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完整篇.doc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X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等相关要求,特制定《X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和重要管理基础。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以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确保安全生产是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本职工作,要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预防,要采取主动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各级管理人员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工作。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公司的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
3.“四不放过”的原则。
各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分析处理,自觉做到“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原则。
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

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安监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企业内部人员、资产和生产设施的安全,降低事故风险,确保企业可连续发展。
二、管理标准2.1 责任与权限1.安监部门负责订立、执行和评估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协调相关部门搭配实施。
2.安监部门与其他部门合作,订立安全管理计划,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推动。
3.安监部门应定期召开安全管理睬议,及时汇报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问题。
2.2 岗位职责1.安监部门负责订立安全方案,并监测其执行情况。
2.安监部门应每年订立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
3.安监部门负责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防止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4.安监部门负责监测生产环境和设施的安全情形,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2.3 安全检查与评估1.安监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含生产设施、机械设备、消防设施等方面,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2.安监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对生产环境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进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2.4 应急管理1.安监部门应订立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应急责任和应急措施。
2.安监部门应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的本领。
三、考核标准3.1 安全管理绩效指标1.事故发生率:企业年度内发生的事故数量在同期同行业企业中的比例。
2.安全培训掩盖率:年度内参加安全培训的员工人数与总员工人数的比例。
3.安全巡查掩盖率:年度内完成安全巡查的设施数量与总设施数量的比例。
4.安全隐患整改率:年度内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
3.2 考核方法1.安全管理绩效指标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紧要指标,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考核结果将作为安监部门的紧要评估内容,与员工绩效挂钩,影响薪酬和晋升。
四、制度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安监部门负责对制度的解释和执行,与其他部门及员工紧密合作,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制度修订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由安监部门提出修订申请,经上级领导同意后进行修订,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安监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4篇)

安监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本部门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1.加强安全意识: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
2.落实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能够明确、落实到位。
3.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4.持续改进: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1. 中央领导层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央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地方各级的指导和督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
2.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定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执法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3. 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事业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设立合理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4. 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者要对本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严守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积极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确保责任人能够履行各自的职责。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
煤业安监部对安全员管理考核细则(4篇)

煤业安监部对安全员管理考核细则可以按照以下结构进行撰写:一、考核目的安全员是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岗位,对于矿山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煤业安监部制定了安全员管理考核细则,以确保煤矿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在煤业安监部注册备案的煤矿安全员,包括各级煤矿的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员。
三、考核内容1. 安全管理知识: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的掌握情况。
2. 安全操作技能:包括煤矿安全监察、事故调查与处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操作技能。
3. 安全检查与评估:包括煤矿安全现场检查、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的能力。
4. 安全教育与培训:包括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
5. 安全监督与督导:包括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督导能力。
四、考核方式1. 理论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察安全员对于安全管理知识的掌握情况。
2. 操作考核:通过模拟实际工作场景,对安全员的操作技能进行考核。
3. 现场考核:组织考核人员对安全员进行现场考核,考察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
4. 实践考核:通过对安全员所负责的项目、任务进行考核,考察其安全管理实际工作的运用能力。
五、考核标准考核采用百分制,总分满分为100分。
各项考核内容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汇总得出最终考核成绩。
六、考核结果处理1. 优秀:总分90分以上。
2. 良好:总分80-89分。
3. 合格:总分60-79分。
4. 不合格:总分60分以下。
七、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一般为两年,每两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对于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安全员,将取消其安全员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
八、考核奖惩措施1. 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安全员,给予表彰奖励,提供进修学习机会。
2. 对于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安全员,进行警示提醒,并要求其进行相关培训补习。
3. 对于多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安全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理,包括取消其安全员资格和限制其从事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1 目的规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内容与要求,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 适用范围本责任制及考核办法适用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五工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3 职责3.1 各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制度审批、监督职能部门到位情况。
3.2 安监部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及各级人员到位情况检查、考核。
3.3 安监部是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对口部门,负责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3.4 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级人员安全到位情况,并进行检查落实、考核及上报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总则4.1.1 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生产经理及总工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1.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对安全工作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要同时进行安全工作。
4.1.3 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部门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由其主管领导和主管上级负责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利、有义务协助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所属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4.2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4.2.1 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4.2.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2.3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依据企业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相关制度。
4.2.4 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管机构是国家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监督指导。
第三条安全监管机构负有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挽救人员伤亡、保护生态环境等职责。
第四条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原则是依法行政、公正处置、科学管理、服务求实、守信用。
第五条安全监管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管机构设安全监督科、安全检查科、安全检测科等职能部门,并设立安全生产资料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中心等专业机构。
第七条安全监管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开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等。
第八条安全监管机构对于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应当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可以依法采取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第九条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机制,对于发生的事故应当及时调查原因、定责追责,并在相关单位进行警示教育。
第十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监管效能。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做到随时掌握重大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机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建立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对事故类型、发生原因、处理结果进行归集和分析,形成经验教训,为预防事故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解决问题。
安监人员考核细则

安监人员考核细则
安全监管人员的考核细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业务能力:考核安监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包括安全规范、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知识掌握情况,以及现场检查、安全评估、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能力。
2. 工作效率:考核安监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时间,协调与配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情况等。
3. 责任意识:考核安监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包括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敢于担当,是否尽职尽责,是否严守行业准则等。
4. 协作能力:考核安监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包括与企业或单位的沟通协调情况,与其他部门或单位的合作情况,与同事之间的协作情况等。
5. 业绩评价:考核安监人员的业绩表现,包括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情况,事故案件的处理情况,工作报告和汇报的质量等。
6. 学习能力:考核安监人员的学习能力和继续教育情况,包括是否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是否定期更新专业知识,是否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等。
考核细则一般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安监人员晋升、奖惩、培训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安监员考核管理办法

安监员考核管理办法
是指对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管理的规定,旨在提高安监员的工作质量和能力。
具体办法如下:
1. 考核指标:根据安监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工作成果、管理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
2. 考核周期:设立定期考核制度,一般为每年一次,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考核。
3. 考核程序:考核程序分为自评、互评和综合评定三个环节。
安监员首先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然后进行互评,由同事或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评价;最后由上级机构或考核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4.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具体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评分确定,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制度相结合。
6. 奖惩措施: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安监员予以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对不合格的安监员予以惩罚,如调整岗位、降低薪资等。
7. 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机制,对考核评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进行监督,对违规操作进行纠正和处理。
8. 考核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和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和改进考核管理办法,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一般的安监员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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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1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公司及所属单位要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确定年度安全目标,明确企业经营者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公司及各煤业公司主要领导是实现本单位安全目标的第一责任者,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其他副职,具体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三、安全目标管理的内容1、百万吨死亡率;2、千人负伤率;3、职业健康体系;4、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
四、安全目标管理的落实1、公司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纵向分解到各基层单位,横向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职能部门。
2、公司与所属矿的负责人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煤业公司也要与各基层区队、业务保安科室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与业务保安责任书,各基层区队与各班组签定安全责任书,员工人人写安全保证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
3、各种承包项目,必须经安监和相关业务部门对其安全内容进行审核认可,并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后,承包单位方可组织实施。
4、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责、权、利统一,分口负责的原则,把安全责任量化分解,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
五、安全目标管理的考核1、实行领导班子安全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目标风险抵押制,对没有实现安全目标的班子,按规定扣除安全奖励,沉淀安全风险抵押金。
2、凡没有实现安全目标的单位,不得评优升级,不得评选先进和文明单位。
其领导不得评选先进个人。
3、各级安监部门,业务保安部门等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4、承包项目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经营集团成员,凡全部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可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和奖金。
5、各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要与争创活动相结合,每季度进行一次小评,要在区、队之间开展自评、互评活动,相互督促,将安全目标管理的考核实绩作为创先争优的主要依据。
6、公司每季度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目标实行跟踪检查和监督考核;年终公司组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委员会,对本年度各单位完成安全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见《同生公司安全考核与奖罚办法》)安全会议制度一、每月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一次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公司领导、有关业务部门、科室和煤业分公司矿长或安全副矿长参加,安排部署公司的安全工作。
二、每月由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分公司安全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安排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三、每月由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一次本专业委员会会议,及时指导协调各项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四、各煤业公司每月由行政正职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安排部署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安监、通风、生产、机电、地测等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范围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专业口的安全问题。
六、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一)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二)总结近期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安全工作任务。
(三)研究解决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分析安全生产现状,预测安全形势,提出防范措施。
(五)组织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对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研究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安排安全工程项目及进度,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九)规划和安排员工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十)讨论认为有必要提交上级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其它安全事项。
七、要求:(一)会议要做到内容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会议要有完整的记录,并下发会议纪要,贯彻落实到基层。
(三)公司安监部及有关业务部门要对公司安全办公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四)各单位安监部门要对本单位安全办公会议精神的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1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公司及所属单位要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确定年度安全目标,明确企业经营者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公司及各煤业公司主要领导是实现本单位安全目标的第一责任者,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其他副职,具体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三、安全目标管理的内容1、百万吨死亡率;2、千人负伤率;3、职业健康体系;4、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
四、安全目标管理的落实1、公司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纵向分解到各基层单位,横向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职能部门。
2、公司与所属矿的负责人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煤业公司也要与各基层区队、业务保安科室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与业务保安责任书,各基层区队与各班组签定安全责任书,员工人人写安全保证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
3、各种承包项目,必须经安监和相关业务部门对其安全内容进行审核认可,并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后,承包单位方可组织实施。
4、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责、权、利统一,分口负责的原则,把安全责任量化分解,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
五、安全目标管理的考核1、实行领导班子安全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目标风险抵押制,对没有实现安全目标的班子,按规定扣除安全奖励,沉淀安全风险抵押金。
2、凡没有实现安全目标的单位,不得评优升级,不得评选先进和文明单位。
其领导不得评选先进个人。
3、各级安监部门,业务保安部门等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4、承包项目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经营集团成员,凡全部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可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和奖金。
5、各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要与争创活动相结合,每季度进行一次小评,要在区、队之间开展自评、互评活动,相互督促,将安全目标管理的考核实绩作为创先争优的主要依据。
6、公司每季度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目标实行跟踪检查和监督考核;年终公司组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委员会,对本年度各单位完成安全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见《同生公司安全考核与奖罚办法》)安全会议制度一、每月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一次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公司领导、有关业务部门、科室和煤业分公司矿长或安全副矿长参加,安排部署公司的安全工作。
二、每月由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分公司安全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安排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三、每月由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一次本专业委员会会议,及时指导协调各项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四、各煤业公司每月由行政正职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安排部署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安监、通风、生产、机电、地测等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范围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专业口的安全问题。
六、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一)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二)总结近期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安全工作任务。
(三)研究解决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分析安全生产现状,预测安全形势,提出防范措施。
(五)组织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对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研究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安排安全工程项目及进度,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九)规划和安排员工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十)讨论认为有必要提交上级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其它安全事项。
七、要求:(一)会议要做到内容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会议要有完整的记录,并下发会议纪要,贯彻落实到基层。
(三)公司安监部及有关业务部门要对公司安全办公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四)各单位安监部门要对本单位安全办公会议精神的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制度4 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号)、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的《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财综〔〕XXX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及资金偿还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XXX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是指专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纳入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归集和使用遵循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控制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一)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建设或者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二)市级土地出让净收益的XX%;(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四)纳入财政管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租金收入和出售收入;(五)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等。
第五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归集:(一)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建设或者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划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专户。
(二)市级土地出让净收益的XX%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由市财政局审查核定后划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专户。
(三)纳入财政管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租金收入和出售收入由市财政局核定后,划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专户。
(四)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银行贷款实际还款情况,编制年度预算,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划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专户,以确保银行贷款本息按期偿还。
第六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安排支出,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分别采取直接投资、偿还债务等方式使用。
(一)直接投资是按照资金来源性质和政策规定,作为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偿还债务是指安排用于偿还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政府债务支出。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自身现金流可实现平衡的由项目产生的收入对应还款;无法自身平衡的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偿还债务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偿还。
第七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一)市财政局在国家金库市中心支库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专户,并负责监督管理。
(二)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收支预算的编制,经批准后执行。
(三)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根据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进度要求,按照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的要求,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年度支出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