育 ,让 学 生 接 受 良好 的 法学 实 践 能力 和法 律 职 业 基 本 技 能 的训 练 。但 在 我 国 现 实 的法 学 教 育 中 , 由于 各 种 原 因 ,法 学 的实 践 性 教 育 面临 各 种 各 样 的问 题 ,理 论 教 学 占据 了几 乎 全部 的教 学 时 间 ,其 经 典 模 式 为 “ 输 式 ” 的 课 堂 讲 灌 授 ,教 师 仅 仅 就 理 论 进 行 系 统 的 阐 释 ,而 没 有 从 法 学 学 科 本 身 的 实 践 性 、技 术 性 出 发 来 训 练 学 生 的 实 践 能 力 和 操 作 能 力 ,学 校 对 学 术 的 要 求 远 大 于 实践 能 力 的 培 养 ,普 遍 存 在 重 理 论 、轻 实 践 ,重 知 识 、轻 应 用 的 现 象 ,教 育 的 内容 多 以理 论 和 记 忆 性 知 识 为 主 ,实 际
、
法 学专 业 的就 业 现 状及 其 原 因分 析
i n
创 新 实践 学 分 制 的 落 实 需 要 学 校 进 一 步完 善 平 台
建设 。一 是 设 立 大 学 生 科 研 创 新 活动 基 金 ,加 大 对 学 生创 新 实 践 活 动 的经 费投 入 ;二 是 采 取 鼓 励 措 施 开 设 创 造 学 、科 学 史 、科 技 研 究 方 法 等 创 新 教 育 类 课 程 ,
一
专 业 。 办 学 的形 式 也 很 多 ,除全 1 的外 ,还 有 函 3制
我 国现 有 教 育 模 式 的形 成 深 受 前 苏联 法 学 教 育 模
式 的影 响 ,强 调 理论 知识 的 培养 ,忽视 实践 能力 的训 练 。在 实践 环 节 的教 育 中 ,只 明确 了专业 实 习的环 节 , 即 在 四 年 的 正 常 的教 育课 时 的 安排 中 ,规 定 集 中 实 习 为 主 的 专业 实 习方 式 , 时 间是 两个 月 左 右 。 即使 这 么
强 实践 教 学 的 改革 ,培 养 学生 分析 问题 、解 决 问题 的 能 力 ,是 一 个非 常 重 大的 问题 。
【 键词 】法 学 ;就 业 率 ; 实践教 学 ; 困境 ;改 革和 创 新 关
近 年来 ,高校 毕业 生 的 就 业 形 势 非 常 严 峻 。 为 此 国 务 院在 2 0 0 9年 1月 7日召 开 常 务 会议 ,明确 把 大 学
有效 的 监督 和 管理 实 习的 措施 ,难 以 保证 实 习 的 质量 。
使法 学 专业 的实 习形 式 化趋 向非 常严 重 。
( ) 实践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与 学 校 教 师 、 实 习单 位 二
的 重 视 度 之 间 的 矛 盾
虽 然 我 国 已经 把 “ 法 治 国 ,建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依
■
路 。宁 可 在 发 生 纠 纷 后 请 律 师 打 官 司 ,也 不愿 招 聘 一
名 专职 的法 律人 才 参与 企 业 的经 营和 谈 判 。 ( ) 法 学教 育 脱 离 实 际 , 学 生 实践 活动 缺 乏 。 四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较 差
可 能 有 专 门的 经 费 给 实 习单 位 指 导 教 师 ,很 多 实 习 单
培 养 学 生 的 分 析 问 题 、解 决 问题 的能 力 。教 育 部 已经
体 发 布 的 20 0 8届 毕业 生 的就 业 信 息 法 学 等 热 门专 业 就 业 率 出 现持 续 下 滑 的趋 势 。 当 然 ,法 学 专 业 学 生 的 就
业 下 滑 ,是 多种 因素 造成 的 : ( ) 法 学 专 业 恢 复 后 办 学规 模 太 大 ,办 学 层 次 一
24 2 ) 1 12
・哆 2 ・ ‘ 血 ; , 垴
●21 0 0年 第 4期
( 理研究) 管
从 中专 、 大 专 、本 科 到 硕 士 、博 士 等 5个 层 次 都 有 ,
很 值得 我 们去 反 思 。
二 、我 国 目前 法 学专 业 学 生实 践教 育 的 困境
不 管 是 否 有满 意 师 资 ,也不 管 硬 件 是 否 完 善 都 开 设 这
创 新 学 分 的 认 定 往 往 偏 重 对 学 生 创 新 成 果 的 考 核 和 实 践 活 动数 量 或 形 式 的考 查 ,这 样 容 易 让 急 功 近 利 、不
【 】杨 宁. 1 高校 教 学 改 革 的 关键 —— 创 造 教 育 [】. 华 J 清
大学教 育研 究 , 19 ( ) . 9 9, 1
政 机 关 、政 府 机 构 由于 机 构 改 革 和 人 员精 减 ,人 员 1 3 益 饱 和 。且进 入 这些 机 关 都要 通 过 公 务员 和 司法考 试 , 很 多 人 去 竞争 一个 岗位 ,大 多数 毕 业 生 被 淘 汰 。去 律 师 事 务所 当律 师 也 要 通 过 司 法考 试 才 可 以 。而 在 2 0 08 年 前 ,报 考 司 法考 试 的 条件 之一 就 是 要 取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应 届 生 来 不 及 参 加 当年 的 司法 考 试 ,且 司 法 考 试
据 20 0 9年 中 国法 治 蓝 皮 书—— 《 国法 治 发 展 报 中
告 N 7 (0 9 》 透 露 :我 国 高等 法 学 院 系 3 O. 20 ) 0年 增 长 了 10多倍 ,但 据 统 计 ,法 学 学 科 毕 业 生 就 业 率 竞 列 0
文 科 毕业 生 最 低 。 根 据 江 苏 省 高 校 指 导 服 务 中心 向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