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办法(试行)
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办法(2017试行版)

附件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办法(2017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电力建设科技创新新常态,坚持主动创新驱动,推动电力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以下简称“五新”)在电力建设工程中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提升电力建设科技进步水平,统一电力建设工程新技术应用评价的规则和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等电力工程新技术应用效果的专项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技术是指本工程推广应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见附件1)、建筑业10项新技术(见附件2)、电力建设“五新”推广应用信息目录(见附件3)及其他自主创新技术(各类新技术按国家、行业最新公布的版本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新技术研发成果是指工程主要参建单位依托本工程研发的成果,包括: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QC成果奖及其他奖项;2.取得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工法;4.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的编制。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自主创新技术包括:―1―1.国内首创或行业首创(应有查新报告);2.省部级及以上有关技术委员会出具关键技术评审报告或相关证明;3.新纪录(工期、造价、用地、连续运行天数等新纪录,应有查新报告)。
第六条新技术应用应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提出量化的实施计划并编制实施细则,将新技术应用纳入到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协议、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技术措施等相关技术文件中。
第七条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按工程初评、提出申请、现场评价、会议评审等程序进行。
第九条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的受理单位(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其人力资源、注册资本、管理水平、检测手段、工程业绩等应满足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需要。
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一、施工规划
1.制定详细的绿色施工方案,明确各项环保目标和措施。
2.对施工过程进行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估,针对可能产生的污染和资源消耗制定应对措施。
3.建立施工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置体系,促进资源的再利用。
二、施工管理
1.建立完善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环保职责。
2.实施严格的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建立环保培训和宣传机制,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三、环境保护
1.采取降噪、减尘、防毒等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
2.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防止因施工引起的土壤污染和水体污染。
3.对施工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
四、资源利用
1.优化施工方案,减少资源的消耗。
2.合理利用水资源,采用节水设施和技术,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3.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五、节能减排
1.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实施能源消耗的监测和控制,及时采取节能措施。
3.合理规划施工顺序和工艺,减少能源消耗和废气排放。
六、施工安全
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科技创新
1.采用科技创新手段,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2.引入智能化和信息化技术,实现施工现场的智能化管理和监控。
绿色施工实施细则

绿色施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某某公司某某项目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电力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技术经济政策,确保某某项目顺利通过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的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区。
第四条绿色施工管理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
实施绿色施工,应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控制,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第二章准备工作第六条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绿色施工管理制度》及《绿色施工实施细则》制定《绿色施工方案》、《绿色施工协议书》及《绿色施工承诺书》。
第七条将绿色施工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技术方案及措施等相关技术文件中。
第八条制定的绿色施工方案应明确绿色施工目标、组织机构及绿色施工措施,并报监理及业主审批。
第九条与分包商签订绿色施工协议书(见附件1)。
第十条与施工人员签订绿色施工承诺书(见附件2)。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识。
第三章绿色施工作业管理第十二条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在开展绿色施工检查过程中,发现分包商存在绿色施工问题,以《绿色施工整改通知单》(见附件3)的形式下发,并对分包商反馈上来的《绿色施工整改回复单》(见附件4)进行复查。
第十四条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地、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五条自觉落实绿色施工的各项措施,对所造成的绿色施工不良影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期间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绿色施工规章制度,并督促分包商落实到位。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评价标准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评价标准发布日期:2013—01-25浏览次数: 74 字号:[ 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中国建筑业协会在行业内组织开展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工程.第三条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申报、先行试点、总结提高、逐步推广和严格过程监管与评价验收标准的原则.验收评审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进行.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第四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1、申报工程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2、申报工程应是开工手续齐全,已列入当年开工计划且施工组织实施方案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等相关文件的工程。
3、申报工程应是具有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并在开工前经专家审定通过的工程.工程应自始至终做好水、电、煤、油、各种材料等各项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的原始记录.4、申报工程原则上应是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5、申报工程应在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
第五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1、各地区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部门、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按申报条件择优选择本地区、本系统有代表性的工程,推荐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2、申报单位填写《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连同“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由各地区各行业协会及国资委管理的企业汇总报中国建筑业协会。
电力建设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XXXX

欢迎共阅电力建设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2015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质量时代”新概念,在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内严格推进绿色施工过程的管理,承担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依据《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火电、水电、输变电、风电、光伏工程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
第三条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的施工活动。
第四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推行绿色施工成效显着的工程。
第五条绿色施工是项目建设周期内带有政策导向的重要内容,是“全过程质量控制示范工程”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实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应进行总体方案策化。
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在施工阶段,应细化总体策划,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全面落实“四节一环保”的各项措施,将策划变成现实。
第六条鼓励电力建设项目通过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推广应用绿色施工的“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发展适合绿色施工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对落后的施工方案进行限制或淘汰,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
第七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管理流程如下:(一)申报。
(二)过程控制检查。
(三)评审验收的申请与现场评审。
(四)审核批准。
第八条凡列入“电力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示范工程”和向中电建协独立申报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简称“中电建协”)负责指导管理。
第二章申报第九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项目开工建设初期,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或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申报。
第十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建设单位或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应向项目上级集团公司、省级建筑业协会或全国性电力行业协会提出申请;列入“电力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示范工程”或要求独立申报的项目,向中电建协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项目按《电力建设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附件1填写申请表。
电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方案

电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方案背景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电力工程建设也日益增多。
但同时,电力工程建设所消耗的资源和能源以及其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因此,绿色施工理念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应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就电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方案进行探讨。
绿色施工的重要性节约能源电力工程建设对能源的消耗很大,如何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是极为重要的。
通过采用高效能源利用技术,减少能源消耗的同时,还可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而起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减少环境污染带来环境噪声、粉尘、振动等方面的影响,这些不仅对建筑环境有影响,也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降低临近地区的居民的生活品质。
因此,对电力工程建设环境污染的控制是必不可少的。
提高工程质量采用绿色施工理念可以提高施工质量,减少出现质量问题的机率,从而更好地确保电力工程的稳定性和长期使用寿命。
同时,绿色施工也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了更全面的考虑,减少了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绿色施工的实施建设环保意识的普及让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充分了解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建立环境保护意识。
应给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告知他们如何在施工过程中保护环境。
绿色材料的选用电力工程建设中,应选择环保材料,特别是在水源地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地区的施工中更要注意环保材料的选择。
电力工程常用的材料包括:电缆、变压器、线路杆塔、柜体等,应优先选择环保材料。
施工能源的控制对能源的消耗要进行有效的管控。
可以采取节约能源的施工设施,比如采用高效节能的施工桥架、节能灯具、节能机器等,来降低动力消耗。
垃圾管理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统一收集,并进行分类。
要对各类垃圾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可回收的物品可以进行回收,其他垃圾则应当到专门的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环境监测在施工过程中要重视环境监测。
包括噪音、粉尘、振动等各方面的监测,来确保电力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达到最小化。
安全管理在绿色施工中,安全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绿色施工方案、绿色施工管理制度、绿色施工实施细则

绿色施工方案目录1编制依据 (1)2工程概况 (2)3绿色施工定义 (2)3.1绿色施工的原则 (2)3.2绿色施工方案的意义 (2)4绿色施工目标 (3)4.1环境保护目标 (3)4.2节能目标 (3)4.3节水目标 (3)4.4节材目标 (4)5绿色施工组织机构 (4)5.1绿色施工管理小组 (4)5.2责任分工 (4)6资源节约 (5)6.1节能与能源源利用 (5)6.2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6)6.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7)7环境保护 (8)8职业健康 (10)8.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管理目标 (10)8.2职业病种类 (11)8.3职业病防治措施 (11)为了规范某某公司某某项目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实现电力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等文明施工活动,全力推进绿色施工工作,确保某某项目顺利通过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1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绿色施工导则》《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及分类》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某某海域,场址南北宽约某某km,东西长约某某km,水深某某m,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某某km,场址东侧距离某某出港航道约某某km,整个场址面积约为某某km2。
本工程包括某某台单桩基础及6.45MW风电机组安装+2台高桩承台基础施工(试桩机位)及3.3MW风电机组安装。
风场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某某km,某某港为交通船上下船码头,避风锚地某某距风场约某某km。
3绿色施工定义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的文明施工活动。
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申请表申报单位意见

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申请表申报单位意见《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申请表》申报单位意见
我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理解《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要求的内容,准备就本单位承担的电力工程项目申请认可绿色施工。
一、我单位将按照《申请表》要求,诚信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向认证机构提交报名资料,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施工资质、认证材料。
二、我单位积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绿色施工四步法”,依据《申请表》的要求,实施市场准入、技术管理、安全环境管理、施工质量全过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测算等活动,展现绿色施工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三、我单位将积极参与绿色施工认证,抓好认证前的准备工作,不断加强绿色施工改进,确保绿色施工认证的顺利完成。
四、我单位将对绿色施工认证中的各项活动和要求,认真落实。
如发现绿色施工认证中有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我单位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认证有效性。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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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办法
(2017试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规范电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统一电力建设绿色施工评价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等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绿色施工效果的专项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的文明施工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绿色施工管控水平、资源节约效果、环境保护效果和量化限额控制指标等进行的评价活动。
第五条绿色施工应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建设单位应制定绿色施工总体策划并提出量化的实施计划,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制定绿色施工实施细则、专项方案及管理制度,将绿色施工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技术方
案及措施等相关技术文件中。
第六条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按工程初评、提出申请、现场评价、会议评审等程序进行。
第八条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的受理单位(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其人力资源、注册资本、管理水平、检测手段、工程业绩等应满足工程质量评价需要。
第二章初评
第九条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的初评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主要参建单位完成,初评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阶段初评(主体工程开工前)
二、实施阶段初评(主体工程开工后至整套启动前)
三、整体工程初评(工程投产至申请专项评价前)
第十条各阶段初评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填写“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报告”(见附件1)中本阶段初评的相关内容。
整体工程初评结束后,形成由三个阶段评价内容组合成的“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初评报告”。
第三章申请
第十一条专项评价申请应在工程通过达标投产且完成整体工程初评后,由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
第十二条申请应提交的资料(全部申请资料只需提供电子版文件):
1.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申请表(见附件2,word格式及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
2.绿色施工总体策划(word格式);
3.绿色施工专项方案(word格式);
4.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初评报告(由三个阶段组合成,word格式);
5.涉及绿色施工的主要检测、试验报告(第三方试验单位出具,pdf 格式扫描件);
6.绿色施工技术应用成果证明文件(涉及绿色施工的获奖文件等,pdf 格式扫描件);
7.绿色施工总结报告(简述工程概况、绿色施工总体策划及专项方案的执行情况、绿色施工对保证和提升整体工程质量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节能减排指标的成效等。
采用PPT格式,10~15分钟)。
第十三条申请资料应填写完整、内容齐全、真实有效、签章清晰。
第十四条申请受理单位(机构)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通过初审的工程,进入现场评价阶段。
第四章现场评价
第十五条申请受理单位(机构)根据申请,组织4~7名覆盖本工程各专业的专家,组成现场评价组,进行现场评价。
第十六条现场评价通过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工程项目文件,重点从工程绿色施工管控水平、资源节约效果、环境保护效果和量化限额控制指标等四个方面,对工程绿色施工的整体水平进行量化评分和综合评价。
第十七条现场评价组编制“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报告”。
第十八条“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续增或删减,评价得分计算时,应得分、实得分同步增减。
第十九条有创优目标的电力工程,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得分应达到85分及以上。
第二十条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得分85分以下的创优工程,经持续改进后,可再次申请评价。
第五章会议评审
第二十一条申请受理单位(机构)组织召开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审查会议,对现场评价组编制的“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报告”及相关申请资料进行核查、审定。
参会审查人员的专业应覆盖本工程各主要专业。
第二十二条申请受理单位(机构)应在“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报告”中,填写会议评审结论,并签章。
第二十三条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的项目,应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组织对申请受理单位(机构)完成的“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验收,并出具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验收文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报告
2.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申请表
附件1
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报告
工程名称
申请单位
评价单位
评价时间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制
编制说明
一、本报告为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初评及受理单位(机构)现场评价时共用。
二、初评报告编制要求
1.应分别填写三个阶段具备初评条件的相关内容(格式见评价内容第一项第1条);
2.“具体部位/系统名称”、“档案号/项目文件号”及“标准值/设计值/保证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无此项可不填写。
3.评价内容中包括多项子内容的,填写“核查情况”时,选择有代表性(最优或最差的)或“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内容填写。
4.整体工程初评后,形成由三个阶段评价内容组合成的完整的“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初评报告”。
三、受理单位(机构)现场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1.现场评价时,对本报告中所列的“评价内容”进行全面核查,参考“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初评报告”,进行量化评分和综合评价。
2.“评价内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续增或删减,评价得分计算时,应得分、实得分同步增减。
四、“绿色施工管控水平”应质量目标明确,管理制度适宜、有效,实施效果显著,评档评分规定为:
1.评价优良的,取一档 100%~85%(含85%);
2.评价合格的,取二档85%~70%(含70%);
3.未达到二档的,取三档70%以下。
五、“资源节约效果、环境保护效果”应效果显著,评档评分规定为:
1.评价优良的,取一档 100%~85%(含85%);
2.评价合格的,取二档85%~70%(含70%);
3.未达到二档的,取三档70%以下。
六、“量化限额控制指标”评档评分规定为:
1.优于标准值、设计值或保证值10%及以上的,取一档 100%~85%(含85%);
2.符合标准值、设计值或保证值的,取二档85%~70%(含70%);
3.未达到二档的,取三档70%以下。
七、本报告的支持性资料,见《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办法(2017试行版)》“第十二条申请应提交的资料”。
附件2
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申请表
工程名称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