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转让合同
信贷资产整体转让合同范本

信贷资产整体转让合同范本甲方(转让方):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一定数量的信贷资产,并愿意将其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拥有的信贷资产,并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资产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与下列信贷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利益和责任转让给乙方:(1)信贷资产的名称:_______(2)信贷资产的金额:_______(3)信贷资产的期限:_______(4)信贷资产的利率:_______(5)信贷资产的还款方式:_______1.2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信贷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且该信贷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限制。
二、转让价款(1)转让价款总额:_______(2)支付方式:_______(3)支付时间:_______2.2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后,应立即将信贷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三、陈述和保证3.1 甲方陈述和保证:(1)甲方是合法拥有信贷资产的主体,具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签订并履行本合同;(2)甲方保证所转让的信贷资产不存在任何争议、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3)甲方保证所转让的信贷资产不存在任何拖欠、违约或其他不良记录。
3.2 乙方陈述和保证:(1)乙方是合法拥有受让信贷资产权利的主体,具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签订并履行本合同;(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四、税费承担4.1 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涉及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6.1 对于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条款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信贷资产转让监管原则

信贷资产转让监管原则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在银行间市场上发行以信贷资产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从而补充银行系统流动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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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转让监管原则时至年末,监管层再次将监管利剑指向此前暗流涌动的信贷转让市场。
12月6日,本报记者独家获悉,监管层当日已向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下发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此举意味着商业银行此前普遍流行的拆分性贷款转让,被正式套上监管枷锁。
这同时也是监管层首次对信贷资产转让做出明确规范。
监管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转让信贷资产应当遵守整体性原则,即转让的信贷资产应当包括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禁止目前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存在的一些惯常拆分做法,诸如将未偿还本金与应收利息分开、按一定比例分割未偿还本金或应收利息等。
同时,监管层对理财资金进入信贷资产转让市场再下重手,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严格遵守信贷资产转让和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
种种措施无疑给正逢冬季的信贷资产转让市场又有所降温。
据一国有银行投行部人士介绍,信贷资产转让市场目前并不活跃,原因有二:一是,去年年底以来,监管机构已针对2009年下半年以来商业银行盛行的信贷规模表内外乾坤大挪移下发了一系列包括规范信贷资产转让、银信合作的调控措施,“力度空前,商业银行信贷转让渠道大为收缩”。
二是,目前商业银行资金头寸均比较紧张,“客户的信贷需求都没法满足,更不用说去接别的银行资产。
”严禁拆分贷款有关规定所指向的信贷资产,是指确定的、可转让的正常类信贷资产,不良资产的转让与处置并不适用。
在商业银行人士看来,金融机构监管方面对信贷资产转让的审慎态度一贯如此。
一监管人士曾向本报记者透露,针对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天津和深圳四城市相继推出的信贷转让平台,监管层持有谨慎态度。
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告诉记者,推出信贷资产转让平台,出发点是为了降低风险,但有可能会损害系统性保护屏障,使风险暴露和早期发现更为复杂和困难。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

附件1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无追索权)合同编号:甲方(转让方):法定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受让方):法定地址:邮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电话:传真:鉴于:甲方、乙方均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并具有金融经营资格的—1—金融机构,拟开展同业间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为明确双方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二○○年月日在(地点)签署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除非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另有约定,否则下列词语的含义应解释为:(一)信贷资产转让日: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将信贷资产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之日,即年月日;(二)借款合同:是指本合同附件1-1所列借款合同和对借款合同及其条款的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三)担保合同:是指本合同附件1-1所列担保合同和对担保合同及其条款的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四)借款人:是指本合同附件1-1所列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五)担保人:是指本合同附件1-1所列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六)工作日:是指银行对外受理一般对公业务的银行工作日,不包括中国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
—2—第二条转让标的转让标的是指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未到期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到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元、相应利息及其他与债权相关的权利)以及甲方在担保合同项下对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以下简称“信贷资产”)。
第三条信贷资产的转让价格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第四条信贷资产转让(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关于信贷资产的全部文件(下称“信贷资产转让文件”)复印件送达乙方,包括但不限于:1.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2.借款借据;3.担保登记文件(如有);4.公证和保险手续(如有);5.借款人、担保人经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产、经营、业务、债权债务状况等的文件、资料、报表;6.乙方认为甲方应当提交的其他与信贷资产有关的文件。
同业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同业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模板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信贷资产,并愿意将其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接受该信贷资产,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信贷资产的描述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转让给乙方,该信贷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贷款相关的所有权利和权益。
1.2 信贷资产的具体信息如下:- 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发放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到期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余额: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2.1 双方同意,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信贷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
2.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时间]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3.1 甲方保证其对转让的信贷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且该信贷资产在转让前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第三方权利。
3.2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信贷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3.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并在接收信贷资产后,独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信贷资产,或交付的信贷资产存在权利瑕疵,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未支付款项的[具体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资产转让合同范本5篇

资产转让合同范本5篇资产转让是改善经营,提高整体资产产出能力的客观需要。
资产转让合同怎么写呢?来看看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资产转让合同,希望能够帮到你哟!资产转让合同1编号:出让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受让人:__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__路__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签订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一)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转让,系指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
(二)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包括贷款(普通企业贷款、同业拆借、同业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透支等依法依约可以转让的金融信贷资产。
(三)本合同所称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系指信贷资产合同主、从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商业信用危机。
债务人无力偿付,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无力偿付债务;拒付,指经债权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款项;延期付款,指债务人未按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四)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五)银行营业日,系指银行通常开门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转让标的及价格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下列《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项下的信贷资产形成的债权按以下所列价格转让给乙方,与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权益(即从债权)随同主债权一同转让:《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第三条转让价款的支付乙方应按以下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日将上述第二条约定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则(试行)

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盘活信贷存量,加快资金周转,促进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以下简称《通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业务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中信贷资产收益权是指获取信贷资产所对应的本金、利息和其他约定款项的权利。
第三条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须依法合规,遵循市场化原则,稳步推进,防范风险。
第四条银监会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具体负责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产品备案审核、集中登记、交易结算、信息披露和统计监测等工作,并及时向银监会报告重要情况。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出让方银行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在银登中心办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集中登记。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由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受让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收益权的模式进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
票友君:此处已明确只能有信托计划接信贷支持收益权,这和前期传的理财业务管理方法一致!第八条信贷资产收益权的投资者应当持续满足监管部门关于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要求。
不良资产收益权的投资者限于合格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参与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不得投资;对机构投资者资金来源应当实行穿透原则,不得通过嵌套等方式直接或变相引入个人投资者资金。
票友君:明确穿透原则,个人不得投资,只能合规投资者进行!第九条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登记通过银登中心集中登记系统办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通过资产流转平台办理。
合格投资者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信贷资产收益权,按《通知》要求在银登中心完成转让和集中登记的,相关资产不计入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统计,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单独列示。
同业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同业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模板甲方(转让方):(甲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拥有一定的信贷资产,并有意将其转让给乙方;2. 乙方有意购买甲方的信贷资产,并愿意签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信贷资产转让的内容1.1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信贷资产全部转让给乙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1)信贷债权;(2)应收账款;(3)其他经相关部门确认的信贷资产。
1.2 信贷资产的具体信息详见附件《信贷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的一部分,受合同主体约束。
第二条信贷资产的价款及支付方式2.1 信贷资产的总价款为(金额大写)人民币(金额小写)元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n)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2 乙方应按第2.1条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信贷资产的价款,否则应负拖欠利息责任。
2.3 信贷资产的价款支付完成之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应的资产过户手续,确保转让手续合法有效。
第三条信贷资产的权利义务3.1 甲方保证其转让的信贷资产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纠纷。
3.2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信贷资产的过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3 乙方自信贷资产过户完成之日起,享有信贷资产的全部权益和义务,应依法履行相关合同,承担相关风险。
3.4 若乙方在履行信贷资产债务过程中出现逾期或违约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要求补偿。
第四条合同变更和解除4.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解除,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4.2 本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相关事宜,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信贷资产转让协议范本4篇

信贷资产转让协议范本4篇篇1信贷资产转让协议范本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监督人:乙方:(转让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鉴于:1. 甲方为(委托方)拥有一定的信贷资产,希望将其进行转让,乙方愿意接受并进行相关的处理。
2. 甲、乙双方均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规机构,有能力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转让资产的内容1. 甲方将信贷资产的详细情况一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文件、抵押权文件等;2.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信息。
二、转让金额及支付方式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供的资产情况,支付相应的转让金额;2. 转让金额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上。
三、资产权益转移1. 转让完成后,资产的所有权益即刻转移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抵押物等;2. 乙方有权处置所转让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收回债务、变卖抵押物等。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及机密信息应当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2. 泄露保密信息导致的损失由泄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解除和效力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毕所有义务方可终止;2.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一致同意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转让方)签字盖章:日期:监督人签字:日期:篇2信贷资产转让协议范本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订: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为一家在业务运营中涉及信贷资产的机构,拥有特定的信贷资产;2. 乙方希望受让甲方的部分或全部信贷资产,以实现经济利益的协议;3.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信贷资产的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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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号信贷资产转让合同(回购有追索权型)出让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受让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鉴于:1、甲乙双方均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2、甲方依法享有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的金融类应收账款资产及其附属权益(统称信贷资产,见1.1条定义);3、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规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信贷资产;4、乙方基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做的声明和保证,对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实施尽职调查,并自主决定参加该信贷资产的转让活动;5、乙方凭借本合同项下的报价,被甲方确认为本次信贷资产转让的最终受让人。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信贷资产转让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除非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另有约定,否则下列词语的含义应解释为:1.1 信贷资产:是指作为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的主债权、担保权利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附属权利、权益的统称。
信贷资产包括贷款(普通企业贷款、同业拆借、同业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透支等依法依约可以转让的金融类应收账款资产。
1.2 主债权:是指甲方对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所列示的主债务人享有的并依法可向乙方转让的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等。
1.3 担保权利:是指与主债权相关的保证担保权、抵押权、质押权等附属权利。
1.4 其他附属权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4.1 甲方依据其在基准日前和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部分债务人、担保人签署的和解协议、债务重组协议、以物(股权)抵债协议等而对相应的债务人、担保人享有的请求权;1.4.2 相关债权已于基准日前经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裁定以物(股权)抵债的,甲方依据该等生效法律文书对相关抵债物(股权)享有的权利;1.4.3 甲方基于主债权而享有的其他法定或约定的程序及实体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破产债权申报权、诉讼权利、申请执行权等;1.4.4 相关债权于基准日后新产生的孳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金等。
1.5 信贷资产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依约定价格支付转让价款,取得信贷资产。
1.6 借款合同: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所列借款合同和对借款合同及其条款的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
1.5 担保合同: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所列担保合同(抵/质押、保证)和对担保合同及其条款的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
1.6 借款人: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所列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7 担保人: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所列担保合同(抵/质押、保证)中的担保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8 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所列信贷资产合同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商业信用危机:1.8.1 无力偿付是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无力偿付债务;1.8.2 拒付是指经乙方或其代理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所列信贷资产合同中的款项;1.8.3 延期支付是指债务人未按本合同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所列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1.9 资产文件:是指甲方在基准日实际持有的、且将于交割日移交给乙方的,与主张和行使信贷资产项下债权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贷(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抵(质)押担保权利凭证、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解协议、债务重组协议、以物(股权)抵债协议、抵债资产权属证书或证明、破产债权申报书、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甲方与前手权利人的分户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等。
信贷资产项下逐户债权具体资产文件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资产文件清单》。
1.10 工作日:是指银行对外受理一般对公业务的银行工作日,不包括中国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
1.11 基准日:是指甲方确定且为乙方认可的计算转让的信贷资产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余额的截止日,即【】年【】月【】日。
1.12 交割日:是指甲方向乙方转移信贷资产,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之日。
1.13 过渡期:是指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1.14 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差旅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第二条转让标的2.1 转让标的是指甲方在基准日下,基于附件一《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项下享有的全部信贷资产形成的债权以及甲方在担保合同项下对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以下简称“信贷资产”)。
2.2 甲方自愿将该信贷资产以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价格转让给乙方,与该信贷资产相关的担保合同权益(即从债权)随同主债权一同转让。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支付3.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将3.1条中约定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开户行:户名:账号:3.3 自信贷资产转让价款全额付至上述账户时起,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即转由乙方享有。
3.4 乙方将3.1条约定的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完成交割后,甲方有义务在3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本合同附件三《信贷资产转让通知书》,并将对方回执原件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资产文件移交4.1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割日,将与转让的信贷资产相关的资产文件移交给乙方。
4.2 甲乙双方约定移交方式为以下条约定的方式。
4.2.1 将信贷资产债权凭证原件委托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盖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权利凭证复印件。
4.2.2 甲方将信贷资产债权凭证全部原件移交给乙方。
第五条信贷资产管理5.1 甲乙双方约定信贷资产转让后采取以下条约定的方式管理。
5.1.1 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给乙方后,由乙方行使甲方在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自行向借款人收取本息,但乙方在行使相关权利时如需甲方提供必要协助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5.1.2 乙方委托甲方代为管理信贷资产项下的权益,授权甲方代理收取借款人应付的本息。
5.2 甲方在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权益期间,应当:5.2.1 忠实履行各项代理职责,及时、合理的行使乙方在信贷资产项下的各项权利,保障乙方权益不受损害。
5.2.2 将自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处收到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及时送达乙方。
5.2.3 将借款人和/或担保人的经营及财务等状况及时通报乙方。
5.2.4 严格按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和/或担保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收到或获悉借款人和/或担保人违反借款、担保合同的事件或情况后3个工作日内通报乙方。
5.3 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权益期间,当信贷资产将受或已受损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信贷资产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5.4 甲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和计息、付息方式及时向借款人收取本金和利息,甲方保证在收取本金和利息后2个工作日内其全数足额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的账户:开户行:户名:账号:5.5 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权益期间,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6 乙方有权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的权益时,对甲方管理信贷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有权终止对甲方的委托自行管理信贷资产。
5.7 甲方在过渡期内应当按照5.2条项下各该条约定对信贷资产进行管理。
第六条回购与追索权6.1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到期时,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和/或担保人未按担保合同约定主动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发生其他债务人信用风险事项的,乙方有权就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向甲方追索,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转让价格上浮 %对转让的信贷资产进行回购,乙方已经回收的信贷资产,按照其转让时所占转让价款比例予以相应扣减。
6.2 乙方根据6.1条的约定行使追索权,适用以下条约定的方式。
6.2.1 限额追索,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仅在人民币元的限额内对乙方未得到偿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回购担保责任。
6.2.2 全额追索,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应对乙方未得到偿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回购担保责任。
6.3 自信贷资产交割日起至信贷资产到期日止的期间内,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执行本协议,并就全部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向甲方进行追索。
6.3.1 借款人或担保人以其对甲方的其他权利对信贷资产提出抵销、索赔、留置、其他扣减、仲裁或诉讼等。
6.3.2 借款人或担保人存在通过改制、合并、分立、破产、转移财产和抽逃资金等形式恶意逃废债务的情形。
6.3.3 甲方故意隐瞒或未如实向乙方通报借款人和/或担保人的经营及财务等状况。
6.3.4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信贷资产转让文件等。
6.3.5 存在对甲方商誉、业务活动、财务状况和本合同项下的履行能力可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部门的强制性执行措施。
6.4 乙方按本条约定向甲方追索时,可以向甲方送达本合同附件四《信贷资产回购通知书》,要求甲方根据追索通知书的要求,按照6.1条约定的价格回购乙方尚未得到偿还的信贷资产本息。
甲方应无条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将相应回购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6.5 甲方按乙方要求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后,乙方应当将甲方所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对应部分的信贷资产债权转回给甲方。
对于其他未转回给甲方的信贷资产债权,乙方有权继续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
第七条声明和保证7.1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7.1.1就开展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甲方已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批准。
7.1.2 就开展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甲方已获得批准或授权;代表甲方签署本协议的签署人已得到甲方有权机关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本协议。
7.1.3 截止至基准日,信贷资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瑕疵、争议或纠纷。
7.1.4 信贷资产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遗漏、隐瞒任何可能导致乙方误解或给乙方权利和(或)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或不利影响的事实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