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环境因素识别程序
ISO14001:2015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修订履历※※1.目的本程序用于识别、评价、更新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以判定它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为制定环境目标、指标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与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与更新。
3.职责3.1 全体员工参与环境调查,反映环境问题。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岗位环境因素的识别,以及所从事的活动中涉及的间接环境因素。
3.3 品保部负责对全公司环境因素进行收集、汇总及登记。
3.4 品保部负责评价环境因素,并初步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3.5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重要环境因素。
4.工作程序4.1 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步骤与注意点4.1.1 环境因素识别采用问卷调查和现场巡查方式进行。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1)品保部将《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发给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并将识别结果填入《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各部门应根据识别出的环境因素明确各种指标情况,进行重要环境因素评价。
3)由各部门根据《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的内容,对部门各岗位的员工进行讲解;4)员工将本岗位的环境问题填写在《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汇总给本部门的负责人;5)在进行调查识别环境因素之后,品管部协助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巡查,这是环境因素调查方式的补充;6)由品保部对各部门提出的环境因素和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分类、汇总,登入公司总的《环境因素及评价表》中,并对其评价。
4.1.2 确定环境因素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各部门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来源、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八个方面及两种范围:1)三种来源:活动、产品、服务。
即公司应考虑:存在公司活动(如生产加工过程、设备维护、办公活动)中、公司产品本身中和公司提供服务中存在的环境因素。
2)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即公司应考虑:对过去遗留可能仍在产生环境影响的环境问题、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计划中的活动和产品出厂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程序一、环境因素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是环境管理的第一步,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与企业活动相关的环境因素信息。
以下是识别环境因素的步骤:1.收集信息:通过建立信息收集渠道,如调查问卷、采访、观察等方法,收集与企业活动相关的环境因素信息。
2.整理信息:将收集到的环境因素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并建立数据库,以便后续分析和评价。
3.分析信息:通过对收集到的环境因素信息进行分析,确定对企业影响最大的环境因素。
二、环境因素评价环境因素评价是对识别到的环境因素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确定其对企业的影响程度。
以下是环境因素评价的步骤:1.确定评价指标:确定评价环境因素的指标,如污染物浓度、资源利用率等,以量化地评价环境因素的影响。
2.收集数据:收集评价指标所需的数据,可以通过实地调查、监测等手段获取。
3.分析数据: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环境因素的评价结果。
4.评估结果:根据评价结果,对环境因素的影响进行评估,并确定其对企业的影响程度。
三、环境因素控制环境因素控制是为了减少或消除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环境因素控制的步骤:1.制定环境政策和目标:制定与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政策和目标,为环境因素控制提供指导。
2.制定环境管理计划:根据环境政策和目标,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计划,明确环境因素控制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3.实施环境控制措施:根据环境管理计划,采取相应的环境控制措施,如减少排放、优化资源利用、加强环境监测等。
4.监测和评估:对环境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措施,确保环境因素控制的效果。
5.持续改进: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控制措施,实现环境因素控制的持续改进。
总结起来,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是一个循环过程,通过不断地识别、评价和控制环境因素,企业可以有效地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这个程序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也需要企业与政府、社会各界等相关方面的合作和支持。
环境因素、危害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环境因素、危害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前言本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和《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GB/T15498-2003进行编制,全面识别公司在施工管理、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的或可望施加影响的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评价不可接受的或重大的风险及重要环境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根据公司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及时更新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实现对事故和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有效控制。
若本标准的内容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或标准相抵触,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标准执行。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环境因素、危害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ML223·20001.14-201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因素、危害因素识别(各层次、相关部门、基层单位)的职责,确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因素、危害因素识别等过程控制的一般原则。
本程序适用于对在施工管理、产品或服务中涉及的所有活动、所有设施、所有人员的危害因素、环境因素的识别及重大危害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更新与控制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职责与权限3.1 安全监察处3.1.1 负责建立公司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识别清单。
3.1.2 负责根据公司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定期和及时评审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识别的结果,并及时更新。
3.1.3 负责各分公司、项目部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识别情况监督检查。
3.2 机关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识别及控制措施的策划、培训、检查、指导,根据条件的变化及时更新。
3.3 分公司3.3.1负责本单位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识别及控制措施的策划,根据条件的变化及时更新。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运行控制管理程序1、目的为了有效识别、评价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适用范围本管理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和控制。
3、依据性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3.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3.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3.8《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3.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3.1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3.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12《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3.1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3.14《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4、职责4.1安全技术部负责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单位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工作;负责编制本程序并监督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对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的排放、固体废物等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排污费缴纳;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和处置。
4.2综合部负责公司办公生活垃圾处置;负责环保纠纷、信访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委托社区服务中心对厂区生活区生活污水进行管理。
4.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涉及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负责污染防治管理,控制能源资源的消耗,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司科学文明检修及其他相关要求。
5、工作程序本管理程序包括的工作事项有: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环境法律法规管理,环境运行控制,环境监督检查管理,环境事故应急管理,环境因素的更新。
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管理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控制程序版本:___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__________文件编号:____________编制:日期:审核: 日期:批准:日期:受控状态:6、内容6.1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周期:6.1.1管理者代表须组织一次全公司范围的环境因素识别。
1)公司内的环境活动,分为以下5个方面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A.制造过程B.制造辅助过程C.仓储过程D.办公过程E.生活过程a)制造过程----本公司生产部、行政部、研发部、资材部职责范围,为全部的来料检验工序、加工制造工序、成品检验工序,包括检验、成品储存等。
b)制造辅助过程----本公司行政人事部、生产部之职责范围,包括供电发电、空调制冷、供水、照明、工具制作、消防设备管理和全公司设备保养、维修等。
c)仓储过程----本公司资材部、业务部之职责,包括订单接受、材料搬运储存、以及成品的包装、储存、搬运和交付。
d)办公过程----(包括财务、行政人事、资材部、工程部、生产部等办公系统)。
e)生活过程----本公司行政人事职责,包括行政设施管理、用水、用电、食堂管理等。
6.1.2环境因素识别所需资料的准备。
a)各项原物料及产品之资料-化学物质资料、物料安全数据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MSDS)b)生产技术资料―-包括生产流程图、平面配置图。
6.1.3系统建立之后,当有以下情况发生时,环境管理者代表须组织针对系统变动部分的专门的环境因素识别(以下称“局部识别”)。
这些情况包括:a)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变更。
b)大型生产设备的投入使用;c)接受工艺、材料、技术等有较大不同的产品订单时;d)现有生产工艺的重大改进;e)动力系统的重大变动;f)实施环境不合格项及纠正和预防措施规定需要时;g)其它影响环境因素的重大变化。
行政部针对系统变动,按照业务流程或生产流程,对变化的部分重新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以确定其重要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更新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更新程序1. 目的本程序的目的是确定本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从中找出可直接进行控制或可能间接施加影响的因素,特别是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因素,对环境因素进行及时补充和完善,确保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
3. 职责3.1 安环部是环境因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确定以及管理工作。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识别,并将结果报安环部。
4. 工作程序4.1 安环部负责组织制定《环境因素的识别标准》、《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标准》等标准,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2 环境因素的识别应考虑下列活动:生产、采购、包装、贮存、运输、销售、服务。
4.3 识别办法4.3.1 各有关部门将本部门的活动、产品、服务进行分析,按《环境因素识别标准》将已经或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进行充分识别、确认,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4.3.2各部门将本部门环境因素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办公室。
4.4 安环部对环境因素进行分类、登记、核查、批准,做为重要环境因素评价的基础。
4.5对新、改、扩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生产部按《环境因素识别标准》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在项目完成后,重新作出识别,确定后报办公室。
4.6 当公司活动、产品、服务发生下列变化时,有关部门须在15天之内对环境因素进行更改、补充,并报办公室。
4.6.1 组织机构发生变化;4.6.2 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发生变化;4.6.3 某些工艺指标发生变化;4.6.4 服务手段发生变化;4.6.5 其它情况发生变化。
4.7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安环部按《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标准》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填入《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8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重要环境因素应考虑及时进行更新:4.8.1 环境因素更改、补充后。
环境因素识别方法及步骤

环境因素识别方法及步骤环境因素识别是指通过对环境中的各种因素进行系统性的观察、分析和研究,准确识别出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因素。
环境因素识别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多个步骤,下面将详细介绍环境因素识别的方法及步骤。
环境因素识别的方法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种。
一、定性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是通过对环境进行直观的观察,基于主观判断来辨别环境中的各种因素,将其分为有利、有害或无关因素。
1. 实地考察:通过实地考察环境,对环境中的各种因素进行直观观察。
可以采集环境样本,如土壤、空气等,进行实验室分析,以获取更多的信息。
2. 文献调查: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了解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因素,例如污染物、生态系统特征等。
这些资料可以帮助我们初步判断环境中的重要因素。
3. 专家评估: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估和判断,借助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更准确地确定环境中的关键因素。
4. 综合分析:通过对实地考察、文献调查和专家评估的综合分析,整理总结出环境中的所有因素,并根据它们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进行分类和排序,确定环境中的关键因素。
二、定量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方法是通过收集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建模,quantifying environmental factors的重要程度和相互关系。
1. 数据采集:收集环境监测数据,包括实地测量数据和遥感数据等。
实地测量数据可以通过仪器设备进行采集,例如温度、湿度、噪音等;遥感数据可以通过卫星和飞机等远程传感器获取,例如气象数据、土地利用数据等。
2. 数据预处理:对采集到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数据清洗、数据缺失值处理、数据异常值处理等。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统计分析:对预处理后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如均值、方差、相关系数等,找出其中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相关的重要因素。
4. 建立模型:根据统计分析的结果,可以建立数学模型,通过模型计算各个环境因素的重要性,并找出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环境因素识别及风险评价管理程序

5.2.2.2在识别环境因素的过程中,应尽可能确定出每一个独立的活动单元,全面地识别其环境因素。
5.2.2.3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环境因素的三种时态、三种状态以及7种类型(表现形式)。
1.环境因素的3种状态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
4.2 各相关部门:配合、参与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
4.3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重要环境因素。
4.4 总经理:重要环境因素批准。
5、作业流程:
5.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时机:
5.1.1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之初时。
5.1.2以全体部门为对象,每年12月份(在设定第二年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前)进行。
5
公众和媒介的关注程度e
国际高度关注
5
80%~100%
4
国家高度关注
4
50%~80%
(或有受控,但不彻底)
3
地区性关注
3
30%~50%
2
厂区附近一般性关注
2
30%以下(或完全受到控制)
1
不为关注
1
影响范围
及程度c
国家乃至全球性严重破坏
5
省或市严重破坏
4
镇区附近较严重破坏
3
厂区附近较轻微的影响
2
厂内影响
3.产品设计或工艺设计过程中要注意原材料的选择、使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和能源消耗,产品使用中的环境影响和能源消耗,产品使用寿命,产品废弃后的可回收再利用等);
4.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排放物的排放量以及频率;
5.能源和资源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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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识别、评价公司能够控制的、以及可能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确定、更新重要环境因素,以及对其进行管理。
2.0 范围
公司活动、服务和产品中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
3.0 定义:无
4.0 职责:
4.1本文件由人力资源部制订、修改并实施教育训练;
4.2各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识别不合格的根本原因;
4.3责任部门负责制订整改计划并有效实施;
4.4管理者代表对责任部门的实施活动进行监督,跟踪验证。
5.0 参考文件:
5.1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3 《运行控制程序》
7.0 作业内容
7.1初始化环境评审内容
公司进行初始环境影响评审,以了解公司的环境及环境管理现状。
7.1.1明确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环境要求。
7.1.2评价环境管理现状与上述要求的符合程度,包括污染物排放、化学品使用、固体废弃
物的处理处置、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等。
7.1.3 充分识别环境因素和确定重大环境因素。
7.1.4 对所有现行环境管理活动与程序的审查。
7.1.5 对以往不符合事件调查所取得反馈意见的评价,包括环境事故,环境处罚等的调查。
7.1.6 相关方提供的报告、记录等背景资料,包括环评报告、“三同时”验收报告等。
初始
评审的过程和结果,由人力资源部整理为书面报告,提交管理者代表。
7.2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时机
7.2.1 以公司的全体部门为对象,每年在设定目标、指标前进行。
7.2.2 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之初进行初始环境评审时。
7.2.3 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修改的活动或服务、以及相关
方要求等情况下,可适时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7.3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步骤
7.3.1环境因素的识别应涉及对公司所有关于产品的开发、生产活动、服务过程进行分析,
尽可能将各方面环境问题全部识别出来,在确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之内可以控制以及预期施加影响的活动、产品或服务。
7.3.2环境因素的分类
a)水、气、声、土、渣、化学品、废液、固废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
b)能源、资源、原材料消耗;
c)相关方的环境问题及要求;
d)潜在的意外紧急情况及其他。
7.3.3环境因素可仿照以下范例的方法进行描述
7.3.4确定环境因素的依据
a)客观具有或可能具有环境影响的;
b)法律、法规及要求有明确规定的;
c)相关方有要求的;
d)其他。
7.3.5环境因素识别的步骤
a)划分和确定公司的过程(活动、产品或服务);
b)确定该过程伴随的环境因素;
c)确定每一环境因素产生的环境影响。
7.3.6环境因素识别方法根据情况选用或联合使用以下方法(但不限于)
a)工序分析法(先根据本单位所涉及的活动、服务,画出工艺流程图,标出每步工序的输入和输出,填写《环境因素调查登记表》);
b)问卷调查法;
c)现场调查法(包括查看、面谈、文件资料收集方式)。
7.3.7环境因素识别范围包括
a)向大气的排放;
b)向水体的排放;
c)废弃物的管理;
d)土壤的污染;
e)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如水、电、油等的消耗;
f)地域环境问题和社区性问题,如噪声、振动、景观、生态等;
g)生产过程中油料跑、冒、漏的控制。
7.3.8识别环境因素时,须考虑
a)过去、现在及将来三种时态;
b)正常、异常及紧急三种状态;
c)公司本身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供方)的业务活动。
7.4环境因素的审定、登记
7.4.1各部门根据环境因素识别方法识别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填写《环境因素调查登记表》,
交人力资源部审定、汇总。
7.4.2对相关方的环境因素,各对口相关部门应予以识别,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对相关方的重要环境因素予以识别登记。
7.4.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已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审定、并分类汇总、登记为公
司的《环境因素清单》作为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基础资料。
7.4.4在对各部门识别的环境因素汇总登记过程中,如某些环境因素对环境影响极小,则可
以省略,如有多个类似的环境因素对环境的影响一样,则可以合并为一个环境因素。
7.5环境因素评价标准
7.5.1本公司的环境因素评价标准根据环境因素的性质分为污染类环境因素评价标准和资
源类环境因素评价标准。
7.5.2污染类环境因素评价标准:污染类评价综合得分=A+B+C+D
A、频次——资源消耗、利用频率;
B、规模——产生污染物的数量或指标程度;
C、状况——环境因素管理控制状况或符合法规标准状况;
D、危害度——造成的危害程度或影响范围或持续时间。
7.5.3资源类环境因素的评价标准:资源类评价综合得分=A+B+C
A、频次——资源消耗、利用频率;
B、规模——资源消耗的规模、范围;
C、状况——资源的管理控制状况。
7.6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
7.6.1本公司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采取定性判断和定量打分相结合的原则。
7.6.2环境因素评价结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则被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a)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规定要求;
b)发生紧急事故时,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如火灾及压力容器的损坏;
c)当地政府关注或需监测的环境因素;
d)其他环境因素根据其环境影响评价综合得分,在排名前5位并经环境因素评价讨论会讨论决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7.6.3人力资源部根据环境因素清单,组织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评价方法进行计算打分,得出
初步结果,评定重要环境因素。
7.6.4人力资源部将重要环境因素评定结果登记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报管理者代表
确认。
7.7 环境因素的更新
在法律、法规变更时,公司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以及有相关方要求情况下,要及时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更新环境因素。
7.8 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对登记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的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应尽量体现在环境目标和指标以及环境管理方案中,或通过制定程序、作业指导书或应急响应和准备控制程序的方式来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