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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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离职人员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离岗离职人员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信息安全,防止因离岗离职人员造成的信息泄露,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离岗离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辞职、辞退、退休、调离等情形。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信息安全保密责任第四条离岗离职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其接触、知悉的公司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商业秘密等。

第五条离岗离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泄露、传播、复制、篡改、非法使用公司信息。

第六条离岗离职人员离职后,仍需承担保密义务,直至其接触、知悉的公司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三章信息安全审查与交接第七条离岗离职人员离职前,应向公司提交信息安全审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信息安全审查内容包括:(一)离岗离职人员是否了解并遵守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二)离岗离职人员是否掌握公司秘密信息;(三)离岗离职人员是否履行保密义务。

第九条离岗离职人员应将所持有的公司秘密信息资料、设备等移交给公司指定的接收人员或部门,不得私自带走。

第十条接收人员或部门应认真核对移交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离岗离职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离岗离职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了解并掌握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离岗离职人员违反本制度,泄露、传播、复制、篡改、非法使用公司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离岗离职人员离职后,若发现其违反本制度,公司将追溯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保障公司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离职员工在离岗离职过程中信息安全,防止公司秘密信息泄露,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离职员工,包括因辞职、辞退、退休、死亡等原因离职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保密原则:离职员工在离职前仍需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公司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

2. 交接原则:离职员工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公司资产和信息安全。

3. 责任原则:离职员工对离职前发生的公司秘密信息泄露负有一定的责任。

第二章保密义务第四条离职员工在离职前,仍需对以下公司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1. 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等方面的秘密信息;2. 公司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商业秘密信息;3. 公司员工个人信息;4. 其他涉及公司利益和安全的秘密信息。

第五条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不得以下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秘密信息:1. 向他人透露公司秘密信息;2. 将公司秘密信息用于个人或第三方利益;3. 利用公司秘密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4. 其他可能泄露公司秘密信息的行为。

第三章交接手续第六条离职员工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交接手续:1. 离职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离职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2. 人力资源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和工作性质,安排相应的交接人;3. 离职员工与交接人共同办理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交接:离职员工应将所负责的工作、项目、资料等移交给交接人;(2)财务交接:离职员工应将所负责的财务事项、报销等移交给交接人;(3)物品交接:离职员工应将所使用的公司物品、设备等移交给公司;(4)保密协议:离职员工应签署保密协议,承诺离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交接人应认真核对交接内容,确保公司资产和信息安全。

如有遗漏或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离职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如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秘密信息泄露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离岗离职网路安全管理制度

离岗离职网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网络安全管理,确保单位信息资源的安全,防止因员工离岗离职导致的网络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离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离岗离职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履行网络安全保密义务,确保单位网络安全。

第二章离岗离职前的网络安全管理第四条离岗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必须接受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保密要求。

第五条离岗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应将个人工作设备(如电脑、手机等)上存储的单位信息资料、文件、数据等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

第六条离岗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应将个人工作设备上存储的单位秘密信息、涉密文件等删除或清空,确保信息安全。

第七条离岗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应将个人工作设备上存储的单位数据资料、文件等进行整理,交由部门主管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带走。

第八条离岗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应将个人工作设备归还单位,并办理设备归还手续。

第三章离岗离职后的网络安全管理第九条离岗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仍需履行以下网络安全保密义务:(一)不得泄露、复制、传播、出售、转让单位秘密信息、涉密文件等。

(二)不得利用离职前获取的单位秘密信息、涉密文件等从事与单位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三)不得利用离职前获取的单位秘密信息、涉密文件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离岗离职员工在离职后,如发现他人泄露、复制、传播、出售、转让单位秘密信息、涉密文件等行为,应及时向单位报告。

第四章罚则第十一条离岗离职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单位信息资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离岗离职员工违反本制度,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的,单位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我单位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我单位网络安全管理,确保单位信息资源的安全。

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我单位网络安全。

信息人员离岗离职管理制度

信息人员离岗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信息人员离岗离职管理,保障公司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信息系统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技术支持和维护等工作的信息人员。

三、离职申请1. 信息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

2. 离职申请应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工作交接计划等内容。

3.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和部门。

四、离职手续办理1. 信息人员离职前,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1)与上级领导沟通,明确工作交接时间和内容;(2)将工作资料、项目进度、系统运行状况等向接替人员或部门负责人进行详细交接;(3)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包括工作总结、项目总结、设备归还等;(4)签订保密协议,承诺离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2. 信息人员离职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离职后管理1. 信息人员离职后,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离职人员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2)离职人员不得在离职后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3)离职人员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2. 信息人员离职后,公司应定期对其进行跟踪调查,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六、保密承诺1. 信息人员离职时,应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离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2. 保密承诺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保密内容:包括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等;(2)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原则上不少于两年;(3)违反保密承诺的法律责任。

七、奖励与处罚1. 信息人员遵守本制度,为公司信息安全做出贡献的,公司给予奖励。

2. 信息人员违反本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违反保密承诺的,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信息安全是企业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中包括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

为了保护企业的信息安全,确保离岗离职人员的信息不被滥用和泄露,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二、目的离岗离职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的目的是减少企业的信息泄露风险,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机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离岗离职的全体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和外包人员等。

四、义务和责任1. 离岗离职人员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机密和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数据、产品技术、商业计划等。

2. 离岗离职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复制或传播企业的商业机密和关键信息。

3. 离岗离职人员应当按照企业制定的程序和要求交还企业的资料、工具和设备等。

4. 离岗离职人员应当配合企业进行信息安全审计和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情况说明。

五、离职程序1. 离岗离职人员应当向直接上级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2. 离岗离职人员应当完成相关离职手续,包括交还工作证、系统账号等。

3. 企业应当及时注销离职人员的系统账号和权限,并备份离职人员的相关工作数据。

六、信息安全措施1. 企业应当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离岗离职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让其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和相关规定。

2. 企业应当对离岗离职人员的电子设备进行审核和清理,确保其不含有敏感信息和企业机密。

3. 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离岗离职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隐私保护、数据加密等。

七、违约和处罚1. 对于未按照离职程序办理离岗离职手续的人员,将限制其离职证明的开具或者扣除相应离职补偿。

2. 对于违反信息安全规定,泄露企业商业机密和关键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赔偿损失的法律行动。

八、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建议企业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和评估,以保障企业信息安全和核心利益。

结语通过制定并执行离岗离职人员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企业可以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关键信息,降低信息泄露的风险。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模版(3篇)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模版(3篇)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概述人员离岗离职是组织中不可避免的情况,为保障组织以及离岗离职员工的信息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离岗离职员工,包括因任职期满、辞职、解聘、退休等原因离岗离职的人员。

二、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原则1. 整体管理原则: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要与整体信息安全管理相衔接,确保信息资产的安全及保密机密的有效保护。

2. 合规原则:所有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 依据原则: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必须依据组织的信息安全政策、制度和流程。

4. 审计追踪原则:对离岗离职信息的处理、存储、传输等情况进行审计和追踪,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机密。

5. 风险评估原则:根据离岗离职人员的岗位和访问权限等,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采取合适的措施保障信息资产的安全及保密机密。

6. 共享原则:离岗离职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要与组织和组织成员共享,确保信息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和一致性。

三、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措施1. 离岗离职信息安全培训为了确保离岗离职人员对信息安全管理的了解和重视程度,组织应对离岗离职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政策、规定、操作流程等内容。

培训内容应覆盖离岗离职人员在工作中所涉及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2. 离岗离职人员权限收回在离岗离职人员申请离职或被解聘后,组织应及时收回其在办公系统、网络、服务器等各类信息系统中的访问权限。

收回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解绑员工的账号、注销账号、禁止访问特定区域等操作。

3. 离岗离职人员设备和资料清查离岗离职人员离岗离职前,组织应进行设备和资料的清查工作,确保离岗离职人员归还或销毁属于组织的设备和资料。

如有数据需要留存的,应由专人负责存储、备份和归档工作。

4. 离岗离职人员邮箱、通讯工具的处理离岗离职人员的邮箱和通讯工具应进行及时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关闭邮箱、清空邮件、删除临时文件、注销账号等操作。

必要时,可以设置自动回复或转发功能,通知合适的人员接管离岗离职人员的工作。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公司信息安全,防止人员离岗离职给公司造成信息泄露的风险,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离岗离职的员工,包括正式和临时员工。

二、离岗处理1.离岗前责任交接离岗员工在离岗前应与接替其职务的员工进行全面的责任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进展、工作文件等。

离岗员工应确保接替者能够顺利接手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离岗时账号注销3.离岗文件归档离岗员工应将其工作相关文件整理归档,并交付其直属上司或信息安全部门进行保存。

离岗员工不得将文件带离公司,避免公司机密信息的外泄。

三、离职处理1.离职手续办理离职员工应根据公司规定,按照正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等。

离职员工应如实向公司提供相关离职资料,并将负责的工作移交给接替者。

2.离职文件归档离职员工应将其工作相关文件整理归档,并交付其直属上司或信息安全部门进行保存。

离职员工不得将文件带离公司,避免公司机密信息的外泄。

3.账号注销与权限收回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向信息安全部门申请注销公司内部各种账号,并撤销其在各系统和平台的权限。

相关账号注销完成后,员工不得再使用该账号进行任何操作,确保其不能访问公司内部信息。

四、信息安全监控1.离岗离职人员信息保密公司信息安全部门应对离岗离职员工信息进行保密,并防止其被泄露或滥用。

2.离岗离职人员信息销毁公司信息安全部门应定期销毁离岗离职员工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权限、电脑文件等,确保其无法继续访问公司内部信息。

3.异常行为监控公司应加强对离岗离职员工的异常行为监控,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监控系统、日志审计等,及时发现并阻止可能的信息泄露行为。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离岗离职员工,公司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劝退、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等。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信息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单位信息安全,保障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安全,规范人员离岗离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离岗离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辞职、辞退、退休等情形。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离岗离职人员的安全责任,规范离岗离职程序,确保信息安全,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二章离岗离职前的安全准备工作第四条离岗离职人员应在提出离职申请后,主动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并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离岗离职人员应将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涉密信息、文件、资料等,在离职前进行全面清理,不得擅自带走、泄露或篡改。

第六条离岗离职人员应按照规定,将本人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设备等进行清点、登记,并按照要求上交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离岗离职人员应接受单位组织的离岗离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第三章离岗离职手续办理第八条离岗离职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1. 提交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2. 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人员进行安全审查,核实其离职原因及离职手续的合规性;3. 离岗离职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离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4. 人力资源部门与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等;5. 离岗离职人员将本人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设备等上交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章离岗离职后的安全责任第九条离岗离职人员在离职后,仍需承担以下安全责任:1. 不得泄露、传播或利用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2. 不得违反保密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本单位信息;3. 如发现涉及本单位的信息安全事件,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离岗离职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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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我集团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保证内部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适应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需要,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有关部门应即时取消其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访问授权。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我集团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离职人员因何种原因离职。

3、离职人员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报告、传真、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我集团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企业上的价值。

4、离职人员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我集团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我局的财物,包括记载着我局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离职人员自备的,则视为离职人员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本单位,我集团应当在离职人员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离职人员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我集团将秘密信息复制到本单位享有所
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下离职人员无须将载体返还,我集团也无须给予离职人员经济补偿。

5、离职人员离职时,应将工作时使用的电脑、u盘及其他一切存储设备中关于工作相关或与我集团会有利益关系的信息、文件等内容交接给本部门领导,不得在离职后以任何形式带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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