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资料
关于《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资料

第四节 保险单证的管理
在汽车保险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单证: 投保单:是投保人申请投保保险的一种书面凭证。 保险单:也叫保险单正本,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 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 保险卡:由保险公司签发给保户的、记载保险单正 本中的主要内容,供保户随身携带的卡片式的简 单凭证。 批单:是为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公司出具给 被保险人的补充性的书面证明。 保险费发票:是保险费讨讫的凭证,为税务局监制 的正式发票。
汽车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投保单。主要包括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名称、保险 车辆的名称、投保的险别、保险金额以及保险期限 暂保单。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 险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等。 保险单。它是保险双方当事人确定权利与义务和在 发生保险事故遭受经济损失后,被保险人索赔的重 要依据。 保险凭证。用以证明被保险人已经投保机动车辆损 失及第三者责任险,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 书面协议。它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其保险 单的格式不固定,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节 汽车保险发展中的热点问题
汽车理赔工作最为核心的是确定造成事 故的原因(责任)是不是保险责任和保险 财产损失的大小(程度和范围)。
第二章 汽车保 险原则与合同
第一节 保险的基本原则及 其应用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 过程中,投保人或被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 保利益。 构成保险利益的要件可以理解为保险利益必 须是确定、经济上的而且是在法律上所认可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可以有效防止和遏止投机行为 和道德风险的发生,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在限制 了保险补偿。
第二节 汽车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与义务关 系的协议。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合同是附 和性与约定性并存的合同;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保险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是诚实信用合同;保 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 同。 汽车保险合同的可保利益较大;汽车保险合同是包 含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的综合保险合同;汽车保 险合同属于不定值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的确定 方法不同;汽车保险合同确保保险人具有对第三 者责任的追偿权。
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图文稿

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一、选择题1、出险现场类型里面包括的有:( ABC )A原始现场B变动现场C逃逸现场D维修现场2、保险的基本职能是:( ACD )A分散风险B积蓄基金C补偿损失D管理风险3、保险合同的解释应遵循的原则有:( AB )A合法解释原则B意图解释原则C分项解释原则D部分解释原则4、在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义务有:(BCD )A损失补偿的义务B出险通知义务C按时交纳保费义务D危险增加告知义务5、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 ABCD )A保险人B保险公估人C投保人D被保险人6、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正确的是(AA. 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B.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估测—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C.风险评价—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D.风险评价—风险估测—风险识别—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7、保险损失的近因,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 D )A.时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 B. 引起损失发生的第一个原因C. 空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D. 最直接、起主导和支配作用的原因8、投保人将市价为150万元的财产同时向甲、乙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50万元和150万元,若一次保险事故造成实际损失为80万元,则按照比例责任分摊原则,甲、乙两家保险公司应分别承担的赔款是 A (A. 20万元和60万元B. 30万元和50万元C. 40万元和40万元D. 60万元和20万元9、玻璃单独破碎险的保障对象是 A (A.车窗玻璃 B.后视镜玻璃 C.车灯玻璃 D.仪表玻璃10、全车盗抢险须满足的时间是 B (A.30天 B.60天 C.90天 D.120天11、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保险人对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导致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可采取的正确的方式是 B (A.酌情赔偿 B.不予赔偿 C.部分赔偿D.必须赔偿12、汽车中设置被动安全装置,如安全气囊,防抱死制动系统等,属于风险管理技术中的()措施。
汽车保险与理赔

1.保险标的:是保险保障的目标和实体,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保险标的可以是财产,与财产有关的利益或责任,也可以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2.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经营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
3.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的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阅保险合同,并负有音乐会保险费义务的人。
4.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5.过失责任原则:也称过错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准则。
6.推定过失责任:也称推定过错责任,就是行为人不能证明在其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其有过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也称法定汽车责任保险,是国家或地区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为维护社会大众利益,以分布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实话的汽车责任保险。
8.保险中介:是存在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一种市场媒介,通过这种媒介的作用能够促进保险业务的增长,失去保险业的发展。
9.保险代理人: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输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10.保险经纪人:是被保险人的代理人,是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代其输风险评估,投保索赔诉讼等服务的公司或个人。
11.保险公估人:是独立的事故鉴定与损失理算人,既可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也可接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但不代表任何一方,而是在独立的立场上,对委托事件作出评价,为保险当事人提供服务。
12.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实际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害关系。
13.最大诚信原则: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应酬着最大诚信的态度如实告知,不得有任何隐瞒、虚报、漏报或欺诈。
13.重要事实:指那些足以影响保险人判别风险大小,确定保险费率或影响其决定承保与否及承保条件的每一项事实。
14.近因原则:保险的基本职能就是对被保险伯经济损失进行充分而及时的补偿,近因原则是确定保险损失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复习资料

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复习资料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复习资料一、汽车保险的类型汽车保险是指车主为保障自己的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而购买的一种保险产品。
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汽车保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交强险:交强险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由车主在购买机动车时必须购买的一种强制保险。
主要承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 商业险:商业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一种保险,可以根据车主的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责任。
商业险的种类繁多,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
3. 不计免赔险:不计免赔险是商业险中的一种附加险种,购买该险种后,保险公司在赔偿时将不计算车主的免赔额,即对于保险事故的赔偿,保险公司将全额承担。
二、汽车理赔的流程当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车主需要及时进行理赔。
以下是汽车理赔的一般流程:1. 报案:在发生事故后,车主需要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资料。
2. 查勘定损:保险公司会派遣专业的查勘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和定损,确定事故责任和损失程度。
3. 理赔申请:车主在完成查勘定损后,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4.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会对车主提交的理赔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事故情况和损失金额的真实性。
5. 理赔支付:经过审核后,保险公司会向车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车主可以选择将赔偿款直接打入银行账户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支付。
三、常见的保险理赔问题在汽车保险理赔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和疑问。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保险理赔问题及解答:1. 如何选择保险公司:选择保险公司时,可以通过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保费、理赔速度、服务质量等因素来进行选择。
可以咨询朋友或者阅读保险公司的评价和口碑。
2. 如何避免理赔纠纷:为了避免理赔纠纷,车主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赔额等内容。
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的查勘工作。
汽车保险定损与理赔复习资料

汽车保险定损与理赔复习资料第一篇:汽车保险定损与理赔复习资料汽车保险定损与理赔复习资料第一章1.保险的基本概念2.保险的要素3.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4.保险的基本原则:几乎覆盖了所有题型第二章1.了解汽车保险种类2.汽车保险产品的理论价格3.汽车保险费率,从车费率模式,从车费率模式影响因素;第三章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概念、责任限额及免赔率;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计算;2.车损险、三者险条款阅读理解;记住免赔率;3.三者险、车损险理赔计算;施救费用理赔计算——注意投保方式与之关系;第四章1.汽车保险合同的凭证2.汽车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3.汽车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4.保费的计算;第五章1.汽车保险理赔概念2.事故车辆定损原则、对定损核价人员的要求3.自己去熟悉汽车定损内容;4.车辆维修费用的组成5.赔款计算;注意:我只是列出了本次考试的主要考试内容,但还有个别没在这里面,要考出好成绩还得认真从头到尾看一下。
另外,考试只是一种手段,考核的仅仅是一些理论知识,而本门课程属于实践性比较强的课,更多的是需要同学结合实际和最后一章内容,进一步将汽车构造及理论进行消化。
严禁带小条作弊,否则重处!第二篇:汽车保险定损与理赔复习资料汽车保险定损与理赔复习资料第一章1.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2.保险的要素a.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必须是可保风险b.保险的过程必须是多数人的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c.必须合理厘定保险的费率,即合理制定保险产品的价格d必须建立保险基金e.必须订立保险合同3.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4.保险的基本原则:几乎覆盖了所有题型第二章1.了解汽车保险种类2.汽车保险产品的理论价格3.汽车保险费率,从车费率模式,从车费率模式影响因素;第三章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概念、责任限额及免赔率;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计算;2.车损险、三者险条款阅读理解;记住免赔率;3.三者险、车损险理赔计算;施救费用理赔计算——注意投保方式与之关系;第四章1.汽车保险合同的凭证2.汽车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3.汽车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4.保费的计算;第五章1.汽车保险理赔概念2.事故车辆定损原则、对定损核价人员的要求3.自己去熟悉汽车定损内容;4.车辆维修费用的组成5.赔款计算;注意:我只是列出了本次考试的主要考试内容,但还有个别没在这里面,要考出好成绩还得认真从头到尾看一下。
汽车保险、定损与理赔(复习要点)

汽车保险、定损与理赔复习要点保险基本概念(一)保险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或称“保险对象”,是指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
保险标的就是保险的对象,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另一类是人的生命和身体。
(三)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经营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
一般以保险公司形式经营。
(四)投保人是对可保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五)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
我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业界诸多学者亦谓即指投保人在保险标的上所具有的经济上得失之利害关系。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了上述人员,还规定: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六)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以其财产、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七)保险中介人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代理人:定义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保险公证(估)人:受保险当事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办理受损标的的查勘、检验、签定、估损与赔款理算并予以证明的保险中介机构。
(八)保险费简称“保费”,是投保人为转嫁风险支付给保险人的与保险责任相应的价金。
保险理赔复习资料

保险理赔复习资料第一篇:保险理赔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1.2.3.4.5.6.7.8.9.汽车保险保险利益:代位原则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责任限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10.核损:11.不计免赔率:12、损余物质:13、汽车自燃:二.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1.风险的要素有哪些?他们之间具有怎样的关系?2.机动车保险合同是有哪些部分组成?3.汽车保险有哪些特点?4.机动车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5.在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6、交强险不赔的情况有哪些?7、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流程包括哪些内容?8、损失确定的原则有哪些?(P126)9、请解释汽车的VIN码是各数字的编制规定?并分析LSVBK633X62595347汽车VIN的含义。
10、现场勘查工作包括哪八个环节?11、碰撞对承载式车身的影响有哪些?12、如何判断事故车辆是否有修复价值?(P212)13、现场摄影有哪些方式?(P169)方位摄影、概览摄影、中心摄影、细目摄影、宣传摄影14、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的确定一般有哪些方式?(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其中包括了车辆购置附加税费。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因此接近淘汰或报废的车辆保险公司一般不承保车辆损失险。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对于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
新增设备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15、汽车保险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P260)16、如何预防汽车保险欺诈的发生?(P267)17、“交强险时代”如何投保商业车险?全面保障方案:交强险+商业三责险(5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车身划痕损失险+其他个性化附加险。
汽车保险理赔复习

汽车保险理赔复习第一章风险的概念是:(1)风险是一种客观性存在的状态(2)风险是与损失相伴随的状态(3)风险是指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风险的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风险的特性:(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2)风险的偶然性(3)风险的可变性风险的分类:是否有获利的机会:纯粹风险、投机风险所涉及的范围:基本风险、特定风险风险的损失形态: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保险的概念:广义: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专门用途的保险基金,并对被保险人负有法律或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侠义:特指商业保险,即通过合同的形式,运用商业化管理原则,由专门机构向投保人收取保险金,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在合同范围内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人身伤亡以及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着经济损失给付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保险标的:是指保险保障的目标和实体,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保险标的可以是财产,与财产有关的利益或责任,也可以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第二章汽车保险的含义:汽车保险是以汽车本身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不定值财产保险,也称为机动车辆保险。
这里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汽车保险的职能: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组织经济补偿和实现保险金的给付,这些同样也是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职能。
汽车保险的作用:⑴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⑵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⑶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⑷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汽车保险费率模式有哪些?哪种好?为什么?汽车保险费率模式有:从车费率模式从人费率模式从人费率模式好,因为:⑴充分考虑了人的因素⑵保险费的负担较为合理⑶可以限制安全性能差的车辆泛滥汽车保险合同的特征:汽车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是有名合同、是射悻合同、是诚信合同、是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是非要式合同、是附合合同、是补偿性合同、属于不定值保险合同汽车保险原则有哪些?含义分别是什么?汽车保险原则有: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害补偿原则定义: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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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风险:是指社会和自然客观存在的(客观方面),人们时刻警惕和忧虑的(主观方面),可能造成社会财富损毁或危及人身安全的随机现象(可能性和不确定性)。
2、保险:《保险法》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3、保险金额: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4、基本险:主险;是指不需附加在其他险别之下的,可以独立承保的险别(能够独立投保的保险险种称为基本险).5、附加险:不能独立存在,只有购买基本险后才能购买的。
6、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7、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8、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9、保险公估人: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照本规定设立,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据此向保险当事人合理收取费用的公司。
10、保险责任: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
11、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机动车辆投保人和机动车辆保险人之间关于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
12、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以及所发生的施救等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规定给予赔偿。
1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以发生意外事故中应该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险种。
14、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简答题1、风险要素有哪些?他们之间有怎样的关系?风险三要素:风险事故、风险因素、风险损失联系: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风险因素与风险事故可相互转化,在一定条件下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则是风险事故;在其他条件下,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则成为风险因素。
2、投保人不履行或没有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1)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4)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3、机动车辆保险利益的种类有哪些?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有哪些部分组成的?(1) 投保单:是由投保人填写的,用以表明愿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
(2) 保险单: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记载有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保险项目、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附注条件等。
(3) 保险凭证:也称保险卡,是保险人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或保险单已经签发的一种凭证。
其作用是便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随身携带,证明保险合同的存在。
(4) 批单: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需要部分更动的情况,这时要求对保险单进行批改。
批单加贴在原保险单正本和副本背面,并加盖骑缝章,使其成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在多次批改的情况下,最近一次批改的效力优于之前的批改,手写批改效力优于打字的批改。
5、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当天签订的合同以第2天零点为起点至1年后24点为终止。
(6)保险价值:通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以当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作为保险价值。
体现为不定植保险。
(7)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承担赔偿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以保险价值为基础确定,保险金额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不能超过机动车辆的实际价值,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则只能协商确定。
(8)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9)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1)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6、发生怎样的情形,主要保险公司都规定要承担车损险的保险责任,试举出五种情形。
(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7、通常情况下发生怎样的情形,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试举出五种情形。
(1)地震(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3)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维护期间(4)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5)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6)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7)保险车辆肇事逃匿(8)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责:★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杉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
★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车辆。
★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吴代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吴代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保险车辆。
★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吴传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9)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但由此引起的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其他部位损失的,保险人应予赔偿。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坏★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保险车辆,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标准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的损坏★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露造成的损失★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8、试指出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三者含义。
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
在责任保险中,保险公司是“第一者”,负有过失责任的被保险人是“第二者”,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人和其他财产都属于“第三者”。
但机动车三者险中的“第三者”含义更加复杂。
在机动车三者险中,原则上把肇事车辆看成第二者,这就把被保险人、其雇佣的司机、其允许的驾驶人员,以及车上的人员和财产都包括在内,此外的人和物才是第三者。
9、具有怎样的情形,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以上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具有怎样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1)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了解一下)(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2)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4)救助基金孳息;(5)其他资金。
11、理赔的程序及提交的资料。
(1)本地出险:报案→查勘定损→客户提交索赔资料→缮制赔案→审批→领款或划款(2)异地出险:代查勘一份规范的理算报告。
一是要简述承保情况;如承保的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有效期、特别约定等保险要素。
二是要对出险的经过、原因及相关的证据作理论分析和阐述,并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和保险有效期内;三是要对损失确认方式、损失项目和对应的承保情况作出说明,并列明损失的具体清单或明细,以数学计算公式的方式进行损失确定;四是要对本案理算总金额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单证使用的规范。
一个完整的保险赔案必定会有大量的内部理赔单证和客户提交的相关证明和证据等单证。
对内部使用的单证,如保单抄件、查勘报告、理算报告、损失确认书、单证粘贴纸等,应使用保险系统的统一格式和规格的单证。
对客户提交的单证,应按赔案的要求进行统一规格处理,从而使整个赔案达到整齐、统一的规范要求。
第三是装订的规范。
赔案缮制的最后一个工序就是赔案装订,要按档案装订的要求,做到每一个赔案整齐划一、结实美观。
(赔案缮制:赔案缮制工作包括索赔单证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出具理算报告、送审、结案后的案卷装订和归档等环节。
)12、互碰自赔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中国保险协会下发的《交强险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交通事故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互碰自赔”处理机制:(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 元)以内;(3)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4)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