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文本——多股东公司适用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由执行董事聘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范文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本章程于XXXX年X月X日公司成立后生效,XXXX年X月XX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修正并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湖南省湘乡市XXXX办事处XXXX路X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或五年内,适用于投资公司)内缴足。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章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的名称(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XXX 湖南省湘乡市XXX路XX号附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湖南省湘乡市XXX路XX号附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六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2(两个以上股东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江西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江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江西省XX市XX县(区)XX路XX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缴纳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股东1股东2股东3……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备置股东名册。
第十条各股东应当按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经营场所:。
【注:如无经营场所,请删除“经营场所”栏】【注: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按照扫描门牌二维码显示的地址信息(全省集中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六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企业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旳规定,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旳规定,由各方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置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一条企业名称:第二条企业住所:第二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三条企业经营范围:第三章企业注册资本第四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企业增长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策。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策之日起十日内告知债权人,(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4)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旳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置其他股东转让旳出资;(6)优先购置企业新增旳注册资本;(7)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旳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企业财务汇报。
第八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1)遵守企业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旳出资;(3)依其所认缴旳出资额承担企业旳债务;(4)在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旳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所有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旳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一样意转让旳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旳出资,假如不购置该转让旳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企业将受让人旳名称、住因此及受让旳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企业旳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企业旳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企业旳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旳酬劳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旳监事,决定监事旳酬劳事项;(4)审议同意董事长旳汇报;(5)审议同意监事会主席旳汇报;(6)审议同意企业旳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同意企业旳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旳方案;(8)对企业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9)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策;(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旳人转让出资作出决策;(11)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策;(12)修改企业章程。
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文本——多股东公司适用

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文本——多股东公司适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该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多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成立。
第三条公司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经营地为【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经营期限为50年。
届满后,以股东大会决议决定是否自动延期。
第五条业务范围公司主要从事【业务范围】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股东资格1.任何合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2.该公司的股东应至少持有一股该公司的股份。
3.本公司股东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来确定。
第七条股东会1.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
2.股东会应不定期召开。
股东会召集方式包括书面通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如果公司的股东在中国境内注册,则须提前15天通知;如果股东在境外注册,则须提前30天通知。
3.每股股票代表一个选举权。
股东在进行投票时均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股权证明。
4.股东会应由所有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除非本章程规定另外的要求,从股东会上离开的股东代表不得授权他人代表他们投票。
5.股东会应召集于该公司的总部,也可以在别处召开。
第三章董事第八条董事1.该公司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出,董事会的主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大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
推荐人一定要经过其他董事的同意方可被任命。
3.该公司应设有至少3名董事,其中必须包括至少一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
该公司的董事不得超过11人。
4.该公司的董事会应根据需要定期召开会议。
第九条董事的职权和义务1.该公司的董事应遵循股东会的决策进行公司的管理。
2.该公司的董事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之外,不得将公司的财产用于自己的私人用途。
3.该公司的董事应当保守商业机密,并对公司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

提示1、本章程范本仅供参考,适用于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2、章程范本中第四、五、六、七、九、十、十六、三十一、三十四、四十二、四十三、五十三条有下划线的,应当填写;3、章程范本中第八、二十五、三十三、三十四、五十一条有□选项的,应当在□中√选择;4、本章程范本不设职工代表监事;若需设职工代表监事的,应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5、提交的章程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章程范本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6、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为:。
第六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十条公司股东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缴纳出资的,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作出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依据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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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文本(多股东公司适用)
注意事项:
1、本章程中股东自行约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
3、打印时应将下划线、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4、使用A4型纸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5、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是指: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股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本章程参考文本仅供参考使用,股东起草章程时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规定;但章程中应当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事项。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则抵触部分无效,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区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在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前不经营。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住址(住所)及证件号码。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1、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其中以方式出资万元、……,
在20 年月日前足额缴纳(或者: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于20 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 ,于20 年月日前到位,……)。
2、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其中以方式出资万元、……,在20 年月日前足额缴纳(或者: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于20 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 ,于20 年月日前到位,……)。
3、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其中以方式出资万元、……,在20 年月日前足额缴纳(或者: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于20 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 ,于20 年月日前到位,……)。
(股东的出资方式: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股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二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召开一次(注:会议召开次数和时间可由股东自行约定)。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注:股东可约定决议方式和表决程序)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六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七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注:此处填写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决定。
(此处还可以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