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部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20200420181133)

工程部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有效协调工程部中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监理人员、采购人员等之间的工作关系,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的执行力度,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第一章工程管理一、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1、项目工程开工前一周,工程部组织设计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人员各施工管理人员对项目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
相关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违者按本办法第四章“工程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施工单位须在设计交底前二天,将施工图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违则处以500元罚款;2、各施工主管人员负责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记录。
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各施工主管人员将记录稿提交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主管、工程监理(安全监理)等代表分别签字确认,并复印四份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
对施工主管人员未在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记录的,每拖延一天处以500元罚款;3、各施工工程现场负责人应将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记录中的图纸修改内容及今后的设计变更,在五天内以图文形式反映到施工图上,用以指导施工作业。
工程部负责人或监理主管人员不定期检查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处以5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如复查发现未按要求改正者,处以1000元罚款。
二、施工方案审查(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1、施工单位于施工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向工程监理人员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式四份,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2、经工程监理人员和工程部负责人初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返回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查意见予以修正并签字盖章确认后重新报给工程监理人员,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必须变更时,施工单位须将新方案报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工程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一、工程部职能------------------------------------------------------------------------------1二、工程部施工组织管理流程------------------------------------------------------------2三、工程部岗位职责和权限---------------------------------------------------------------3四、现场技术交底程序---------------------------------------------------------------------7五、巡检质量验收工作程序---------------------------------------------------------------8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现场形象管理规定---------------------------9七、施工工艺规范及验收标准(内控使用)----------------------------------------------11八、工艺做法说明,质量验收标准(对客户使用)------------------------------------14九、施工质量的问题的处罚规定--------------------------------------------------------18十施工工长及施工人员的管理办法(附:与施工队协议书)---------------------21十一、对工程未能完好结算的处罚规-----------------------------------------------------30十二、关于内控工期的规定------------------------------------------------------------------31十三、附表--------------------------------------------------------------------------------------32十四、北京市家庭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76十五、材料配送中心管理动作程序--------------------------------------------------------80十六、施工队惩罚条例-----------------------------------------------------------------------82一、工程部职能1、工程部是对公司施工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检查、监督和控制的职能部门,对工程的材料使用、工艺规范、质量标准、施工进度、文明与安全施工、变更洽商、验收绪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工程管理部工作制度

工程管理部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管理部的各项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审批1. 工程项目在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向工程管理部提交书面开工报告,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时组织进驻施工现场。
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公司规划提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经公司审批后,施工单位应按照临时设施申请报告批准内容执行,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和数量。
若确实需要增加临时设施的内容和数量,需提出申请报告报批。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核1. 施工单位承建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五份),报工程部、监理、甲方代表及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2. 如有较大问题,应返回施工单位重新编报,时间限制在三天之内完成。
四、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1. 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由工程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会议。
2. 解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对所有问题必须给出书面答复。
五、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有变更,需重新报批。
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环保和文明施工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3. 工程管理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2. 工程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初步验收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竣工验收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3. 施工单位应提前提交工程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4. 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工程部日常工程管理制度

工程部日常工程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部的日常运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工程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并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活动。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工程部门设置项目经理,负责统筹管理各个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
2. 设立工程师团队,包括结构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等,根据项目需求进行专业分工。
3. 配备项目助理,协助项目经理处理文档管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4. 制定清晰的沟通渠道和决策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至每一个相关人员。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明确项目目标、组建项目团队、制定项目计划。
2. 项目执行阶段:按照项目计划进行资源分配、施工管理和进度监控。
3. 项目监控阶段:实施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和风险评估,定期召开项目会议,更新项目状态。
4. 项目收尾阶段:完成项目验收、编制项目总结报告并进行经验分享。
四、质量控制1. 制定严格的工程质量标准,所有工程活动必须符合这些标准。
2.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强化员工的质量意识,通过培训和激励机制提高工作质量。
五、安全管理1.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3.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成本控制1. 制定详细的成本预算,对所有费用进行严格控制。
2. 定期审查项目成本,分析偏差原因,调整预算和计划。
3.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浪费,提高成本效益。
七、风险管理1. 识别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
2. 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类,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3.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八、沟通与协调1. 建立高效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快速流通。
2. 加强与合作伙伴、供应商和客户的沟通,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3. 定期举行项目评审会,汇报项目进展,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
九、持续改进1. 鼓励创新思维,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技术。
工程部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工程部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工程部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工程部的管理行为,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部顺利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部全体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采用以下程序:1.制定组织:公司董事会2.起草:由工程部管理人员负责起草3.审批:报公司总经理审批4.发布:公告栏发布,并在公司网站上发布5.执行:从发布之日起,全体员工执行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在制定本制度时,考虑到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参考了以下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5.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五、工程部制度内容1.工作职责1.1 工程部负责公司内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管等工作。
1.2 工程部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计划、进度、预算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完成验收,保障工程质量。
1.3 工程部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工程施工期间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权限2.1 工程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计划、进度、预算、工艺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估。
2.2 工程部有权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选材、搭建、验收等。
2.3 工程部有权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提出质量要求并监督落实。
3.责任3.1 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负责工程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事件。
3.2 工程部负责人为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等问题负责。
4.违规行为处理4.1 工程部员工如果发生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解聘、赔偿等。
4.2 工程部员工如发生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的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执行程序1. 工程部负责执行工程项目计划、进度、预算和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工程部员工应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进行工作,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理。
碧桂园工程部管理制度汇编

碧桂园工程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和完善工程部的管理体系,提高工程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二条工程部的职责是负责公司在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以及质量、安全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客户至上、团队合作、诚信守约”的管理理念。
第四条工程部依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确定部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第五条工程部领导班子应具备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部门的工作开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工程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部门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七条工程部下设工程管理、技术服务、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每个部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工作岗位明确。
第八条工程部依据公司的项目规模和分工情况设立相应的项目组,由项目经理带领,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第九条工程部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对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和考核。
第十条工程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业部门或团队,提高工程部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工程部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部应加强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工程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记录完整和准确。
第十五条工程部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四章质量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工程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第十七条工程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工程部应定期组织质量和安全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工程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二十条工程部应及时处理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中建工程项目部制度汇编

中建工程项目部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建工程项目部的管理行为,加强项目部内部管理,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建工程项目部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中建工程项目部制度的制定、解释和修改权归项目部管理层所有。
第四条项目部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一节领导班子第五条项目部设有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各部门主管。
第六条总经理对项目部全面负责,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部门经理负责各自部门的管理工作,部门主管负责各自部门的具体事务。
第二节部门设置第七条项目部设有工程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工作,财务部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的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一节招聘第九条项目部应根据项目需要,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员工。
第十条招聘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
第二节岗位分配第十一条项目部应根据员工的专业背景和个人能力,合理分配岗位。
第十二条岗位分配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保证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节绩效考核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员工的晋升、奖惩和岗位调整的依据。
第四节奖惩制度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出色表现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给予惩罚。
第十六条奖惩制度应公正、公平,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一节工作时间第十七条项目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加班工作需提前向领导报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加班。
第二节工作纪律第十九条项目部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乱纪,偷懒玩忽职守。
第二十条项目部员工不得带来不良影响,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一节薪酬制度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应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薪酬调整。
工程部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

工程部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作为一个企业内部的重要部门,工程部在企业经营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作用。
为了更好地实现工程部的管理与控制,提高工程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需要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工程部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工程部工作流程1. 工程部项目立项阶段在工程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1)项目评估:对于新项目,需要对其进行评估和分析,将其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进行匹配,并制定适当的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预算:制定项目的预算和计划,包括人力、物力、时间等各个方面的投入和使用。
(3)项目监管: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基本要求,以及实施计划和预算情况的监控和管理。
2. 工程部实施阶段在工程部实施阶段,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1)项目策划: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制定工程图纸和技术规范等,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工程施工:根据项目计划和技术方案,对项目进行施工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进度和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工程监管:对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工程验收:完成工程后,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要求,并办理相应的证明文件。
3. 工程部维护阶段在工程部维护阶段,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1)巡视检查:定期对项目进行巡视检查,了解设施状态和使用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2)设备维护:对工程中的设备和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短期维护:对设施和设备进行故障维护,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故障和问题。
(4)长期维护:对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和修缮,确保其性能和寿命。
二、工程部管理制度1. 项目管理制度(1)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和程序,规范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流程。
(2)建立项目监管机制,确保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加强项目履约管理,确保各方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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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有效协调工程部中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监理人员、采购人员等之间的工作关系,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的执行力度,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第一章工程管理一、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1、项目工程开工前一周,工程部组织设计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人员各施工管理人员对项目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
相关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违者按本办法第四章“工程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施工单位须在设计交底前二天,将施工图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违则处以500元罚款;2、各施工主管人员负责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记录。
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各施工主管人员将记录稿提交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主管、工程监理(安全监理)等代表分别签字确认,并复印四份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
对施工主管人员未在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记录的,每拖延一天处以500元罚款;3、各施工工程现场负责人应将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记录中的图纸修改内容及今后的设计变更,在五天内以图文形式反映到施工图上,用以指导施工作业。
工程部负责人或监理主管人员不定期检查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处以5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如复查发现未按要求改正者,处以1000元罚款。
二、施工方案审查(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1、施工单位于施工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向工程监理人员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式四份,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2、经工程监理人员和工程部负责人初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返回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查意见予以修正并签字盖章确认后重新报给工程监理人员,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必须变更时,施工单位须将新方案报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延期责任一概由施工单位承担,且处以1000元罚款直至责令停工。
(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1、施工条件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或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须根据工程部负责人或工程监理人员的书面要求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技术方案一式四份,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2、经工程监理人员和工程部负责人初审的施工技术方案返回后,施工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查意见予以修正并签字盖章确认后重新报给工程监理人员,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
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必须变更时,施工单位须将新方案报工程部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延期责任概由施工单位承担,且处以1000元罚款直至责令停工。
三、工程开工1、施工单位须于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五天,向工程监理人员提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工程监理人员审核《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并确定具备开工条件后,向施工单位发出《单位工程开工令》。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开工令》上要求的日期开工,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四、工程质量控制1、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
违者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2、在施工过程中,如工程监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或测量中发现工程质量等问题,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质量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工程联系单》时,施工单位须按要求予以整改,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3、凡属隐蔽工程,施工单位至少须提前四小时书面通知工程监理人员组织隐蔽验收,否则可以不受理或处以500元罚款;4、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违者每次处以2000元罚款,且工程部负责人或工程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将已隐蔽的工程剥离裸露检查,由此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及延期责任概由施工单位承担;5、工程监理人员或工程部相关专业人员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或工程材料质量仍存有疑义时,可要求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现场取样或将隐蔽的工程剥离裸露检查(拒绝执行者处以1000元罚款)。
如最终发现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由此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及延期责任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6、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工程监理人员征得工程部负责人同意后,可向施工单位发出停工令;(2)施工单位须于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将调查报告(须提供调查分析结果及处理方案)书面提交工程部,违者每拖延一天处以1000元罚款;(3)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工程部的批复意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违者处以2000元罚款;(4)事故处理完毕并经工程部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并报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而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者,处以2000元罚款。
五、工程进度控制1、施工单位须执行施工组织方案中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部每月底对照检查,如发现延期按每天1000元进行处罚;2、每周工程例会上,施工单位须按要求提交上周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周施工进度计划。
如实际施工进度比计划落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制定补救措施并跟踪落实,违者处以500元罚款;3、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滞后,施工单位须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工程监理人员及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对工程总进度计划进行调整;4、总包单位应搞好与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积极调控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确保各分包工程都如期竣工。
六、其它管理规定1、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不服从工程监理人员或工程部管理人员管理或不按要求施工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2、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拒收工程部下发的各种单证、文件或函件的,每次处以500元罚款;类似情况累积达3次者,工程部将要求施工单位撤换该当事人;3、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无理取闹或野蛮施工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类似情况累积达3次者,工程部将要求施工单位清退肇事者直至责令整个工程暂停施工;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主要现场管理人员应保证与工程部管理人员之间通讯畅通。
否则,一般情况无法联络时每次处以100元罚款,紧急情况(如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时)无法联络时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第二章工程材料(设备)管理一、材料管理1、材料进场(1)施工单位须于材料需用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填报《材料采购清单》,并经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及工程监理人员审查签字确认;(2)施工单位须于材料进场前24个小时内,向工程监理人员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报审表》。
如施工单位擅自将未经工程监理人员审批同意的材料用于工程中,工程监理人员或工程部管理人员均可发函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拆除,同时处以500元罚款;(3)施工单位须按照规定的取样方法、取样比例对必须送检的材料进行有见证送检;2、材料到场后施工单位须报请工程监理人员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当工程监理人员、工程部管理人员在对材料检查过程中,当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工程监理人员或工程部负责人均有权勒令施工单位将材料清退离场:否则,处以500元罚款;(1)质保资料不全;(2)材料规格、型号或品牌与《材料采购清单》的内容不一致(3)材料技术参数与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不符合;(4)货不对板;(5)加大比例送检后仍不合格;(6)因其它原因导致材料不合格。
退场前由工程监理人员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退场记录表》下发给施工单位,并由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或工程监理人员见证施工单位将材料自费运出场外。
3、材料准予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将材料分类整齐堆放、挂好标签牌,做好防火、防盗及防损措施,违者每次处以500元罚款;4、工程监理人员或工程部管理人员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如对在建或已隐蔽工程材料仍存有疑义时,可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取样或将已隐蔽的材料剥离裸露检查。
如经检查发现实际使用材料与《材料采购清单》不一致或材料质量确实有问题,工程监理人员或工程部管理人员均可发函要求施工单位拆除返工重做,同时处以1000元罚款;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一、一般规定1、各施工单位须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设置专职安全员,按照有关法律、条例、规章规定和规范,做好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及其文档资料;2、施工单位须根据开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开工前安全“三教育”;3、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由施工单位统一负责。
各施工单位应服从工程部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在工程部的统一管理下,在各施工单位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4、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进行施工平面布置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安排。
5、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施工机械用电必须有一机一闸一漏电装置;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7、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二、安全检查1、由工程监理人员牵头,组建各施工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检查;2、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定期对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要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受检单位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立即实施。
三、违规处罚规定(一)针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上的问题,处罚办法如下:1、施工安全管理资料未按要求及时做好的,处以500元罚款;2、施工用电未按要求做的,处以1000元罚款;3、楼梯口未做好防护的,处以200元罚款;4、外架搭设不符合规定的,处以500元罚款;5、外架拆除时乱扔乱放的,处以500元罚款;6、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未悬挂的,处以200元罚款;7、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杂乱或未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堆放的,处以500元罚款;8、对其它施工单位承包的设备、成品、半成品造成损坏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9、未经许可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者,第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次处以2000元罚款。
(二)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人为问题,处罚办法如下:1、施工现场工人必须按规范要求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穿短裤、打赤膊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处以50元罚款;2、在施工现场乱丢杂物、抽烟的,处以50元罚款;3、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的,处以50元罚款;4、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的,处以200元罚款;5、从楼层上往窗外抛物的,处以500元罚款;6、施工现场打架的,对当事人所在单位各处以1000元罚款;打群架者,对当事人所在单位各处以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