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非政府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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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望和谐社会中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观望和谐社会中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摘要: 在构筑和谐社会过程中,非政府组织具有优化社会结构、创新组织氛围、整合社会资源和促进生态文明的价值。

为更好地促进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必须重新构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积极培育和完善各类非政府组织,并有效规范非政府组织的运行与管理。

关键词:和谐社会;非政府组织;发展观望和谐社会中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共同愿景,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也是我国人民建设美好社会的一种永恒期待。

在社会利益多元化、管理层级扁平化、信息资源网络化的今天,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我国经济、政治以及社会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必然抉择。

发展非政府组织自然成为推进党的执政理念转型、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一个重要路径。

当下中国改革已向纵深推进,党政、政市、政企、政社等关系将进一步厘清,非政府组织将在构筑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深刻的变化和调整,政府需要更多的非政府组织来承担社会责任,以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非政府组织发展的价值非政府组织简称NGO,亦称非营利组织简称NPO。

非政府组织一般指的是那些具有组织性、非政党性、民间性、非营利性、志愿性、自治性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社会中介组织,是政府组织与经济组织之外的非政治组织形态。

在构筑和谐社会过程中,非政府组织将担负起新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功能,具有优化社会结构、创新诚信友爱、畅道利益表达渠道和促进生态文明的重要价值。

二、非政府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第一,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社会自治能力。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政府改革的基本目标。

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转变政府职能,防止出现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等现象。

对于我国这样社会事务和社会成员构成复杂、农业人口比例过大、地区差异和阶层差异明显的社会,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可以在现有的政治法律框架下,有序地形成高度自治的社会微观基础,使政府从繁杂的微观管理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宏观管理。

试论非政府组织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作用

试论非政府组织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作用
《 甘肃行政 学院学报》2006 年第 2 期 中图分类号 : D035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9- 4997 ( 2006) 02- 0035- 02
. 套共管理
试 论 非 政 府 组 织 对 构 建 和 谐社 会 的推 动 作 用
周听
非政府组织 (Non- GovernmentalOrganization, 简称
源消耗 : 非政府组织还可通过对节能 、提倡清洁生产 、副
(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 ,武汉 430023)
具有营利性 ; 相对于政府来说,非政府组织不是政府机构 及其附属部分。非政府组织不以利润动机、权力原则来驱 动,而是以志愿精神为背景的利他主义和互利主义为动 力。在不同的国家 ,非政府组织有其不同的称谓 ,如 “ 第 三部门” 非营利组织” 志愿者组织” 公民非政府组 、“ 、“ 、“ 织” 免税组织” 草根组织”等。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 、“ 、“ 非政府组织在各 国社会经济发展 中的作用越来越引人注 目,逐渐成为独立于企业和政府之外的第三部 门。例如, 北京顺义区有一个 民间开办的 “ 儿童村” ,专门收养重刑 犯子女。村里 58 个孩子分别来 自北京、河北、天津等地。 “ 儿童村”为这些早先在监护和教育上陷科 “ 真空地带” 的孩子,提供 了遮风挡雨的地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 种非政府组织发展迅速,数量和质量都有很大提高。据统 计 ,截止 2004 年底 ,我 国共有各种社会 团体 14. 9 万多 家,基金会 900 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13. 2 万多家。这 些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发挥
着越来越广泛的积极作用 ,正 日益成为促进 中国走 向和谐
的积极力量。具体而言,非政府组织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推

非政府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探析——基于对山东省非政府组织(2008—2012)的考察

非政府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探析——基于对山东省非政府组织(2008—2012)的考察
了我 国非政 府组 织 的非独 立 性 ; 另一 方 面 是资 金 上 的依 赖 依 附 , 清 华 大学 NG O 研 究 中心 调 研 数 据 表 明 ,
我 国 目前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非 政府 组织 在 其 收入 中 , 仅 政 府 的拨 款 、 补贴 和 会 费 收入 就 占到 了 7 O 以上 。 第六 , 不 平衡 性 。就 当前 中国非政 府 组 织 的发 展及 其 开 展活 动 与社 会效 应 情 况 而 言 , 具有地 区、 行 业 的不 平 衡性 。这种 不 平衡 性 主要 表 现 为东 部地 区发 育 速 度 快 、 程 度高 , 西 部 地 区 发 育 迟 缓 甚 至 有 的地 方
着 相 对 稳定 的 内涵 。本 文 中 的非 政 府 组 织 指 的是 不 以营 利 为 目的 ,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自治 性 与 志 愿 公 益
性, 主要 开 展公 益 性 或互 益 性 活动 , 相 对 独立 于 党政 体 系之 外 的非宗 教 、 政党 、 宗族 的, 在 民政 部 门注 册 的
山东科技大学
学手 社 会 科 学
第 2 0 1 1 3 5 年 卷第 1 0 月 5 期
V O o c I t 1 5 N o 5

2 01 3
法 。但是 一 个概 念 一 旦被 使 用且 在 理论 与 实践 的研 究 中产 生广 泛 的社 会 影 响并 拥 有话 语 权 , 它 就 一定 有
着独 特 的 角色 , 在 增 加就 业 岗位 和 满足 公 共需 求 等 方 面发 挥着 积 极作 用 , 已成 为 社 会 、 社 区走 向有 机 融 合
的积 极 力 量 , 是社 会 “ 善治” 不 可或 缺 的 良性 载体 之 一 。

论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和谐发展

论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和谐发展

非 政 府 组 织 ( n Go en n r a i t n即 NG0) No — v rme tO g nz i ao 这一概 念是一 个舶来 品 , 早 是在 14 最 9 5年 6月 签 订 的 联 合
区 别 于 其 他 组 织 的 最 重 要 的 特 征 。 汉 斯 曼 注 意 到 了 非 政 府
的 时 候 , 邦 政 府 更 多 的 是 依 靠 大 量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 邦 政 联 联
“ 三方 理论” 式 。这 一 理论 认 为 在 市场 失灵 的时候 , 第 模 非 政 府 组 织 应 该 作 为 最 初 的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的 制 度 , 有 在 非 只
会 人道 救 援 组织 开始 的 , 组 织 帮 助 第 三 世 界 落 后 国家 解 决 府 通 过 这 些 第 三 方 机 构 来 实 施 政 府 的 功 能 , 是 便 产 生 了 这些 于
发 展 现 状 , 出 了非 政 府 组 织 在 我 国 建 设 和 谐 社 会 中所 应 有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 提
关 键 词 : 政 府 组 织 ; 谐 社 会 ; 府 ; 位 非 和 政 地
中图分 类号 :9 C
文 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3 9 (0 0 1 —0 70 1 7— 18 2 1 ) 20 7 —2 亨 利 ・ 斯 曼 提 出 。 他 认 为 , 非 分 配 约 束 ” 非 政 府 组 织 汉 “ 是
N o.1 2O1 2, 0
现 代 商 贸 工 业 Mo enB s e rd d s y dr ui s T aeI ut ns n r
21 00年 第 1 2期
论 非 政 府 组 织 在 我 国 的 和 谐 发 展

和谐社会的建设与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和谐社会的建设与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和谐社会的建设与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宋健敏什么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就是具有人与人之间良性互动机制、人与自然间协调发展的社会结构。

对这样的社会结构的建设和管理,需要一个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非营利组织正是重要的社会管理资源之一。

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简称NPO),是指从事各种非营利活动的非政府组织。

由于其活动领域独立于政府系统和市场系统之外,所以,也有人把这些组织的集合称为“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 认为它与政府部门以及市场部门共同构成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

作为一种组织形式,非营利组织存在的历史十分悠远,但它引起世界普遍关注,却是近二十年的事情。

近年来,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有些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织的就业人数不断增加,活动领域日趋扩大,它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也越来越不可或缺。

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非营利部门国际比较研究项目(JHCNP)20世纪90年代末的推算,在美国、日本、欧洲各主要国家,拉丁美洲各主要国家、以色列、澳大利亚等22个国家,就业于非营利组织的人数相当于非农业就业人数的5%,服务业就业人数的10%左右,非营利组织经常性收支的总额相当于这22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GDP)的4.6%。

可见,非营利组织确实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主体部门,在很多国家都发挥这政府和市场无法替代的作用。

非营利组织之所以能够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迅猛发展,成为社会经济中重要组成部门,是源于它的两个基本性质:民间性和非营利性。

前者使得非营利组织具有基层性和多元性的特征,后者使得非营利组织具有利他性和公共性的特征。

非营利组织的这些基本特征,对于它成为我国构建和管理和谐社会的重要资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的基层性和多元性为目前我国建立人与人之家的公正合理、良性互动的机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结构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非政府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述评

非政府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述评
性 , 不 以 营 利 为 目的 ;4 自治 性 , 够 进 行 自我 管 理 ;5 指 () 能 ()
的力量是不 够的。随着非 政府组 织的广 泛兴起 , 它在 协调社 会需求与利益矛盾 、 扶助弱势群体等方 面发挥 着举 足轻重 的 作用。有学者 认为 , 政府 组织 在实 现有序 参与 , 进 社会 非 促
志愿 性 , 指 成 员 的 参加 和 资 源 的 集 中 不 是 强 制 性 的 。 其 中 是 非 政 府 性 和 非 营 利 性 被 公 认为 非 政 府 组 织 的 基 本 特 征 。 目前 , 内学 界 对 非 政 府 组 织 的 定 义 , 代表 性 的 有 三 国 有 种 。 广 义 的 非 政 府 组 织 是 指 政 府 和 营 利 的 企 业 之 外 的 一 切 社 会非 政 府 组 织 , 在 外 延上 包 括 社 团 、 它 民办 非 企 业 单 位 、 国 有 事业 单 位 、 民 团 体 、 他 组 织 ; 义 的 非 政 府 组 织 是 指 严 人 其 狭
[ 键词 ] 关 非政府组 织; 和谐 社 会 ; 评 述
[ 中图分 类号]C 1. I 9 2 2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 编号 ]10 -- 5 (0 1O —o l 2 0 8- 0 3 2 1 )8 09 -4 -
非 政 府 组 织 参 与 公 共 管 理 过 程 , 政 府 进 行 良性 互 动 , 构 和 对
政府 的运行效率 , 加快 社 会进 步 的速 度 , 不是 政府或 其附 但 属 机构 , 而是不 以营利 为 目的的 , 国家 体系之外 的相 对独 在
立 的主体。
( ) 政 府 组 织 有利 于平 衡 社 会 各 主 体 的 力 量 二 非 有学 者 认 为 , 三部 门 作 为 政 府 与 市 场 之 外 的 社 会 自治 第 组 织 , 的 发 育 和成 长在 构建 社 会 主 义 和谐 社 会 中 发 挥 规 范 它

非政府组织发展及其在和谐社会中的建构功能

非政府组织发展及其在和谐社会中的建构功能

发展 ,单位化的经济体制 、社会体制和政治体制 意味着所有的管理和服务都由政府直接来提供 ,
逐步走向解体 ,企业的活力和生产力的发展获得 并不意味着政府是这些管理和服务的唯一主体 。
了空前的解放 ,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与 政府的职能和功能事实上是有限的 ,社会管理与
此同时 ,社会利益分化的进程明显加快 ,影响社 社会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政府和社会的分工合作
府 、单位和个人之间以及单位与单位 、个人与个 的定义 ,故我们既不赞成将这些组织纳入“非政
人之间”的“非行政联结”纽带 。而“志愿者组织” 府组织”的范畴 ,也反对放任这些组织的活动 。
的界定的缺陷在于许多的第三部门组织中存在
着大量的领薪员工 。 我们在研究中比较赞同使用第一类概念 。
这是因为 ,第一类概念具有内涵上较高的一致
真处理好社会发展同经济建设 、文化建设和政治 来 ,我国的财政体系一直是计划性的“吃饭财政”
民主的关系 ,既要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 和“建设财政”。公共财政体系是“政社分开”的
摇 ,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 社会体制的重要支撑 。无论在社区还是在专业
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 ,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 机构开展的社会服务 ,都离不开政府购买服务的
[ 关键词 ] 非政府组织 和谐社会 建构功能
最近十多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
在国内外已有的研究中 ,NGO 和 NPO 是使
化和社会阶层的分化 ,后发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 用最为频繁的概念 ,但理解不尽相同 ,诸如非政
“社会病”在我国也愈发凸现出来 。特别是颇具 府组织 、非营利组织 、社会团体 、民间组织 、第三
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也日益增加 ,如表明贫富差 与共同治理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 。而有限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非政府组织参与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非政府组织参与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非政府组织参与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发展壮大的非政府组织,在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治理、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普及与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人们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关键词:网络时代;非政府组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参与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4-0061-02一、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概况非政府组织,英文名称为no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简称ngo,主要是指“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组织”,也被称为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民间组织、公民社会组织等,一般具有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自愿性等五个特征。

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的非政府组织被称作“社会团体”,受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数量极少,发展也很缓慢。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民政部专门设置民间组织管理局,行使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职能,非政府组织在我国进入规范发展时期。

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上又提出了“社会组织”一词,取代了使用多年的“民间组织”。

同时,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各项事务的推进,大批境外非政府组织也纷纷涌入,我国非政府组织进入快速、全面发展时期。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2004年9月19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这是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

自此,党和国家把“和谐社会”作为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努力构建一种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特征的和睦、融洽并且各阶层齐心协力的社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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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非政府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作用
日期:2006年07月27日浏览:213 次
浅析非政府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作用
安徽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王南来
构筑和谐社会,旨在形成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既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国际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来看,非政府组织的正常发展是化解社会矛盾、整合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相对和谐的有效机制与必要条件。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随着经济、政治、教育、科学等各种形式的非政府组织的蓬勃兴起,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就不能不重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就社会发展必然性而言,和谐社会的建构、社会体制的改革客观上要求我国非政府组织发育发展起来,而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践则为非政府组织生存发展提供了可能和现实的空间。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非政府组织的多少、成熟和发达程度也是一个社会是否和谐或和谐程度的标志。

一、非政府组织能够疏导、化解社会矛盾,避免矛盾的激化。

我们知道,创建和谐社会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应对社会矛盾的激化,尽量化解矛盾,使社会矛盾降到最低点。

如何应对矛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

矛盾是现实存在的,只能冷静应对、协调疏导。

谁来疏导、化解矛盾?社会各方面都应当做出自己的贡献,党和各级政府已经在不断地寻找和解决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并制定了一系列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等的相关政策,但是仅靠党和各级政府的作用是不够的,正应该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缓解社会矛盾、处理社会各阶层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1、非政府组织为各种社会成分提供了较宽松的活动空间,社会成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满足其多样性和多层次的愿望和实现其利益,能够起到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也使各种不同的社会群体能够依法共存相容,增进社会容忍度。

在非政府组织中贯穿的宽容、互助、互惠、利他和公益精神,不仅能够在非政府组织内促进社会和谐,而且还可缓和或消除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所引发和造成的一些社会矛盾,从而有助于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各阶层的和谐发展。

2、非政府组织产生于社会基层的民众之中,又能同政府保持密切的关系。

它们可以宣传和普及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教育和动员民众,使之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又可作为传达民情的渠道,反映民众的愿望和意见,从而影响政府政策和计划使其更适合民众的需要。

非政府组织所倡导的关心人类发展、互助互爱的旨趣、坚守以人为本原则和人道主义精神,为社会注入了清新的空气。

非政府组织在各种不同组织之间建立沟通、合作和协调机构,开发、整合大量分散于民间的潜在资源的同时,也为人们参与社会管理和增强民主意识提供了渠道。

通过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人们学习和时实践公共道德,学习文明生活的规则,学习与他人友好相处的方法,关心共同利益,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提高公民素质、倡导社会文明发
挥着积极的作用。

3、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各种中介活动,指导和帮助广大民众,特别是弱势社会群体的民众组织起来,发挥他们的潜力,以各种形式参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增强他们的自立精神与社会责任感。

我国改革进入新阶段,政府和社会、企业和政府、农民和城市居民、富人和穷人等各种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成为改革的最根本、最具实质意义的内容。

从社会稳定的角度看,非政府组织充当着安全阀的作用。

在社会冲突出现时,最先觉察社会冲突的是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的非政府组织。

早觉察、发预警,就可以避免把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冲突,避免把能够妥善处理的矛盾演化成不可调和的矛盾。

在社会冲突发生以后,非政府组织又可以起到化解矛盾的润滑剂、稀释剂的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中已经有一个相当大的高收入人群,以非政府组织来动员这个群体,为低收入弱势群体状况的改善出钱出力,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几年安徽省各地相继成立的慈善协会,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发展的中国社会提供了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扶贫。

其中包括生存扶贫、技术扶贫、教育扶贫、合作扶贫、文化扶贫、实物扶贫等。

通过提供这类公共物品,为从根本上消除安徽省的贫困作了积极的贡献。

二、政府社会职能转移的促进者和主要承接者。

政府的职能和功能事实上是有限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政府和社会的分工合作与共同治理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

正如温家宝总理最近指出的,既然政府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不能提供所有的服务,就必须依靠社会的其他领域贡献他们的力量,使政府逐步从社会领域里直接的操作性事务中解脱出来。

显然,能够承接这些社会职能和事务的应是各类非政府组织,而这些组织的主体则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与此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需求。

人们在寻求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和满足这些社会需求的过程中,发现政府与市场都有其自身的局限。

因此,需要有一种组织的创新,而非政府组织在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和满足这些社会需求时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这种职能的剥离和承接,无疑就是“政府指导、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各方参与”的、政府和非政府的社会力量共同治理社会格局的形成过程。

三、现代公共财政体系的催生者。

长期以来,我国的财政体系一直是计划性的“吃饭财政”和“建设财政”。

公共财政体系是“政社分开”的社会体制的重要支撑。

无论在社区还是在专业机构开展的社会服务,都离不开政府购买服务的体制和政策。

因此,政府购买服务、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模式,必将打破我国长期以来且至今仍在运转的、政府集权的计划建设财政体系,促进政府公共服务理念的确立和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从而改善公共资源的配置方式,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服务的质量。

取消农业税后,部分地区政府合法财政收入不足供养吃财政饭的干部。

这就需要进行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把部分政府权力下放给社会,还权于民,让民间自治,成立一些非政府组织,来行使这些下放的政府权利。

只有发展非政府组织,政府只管该管的事,不该政府管的事由非政府组织去管,社会的管理才会高效低耗,真正实现“小政府,大社会”。

四、建构与开拓非营利性和专业性的社会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

这些服务包括社会康复与社会辅导、社会支持与维权等两个大类。

非营利和专业性是非政府组织开展的社会服务的两大特征:非营利使得非政府组织区别与营利性企业及其其他机构提供的服务;专业性使得非政府组织的服务区别于传统体制下社会服务粗放式和经验主义的模
式,从而为社会服务注入人性化和科学化的内涵。

此外,非政府组织由于直接面对社区居民和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因此了解他们真实服务需求具有主动开拓社会服务的内在动力。

社会服务的实际成本也远低于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

在服务资源上,非政府组织不仅自己提供有关的社会服务,而且还组织大量的志愿者开展服务项目,由此可以培养和弘扬社会的志愿精神。

五、非政府组织在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0世纪后半叶以来,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共识。

从掠夺型、征服型和污染型的工业文明走向协调型、恢复型和建设型的生态文明,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由之路。

所以,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只有当我们在内心深处树立了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伦理观,我们才会有足够的动机去选择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才会积极主动地去制定和执行保护环境的法律。

因此,非政府组织通过采用教育的方式,对企业、集团、个人不加控制地大量向陆地、水面和大气中排放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所造成的环境后果进行广泛的宣传。

同时,以容易理解的方式将科学研究成果重新包装后提供给媒体,就具体的问题与政府官员进行交流。

随着环境意识的提高,非政府组织已经越来越致力于通过研究和论证来寻找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

甚至对一些破坏自然和谐社会环境的行为进行集体的抗议活动。

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较高层次,是向更高层次文明社会进步的必经阶段,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等目标,不仅是政府的事情,而且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开展工作。

我们在看到非政府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的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其自身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是非常弱的,大量的是政府办的“非政府组织”,制度体制和法制的不健全给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制度漏洞,从而败坏了这些组织本身的形象。

非政府组织本身的自治不够,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生存能力较弱、资源动员能力有限等问题也是导致其发展缓慢的原因。

因此,非政府组织应当努力克服依赖性,增强自主意识,从自身做起,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政府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应当大力扶持非政府组织,伸出双手欢迎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各类非政府组织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党对非政府组织工作的正确的政治思想领导;加强学术和事务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借鉴和学习国外非政府组织先进管理经验和发展模式,为企业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为我国政府的决策提供更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议,真正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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