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确把握党内民主
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原则

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指在党内实行民主制度的同时,又保证党的集中指挥。
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方法,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特点之一。
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原则是贯穿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干部队伍中的基本原则,它既是组织上的要求,也是思想上的要求,对于保持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民主原则。
民主是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党员在党的组织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可以畅所欲言、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党的组织应当广泛开展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干部、民主选举等活动,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使党内事务能够得到广泛的讨论和决策。
第二、集中原则。
党的集中是党的组织的灵魂。
在党的工作中,必须坚持集中指导、集中计划、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
党组织及其干部要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命令,坚决服从党的领导,保持党的统一思想和行动。
第三、团结原则。
团结是党的力量所在。
无论党内是否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都应当在党的大政方针和决定下团结一致,不能因为个人利益,破坏党内的团结,影响党的事业。
党的组织要创造良好的团结氛围,处理好不同派别之间的关系,加强党内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增强党员的团结观念。
第四、纪律原则。
党的纪律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党员要严守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形象,维护党的利益。
党的组织要加强对纪律的教育和监督,对违纪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使党纪成为党员遵循的规范。
第五、个性和集体的统一原则。
个性和集体是辩证统一的。
在党的组织中,党员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不能超过党的集体权利和利益,党员要将个人的力量和智慧融入到党的集体中去。
个人利益要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不能以个人为中心,破坏党的集体。
第六、批评和自我批评原则。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内发扬民主、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
党员要敢于揭露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接受党和人民的批评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民主生活和组织审查的监督。
党的组织要鼓励党员进行自我批评,纠正错误,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组织原则,也是中国国家治理的核心制度之一。
它体现了党内民主与集中统一的有机统一关系,为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和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指在党的组织中,保障党员和干部参与决策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同时也保证组织具有高度的集中统一性。
它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党内民主,即党员和干部有平等的参与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党的各级组织要保障党员参加党的事务的权利,倾听和采纳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多方面、多层次的决策过程。
2. 个人服从组织,即在党的组织中,个人的权益要服从组织的决策和安排。
党组织有权决定党员和干部的任免和调整,党员和干部要积极响应组织的安排和决策。
3. 集中统一,即党的决策和工作要有统一的领导和执行。
党组织要在民主基础上形成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思想、言论和行动上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
二、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和作用民主集中制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原则和组织制度,具有重要的优势和作用:1.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党内各种不同意见的充分表达和权威的决策机制,使党内形成和谐的合力,真正实现了团结统一的目标。
2. 提高党的决策水平和执行效率。
民主集中制通过广泛听取不同意见,充分调动干部和党员的积极性,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
同时,通过严格的集中统一体制,确保决策的高效执行。
3. 保证党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民主集中制能够通过民主程序排除错误思想和主张,确保党内不产生严重分歧和偏离主义。
它是党的思想和路线斗争的重要方式之一,能够保证党的事业长期的稳定发展。
三、民主集中制的实践和改进在中国共产党的长期实践中,民主集中制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同时也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1. 加强党内民主。
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通过党员大会、党代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和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工作心得:党内民主的实质与表现形式

工作心得:党内民主的实质与表现形式我们许多同志把党内民主简单地理解为民主方法、民主精神、民主作风等,这虽然不错,但没有把握党内民主的本质,全面认识、理解和把握党内民主的实质及其表现形式,对进一步完善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具有重要意义。
民主的本意和实质是“人民的统治”或“主权在民”,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
同时,它也是一项政治原则,是属于政治范畴的概念。
在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即指人民当家作主掌握国家权力的国体或政治形式。
据此精神和原则,党内民主即全体党员在党内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活动及其制度规则;亦有定义认为,党内民主即全体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的原则,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
因此,现在有些文件或文章将党内民主仅仅阐释为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严格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书记能让委员畅所欲言等,这些观点都很正确,但又都不够全面准确,主要是没有把握党内民主的实质。
党内民主的表现形式是党内民主实质内容的外在表现,也是其实质内容得以实现的途径。
根据民主政治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党内民主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亦即五大要素。
选举。
《党章》第二章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中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第十一条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可以直接差额正式选举,也可以先差额预选再正式选举。
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党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些规定表明:首先,选举既是民主程序,也是集权过程,它将民主与集中高度有机地融合为一体;其次,选举是领导者在领导集体中地位平等的基础和前提,也是领导集体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原则、实施集体领导的制度保证;再次,选举必须真实反映和体现广大选举人意愿,实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
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Xxx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各位学员大家好,今天我主讲的题目是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要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并就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这就为新型势下优化党内政绩新态,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了科学指导。
今天我主要讲4个大的问题。
第一个大问题是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的重大意义;第二个大问题是党内民主的内涵、进展与存在的薄弱环节;第三个大问题是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第四个大问题是认真落实和保障党员权利。
一、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的重大意义(一)党内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首先来讲第一个大问题,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的重大意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具有重大的意义。
首先第一个方面党内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所推行的民主是充分的、全面的、广泛的民主。
马克思、恩格斯,在缔造和建设工人阶级政党的实践过程当中,把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引用到党内政治生活当中来,创造了党内民主制度。
党内民主就是在党的政治生活当中,全体党员一律平等的直接或间接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制度。
所以党内民主制度,他是马克思、恩格斯在缔造工人阶级政党的时候的一个重要的建党原则之一。
列宁进一步阐明了党内民主的内涵。
他说“现在整个党组织是按民主原则建立的。
这就是说,全体党员选举负责人即委员会的委员等等,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无产阶级政治运动的问题,全体党员确定党组织的策略方针。
”他同时提出,党内的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处理的,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出来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
个性与党性——党内民主的两个维度

、 I /
抑 ,缺乏独立思考 的勇气 和习惯 时 ,很多 的怪现象就 产生 了。邓小平同志在强调尊重个性时说 :“ 在党内和 人 民群众 中 ,肯动脑筋 、肯想 问题 的人愈多 ,对我们
各种风险 ,躲进执政党 这个最 大的保 护伞 内,过上 四
一
德取舍能力 的提高 。人类 的智力 和道德取舍能力也如
肌 肉的能力一样 ,要在运用 中才能得到发展。凡是那
些仅仅依靠 习俗或是 听凭传统代替 自己选定生活方案
的人 ,除了模仿能力外 ,便再不需要其他能力 ,他的
理智便会 削弱 ,感情 和性格便会趋 于怠惰和迟钝 。个
性 的 自由发展有助 于保护首创精神 ,并为天才 的发展 提供 良好 的土壤 。在他看来 ,那些拥有个性 的少数人 “ 比是地上 的盐 ,没有他们 ,人类生活就会变成一池 好 死 水 。还不仅 是要靠 他们来倡 导前所未有 的好 事物 , 就是要保持 已有事物中的生命 ,也要指靠他们。 s ”【 】 如果说 ,资产 阶级学 者在一般 意义上看到 了个性 的作 用 ,那 么 ,无 产阶级 领袖则是从社会 主义事业 的 全局这一层面关注阻碍个 性发展 、尤其是 阻碍独立思
并把这些特性看作是党性的集中表 现。应该说 ,这是 符合 中国国情 的,也是卓有成效的。在 中国这样一个 缺 少结 社传统 、缺 少集 体主义 意识 的社会 中 ,非如 此 ,就无 法形 成推 翻腐 朽反动 势力 的强 大力量 。但 是 ,党性绝不仅仅是这些特性 ,它还包含着一种极 为 重要的科学性 。
考 的因素 。17 年 1月 ,邓小平 同志在 中央工作会议 98 2 闭幕会 的讲话中指 出:“ 在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抓住五个环节提...

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抓住五个环节提高领导干部决策水平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抓住五个环节提高领导干部决策水平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抓住“五个环节”提高领导干部决策水平决策是领导干部工作的核心和基础,正确进行决策,是各级领导的职责,民主决策则是作出正确决策的生命线。
民主集中制是我党根本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是保证决策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这“十六字”方针是党的决策理论的重要创新,也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
笔者从多年的实践中感到,要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关键是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十六”字方针的要求,把握住“五个环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
一、把握大事定议题。
重大问题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是集体领导的基本要求,也是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原则。
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的重大工作决策,影响着工作的全局和长远的发展,决定着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的解决,决定着群众利益的实现,也反映着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
因此,进行重大的工作决策,务必慎之又慎,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问题还应提交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这就要求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从制度上杜绝重大问题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在实际工作中,党委确定的大事议题,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要把握以下三点来进行确定:带有政治性、全局性涉及党的全面建设的问题;带有阶段性、虽不是全局但处理不好会影响全局的问题;带有层次性、有些事情在上面不算大事但在下面就是大事的问题。
要根据这些原则,抓住本单位的大事,定好议题,提交党委集体研究,并切实做到大权揽得住,把握方向和全局;小权散得开,防止陷入事务主义。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决策。
在县一级,领导干部决策的大多是事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些虽然不是事关全局的大事,但大多是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的稳定,影响到改革与发展的大局。
论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

( 三) 人民民主是党内民主的根本目的。我们党 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在战争年代, 发 扬党内民主, 领导人民奋起反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 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黑暗统治, 基本目的是争取人民的 民主; 在建设和改革时期, 党继续加强党的建设, 发 展党内民主, 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基本 目的也是为了发展人民民主。因此, 发展党内民主的 目的, 归根到底是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
开放以来, 我们党吸取了以往的惨痛教训, 大力恢 复和发展党内民主, 并以此带动人民民主的恢复和 发展, 国家的政治生活逐步步入正常化轨道。从党 的十三大到党的十六大, 党多次强调要以党内民主 推动人民民主。因此, 以党内 民主推动人民 民主, 是党的一贯思想, 也是党总结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实 践所得出的基本经验。在新世纪, 要使社会主义政 治文明建设有一个大的发展, 就必须坚持以党内民 主推动人民民主。
一、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基本区别 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动革命所追求的 重要目标, 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胜利的强 大动力。党员是人民的一部分, 所以党内民主是人 民民主的一部分, 党内民主寓于人民民主之中。但 是由于党处于国家领导核心地位, 党的民主化对于 国家的民主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 有必要 把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区别开来。 党内民主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生活中, 根据 党章和党的其他规定, 党员在平等的基础上, 按照 有关的民主程序和 形式, 享有 对党的事务的 参与、 决策与管理的权利, 代表大会、集体领导、民主选 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是党内民主的制度 形式, 党内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民主传统、民主作 风、民主方法是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 人民民主是指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 生活中, 全体人民在平等的基础上, 通过一定的程 序和形式, 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选举、民 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其实质是人 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 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是人 民民主的制度表现。具体来说, 党内民主和人民民 主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民主的地位不同。党的十六大指出: 党内民主 是党的生命。![ 2] 这表明党内民主在党的建设中处于 头等重要的地位。人民民主体现在我国的国体和政 体两方面, 可以说, 人民民主是人民共和国的生命。
发展党内民主的新思路

发展党内民主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举措问题研究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
因此,不断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不仅关系到党的自身建设,也关系到党的先进性能否在执政实践中得到体现。
在我们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如何发展党内民主,在党内民主方面有何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充分认识发展党内民主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新世纪我们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新的历史时期,党要始终保持先进性,就必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不断发展和扩展民主。
首先,发展党内民主是保持党的活力、增强党的团结的客观需要。
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以平等的身份自愿结合起来的集体,党员为着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和近期目标自愿集合在党的旗帜下,自觉地为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谋利益,工人阶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内组织生活的性质必须是民主的,必须承认和保障全体党员都有了解党内重大事项、参与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
因此,共产党内的重点决策和重要干部的产生,必须建立在民主基础上,实现人人得而知之、人人能参与之。
只有这样,才可以充分调动党内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党内充满生机和活力。
作为工人阶级的政党,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
但是,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基础不是强迫命令,而是认识一致。
要达到认识一致,必须通过民主的过程。
只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不同意见经过磨合,多数人意见成为主流,一些重大问题才能真正在理性上获得一致,为党的团结和统一奠定思想基础。
建党之初,我党就提出党员人人平等,任何党员干部没有特权,特别是建国之初,毛泽东主席在同党外人士谈到破解一个政党组织的存亡周期率时,明确提出发扬党内民主,广泛采纳各方面的正确意见,让人民当家做主,是破解存亡周期率的关键。
几十年的实践证明,什么时期,我们党的民主得到充分发挥,党就兴旺发达,国家就繁荣昌盛,什么时候党内民主遭到破坏,我们党就遭受损失,所以党内民主是党的灵魂,关系到的党生死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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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把握党内民主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党和国家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了发展党内民主的新思路。
准确把握这一新思路,对扩大党内民主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全面理解新思路的主要内涵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这一新思路,涵盖了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第一,党内民主的重要地位。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十六大报告把党内民主提升到事关党的生命和人民民主发展的高度,充分体现了对发展党内民主的高度重视。
只有从这样的高度认识党内民主,才能全面把握新思路的精神实质。
将发扬党内民主仅作为是作风方面的问题,是不够的。
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割裂开来,是极端错误的。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力的晴雨表,是党的活力的源泉,是人民民主的助推器。
我们党是不是富有强大的生命力,人民民主是不是得到充分发展,关键取决于党内民主的发展水平。
只有从这样的高度认识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建设才会走上健康发展轨道,这是新思路的核心主题。
第二,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
党内民主,从其内涵来说,就是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者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力。
建设党内民主的前提条件是,切实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
党章第四条详细规定了党员应享有的权利,概括起来主要有平等权、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知情权、批评权、建议权、参与权、申述权等。
党员的这些权利由《党章》规定并受党章保护,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件(试行)》的要求,使党员民主权利得到具体保障和体现,这是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发展党内民主的重点。
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点。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是党的基本民主制度。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生活的一项根本制度,也是民主集中制制度化体系中最具有根本性的制度,它是选举制、任期制、罢免制、党委制、报告制、监督制以及其他制度的基础,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就如同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一样重要。
党的委员会制度是与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密切相连的另一项基本民主制度。
党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决定,主要靠党委会来贯彻。
江泽民同志提出“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内部运作机制,十六大确认了这一原则,并要求按照这一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
”高度重视和切实执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是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之策。
抓住了这点,就抓住了发展党内民主的重点。
如何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1956年党的八大曾经提出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但后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没有贯彻下去。
为此,十六大提出两项相关的任务,一是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二是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这是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的新举措。
党的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自己的领导职能,就必须严格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责任相结合的制度。
但集体领导绝不是不分轻重巨细,所有的事情都拿到党委会上讨论研究;个人分工负责也不是各自为政,各行其是。
二者必须结合起来。
为此需着重进一步解决好几个问题: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划分重大问题和日常工作的界限,这是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的基础。
《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什么问题属于重大问题?党的委员会是指党委会还是指常委会?这些都需进一步明确,使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其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在决定重要问题时,实行党委成员一人一票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严格禁止少数人说了算。
书记所作的总结性发言,不能代替投票表决结果。
再次要正确处理书记与委员的关系。
书记和委员只是分工不同,不是领导和被领导、首长和部属的关系。
在政治地位上,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在决定重大问题时,书记和委员们一样只有一人一票的表决权。
书记要充分发扬民主,对日常工作要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自觉接受委员的监督。
最后还要制定并切实执行党委的议事规则,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中央和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委会及其常委会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第四,发展党内民主的切入点。
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切入点。
体制和机制是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制度建设的切入点。
党的制度分为根本制度、具体制度和体制与机制三部分,党的组织体制和活动机制把党的组织和活动的诸要素如党员、党的干部、各级组织、各种规定和要求等有机地连接起来,加以组合、协调,使组织能够像活的机体一样运作。
体制和机制是把根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有机、有效地连接起来的传送带,只有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才能使根本制度和具体制度得到有效的运转。
举例来说,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具体制度,要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还必须改革干部的任命制,建立和完善干部的选举制度、干部的任期制度、干部的定期考核制度、干部的罢免弹劾制度等,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运转机制,才能使根本制度和具体制度都得到落实。
因此,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应从改革体制和机制入手,推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
第五,发展党内民主的落脚点。
不管是强调党内民主的重要地位,还是指出党内民主的发展措施,目的都是为了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从制度本身来看,党内民主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制度建设与其他建设关系来看,制度是决定因素,党内民主制度化可保证在其他各项建设中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从制度与整个政治体制的关系来看,党内民主制度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和必然要求。
我们党早就认识到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性,也建立了一套制度体系,但这些制度还存在着不能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缺陷。
因此,发展党内民主,不仅要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而且要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按照十六大报告的要求,应重点着力于“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党内民主制度。
二、准确把握新思路的主要特点十六大报告关于党内民主的新思路,是在深刻总结党内民主的历史,客观审视党内民主发展的现实,科学设计发展党内民主发展的未来思想的指导下形成的。
其主要特点是,体现了五个方面的统一。
继承和创新的统一。
新思路既充分肯定了我党过去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又提出党内民主新的发展方向,这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发展;既保持了我党民主发展的历史传统,又规划了党内民主发展的前景,这是党内民主发展的创新。
新思路真正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没有不享受权利的义务,也没有不尽义务的权利,新思路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充分享受党员的各项权利,这是党内民主的体现;严格履行党员义务,也是党内民主的体现。
权利和义务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二者不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权力与义务的统一,是党内民主发展追求的核心价值取向。
民主与集中的统一。
新思路既要求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又强调维护党内民主的纪律。
要求全党同志必须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
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
因此,发展党内民主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不是无政府主义极端化的民主。
民主与团结的统一。
党的八大《党章》指出:“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力量所在。
”十六大报告又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前者从党的力量来源的角度讲,后者从对人民民主作用的角度讲,虽然角度不同,但根本目的相同,党的民主和团结是统一的,都是党的生命。
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新思路突出了通过发扬党内民主来促进党的团结的思想,体现了民主与团结的统一。
实体与程序的统一。
法律有实体法,也有程序法。
实体法规定权利和义务,程序法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就党内民主而言,过去我们着重强调党内民主的实体性规定,忽视了党内民主的程序保证,使党内民主难以落到实处。
新思路既强调实体意义上的民主,又强调用程序保障党内民主。
要求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改革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这是把党内民主的实体性权力和程序性保障统一起来的具体体现,也为党内民主由文字变为实践提供了保证。
三、切实找准落实新思路的着力点十六大报告关于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的新思路有很强的指导性,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切实找准贯彻落实的着力点。
站稳立足点。
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的立足点。
我们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发展党内民主,都必须立足于保障和扩大党员的民主权利。
任何限制和阻碍党员民主权利的想法和做法,都不符合党内民主的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对党员民主权利重要性的认识,把保障和落实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通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党员的民主权利。
同时积极保障各级党组织的民主权利,这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延伸。
只有党组织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党员才有施展自己民主权利的舞台,党员的民主权利才能作用于党的生活。
抓住重点。
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是发展党内民主的着重点。
在目前,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还处于探索论证时期,不可能全面展开。
鉴于这种实际,我们必须按照十六大的要求,一方面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不断积累经验;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
找准切入点。
发展党内民主,应找准切入点,就是从改革体制和机制入手,首先革除体制和机制上的弊端,创造一套良性运转的领导体制和机制,通过合理的体制和机制,保障党内民主的实现。
新的历史条件要求党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对整个社会管理的形式上,由执政的党组织直接管理社会转向由国家政权直接管理社会,实现执政党领导国家政权,国家政权直接组织和管理社会。
二是在执政的主要依据上由主要依靠党的政策转向主要依靠国家的法律,使党依法执政,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