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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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14〕34号教务处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初教学管理几项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本学期即将结束,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本学期末及下学期初教学正常运行,现将几项工作通知如下:一、课程考核1.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
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行为,必须及时严肃处理,营造氛围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培养良好的考风、学风。
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考试总结包括考试工作安排、考务管理及考场情况、本学期考试反映的问题、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考试管理等内容。
学院的考试总结请于2014年9月12日前交教务处。
2.按《集美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集大教〔2009〕23号)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卷、试卷分析、试卷材料存档等工作。
试卷存档封面见附件1。
试卷参考格式在教务处下载中心。
学生本学期的学习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及时反馈给学生及其家长,并通知学生参加补考。
3.下学期将进行对本学期考试的试卷进行抽查。
试卷抽查范围包括全校所有课程的考试试题、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课程考核总结)、学生成绩表、平时成绩原始记录、考场情况登记表、缓考申请等全部相关资料。
各学院于下学期第3周将学院的课程考核试卷归档一览表(表格见附件2)报教务处。
4.各任课教师应及时将本学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教师提交成绩后由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提交至成绩总库,已提交成绩总库的成绩不得再开放录入。
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均不可利用职权或便利进行更改。
如确有差错或评卷有误,由评卷教师或任课教师向所属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且由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同意后指定人员进行核实,核实结果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书面通知有关学院更改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直接更改成绩总库,材料附在教师提交的成绩单后面。
成绩加分工- 2 -作由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务系统中的加分管理模块中更改,加分材料与原始成绩材料一同归档。
10-集美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10-集美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集大教务[2002]15号为加强对公共选修课程的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课条件: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系统地上过一门以上(含—门)课程并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3、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4、拟开设公选课程能容纳60人以上;5、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有教材或参考书。
二、申请开课程序1、由本人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向教研室提出开课申请;2、教研室主任同意后,由院分管院长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并结合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3、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批。
4、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三、选课办法1、采用《集美大学公共选修课选课系统》进行选课。
2、每学期第十五周由教务处在网上公布下一个学期公选课的开课情况,包括课程简介、学分、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限选人数等内容。
3、每学期第十六、十七周由学生上网选报1—2门课程。
4、每学期第十九周由各学院打印公共选修课学生考勤表和班级选修课情况表,并发至各有关班级及任课教师。
5、公共选修课开课第一周学生可根据本学期必修课的课程安排情况对公选课的选报情况进行改选和补选。
选课结束后,于第二周重新打印公共选修课学生考勤表,并发给任课教师。
6、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60人的,原则上不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以重选。
四、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集美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进行教学。
五、公共选修课教材原则上由各任课教师负责选购。
六、考勤及考核1、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
凡无故缺勤超过该课程学时1/3者,取消本课程考核资格,并取消第一轮选修下一学期公选课的机会(可在第二轮内补选)。
2、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考勤(以每学期第二周打印的考勤表为准),课程结束时,统计学生缺勤情况,对缺勤超过该课程总学时1/3者,取消其考核资格。
集美大学文件

集美大学文件集大教〔2012〕3号关于印发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现将《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集美大学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管理学生的学习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科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在校具有学籍的时间最长为8年(含休学),累计实际在校修业时间最长为6年。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并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 2 -第五条新生入学要进行体检复查。
不符合录取条件的疾病患者,取消入学资格;符合录取条件的疾病患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校医疗部门复核,由本人申请,学校招生办批准,可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1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校医疗部门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未缴费者和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注册者未能获得本学期在校继续学习的资格,不能参加上课和考试。
各学院: - 集美大学教务处

关于2012年“双专业”补录及培养工作的补充通知各学院:2012年我校开设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法学、财政学(理财与税收筹划方向)、金融学、国际经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等七个第二专业。
为做好2012年“双专业”的培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一、为满足更多同学修读第二专业的需要,允许未申报的同学在9月3日—9月7日补报第二专业。
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集美大学“双专业”制管理办法》(集大教[2005]11号)和《集美大学2012年“双专业”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各专业培养方案对招生对象的特定要求。
教务处将根据各专业学生的补报和考核情况,择优录取,于第二周公布各专业的补录学生名单。
二、已录取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于本学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当学期注册缴费手续,修读第二专业按学分缴费就学,按每学分90元收取。
将已审批的《集美大学“双专业”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财经学院:9月12日下午在财院办公楼注册;政法学院:9月19日下午在政法学院办公楼注册;外国语学院:详见/s/53/t/436/p/1/c/2703/d/2779/list.htm;工商管理学院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二专业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个别课程可安排在寒暑假。
编排课程表时,要注意所使用教学资源不能与主修专业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重新学习课程及其他全校性教学安排冲突。
课程表报教务处和校园管理中心备案。
四、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根据《集美大学2012年“双专业”制实施办法》办理注册和收费(按当学年安排课程的学分数收费)手续。
学生注册结束时,将注册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在学生注册时发放课程表(人手一份),并着手建立第二专业学生学习档案,妥善保管。
根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督促学生补修未修过的公共基础课程。
五、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做好第二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于第三周将在读的第二专业学生名单报一份给教务处,并及时将不继续修读的学生已修成绩打印一式两份,一份送学生第一专业所在学院存档,一份送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16〕15号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各教学单位:今年我校本科毕业班学生共6890多人(含往年离校待考和留校察看期至本学年度解除的学生)。
为了做好本届本科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结业工作,现将有关教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课程考试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课程考试本学期毕业班课程(含重新学习课程)考试原则安排第12-14周并于6月6日前完成。
所有毕业班学生的期末成绩必须在6月10日前录入教务系统。
请各学院务必向任课教师做好解释工作,并提前组织好毕业班考试工作。
毕业班的期末考试应按照《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好毕业班同学课程考试的命题、出卷、考试、监考、试卷评阅等相关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要根据《集美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集大教…2006‟36号)等规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努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严密组织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符合规定。
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均须有电子版。
各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需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交答辩时间安排表。
毕业设计(论文)基本信息(含成绩)的录入必须于6月10日前完成。
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请各学院务必在本学期放假前报送教务处。
(三)辅修专业课程考试与毕业论文工作辅修专业课程考试与毕业论文工作与主修专业要求一致,必须按时完成。
(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由体育学院负责,务必于6月8日前将毕业班学生的体育达标测试的补考成绩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以便确定毕业生名单。
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一)毕业资格审查应按照《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集大教…2012‟3号)第九章有关规定,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逐一审定,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毕业、结业、退学或降级的初审意见。
集美大学教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集美大学教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集大教〔2007〕23号)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zz 浏览次数:5846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生产实习经费开支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实习经费及预算(一)教学实习经费的使用范围教学实习经费包含:各类教学实习师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参观费、杂费,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担任学校兼职实习指导教师的授课酬金、实习单位的实习管理费和交通部规定的航海类水上专业学生实习的有关费用等。
(二)教学实习经费预算1. 每年度11月30日前,各学院应根据教学计划,将下年度《集美大学 年度学生实习计划》报送教务处。
2. 教务处负责审核《集美大学 年度学生实习计划》,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
3. 教务处根据财务处划拨的教学实习经费额度、年度实习计划和每周生均实习费用标准,编制每年度的学生教学实习经费预算,报送财务处审批。
4. 教学实习经费下达至各学院,在经费额度内实行包干,学院可在不同专业、不同教学实习的范围内调剂使用,由学院分管领导负责审批。
5. 船舶教学实习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按集大教〔2007〕22号文件执行,由教务处负责审批。
6. 特殊情况下,如学院确实无法联系安排学生实习,经报教务处审批,可采用分散实习的办法,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并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经费采用包干形式直接发放给实习学生。
学生填报领款单,学院负责审批,由实习班级统一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二、教学实习地点选择的原则教学实习地点的选择应根据“就近安排”的原则。
在保证完成教学实习任务的前提下,凡能在校内实习的就不到校外去;能在本地实习的,就不到外地去;能在近处实习,就不到远处去。
实习场所力求稳定,便于学校与接受学生实习的单位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协作,提高实习效果,节省经费开支。
三、教学实习经费开支标准在包干经费额度内执行下列标准:(一)交通费1. 教师。
根据《集美大学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办理实习指导教师的差旅费审批手续。
09-集美大学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

09-集美大学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集大教〔2006〕18号为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加强课程重新学习的组织实施,根据《集美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重新学习的范围(一)凡课程考核(含“双专业”课程)不及格,允许学生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初,在学校统一安排的补考时间里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由学生申请参加重新学习。
体育、军事训练、实践性课程、综合素质选修课和重新学习课程,因课程性质的特殊性,考核不及格者,不得补考。
体育、军事训练、实践性课程和重新学习课程考核不及格的,直接由学生申请参加重新学习;综合素质选修课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可根据选修课目录重新选修。
(二)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一级、二级)不组织补考及重新学习,该门课程考核不及格的由学生参加福建省高校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六级要求的,可作为一次大学英语补考成绩,成绩折算为70分。
(四)考试作弊和课程考核无故缺考者,不予补考,但可以申请重新学习。
(五)学生毕业当学期(航海类专业本科学生第七学期,高职学生第五学期)不及格课程(不包括重新学习课程),允许其在毕业前进行第二次补考。
其余学期经正常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一律实行重新学习,毕业的最后一学期申请重新学习可不受对应学期的限制。
(六)学生对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也可申请重新学习,重新学习考试成绩高于第一次考试成绩,按重新学习后的考试成绩记载。
(七)为保证教学质量,学生一学期申请重新学习课程不得超过4门,毕业班学生可放宽到6门。
二、课程重新学习的教学管理(一)课程重新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原开课时间的下一学年对应学期内进行。
(二)同一课程重新学习人数达到15人以上时可单独开班。
人数不足15人原则上不开班,安排跟班(跟下一年级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重新学习。
若下一年级无相同课程又不能开班,可安排辅导。
(三)若必修课因教学计划变更而不再开设时,在不影响专业培养目标的前提下,经学生申请,学院(系)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学生可改选其他课程。
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

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集大教〔2014〕35 号课程考核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获取教学反馈信息和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课程考核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风、学风、考风的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课程考核和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方式第一条考核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分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口试笔试兼用、论文、调查报告和实际操作等,并可采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
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由课程组提 ,教研室主任根据专业、年级以及课程的性质、特点审核确定。
第二条任课教师必须在复习考试前 1 周,依据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确认学生考试资格,并将无资格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报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
第三条期末复习考核的周数、公共基础课程的考核日期及期末考核的教室分配由教务处安排;其他课程期末考核日程及所有课程的考场由学院安排,并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日程安排一经公布,不可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后,由学院调整。
第四条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一般为2 小时,个别课程确因特殊情况需增减考试时间的,须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 3 小时。
第二章命题第五条课程考核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基本要求进行命题。
题型结构要科学,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给学生留有一定的创新余地。
第六条试题覆盖知识点的面要广,各部分知识能力测评内容与全部考核内容的比例和题型题量分配比例要合理,要认真预测题目的难度和考核的期望值。
要做到题量适当,难度适中,不 偏题、怪题。
试卷中不同难度层次题量的参考比例为6∶3∶1(一般∶中等∶难)或2∶5∶2∶1(容易∶一般∶较难∶难)。
一般情况下同一门课程本次考题与前两年考题以及 A、B 两套考题的题目重复率应小于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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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2】10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评阅与归档和201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我校试卷评阅与归档工作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过程的管理,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的第6-7周组织校教学督导组,依据学校的相关文件,检查各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包括补考试卷)评阅与归档情况和2012届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情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3月5日—16日)
各学院依据学校的相关文件开展自查。
二、学校检查(3月19日—30日)
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组检查各学院的自查情况,抽查试卷(包括补考试卷)评阅与归档情况和2012届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情况。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要求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届时向检查小组提供自查记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目录汇总表(补考试卷目录另外提供)和201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过程的有关记录,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附件:检查小组安排表
联系人:陈学坤
联系电话:6183451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检查小组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