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年金制度与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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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企业年金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附件1(××单位)企业年金方案(范本)(××单位并盖章)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目录释义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参加人员 (3)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第四章账户管理 (8)第五章权益归属 (9)第六章基金管理 (10)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1)第八章方案的调整和终止 (12)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第十章附则 (14)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5)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6)释义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正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各中央企业:为指导和规范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正确处理国有资产出资人、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逐步建立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激励机制,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重要意义企业年金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既有利于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又有利于改善企业薪酬福利结构,增强薪酬的长期激励作用,提高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是一项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建设。

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重要意义,规范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年金基金的管理运行。

二、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原则(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应统筹考虑企业职工未来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与即期激励作用的发挥,将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与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企业凝聚力,完善激励机制。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覆盖企业全体职工;也要与职工个人的贡献挂钩,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原则。

第三章 中国企业年金(2)

第三章 中国企业年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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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过渡页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中国企业年金概述
第五节 第六节
中国企业年金计划的责 任主体 中国企业年金计划的运 营机制 企业年金收入和员工权 益保护
中国企业年金方案
中国企业年金缴费规则 和方法 中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
第七节
第八节
企业年金的精算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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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1 企业年金缴费原则
企业年金基金构成
• (1)企业缴费;(2)职工个人缴费;(3)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企业年金缴费来源
• 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企业年金缴费额度
•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
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9000-1900-3500+(480-320)=3760(元) 企业应扣缴王先生个税:3760×10%-105=2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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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过渡页
第一节 第二节
中国企业年金概述
第五节 第六节
中国企业年金计划的责 任主体 中国企业年金计划的运 营机制 企业年金收入和员工权 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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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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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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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过渡页
第一节 第二节
中国企业年金概述
第五节 第六节
中国企业年金计划的责 任主体 中国企业年金计划的运 营机制 企业年金收入和员工权 益保护

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

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

XX公司或者机构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第1章总则第1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规章,更好地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事业单位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23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制度规章的通知》(粤府办[2004] 81号)以及《广东省企事业单位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2005] 98号)的精神,结合本公司或者机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企事业单位年金是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实施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制度规章的组成部分.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事业单位凝聚力,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发展.第2条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或者机构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或者机构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或者机构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有关人员的岗位和服务年限确定缴存和领取标准,并向廉洁奉公、对企事业单位做出重大贡献的工作有关人员和优秀人才作适度倾斜.3、公司或者机构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有关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管理人,根据本公司或者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生产产品,以保证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5、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企事业单位年金政策调整和公司或者机构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事业单位年金水平的高低.第2章实施范围第3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可以参加本计划:1、本企事业单位职工;2、满足1定工作年限(1般为1年);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第4条参加职工的权利:1、有权参加或不参加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公司或者机构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内部的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上的供款;5、由于公司或者机构内部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机构违背管控管理职责,处理管控管理业务不当致使企事业单位年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申请劳动仲裁;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第5条参加职工的义务:1、参加职工需如实向内部的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2、参加职工需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供款;3、如果发生与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公司或者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机构;4、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3章资金筹集方法方式与缴费办法第6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缴费由企事业单位和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共同承担.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1、企事业单位缴费.本方案中企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33%,每期企事业单位为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的缴费全额计入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在经营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从企事业单位应付福利费或应付工资结余中列支.2、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与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的比例为1:2,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纳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费用由企事业单位从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税后工资中代扣.3、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所得收益.第7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缴费分别按下列方法方式和比例进行计提、分配:企事业单位缴费分配主要考虑工作有关人员的岗位职级和在本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因素,各因素应综合平衡考虑.具体分配公式:该工作有关人员企事业单位缴费分配金额=企事业单位缴费部分总额×该职工的缴费系数/所有职工的总缴费系数其中:该工作有关人员的缴费系数= 岗位系数+工作年限系数岗位职级工作年限系数第4章管控管理方法方式第8条企事业单位成立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或者机构相关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负责任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各项管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制定或修改企事业单位年金实施方案;根据公司或者机构年度经费预算确定企事业单位年金的提取比例和计发基数;监督受托人实施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接受工作有关人员关于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咨询;定期向参加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的工作有关人员通报企事业单位年金运作情况.第9条在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管理配套政策出台后,为保障广大职工的利益,减少风险,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机构将在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基金投资采取稳健投资策略.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必须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由专门经办机构进行管控管理,任何企事业单位和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均不得违规使用.第10条委托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管理和投资运营时,必须在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资格的专业机构中选择,管控管理和投资运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投资方向、投资结构进行管控管理和投资运营.第101条受托人、账户管控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控管理人开展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管理相关业务,应当接受劳动保障行政机构部门的监管.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控管理人的业务监管机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将基金和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情况向职工公布,并接受职工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年金监督机构的监督、审计.第102条受托人在充分考虑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控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控管理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协议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法方式通知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委员会.第5章账户管控管理第103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与公共账户相结合的方法方式进行管控管理.其中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用于企事业单位为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存部分的年金的管控管理和发放;公共账户可用于优秀工作有关人员的奖励、特殊补偿或其他用途,同时用于归集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未归属权益,具体办法由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委员会确定.第104条由账户管控管理人负责任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公共账户的日常维护与更新,包括:1、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进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的记账;2、企事业单位缴费在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3、定期进行投资运营收益在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4、企事业单位账户中未归属权益的归集和投资收益分配尾差的处理;5、企事业单位年金待遇支付的领取方法方式;6、与受托人、托管人的核对工作;7、与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账户相关的其他资料的维护与更新.第105条参加工作有关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协议合同关系时,该工作有关人员在本方案中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的权益可以随同转移至其所加入新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账户中进行管控管理.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1:1、参加工作有关人员未参加新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或新单位未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制度规章、新单位企事业单位年金制度规章的账户管控管理系统不健全,或发生其他由于新单位的原因而无法转移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2、参加工作有关人员在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则该工作有关人员的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可转入保留账户,待新单位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制度规章或工作有关人员升学、参军期届满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达到符合企事业单位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保留账户所产生的相关管控管理费用由工作有关人员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支付.第106条当参加工作有关人员的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满足下列条件时,将注销其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1、参加工作有关人员在领取完其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后,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将被注销;2、参加工作有关人员在退休前死亡或在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未支付完之前死亡,并且其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全部领取的,其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将被注销.第6章投资管控管理第107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投资管控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实行专业化管控管理.第108条投资管控管理人负责任在投资政策的指导下以及在受托人与托管人的共同监督下执行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日常投资管控管理.第109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必须遵循国家下列政策法规:(1)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生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2)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事业单位债等固定收益类生产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3)投资股票等权益类生产产品及投资性保险生产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第7章待遇支付第210条本方案实施后,符合下列条件之1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企事业单位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得从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2、退休前去世;3、出境定居.第2101条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结算后1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职工退休前死亡的,须由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和死亡所在医院出具证明,由其指定受益人向受托人提出申请,并经受托人核实无误后,由受托人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结算后,1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工作有关人员出国定居的,须由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证明,由本人向受托人提出申请,并经受托人核实无误后1次性支付给本人.第2102条自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建立开始,职工提出辞职(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协议合同与劳动协议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协议合同两种情况),对于离职工作有关人员的企事业单位缴费及投资收益部分的权益归属如下:职工被公司或者机构解聘(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协议合同与劳动协议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协议合同两种情况),解聘前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全部归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所有;职工因违反公司或者机构相关规定被企事业单位开除或除名处理,开除与除名前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全部归企事业单位所有.按上述规定扣除的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归集于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公共账户中,进行重新分配.第2103条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职工可以在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时以书面形式指定受益人作为本人死亡后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财产的继承人;职工也可以随时以书面的形式撤回或修改指定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以其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第2104条凡试行企事业单位年金制度规章后退休并享受了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规定待遇的有关人员,企事业单位不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企事业单位年金之外再支付福利性补贴.第8章方案调整与缴费终止第2105条本方案在运行过程中,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的修改变更,对方案或企事业单位缴费水平进行调整,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属劳动保障机构部门备案后执行.方案调整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第2106条管控管理委员会将依据国家有关企事业单位年金的政策修改变更,对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中不符合新政策的条款进行调整,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报所属劳动保障机构部门备案后执行.第2107条企事业单位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出现以下情形之1:1、企事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兼并、解散、关闭破产等情况;2、本企事业单位半数以上工作有关人员反对继续实施本方案;3、本方案被劳动保障行政机构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暂停缴费或暂缓缴费,等消除以上情况后再恢复缴费或补缴缴费;如果无法消除以上情况,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最后终止缴费.企事业单位决定终止本方案,须报劳动行政保障机构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机构.第2108条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1即终止该工作有关人员企事业单位年金的缴费.1、工作有关人员提出调动、辞职申请的;2、工作有关人员在劳动协议合同期内擅自离职、或因违法违纪等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协议合同的;3、工作有关人员因劳动协议合同到期离开公司或者机构的;4、工作有关人员因公司或者机构原因被辞退或劝退的;5、工作有关人员出境定居的;6、工作有关人员正常退休的;7、工作有关人员在退休前去世的.第9章附则第2109条企事业单位年金是企事业单位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规章.实施企事业单位年金范围内的职工可自愿申请参加或退出,并签订正式协议.企事业单位或职工对本方案产生歧义或发生争议时,由企事业单位或职工与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委员会协商解决;协商不1致的,由劳动保障机构部门进行仲裁.第310条本方案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机构部门备案复函之日起实施.第3101条本方案由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管理委员会负责任解释、修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变更和公司或者机构有关年金规定的调整而适时修订.。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作为一种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计划,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

它旨在提供一种持续的养老金资金来源,以帮助员工在退休后保障生活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年金方案的特点、优势以及如何设计一个成功的方案。

一、企业年金方案的特点1. 共同缴纳:企业年金方案通常由企业与员工共同缴纳,一般以员工的薪资所占比例为基准。

2. 投资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对员工的退休金有重要影响。

企业需聘请专业投资管理团队,以确保资金的稳健增长。

3. 税收优惠:企业年金缴纳额在一定额度范围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对企业和员工都是一种潜在的经济利益。

4. 提前取款:一些企业年金方案允许员工在紧急情况下提前取款,但取款金额需符合一定标准,以保证养老金的可持续性。

5. 长期储蓄:企业年金是一项长期储蓄计划,员工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积累更多的退休金资金。

二、企业年金方案的优势1. 增加员工福利:企业年金是一种重要的员工福利计划,可以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满意度,提高企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2. 降低退休风险:通过企业年金方案,员工的退休金来源更加多元化,不再完全依赖社会养老保险。

这可以降低员工的退休风险。

3. 税收减免:企业年金缴纳额在一定额度范围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节税措施。

4. 提高员工管理效率:企业年金方案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员工,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三、设计一个成功的企业年金方案1. 风险评估:在设计企业年金方案前,企业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用户需求、投资收益及退款能力等方面的评估,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

2. 引入专业机构:企业应找到专业的机构或团队合作,进行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与管理。

这可以确保方案的专业性和可持续性。

3. 定期评估与调整:企业年金方案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员工需求的变化。

这有助于提高方案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4. 培训与宣传:企业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宣传,以提高员工对企业年金方案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1. 背景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日益重要。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员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企业年金方案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关注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介绍一份企业年金方案的范本,供企业参考和制定自身的企业年金方案。

2. 目标企业年金方案的目标是为员工提供一个可靠的退休福利计划,帮助他们在退休后享受稳定的经济收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3. 方案概述3.1 管理机构本企业年金计划将设立一个独立的管理机构,由专业的投资团队负责管理和投资参与员工缴纳的年金资金,并定期向参与员工提供投资报告。

3.2 缴存比例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薪资水平,设定不同的缴存比例。

企业将根据员工的基本工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缴存,并设定最高和最低缴存上限。

3.3 投资策略年金资金将高度分散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等不同资产类别,以降低风险,并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3.4 退休福利员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将按照其累积的年金资金和投资回报进行月度领取,享受稳定的退休福利。

4. 参与条件4.1 参与对象所有正式员工均有资格参与企业年金计划。

包括全职和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服务满一定年限后)。

4.2 入职条件新员工入职后满足试用期满,并在企业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才能参与企业年金计划。

4.3 退出条件员工在满足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条件后可以申请退出企业年金计划。

退出后,年金账户中的资金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5. 管理与监督5.1 管理团队企业需设立一个专门负责企业年金计划管理与运营的团队,包括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投资团队等,并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5.2 监督机构为确保企业年金计划的透明和公正,企业应聘请独立的监督机构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监督和审计。

5.3 参与员工的权益保护企业应确保参与员工的权益,保护员工的缴存资金安全,并及时向员工提供有关企业年金计划的信息和投资报告。

6. 沟通与宣传企业应定期向员工宣传和介绍企业年金计划的优势和福利,通过内部培训和会议等形式,加强员工对企业年金计划的了解和参与。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

4. 提高员工参与度
除了企业和员工的缴费外,可 以考虑引入其他投资来源,如 金融机构的贷款、政府补贴等 ,以增加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 。
为了降低投资风险,企业可以 拓展投资领域,如探索房地产 、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以 增加投资回报的稳定性。
建立健全企业年金的管理和监 督机制,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和运作,提高管理效率。
将年金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门 审批,并到税务部门备案。
资金运和投资管理
受托人负责资金运作和投资管 理,定期向企业年金理事会报 告。
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 国家法规和企业需求的年金方 案。
受托人选择
选择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 受托人,签订合同并备案。
支付和领取
根据员工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 规定的支付条件,由受托人负 责支付和领取。
企业年金计划通常由企业出资, 员工自愿参加,通过建立个人账 户的方式,在员工退休后定期领
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员工的福利 水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稳定
性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年金特点
自愿性
企业年金计划通常由企业自愿建立, 员工自愿参加,因此具有自愿性。
补充性
明确投资策略的实施步骤,包括投资品 种的选择、投资比例的分配、投资时机
的把握等。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 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预警等环节,
确保投资安全。
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立专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 定和监督实施企业年金投资策略。
定期评估与调整
定期对企业年金投资策略进行评估和 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员工需 求。
根据员工福利需求确定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企业年金是指企业自愿为在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建立养老保障制度,以补充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是企业为建立年金制度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对企业年金的建立、管理、运营等各方面进行规定和管理。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一、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内容(一)企业年金实施的目的和意义。

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增加员工的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忠诚度、稳定度和归属感;同时对企业也有益处,能够增加企业的人才吸纳力和竞争力。

(二)企业年金实施范围。

应该明确哪些员工可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这个范围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三)企业年金的筹资。

企业年金的实施需要资金支持,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筹资计划,包括如何筹集资金和如何管理资金账户等。

(四)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

包括参保员工的缴费比例以及企业的补贴比例、投资组合的选择、投资回报的分配、提取条件、月领和年领比例的制定、退休离职人员权益转移等。

(五)企业年金计划的运营管理。

包括企业年金计划的日常管理、报表制作、审计、监管和会员服务等。

(六)企业年金计划的风险管理。

包括参保成员风险告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资产管理、资产分散化投资等方面的规定。

(七)解除企业年金计划的责任和义务。

包括解除计划的原因、相关的程序、各方面的解除后的权益分配等。

(八)企业年金计划的宣传和管理。

这一部分规定如何进行企业年金计划的宣传介绍以及定期与员工沟通管理等事宜。

二、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组织启动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应当明确年金计划的目的、实施范围、权益分配原则以及计划所需投入资金的总额度等基本信息,然后进行企业内部的讨论和调研,对制定方案进行评估。

(二)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年金服务机构。

选择专业的年金机构对实施计划的成功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险机构、基金公司、银行等专业机构参与年金计划的实施。

(三)制定物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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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马小丽 研究员 薪酬绩效设计项目主持人
马小丽 研究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二 室主任,研究员,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 究院学术评审委员会委员 从事20余年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实践 和理论政策研究,著书多部,公开发表 论文文章百余万字,曾被破格评聘为副 研究员 主持数十家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与薪 酬和绩效管理咨询方案设计工作 全国各类培训班授课数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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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
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 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规定: “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 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实行基金 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费 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 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投资运营不规范,多数资金只是存入银行,没有实现市场化 运作
有的经办机构存在违规拆借资金问题,蕴含一定的金融风险
一些单位、行业在人员流动、企业改制、机构重组等情况下, 将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预先支付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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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存在的问题
监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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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
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
度改革的通知》规定:“国家在建立基本养
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
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
老保险。企业在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后,可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本单位


1.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 2.企业年金立法的政策法律依据 3.《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解读 4.企业年金方案设计指南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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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
1.1基本情况
截止2004年3月,全国建立企业年 金的企业22463户,涉及职工 703万人。积累基金4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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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存在的问题
操作不规范
有的企业有帐无资金,实际上是空帐运作,职工的权益无法 得到保障
一些商业保险机构有意或无意地模糊企业年金与商业人寿团 体险的区别,以企业年金名义吸引客户,但实际上没有按企 业年金的办法操作
企业年金经办机构资格不明确,现有的经办机构尚未经过资 格认定
从个人缴费的列支渠道看,一般是个人工资的一 定比例,由企业代扣代缴。也规定个人缴纳的 基本养老保险费中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00%的 部分,可以返还计入企业年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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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存在的问题
发展缓慢
各地区、行业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行业和地区甚 至出现市场萎缩迹象。从现有的分布情况看,主 要集中在原实行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几个行业以 及上海、深圳、大连等经济发达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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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 险问题。文件规定: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自身 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劳动部门所属的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是非盈利的事业单位,负 责具体经办补充养老保险业务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如按最高比例为1.5-2 个月的工资总额
按职务高低、工龄长短、贡献大小分为不同的缴费 档次
按人均定额缴费,或只为一部分人员缴费
多数方案要求个人同时缴费,也有不要求个人缴费
或要求全部由个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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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主要做法
待遇计发方式
有的规定是退休时一次性领取,有 的规定退休时按月领取,多数情 况是允许个人自愿选择灵活的领 取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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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主要做法
费用列支渠道
少数省市允许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列入成本,在税 前列支,但多数地区尚未明确资金的列支渠道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企业年金资金列支渠道还包 括企业自有资金、工资储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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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
1998年《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发[1998]28号)规定:“行业统筹 企业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要逐步加以规范, 由劳动保障部审查同意的机构经办。补充养老 保险积累的基金不移交地方。”
企业年金运作不规范,主要是由于政府部门监管 职能不明确,保险监督、财政、银行、审计都 希望参与对企业年金的监管,而地方各级劳动 保障部门由于力量不足,监管工作难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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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年金立法的政策法律依据 2.1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鼓 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 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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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主要做法
管理方式 多数情况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管理,
也有一些企业或行业预先筹集了一 笔资金,尚未计入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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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主要做法
缴费方式
根据经济状况确定缴费水平,没有固定的缴费比例
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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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为使离退休人员 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 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企业经 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 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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