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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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通论》练习题(一)

《法学通论》练习题(一)

《法学通论》复习题一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者数个正确答案,答案选错或未选者,该题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1、法的基本要素包括( BCD )A、统治阶级的意志B、法律概念C、法律原则D、法律规则2、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 BCD )A、规劝和号召B、指引和教育C、评价和预测D、强制3、宪法与普通法律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它的( C )A、一般性B、基本性C、根本性D、概括性4、我国现行宪法是在( B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A、1978年B、1982年C、1979年D、1984年5、( B )年宪法修正案将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转变。

A、1988B、1993C、1999D、20046、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B )A、政治协商制度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D、无产阶级专政制度7、我国的( C )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

A、民主制度B、社会主义制度C、选举制度D、少数服从多数制度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 C )的原则,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A、三权分立B、少数服从多数C、民主集中制D、下级服从上级9、下列那一项( C )不是单一制国家的特点。

A、国家只有一部宪法B、国家只有一种司法机关体系C、国家没有地方政权机关体系D、公民只有一个国籍10、( D )决定了我国的性质,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A、多种所有制B、社会主义制度C、市场经济体制D、社会主义公有制11、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法包括( BCD )A、宪法和法律B、民法和经济法C、刑法D、诉讼程序法12、( B )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人民政府13、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 D )岁可以被选为国家主席、副主席。

A、18B、22C、30D、4514、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D )A、权利B、义务C、权力和义务D、权利和义务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 B )年。

法学通论复习题(E)Microsoft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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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通论复习题(E)MicrosoftWord文档法学通论复习(E)一、名词解释(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法2、法律体系3、债4、继承5、正当防卫二、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给定的四个选项中有一个符合题目要求,请将其代码写在答题纸上,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1、下列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最本质的区别的是()A、是否以人的行为作为调整对象B、是否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C、是否产生于社会关系D、是否体现了正义、公平等理念2、我国法律体系不包括()A、国内法律体系B、国际法律体系C、现行法律体系D、部门法律体系3.法律经济作用不包括()A、确认经济制度B、调整经济关系C、促进经济发展D、保护公民财产不受侵犯4、法律行为从结构上包括内在方面和外在方面。

外在方面不包括()A、行动B、手段C、具有法律意义的结果D、意志与意识5、调整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是()A、宪法B、行政法C、民法D、刑法4、法律的社会作用包括()A、法律的经济作用B、法律的政治作用C、法律的文化作用D、法律的公共事务作用6、现代国家,自然人取得原始国籍的主要方式是()A、血统主义B、出生地主义C、混合主义D、加入取得7、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

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8、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

甲成立正当防卫B.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行时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乙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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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该规定属于()A、禁止性规则B、命令性规则C、义务性规则D、权利性规则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A、法律后果B、法律责任C、法律制裁D、法律行为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A、规范作用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C、指引作用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A、18周岁B、22周岁C、30周岁D、45周岁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A、4年B、5年C、6年D、10年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

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应当B、可以C、视情节轻微程度D、如果是过失的9、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D、本案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10、关于监护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的合法利益B、经过被监护人同意,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D、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11、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行为的有效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为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B、可撤销行为是指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行为人撤销权行使状况的行为C、效力待定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尚未确定,有待将来某种事实发生才能确定的行为D、无效行为是指行为因欠缺有效要件因而没有任何法律后果1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尽谨慎和勤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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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通论复习题(F)一、名词解释(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法律(狭义)2、法律的效力层次3、法律行为的判断标准4、遗赠5、正当防卫二、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给定的四个选项中有一个或者多个符合题目要求,请将其代码写在答题纸上,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1、法作为规范,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B、精神C、行为D、语言2、规定国家性质、公民基本权利、基本义务的法律是()A、宪法B、民商法C、刑法D、行政法3、地方政府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A、地方性规章B、地方性法规C、自治法规D、行政规章4、下列各项属于财产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是()。

A、小明为自己制作的生日蛋糕B、小陈的50000元存款共得利息1000元C、小张继承哥哥的一处房子D、小高家花房培育的盆景5、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

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6、徐某暴死后留有遗产100万元。

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10万元存款留给侄子。

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

遗产处理完后,公安机关发现徐某死于侄子的谋杀。

问,徐某侄子得到的10万元遗如何处分()A.给徐某侄子B.给徐某妻子C.徐某妻子和女儿平分D.给徐某女儿7、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

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

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C、构成抢夺罪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8、农村承包地属于()A、所有权B、债权C、担保物权D、用益物权9.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称为()A、顺序继承B、代位继承C、转继承D、间接继承10.录音遗嘱必须有()以上,无利害冲突的人作证。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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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该规定属于()A、禁止性规则B、命令性规则C、义务性规则D、权利性规则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A、法律后果B、法律责任C、法律制裁D、法律行为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A、规范作用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C、指引作用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A、18周岁B、22周岁C、30周岁D、45周岁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A、4年B、5年C、6年D、10年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

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应当B、可以C、视情节轻微程度D、如果是过失的9、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D、本案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10、关于监护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的合法利益B、经过被监护人同意,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D、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11、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行为的有效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为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B、可撤销行为是指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行为人撤销权行使状况的行为C、效力待定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尚未确定,有待将来某种事实发生才能确定的行为D、无效行为是指行为因欠缺有效要件因而没有任何法律后果1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尽谨慎和勤勉义务。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图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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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该规定属于()A、禁止性规则B、命令性规则C、义务性规则D、权利性规则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A、法律后果B、法律责任C、法律制裁D、法律行为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A、规范作用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C、指引作用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A、18周岁B、22周岁C、30周岁D、45周岁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A、4年B、5年C、6年D、10年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

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应当B、可以C、视情节轻微程度D、如果是过失的9、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D、本案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10、关于监护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的合法利益B、经过被监护人同意,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D、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11、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行为的有效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为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B、可撤销行为是指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行为人撤销权行使状况的行为C、效力待定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尚未确定,有待将来某种事实发生才能确定的行为D、无效行为是指行为因欠缺有效要件因而没有任何法律后果1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尽谨慎和勤勉义务。

法学通论期末试卷(题目)

法学通论期末试卷(题目)

江西财经大学2012-2013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试卷命题人秦守勤试卷审核人徐光华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案例一(20分)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

(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

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

(事实二)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

(事实三)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

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

(事实四)陈某逃至外地。

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

(事实五)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

(事实六)问题: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请针对上述问题,制作一份案例分析报告(指出案例争议焦点及其法律适用,并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案例二(20分)案情: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

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

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

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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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该规定属于()A、禁止性规则B、命令性规则C、义务性规则D、权利性规则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A、法律后果B、法律责任C、法律制裁D、法律行为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A、规范作用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C、指引作用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A、18周岁B、22周岁C、30周岁D、45周岁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A、4年B、5年C、6年D、10年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

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应当B、可以C、视情节轻微程度D、如果是过失的9、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D、本案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10、关于监护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的合法利益B、经过被监护人同意,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D、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11、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行为的有效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为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B、可撤销行为是指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行为人撤销权行使状况的行为C、效力待定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尚未确定,有待将来某种事实发生才能确定的行为D、无效行为是指行为因欠缺有效要件因而没有任何法律后果1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尽谨慎和勤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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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法律: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特殊行为规范(p17)2、宪法: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国家活动的总章程,是一个国家的母法。

宪法及其宪法相关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部门,是我国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国家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原则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p39)3、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的总和(p41)4、民法: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p40)6、公民: 公民是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p104)7、国籍: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9、法律的效力层次:又称法律的效力等级或法律的效力位阶,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

(p49)10、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因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p79)11、法律行为的判断标准:一个行为的外在、内在方面的内容,是否经过确认以及由谁予以确认(p64)12、物权:物权是人和人之间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体现为权利主体对物的支配权,获取利益权。

(p124)1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根据而获得某种利益,但却损害了他人的利益。

(p138)14、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自己在智力劳动中所获得的成果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

(p127) 15、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的所有人对经过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p129)16、继承:继承是指财产继承,专指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法的遗嘱将死者遗留的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

(p167)17、遗赠:遗赠是指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将遗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无偿赠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于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p173)18、遗嘱: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或者其他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p170)19、犯罪:犯罪是指违反我国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p181)20、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p198)21、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p198)22、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p188)23、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诉自己罪行的行为。

(p201)24、诉讼: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和方法,是由法院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与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民事纠纷加以强制性解决的法律机制。

(p212)25、累犯:累犯是指因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

(p201)二、简答题1、法律的特征有哪些?(p170答:(1)法律调整人的行为;(2)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3)法律可以反复使用;(4)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2、法律的规范作用用那些?(p27)答:(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教育作用;(4)强制作用;(5)预测作用。

3、简述我国法律效力层次的规定?(p49)答:(1)宪法具有最高效力;(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4、公民权的内容?(p109)答:(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权;(5)批评、检举、控告权;(6)社会经济权利;(7)文化教育权;(8)特定主体的权利。

5、法律规范的基本结构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p61)答:(1)前提条件,主要规定规范适用的具体情形;(2)行为模式,规定禁止做、允许做、应当做;(3)法律后果,规定违反行为模式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6、简述我国刑罚的类型。

(p197)答: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7、简述结婚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p151)答:(1)婚姻自由原则;(2)一夫一妻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

8、我国有哪些法律部门?(p39)答:(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7)刑法9、政党的功能有哪些?(p90)答:(1)利益表达和利益聚合;(2)社会整合;(3)组织和控制政府。

10、简述订立遗嘱可以采取的形式?(p197)答:(1)公证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遗嘱;(5)口头遗嘱。

11、法律与其他规范相比,其特殊性表现在哪里?(p17)答:(1)调整人的行为;(2)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3)可以反复使用;(4)由国家强制力保障。

12、我国法律形式主要有哪些?(p42)答:宪法、法律、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政策习惯判例。

13、简述结婚的必要条件和禁止条件。

(p152)答:必要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达到法定年龄;(3)一夫一妻制。

禁止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14、简述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p188)答:(1)必须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4)防卫人必须有正当防卫意图;(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15、国家存在的必要组成要素。

(p88)答:(1)定居的居民;(2)确定的领土;(3)政权组织(或称政府)(4)主权16、简述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p189)答:(1)必须遭遇现实危险;(2)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3)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17、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p130)答:(1)原始取得。

也称最初取得;(2)继受取得,也称传来取得。

18、简述法律行为的特点。

(p64)答:(1)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2)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具体指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和产生法律效果。

(3)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的行为,具有意志性。

19、简述我国继承法中继承人的范围。

(p169)答: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法定条件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20、简述我国刑法中的责任年龄规定。

(p182)答:未满14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都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论述题1、根据刑罚的功能,谈谈你对我国的刑罚制度的看法。

答:(1)刑罚对犯罪人具有改造功能,对受害者具有安抚和补偿功能,对于社会具有教育、威慑功能。

(2)刑罚制度能否实现上述目的,要与相应的社会制度相配套。

例如,对于刑满释放的人员是否继续通过社区来帮助他适应社会;(3)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可以采取社区矫正的方式;(4)做到刑罚制度的宽严相济。

2、试述法律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答:(1)法律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其中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社会作用包括经济作用、政治作用、文化作用和公共事务作用。

(2)法律的局限性包括适用范围的局限性、规范本身的局限性、运作成本的高昂性、解纷方式的繁琐性、作用发挥的依赖性。

3、我国当事人自己解决纠纷的方式答:(1)协商,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抱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通过摆明事实,交换意见,取得沟通,从而找出解决问题、解决争议办法的一种方式。

(2)调解,是指纠纷主体双方在中立的第三者的主持下,互谅互让,和平协商,自愿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4、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特点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法律体系。

5、我国犯罪主观方面的具体分类答: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

(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

(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或者说对犯罪客观方面有关的事实的认识。

行为人对犯罪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首先包括了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和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

只有当刑法分则明确要求行为人对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事实也要有认识时,犯罪客观方面中的选择要件,才能构成特定犯罪罪过的内容。

我国刑法并没有要求行为人认识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即不要求认识刑事违法性。

如果不认识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就不能构成罪过,不负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容易使有些人借口不懂法律逃避应负的刑事责任。

2、意志因素,这是指行为根据对事物的认识,决定的控制自己行为的心理因素。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意志对于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起支配和控制作用,表现为四种形式,即希望、放任、疏忽、轻信。

(1)希望,是指行为人积极地有目的地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状态。

(2)放任,是指行为人对由于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听之任之,不加控制和干涉的意志状态。

(3)疏忽,是指行为人粗心大意、松懈麻痹,因而没有预见本来应当预见和可能预见的危害结果,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意志状态。

(4)轻信,是指行为人盲目自信,过于轻率地选择和支配自己和行为,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意成状态。

我国刑法要求,任何犯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有着具体内容的意识因素与这四种意志形式之一结合组成的,缺乏意识因素和缺乏意志因素,罪过是不能成立。

6、大学生学习法律的重要性答:(1)可以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2)通过学习法律,提升自己的公民意识和政治素养;(3)通过学习,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社会,理解所学专业知识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的意义,有利于我们在走出校门后能够顺利的融入社会,成为经济社会秩序的维护者而不是破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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