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2017年度全面建立河长制考核结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
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8.13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8.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土保持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
核结果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安排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651号)精神,经考核评估并报省政府同意,宁波市、台州市、温州市、杭州市、舟山市、衢州市、湖州市为考核优秀单位,绍兴市、丽水市、金华市、嘉兴市为考核良好单位。
希望考核优秀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其他单位要以优秀单位为榜样,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水土保持工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13日。
5.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管理,确保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以及水利部、环境保护部、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省对地级以上市(简称市)河长制工作的验收。
各地市、县(市、区)(简称县)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级验收制度。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验收由省总河长统一领导,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广东海事局等有关单位,结合督察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方案、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四个方面的到位情况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条验收方式:- 1 -(一)验收进行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80分(含)以上为通过验收(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验收总得分由市级检查得分和县级随机抽查得分两部分组成。
其中市级检查得分占总得分的70%;每个市随机抽取2个县(中山、东莞随机抽取2个镇(街),按镇要求验收,下同)作为抽查对象进行单独赋分,其算术平均分为县级抽查得分,占总得分的30%。
(三)设加分项:已开展“互联网+河长制”工作的;设立民间(义务)河长、河道警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或义务护河队)的;11月底前完成河长制验收的;地方探索创新出台落实河长责任有关政策措施或实施河湖管理保护新举措的。
第六条各市提交验收申请前,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一)市、县、镇已全部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
(二)市、县已全部出台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问责及激励机制、验收制度。
(三)市已完成辖区内所有县(中山、东莞为镇(街))的河长制工作验收。
河长制工作制度

河长制工作制度1. 简介河长制是一种环境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和修复河流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该制度通过建立河长制工作机制,实现河流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本文将详细介绍河长制工作制度的目标、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考核评估等内容。
2. 目标河长制工作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和改善河流的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具体目标包括:•提高河流水质,保护水资源;•修复和改善河流生态系统;•加强河岸管理,维护河流景观;•完善河流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公众对河流生态环境的认知和关注度。
3. 责任分工为了有效实施河长制工作制度,需要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中央政府:负责制定河长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各级政府的工作;•省级政府:负责制定地方的河长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地市级政府:负责实施河长制工作,设立河长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县级政府:负责实施河长制工作,建立河长制工作队伍,负责河流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居民参与河长制工作,宣传和培训相关知识。
4. 工作流程河长制工作制度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河长巡查:河长定期进行巡查,监测河流水质、水量和河岸情况。
巡查过程中应记录巡查时间、地点、问题和处理情况。
2.问题汇报:发现问题后,河长应及时汇报给所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负责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问题整改:相关部门收到问题汇报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宣传教育:河长制工作中,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
可以通过组织讲座、培训班、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5.建立档案:河长制工作中产生的相关档案应进行归档管理,以备后续查询和评估使用。
5. 考核评估为了确保河长制工作的有效推进,需要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机制:•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河长巡查情况、问题汇报和处理情况、宣传教育工作等。
•考核方式: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考核主要通过定期报告和河长工作日志进行,不定期督查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
乡镇村(居)级河长考核办法

乡镇村(居)级河长考核办法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7〕6号),为进一步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促使村级河长履职尽责,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村(居)级河长。
二、实施主体由各镇级河长对其责任河湖所在的村居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镇河长制办公室(下称“镇河长办”)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日常工作成效,共11项,具体包括:1、是否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2、是否成功协调村(居)污水管建设;3、是否按上级要求开展摸查污染源及违法建筑工作;4、是否巡查河道及排水设施;5、是否做好村(居)河湖保洁工作;6、是否协助污染源查控工作;7、是否将河湖管理保护纳入村规民约;8、是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9、是否及时接听河长电话;10、是否每天使用河长APP进行巡河;—1—11、是否按时完成上级交办和督办的工作。
四、考核方法(一)考核方式包括月度考核、年度考核两种。
(二)时间安排月度考核结合日常工作进行,考核时间在次月第一周,每月考核一次;年度考核结合每月月度考核结果进行,考核时间在次年第一月。
(三)评分方法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进行计分,得出结果计入月度考核评分;2、年度考核:建立每月月度考评表台账,将每月考核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优中。
五、考核结果及其运用(一)考核结果1、月度考核:考核得分≧90分,考核结果为优秀;80≦得分<90,考核结果为合格;得分<80分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2、年度考核:累计10个月或以上月度考核得分均≧90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1、月度考核结果由相应镇级河长及镇河长办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由镇河长办根据月度考评表台账进行统计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进行通报;—2—2、月度考核不合格的,由镇政府约谈,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由镇政府予以表扬和奖励;3、镇河长办根据各村(居)级河长月度考核评分表评定结果,考核得分≧80,全额支付巡查费;考核得分<80分,以80分为标准,得分每下降1分扣除相应巡查费的10%(如:得分79分的扣除相应巡查费的10%、得分78分的扣除相应巡查费的20%……)扣除的巡查费用将作为优秀年度评审奖励。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估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估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7.09.12•【字号】青环发〔2017〕279号•【施行日期】2017.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估情况的通报青环发〔2017〕27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近年来,在国家环保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持续推动下,2008年至2016年全省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5亿元,完成2515个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占全省总数的65%。
为全面总结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成效及经验,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省政府有关领导指示,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了2008年以来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承担本次绩效评估工作的青海瑞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由省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估政府采购入围单位中经我厅组织竞争谈判确定。
评估范围为2008年至2016年安排实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评估单位随机抽查了22个县(占项目实施县的51%)1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设、运行维护、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并按照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整治成效等5个方面21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从评价结果来看,各地政府和环保、财政部门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中,较好地履行了项目与资金管理的责任,项目管理制度健全,组织实施程序规范,严格落实了项目“四制”和报备制、公示制、财政报账制、群众参与制等制度措施,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收入和支付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挤占、挪用问题。
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了一批农牧区环保基础设施,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如平安、乌兰、刚察、玛多、杂多等区县,农村卫生保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并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体系,杂多县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垃圾源头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的试点,取得良好效果。
2017年浙江省招警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应用能力》

2017年浙江省招警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应用能力》一、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本科目满分150分,时限120分钟。
二、请在本科目答题卡的指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涂)姓名和准考证号。
三、请按要求用2B铅笔、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的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在题本上作答无效。
四、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五、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
严谨折叠答题卡!二、给定材料材料1(一)______,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河湖管理监督考核和追责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坏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二)______,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不同地区、不同区域、不同河湖的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铺平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三)______,拓展公共参与的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的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四)______,各级河长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对于跨行政区域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控制。
材料2今年年初,A市纪委会同环保局对重点河流的“河长制”工作实施暗访,随后召开了“河长制”工作暗访情况通报会,向区县进行了通报,在充分肯定了“河长制”运行中成绩的同时,还中肯地指出了一些工作不到位,下面是一些问题的反馈。
有的县区的“河长”没能很好地执行巡河要求,“河长”甚至未到过自己所管的河道现场,巡河记录也较粗略,有点走过场,还有部分河岸上没有设立“河长”指示牌。
有的虽然设置了,但是相关内容、目标等不全面。
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8 •文件特载水攻,k 5备源2017年第1期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党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的通知》(厅字〔2016〕42 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现函送 你们,请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参考。
水利部环境保护部2016年12月10日附件: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 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水系发达,保护江河湖泊,事关 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 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 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 门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李克 强总理批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 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 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 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 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总体要求《意见》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 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 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 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 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确保到2018 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正式设立

水利指南三、夯实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目前,部分市、县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把每个环节的责任明确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落实到岗、落实到具体人,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各处室、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发挥好督导检查的“加压器”和“助推器”作用,真正督出动力、导出压力,检出成效、查出问题;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常态机制,深入项目一线,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要进一步转变督导检查的方式方法,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及问题,由目前单一的进度督导转变为服务督导,充分发挥行政领导和技术专家作用,强化技术指导和过程服务,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进度计划落到实处。
4月份,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快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明确采取通报地方政府、约谈项目主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请省政府下发督办通知、定期与不定期调度、与水利改革发展考核挂钩、与项目资金安排挂钩等方式,全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市对县也要实行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对工作不落实、履职履责不力、排名持续靠后的要进行约谈。
同时,要加大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做到准确填报、及时更新,如实反映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与工程形象进度要协调统一。
四、严格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水利项目数量多、摊子大、战线长,加之工程进度要求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大。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准入,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四项制度”;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抓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抓好施工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指导,抓好事故隐患的摸底和整改;要进一步监督项目法人、参建单位以及质量监督单位,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和水利工程监督检查,严控施工程序和技术标准,严把材料进口关、设备采购关、施工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落实,坚决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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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指南三、夯实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目前,部分市、县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把每个环节的责任明确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落实到岗、落实到具体人,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各处室、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发挥好督导检查的“加压器”和“助推器”作用,真正督出动力、导出压力,检出成效、查出问题;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常态机制,深入项目一线,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要进一步转变督导检查的方式方法,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及问题,由目前单一的进度督导转变为服务督导,充分发挥行政领导和技术专家作用,强化技术指导和过程服务,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进度计划落到实处。
4月份,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快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明确采取通报地方政府、约谈项目主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请省政府下发督办通知、定期与不定期调度、与水利改革发展考核挂钩、与项目资金安排挂钩等方式,全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市对县也要实行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对工作不落实、履职履责不力、排名持续靠后的要进行约谈。
同时,要加大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做到准确填报、及时更新,如实反映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与工程形象进度要协调统一。
四、严格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水利项目数量多、摊子大、战线长,加之工程进度要求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大。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准入,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四项制度”;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抓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抓好施工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指导,抓好事故隐患的摸底和整改;要进一步监督项目法人、参建单位以及质量监督单位,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和水利工程监督检查,严控施工程序和技术标准,严把材料进口关、设备采购关、施工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落实,坚决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隐患。
同时,要加强项目审查审批、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思想决定行动,思路决定出路,新时代就要有新气象新作为。
我们要按照既定目标要求,把加快水利项目建设进度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紧紧抓住主汛前的黄金施工季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进度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根本性转变。
□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编办正式批复设立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水利厅厅长兼任;副主任2名,1名由省水利厅或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厅级干部兼任,1名由省环境保护厅副厅级干部兼任。
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的
决策部署,办理省级总河湖长、省级河
长湖长交办的事项,协助省级总河湖
长、省级河长湖长对各市、各部门履行
河长制湖长制相关职责进行指导、协
调、监督和考核。
增设综合考核处和督
察处,分别核定行政编制6名。
综合考
核处负责文电、会务、实施河长制湖长
制年度考核奖惩等工作;督察处负责对
省级总河湖长、省级河长湖长督办事项
进行督查,制定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河
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等工作。
□
(厅办公室)
我省通报2017年度全面建立河长制考核结果
近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2017年度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秦皇岛、邯郸、唐山、承德4市为优秀等次,廊坊、张家口、保定、石家庄、衡水、沧州、辛集、邢台、定州9市为良好等次。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建立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
此次考核
以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落实为重点,省
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水利厅、省
环保厅、省农业厅、省住建厅等部门组
成6个考核组,分别深入35个县(市、
区)、105个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
料、现场检查和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了
实地核验。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科
学,省水利厅编制了考核验收工作手
册,对考核组成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并
统一考核评分标准。
2018年是我省全面落实河长制、
实行湖长制的关键一年,我省将以全省
河湖清理行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
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推
动河长制湖长制落地见效。
□
(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正式设立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