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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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卫生 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5篇

劳动安全卫生 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5篇

劳动安全卫生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5篇篇1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代表):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安全卫生、工资调整机制等事项达成如下专项集体合同:一、劳动安全卫生1.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 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操作规程。

3. 甲方应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检查与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

5.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条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工资调整机制1. 工资调整原则(1)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2)工资增长与员工经验、技能提升和岗位贡献相匹配原则;(3)工资调整与甲方经营状况及乙方绩效挂钩原则。

2. 工资调整周期(1)年度调整:每年根据甲方经营状况及乙方绩效进行一次工资调整。

(2)临时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工资的,双方可协商确定。

3. 工资调整方式(1)基本工资调整:根据乙方岗位变动、技能提升或降级等情况,对基本工资进行调整。

(2)绩效工资调整:根据乙方年度绩效、工作表现及甲方经营状况,对绩效工资进行调整。

(3)津贴补贴调整:根据甲方经营状况及乙方岗位特点,对津贴补贴进行调整。

4. 工资增长幅度(1)工资增长幅度应参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上涨指数、劳动生产率提高幅度等因素。

(2)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

三、协商与沟通1. 双方应定期就劳动安全卫生和工资调整机制等问题进行协商,共同解决问题。

2. 双方应建立沟通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协商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024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5篇

2024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5篇

2024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5篇篇1甲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劳动者代表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合同目的与原则(一)目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卫生责任,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保护劳动者权益;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二、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一)甲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配置安全卫生设施及防护用品。

3. 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乙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1. 遵守甲方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与技能水平。

3.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事故情况,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4. 配合甲方开展安全卫生相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与措施(一)甲方对生产区域的安全设施及器材要加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二)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三)甲方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整改。

(四)甲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乙方应积极参与。

(五)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甲方负责人处理。

(六)对于特殊工种及危险作业,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加强监督。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是由工会代表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签订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及施工生产的实际,签订本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

企业(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企业应该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职工生命至高无上”的观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包括:1、企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针、目标;2、安全生产责任制;3、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4、易燃易爆物品(火工)的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管理;5、安全操作规程;6、职业安全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7、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8、工伤事故调查处理;9、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及定期演练;10、特殊设备的使用管理。

企业(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改善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保证安全生产。

2、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事项告知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负有认真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企业(公司)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使安全生产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范文(二篇)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范文(二篇)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范文一、合同主体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工会或员工代表)二、背景为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条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安全卫生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三、协议内容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甲方承诺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甲方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指导,乙方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劳动安全设施甲方应根据工作环境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设施,如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4.危险因素防控甲方应对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危险因素防控工作,并及时上报存在的隐患。

5.劳动安全技术培训甲方应组织相关的劳动安全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知识、防护措施、事故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和设备。

6.事故处理与赔偿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对于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伤害或事故,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给予员工赔偿和救济。

7.劳动安全监督乙方拥有对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并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关建议和意见。

甲方应积极响应乙方的监督,及时改进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材料和信息。

8.其他约定事项双方根据特殊情况,可以进行其他约定事项的商议与签订。

四、合同期限和解除1.合同期限为(具体年限),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在合同期限内,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在合同期限内,如果发生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解除合同。

五、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范本(通用7篇)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范本(通用7篇)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范本第1篇一、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贯彻党的大会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增强维护女职工权益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二、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形式。

我公司采用单独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三、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起草、协商、签订、履约、检查等,都要纳入集体合同的工作范围,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必须作为职工方代表,参与平等协商、合同签订和监督检查的全过程。

四、以《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政治参与、经济利益、素质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特殊保护等方面着眼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五、专项集体合同应保护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反对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男女同工同酬,福利待遇均等。

六、专项集体合同应明确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内容,包括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四期”保护,妇科病普查普治等。

七、专项集体合同应明确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包括对女职工进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为女职工开展特色活动提供条件等。

八、依法签订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要严格遵守执行。

九、要发挥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工会、职代会及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对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行政提出,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生效后,应依法向企业职工公布。

十一、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到期后,应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修订并签订下一轮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范本第2篇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一条本合同是双方促进单位发展,提高科学管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是指雇主与职工代表或工会就劳动安全卫生保障事项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该合同旨在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减少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权益保障: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包括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

2. 职业病防治措施: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和控制,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体检等。

3. 工伤事故预防和应急救助:制定工伤事故预防措施,提供应急救助设施和培训,确保工伤事故的及时处理和赔偿。

4. 劳动者参与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者参与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培养。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签署需要由雇主和职工代表或工会共同参与,双方应在平等自愿、公平和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这种合同对雇主和职工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以确保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应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5篇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5篇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5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劳动安全卫生事项达成如下专项集体合同:一、合同目的为保障乙方在甲方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明确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和乙方的相关权益与义务,规范双方行为,预防和处理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范生产流程,确保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 保证乙方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高乙方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乙方正确佩戴和使用。

5.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乙方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6. 依法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 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3.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参与整改。

4. 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章指挥的作业,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

5. 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四、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与培训1.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确保乙方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甲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乙方的安全操作技能。

3.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检查1. 甲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乙方有权参与甲方的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改进建议。

劳动安全卫生 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 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劳动安全卫生和工资调整机制等方面的权益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专项集体合同:一、劳动安全卫生条款1. 甲方有责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2. 甲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3.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乙方正确使用。

4.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

5. 若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操作并要求改善;若甲方无法改善,乙方有权停止操作并撤离危险现场。

二、工资调整机制条款1. 工资调整原则:甲方的工资调整机制遵循公平、公正、效益导向原则,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 工资调整周期:工资调整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具体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工资水平确定:甲方根据经济效益、物价水平、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结合乙方的工作表现、技能水平等确定工资水平。

4. 工资增长机制:甲方应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乙方的工资水平逐年合理增长。

5. 特殊情况处理:如遇重大经营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甲方可临时调整工资政策,但应确保乙方的基本生活需要。

三、其他条款1. 双方应定期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到期后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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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工会《三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集体合同》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职工生命至高无上”的观念,始终把公司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合同所称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等内容。

第四条本合同所称职工是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五条本合同由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

对合同签订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生产安全责任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七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公司要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根据国家规定,针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八条公司应认真落实职业安全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的相关制度。

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对特种作业职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制定本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教育和督促职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职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条公司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对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对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

第十二条对生产经营场所、生活区及员工宿舍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执行,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职工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对不按要求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

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查处。

公司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第十四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

第十六条公司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保险费。

第十七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时,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通报工会。

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同级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第三章工会与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工会依据《工会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会《三个条例》,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向职工进行安全宣传,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十九条工会应参加研究制定和修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涉及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依据工会《三个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有责任对公司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

公司以工会为常设机构建立由工会主席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员和专兼职劳动保护监督员等组成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基层设立相应的劳动保护监督小组,各工会小组设立兼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形成分工明确、职责到位的三级劳动保护监督体系。

第二十一条工会应积极协助公司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监督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执行,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工会要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开展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的学习、比赛活动。

教育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普及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

第二十三条工会支持公司开展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定期组织职工代表、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巡查。

第二十四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监督劳动保护工作的执行,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者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公司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公司和职工安全的责任者给予惩处。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它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时,工会应及时赶赴现场,依法参加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公司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职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的事项以及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职工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职工因生产发生人身伤亡、患职业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职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公司不得因职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公司不得因职工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职工,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三十一条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十二条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十三条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本专项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签约双方成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检查组(由公司行政方代表和工会方代表组成),对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检查结束后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五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

如对事故隐患没有按规定限期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由行政方给予责任人及时处罚并责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检查组验收合格。

由于管理不严造成人身伤亡、火灾等事故的单位和部门,公司将根据事故的大小、情节的轻重分别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职工在工作中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根据情节的轻重,责任的大小分别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公司职代会对劳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应定期向职代会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经协商未能达到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11年9月28日至2014年9月27日为止,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应就签订新的专项集体合同或者续签本合同进行新一轮的平等协商。

第四十条本合同相关条款,在履行期间,如果与国家、省、市的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相抵触,以国家、省、市的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办法)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专项集体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劳动部门审查和上级工会备案。

公司法人代表(签名):工会法人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合同审查机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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