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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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题总结

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题总结

山东大学最新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真题及方法指导目录一、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介绍 (2)二、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的主要内容介绍 (5)三、山东大学面试考生要适当准备三项内容 (9)四、依据山东大学以往经验进行模拟面试 (10)五、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真题技巧剖析 (12)六、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真题情景分析 (14)七、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形象准备 (17)八、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评委的点评 (22)一、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介绍山东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山东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组合、考场安排、考官组成均现场抽签随机产生,确保公平、公正。

面试主要对报考山东大学考生的认知能力、分析能力、应对能力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确定入选名单。

综合成绩由高考投档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者折算。

近几年的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方式呈现不同的特点,特别是深入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之后。

山东大学主要有群体面试和单独面试两种方式。

群体面试就是由多名考生共同参与的面试;单独面试就是考生一个人单独的面对主考官的面试。

在单独面试中,最常用的就是“多对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的面试方式,即由山东大学多位考官老师共同面试一个考生,面试过程中,考官提出问题,学生作答,然后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给出相应的面试分数。

在大多数情况下,考官也会给考生提问的机会。

考官提的问题一般都有很强的综合性,交叉考核考生的多方面的能力。

近几年山东大学基本以单独面试为主。

群体面试就是若干个考生一起接受主考官的面试,群体面试一般有对话式、讨论式、情景式和辩论式几种方式。

近几年山东大学基本以单独面试为主,群体面试不常见。

所以准备报考山东大学的考生,要着重准备单独面试。

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全面反映我校学生的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四部分构成,即: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

二、参评学生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学年的本科学生。

三、综合测评成绩的测评(一)思想道德素质分的测评思想道德素质的测评,分基础分和附加分两个方面,满分为20分。

即思想道德素质分=基础分+附加分。

1、基础分基础分为10分,基础分的评定是在学生对上一学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学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的情况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审核打分。

2、附加分①政治理论学习。

考察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情况。

本项1分。

②校纪校规知识学习。

考察学生参加学校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学习情况。

本项1.5分。

测评年度,积极参加学校规章制度学习和安全教育的学生可适当加分。

测评年度,参加校纪校规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在60-79分者,加0。

5分;80-89分者,加1分,90分以上者,加1.5分。

③思想道德表现。

评价学生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表现,以及在学习、生活过程中体现的团队精神、学习态度、精神面貌、出勤情况和受处分情况等。

本项2.5分。

测评年度,因事迹突出,受学院通报表扬者加0。

5分,受校级奖励者加1分,受省级奖励者加1.5分,受国家级奖励者加2.5分。

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扣0。

2分,受警告处分者扣0。

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分,受记过处分者扣1.5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2分。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据《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二、组织实施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院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院长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2—3人)、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于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

辅导员、班主任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班级做好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组织测评工作的实施。

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5--8人)组成的测评小组,开展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其中学生代表由学生投票产生。

测评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第六条参加“第二校园经历”及“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其在外交流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1‟86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测评流程第七条测评工作分班级测评、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学院审查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

(一)班级测评:根据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和相关证明,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

基础性素质成绩根据记实和评议得出,发展性素质成绩根据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等)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得出。

山东大学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山东大学2017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报名条件通过山东省2017年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1.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2.高中阶段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少于10A;选修课程学习情况良好,获得6个以上学分;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在年级均列前10%;学生在体育、艺术方面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一定的兴趣特长,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我校2017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人,专业如下:学院名称专业名称招生计划科类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类5文史类公共管理类5文史类法学院法学类5文史类5理工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10理工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0理工类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类20理工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0理工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理工类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30日;2.考生按要求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单、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报名条件规定的所有成绩证明;(2)各类获奖证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以上材料均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中学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上传的材料除各类证书原件外,均需中学盖章,并由校长签字。

3.材料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所在中学生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考核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网站予以公示。

4.学校考核:视报名人数采用“笔试+面试”或只采用面试方式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素质及综合素养。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山东大学2021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21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东⼤学2021年⼭东省综合评价招⽣简章⼭东⼤学2021年⼭东省综合评价招⽣简章已经公布,⼩编整理了相关信息,来看⼀下!⼭东⼤学2021年⼭东省综合评价招⽣简章⼀、招⽣计划及专业我校2021年在⼭东省综合评价招⽣计划300⼈,专业如下:注:公共管理类、法学类、⽹络空间安全、环境科学与⼯程类专业位于青岛校区;根据⽣源情况,各专业招⽣计划可适当调整;考⽣只能报考其中⼀个组别的专业,最多可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选考科⽬应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要求,否则该专业志愿⽆效,“物理/化学/⽣物”表⽰三门任选⼀门即可;综合评价招⽣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

⼆、报名条件通过2021年⼭东省普通⾼等学校招⽣全国统⼀考试(夏季⾼考)报名,同时满⾜以下条件的普通⾼中毕业⽣均可申请报名。

(⼀)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全⾯发展,⾼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作⽇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野外考察等);(⼆)⾼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及⾼考模拟考试中⾄少4次总成绩不低于总成绩满分的75%;(三)在德智体美劳等⽅⾯表现优异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需提供获奖证书)。

三、报名与选拔(⼀)报名⽅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可于2021年5⽉8⽇-18⽇登录阳光⾼考特殊类型招⽣信息服务平台(https://)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包括:1.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不得超过三项);2.⼭东⼤学综合评价招⽣考⽣诚信承诺书(简章附件下载,考⽣本⼈抄写指定内容并签名)。

上传成功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东⼤学2021年综合评价申请表》,由考⽣本⼈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上传⾄系统完成报名。

考⽣和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经查实将取消考⽣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山东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试题答题技巧汇总

山东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试题答题技巧汇总

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指导攻略技巧+真题目录目录 (2)一、面试的形式 (3)1.1个人陈述答辩面试 (3)1.2辩论面试 (4)1.3无领导的小组面试 (5)1.4场景面试 (7)二、面试的主要内容 (7)2.1考察个人基本情况 (8)2.2考察对大学的了解 (8)……三、自己需要准备的内容 (12)3.1相关内容问题 (13)……四、模拟面试 (15)五、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技巧剖析 (16)5.1如何让考官关注你 (16)……六、面试应注意十四大细节 (20)七、面试时的形象准备 (29)八、面试试题汇总 (35)8.1常规面试题 (35)……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试题答题技巧汇总一、面试的形式近几年的面试方式呈现不同的特点,主要有单独面试和群体面试两种方式。

单独面试就是考生一个人单独的面对主考官的面试;群体面试就是由多名考生共同参与的面试。

在单独面试中,最常用的就是三对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的面试方式,即由三位主考官共同面试一个考生,面试过程中,考官提出问题,学生作答,然后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给出相应的面试分数。

在大多数情况下,考官也会给考生提问的机会。

考官提的问题一般都有很强的综合性,交叉考核考生的多方面的能力。

群体面试就是若干个考生一起接受主考官的面试,群体面试一般有对话式、讨论式、情景式和辩论式几种方式。

(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面试面试时按10-20人分成大组,每次进入1名考生,接受3-5名面试官的集体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一般也要先进行自我介绍,考官会问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一般都从考生的基本情况开始提问。

如:在学校学习情况如何,家里有没有兄弟姐妹,为什么要报考这所学校,在学校和同学的关系如何等等,这些问题考生如实作答即可。

有的学校,在考生较多的情况下,可能只有时间问这些最基本的情况,一般对考生基本情况的了解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如果面试的时间比较充足的话,就会进入到考生基本素质的测试阶段。

主考官会就考生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心理素质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

山东大学信息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山东大学信息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山东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所有奖项一般地应当从全额交纳学费获得注册学籍的学生中产生,对于在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突出的没有能够全额缴纳学费的特殊情况,需要班级就其事迹写出书面的写实性报告,院集体讨论,报学校特批。

未缴纳学费但已经全额学费贷款的,休学的学生完成一个学年学业的,也可以参评。

退学和停学的等不具有山东大学正式正规学籍的学生不能参评。

根据学校指示,新转入我院的转专业学生应与原学院联系,回到原学院进行综合测评并争取正常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奖学金。

二、组织实施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院长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2—3人)、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于新学年开学后二周内完成。

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

辅导员、班主任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班级做好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组织测评工作的实施。

在年级内成立以班长和学习委员组成的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并由辅导员任命负责人。

由学院自我管理中心、素质管理中心、新闻宣传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学生管理组织公布与其职能相应的加分项目。

第六条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五人(两名宿舍长、三名普通同学)组成的测评小组(学生代表的产生由班委、团支部联席会议做出决定并对外公布),开展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一、宗旨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山大学字〔2011〕15号)、《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二)坚持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新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分为班级测评、专业(班级)排名、学院审查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

(一)班级测评: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5—8人)组成的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测评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二)专业(班级)排名:辅导员带领各班级测评小组,计算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根据测评成绩进行专业(班级)排名。

(三)学院审查: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就细则未涵盖内容进行讨论和答疑,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终审:学校对各学院上交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四、实施办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

计算公式为:(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为教务处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原则上直接依据教务系统导出的当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为准,涉及特别情况,由学习委员对成绩进行进一步核算。

需特别核算的成绩:1、在外交流一学年的同学学习成绩按照交流上一年在校成绩绩点计算;2、在外交流一学期的同学学习成绩按照本学年在山大期间学习成绩绩点计算。

说明:1、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有不及格课程的同学,不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2、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后50%的同学,不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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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山大学字〔2005〕125号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实施办法
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评价两个方面。

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第二课堂中培养起来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素质,包括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两个方面,其中“操行评定”由“记实”和“评议”综合得出,“学习成绩”依据必修课、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和学分计算得出。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培养起来的体现其创造性、实践性和个性发展的素质。

(一)基础性素质测评
1.操行评定
“操行评定”由“记实”分值与“评议”分值组成,满分100分。

(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录得出记实分值。

需“记实”的关键行为有:
①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
②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
③学校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

达到上述前两项要求的,计50分。

对未达到学校要求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予以减分:受学校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2—4分;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每次分别减16、20、24分;受留校察看处分的,“记实”分值为0。

各项减分可以累计,减
完为止。

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计分细则。

(2)“评议”是指学年末,依据“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身心素质”、“学习态度”、“遵章守纪”、“社会活动”等各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的评议。

评议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生评议所占权重为70%。

“评议”最高分计50分。

(3)根据“记实”和“评议”分值之和确定操行评定成绩及等级,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等。

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优”;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良”;成绩60分(不含60分)以下评定等级为“差”,其它成绩评定等级为“中”。

学年内受学校严重警告、记过纪律处分的,“操行评定”等级最高为“中”,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在察看期“操行评定”等级为“差”。

2.“学习成绩”测评
根据学生实际考分和相应学分按下面公式计算得出“学习成绩”分值:
3.计算办法
基础性素质成绩=操行评定成绩×0.2+学习成绩×0.8
(二)发展性素质评价
主要以学生实际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励及成果鉴定证书等为主要测评依据。

1.科技学术与创新活动
(1)科技学术竞赛
由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科技学术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
说明:
①同一作品参加同一类型各级别竞赛获多项奖励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

②个人作品第一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合作者降一等级加分;集体作品第一至第四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其余作者降一等级加分。

③评奖不分等级时统一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

若以金、银、铜奖计,分别按特、一、二等奖加分(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④国际性竞赛在全国竞赛各获奖等级得分基础上加2分。

(2)发明创造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加8分;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加2分。

(3)科研成果
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产品,经两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并通过学校科技处或社科处审定,可加1—4分;对于有重大学术水平、科技含量或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经学校审定或鉴定,可加5—8分。

(4)学术论文
SCI、EI、CSSCI: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2.5分,第三及后序作者1.5分;国内核心期刊B类及以上(以山东大学《国内核心期刊目录》录入为准):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1.5分,第三及后序作者0.7分;国内核心期刊C类(以山东大学《国内核心期刊目录》录入为准):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1.5分,第三及后序作者0.7分;其他期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1分,第三及后序作者0.5分。

说明:如果教师署名论文作者首位,不在加分之列。

(5)知识竞赛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级各类知识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
说明:
①一人参加同一类型各级别竞赛获多项奖励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

②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

③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

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④国际性竞赛在全国竞赛各获奖等级得分基础上加1.5分。

2.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
(1)社会实践
①获国家、省、校表彰的社会实践团队,其成员分别加3、1、0.5分。

②获国家、省、校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别加4、2、1分。

③获国家、省、校奖励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按以下标准加分:
上述项目,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加分。

(2)志愿行动与社区服务
获国家、省、校表彰的先进个人,分别加3、2、1分。

上述项目,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加分。

(3)社团活动
①获国家、省、校表彰的优秀社团,其主要成员(5人以内)分别加2、1、0.5分。

②获国家、省、校表彰的社团先进个人,分别加3、2、0.5分。

上述项目,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加分。

3.社会工作
获国家、省、校、院级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干部,分别加5、3、2、1分。

上述项目,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加分。

4.技术技能
(1)计算机技能
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获四级、三级、二级计算机等级证书,分别加3、1、0.5分。

(2)专业技能
获劳动技术鉴定部门颁发或行业认定的各类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加1分。

5.文体特长
(1)体育类
非体育特长生参加校级以上体育赛事,个人项目按下表加分,参加集体项目的成员,参照个人项目折半计分:
(2)文艺类
非艺术特长生参加校级以上文艺赛事,个人项目按下表加分,参加集体项目的成员,参照个人项目折半计分:
6.特殊加分
(1)获校级文明宿舍称号的舍长加1分,宿舍其他成员加0.5分。

(2)上述各类加分项目中未能涵盖,被授予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3)其它未涵盖的发展性素质项目及特殊情况,由学院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7.计算办法
发展性素质成绩为各项发展性素质加分值之和。

三、测评结果与评奖评优
在评奖评优中,考虑到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的双重作用,评奖原则为:根据奖学金比例,按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排序确定获奖资格人选,按发展性素质排序确定最终奖项分配。

在具体操作时,根据一、二、三等奖学金的比例分段确定,即根据基础性素质分值排序,适当放大候选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按发展性素质成绩排序确定奖学金获得者,余者确定为下一等的奖学金获得者。

见下表:
注:
1.在按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确定的资格人选中,若所在学年操行评定等级为“中”(含“中” )以下者,取消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

2.必修课、限选课成绩在当学年内不及格者,不能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3.不足20人的专业,奖学金评定等级及获奖金额由学院掌握,但获奖比例不超过专业总人数25%。

四、组织实施
各学院依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于新学年开学后第一周进行,测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

五、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授权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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