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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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形式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

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

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运行成本。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

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

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

能源服务合同费用由担保的、节约下来的能源费用中支付,概无需额

外支出,特点如下:

1:降低能耗

2:设备更新、享受更好的能源服务

3:节约运营、维护成本

能源费用节省:

能源合同前执行能源合同能源合同结束后

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

●EMCo提供项目的资金(其中业主承担30%);

●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合同期内EMCo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客户的现金流始终是正的。

2.融资租赁型

●融资公司投资购买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并租赁给用户使用,根据协议定期向用户收取租赁费用。

●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由融资公司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3.B.O.T.

Building Operation Transfer

建设运营移交

4.能源费用托管型(适合原有设备的改造)

●按合同规定的标准,EMCo为客户管理和改造能系统,承包能源费用;

●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5.节能量保证型(适合原有设备的改造)

●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

●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项目实施完毕,经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效益,用户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达不到承诺的节能效益,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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