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4:合同法认知 任务1合同的订立(2)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各方在法律规定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制定的一种法律文书。
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可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为各方在交易过程中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合同的订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洽谈阶段
洽谈阶段是合同订立的起始阶段,各方通过沟通、协商和磋商等方式确定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权利义务、交易价格、履行期限等,并达成初步意向。
第二步:起草阶段
在洽谈阶段结束后,各方需要进一步将初步意向转化为具体的合同文本。
起草阶段主要包括制定合同的各项条款,确定合同的格式和结构,同时也要考虑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争议,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三步:商议阶段
商议阶段是合同订立的重要阶段,各方需要对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讨论和修改,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
在这个过程中,各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争议问题进行协商和解决。
第四步:签订阶段
签订阶段是合同订立的最后一步,各方需要在双方都满意的情
况下正式签署合同,标志着合同正式生效。
在签订阶段,各方需要明确合同的签署地点、日期,并对签署的方式进行约定,可以选择亲自签署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签署。
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各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合法和有效。
此外,合同的签署应当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包括主动告知、自愿原则和等价原则等。
合同的订立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各方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各自的权益和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通过合同的订立,可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降低交易中的风险和争议,并为合同双方提供一种有效的法律保障。
司考合同法讲义合同的订立

司考合同法讲义:合同的订立司考合同法讲义: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司法考试民法的必考点,且考试内容比较集中,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复习一下合同的订立的知识,为2013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而努力吧。
精彩链接:司考合同法讲义:合同的分类司考合同法讲义:合同的概念司考合同法:商品房买卖合同2013司法考试民法重点之提存一、合同订立的程序法律将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过程拆解成两个阶段:一个是主动要求和对方订立合同方的意思表示,被称之为要约;另一个是对主动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加以同意的意思表示,被称之为承诺。
(一)要约1.要约的要件①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必须是向特定的对方当事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③要约必须具备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即要约必须是对方已经同意即可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④要约必须是表明一经对方同意即可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要约必须是将最终决定合同成立的权利交给对方的意思表示。
提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给了受要约人一个承诺权(意定形成权);要约邀请没有给受邀请人以承诺权。
(1)法律有规定的,直接依据法律规定来认定: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例外:①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要约。
例如在广告中表明有效期或者标明"款到即发货"字样的,就是要约。
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2)法律没有规定的,审查该意思表示是否完全符合要约的要件,凡是不符合要约的要件但又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为要约邀请。
具体为:①是否具备合同成立的全部必备条款,若具备则为要约,若不全具备则为要约邀请。
合同法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
《合同法》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
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第14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 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1. 主体:特定人作 2. 目的: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3. 对象:受要约人(特定、不特定) 4. 内容:具体确定
b. 不能由受要约人随意转让 c. 性质:权利而非义务
(二) 要约的生效时间
到达主义
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 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 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 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承诺的方式
第22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 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 承诺的除外。
通知(意思表示)
行为(意思实现)
三、承诺的生效
(一) 承诺的效力
第25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 承诺的生效时间
到达主义
第26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 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 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 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概述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
就是说,缔约人经过平等的协商而对合同的基本
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在广义上,是指合同的有效,
即具有了一般法律约束力,在狭义上,则是指合
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发生。
合同法详解

合同法详解(原创版)目录一、合同法的概述二、合同的订立三、合同的履行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五、合同的终止六、合同的违约责任七、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正文一、合同法的概述合同法是我国民法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主要规定了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合同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的行为,承诺是指对方当事人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行为。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如果当事人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对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行为。
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请求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五、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终止可以是因为合同的履行完毕、合同的解除、当事人的死亡或者破产等原因。
六、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强制履行等。
七、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合同的法律适用是指在合同纠纷中,应当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合同法2合同订立

要约与承诺一致
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合同内容合法
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订立合同,且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订立的程序
反要约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修改或限制,构成反要约。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违约金和定金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五章
合同订立的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争议。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争议。 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审判程序解决争议。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协商一致 合同变更或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法定条件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能规定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如不可抗力等。 解除权的行使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合同订立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 违约责任具有法定性和约定性,即除了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形态外,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交易的安全性。
履行义务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基础知识(秘书)

合同法基础知识(秘书)合同法基础知识一、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民法的核心概念之一,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约定共同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协议意思表示:合同的当事人之间通过交换意见形成共同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行为的或者以其他形式表达的;2. 对价: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相互交付财产或者提供劳务等形式的价值对等的内容,也称为合同的合法目的;3. 提供的内容:合同约定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内容;4. 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目的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种类合同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 按照当事人数目的分类:可以分为双方合同、多方合同;2. 按照形式的分类:可以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其他形式的合同;3. 按照合同目的的分类:可以分为订立的合同、履行的合同、保管的合同、服务的合同、销售的合同、租赁的合同等;4. 按照合同的领域分类:可以分为国内合同、国际合同;5. 按照合同的效力分类:可以分为生效的合同、有效的合同、无效的合同等。
三、合同的订立和效力1.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必须是自愿达成的协议,需要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相一致,并且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合同的订立可以是双方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接受要约。
合同的要约和接受要约双方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的效力:合同生效后即产生合同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无效合同、有争议的合同或其他情况,可以依法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义务、履行方式、履行时间三个方面:1. 履行义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对方的权益。
合同法详解

合同法详解【最新版】目录一、合同法的概述二、合同的订立三、合同的履行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五、合同的终止六、合同的违约责任七、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正文一、合同法的概述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所产生的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详解将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表示愿意建立合同关系,并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主要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表示愿意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实现各自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履行的主体: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2.履行的标的: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合同。
3.履行的期限: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
4.履行的地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对已经订立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行为。
2.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履行的行为。
五、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六、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方式。
合同法概述和合同的订立

违约的救济方式
80%
协商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和解,通过 协商达成新的协议,解决违约问 题。
100%
仲裁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则 可以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 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80%
诉讼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和解或仲裁解 决违约问题,则可以向法院提起 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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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历史和发展
古代合同法
古代法律中就有关于合同的法律规定,如罗马法 的契约法。
近代合同法
近代合同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 年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对合同法的规定更 加详细和完善。
中世纪合同法
随着商业的发展,中世纪出现了商业习惯和商业 法,其中也包括合同法的内容。
现行合同法
我国现行的合同法于1999年颁布实施,对合同 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 定。
合同具有相对性,仅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对第三人无约束力。
合同的无效和撤销
02
01
03
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而无效。
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订立的合同,当事 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合同的形式
要式合同
必须采取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合 同,例如公证、签订书面协议等 。
不要式合同
不需采取特定形式即可成立的合 同,例如口头协议、简单书面记 录等。
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的概念
电子合同是通过互联网或其他 电子方式达成的合同。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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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参考答案
(1)不成立。因为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做了实
质性变动。
(2)不成立。因为乙未能在要约答复期内作出承
诺,“完全接受贵方条件”的答复是新要约。 (3)是。因为乙公司在要约答复期限内以积极履
行合同的行为作出了承诺。
任务名称
任 务 评 价
组别 评项项目
知识目标
评价等级 内容
分值
优 ( 10-15 分 ) 良 ( 7-9 ) 中(5-6) 差( 5 分以 下)
二、两个重要概念 1、合同成立 2、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合同生效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a、行为能力; b、缔约的资格; c、具有相应的处分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形式合法。
3、合同生效的时间
(1)一般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生效的时间;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就是办理完 毕后的生效;
1 、写出无效合同的内 15 含 2 、写出合同生效的条 15 件 1 、能根据合同生效的 20 件进行案例分析。 2 、能够对合同的有效 20 性进行判定。 积极性 10 10 10
技能目标
行为素养
表达能力 行为素养
对老师的反馈
三、知识讲解
(一)无效合同
1、概念:不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受国家法 律保护,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 (绝对无效合同) 注意:合同已经成立但自开始就无效 设疑:如何界定是无效合同?
课堂练习
1、案例分析: 小明今年11岁,把父亲价值500元的 手表以100元买给做钟表生意的陈老板 ,陈老板为了预防小明的父亲是上门讨 要回手表,故与小明签订买卖合同,合 同写明:不得以低于500元的价值买回 手表。
任务要求
(1)此合同签订是否有效 (2)此合同是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哪类型 ?界定标准是什么
总结
1、合同生效的条件; 2、合同效力的内容; 3、无效合同界定标准; 4、合同成立和生效之间关系。 5、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消合同的区别
作业布置
习题册第四章的第二节和第三节合同 法的选择题、填空题;
1
合同订立
返回
2
合同成立
返回
3
合同生效
返回
1、概念:欠缺合同有效条件,一方当事人 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革国内或者 撤消的合同。(相对无效合同) 注意: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已经生效 ,但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撤消 例如:超市销售员误将15000元,以1500元 销售。(可以申请变更)
如何界定?
2、界定标准 ①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例如对标的的种 类、质量、数量等情况存在重大误解的;
项目4:合同法认知
任务1合同的订立(2)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1. 认识合同的效力; 2. 知道合同的三种效力类型和界定标准。 技能目标 1. 能描述合同的效力; 2. 能描述合同的三种效力类型和界定标准。
复习旧课
1、合同的特征及原则是什么? 2、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一些? 3、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有哪一些?
情景导入
1 2 3
游戏内容: 你比划,我来猜 游戏规则: 1、两人一组,一个比划一个猜 2、是比划的人可以用语言和肢体动作 来提示描述,但不能直接把文字说出来, 也不能用拼音来提示。
项目4:任务1合同的订立(2)
一、合同效力
定义:指法律赋予依 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 当事人乃至第三人的强 制力。即法律效力。
(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生效;
(4)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生效。
二、任务内容
甲公司于2000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 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 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一 周内回复为盼。”3月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 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 800元成交。”
②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 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般只是涉及当事人,不涉及 国家。
(三)无效合同与可撤消合同区别 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般只是涉及当事 人,不涉及国家。 2、无效合同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或第 三者。
(四)效力待定合同 1、概念:合同欠缺有效条件,能否发生 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尚未确定,只有经 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化欠缺有效要件为 有效要件从而发生效力。 2、类型: (1)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任务分析
2000年3月1日
甲公司
玉米50吨,每吨1000元,需求 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
乙公司
3月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 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
任务要求
(1)甲乙之间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2)假设乙公司在3月10日复电给甲公司称:“完 全接受贵方条件”,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 立,为什么? (3)假设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电报后,于3月3 日派人直接去付款提货时,甲公司已将这50吨玉米 高价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是否需对乙公司承担责 任?
2、无效合同界定标准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为赠送合同掩 盖贪污贿赂的财产等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总结:无效合同是涉及到国家、社会或者 第三人利益的。
(二)可变更可撤消合同
任务实施
(1)阅读课本,利用网络查找资料 (2)讨论,将结果填入表中 (3)展示并说出原因 (4)点评
问题
1、甲乙之间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 什么? 2、假设乙公司在3月10日复电给甲公 司称:“完全接受贵方条件”,则甲乙 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3、假设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电报 后,于3月3日派人直接去付款提货时, 甲公司已将这50吨玉米高价卖给了丙公 司,甲公司是否需对乙公司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①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②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被代 理人追认,那合同生效,否则就属于合 同无效; 总结:有权人不追认,合同归于无效
2、填空题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包括 ;缔约的资格及具有相应的 。 (2)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 的合同, 就是生效的时间。 (3)无效合同是涉及到 、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