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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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防控环境卫生学最新监测方案

医院感染防控环境卫生学最新监测方案

医院感染防控环境卫生学最新监测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医院感染防控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卫生学监测是医院感染防控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范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质量,及时发现和控制医院感染隐患,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

二、监测对象和内容1. 监测对象:包括医院各个科室、部门和场所,如病房、门诊、手术室、ICU、消毒供应室、食堂、卫生间等。

2. 监测内容:包括空气质量、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液、无菌物品、紫外线灯管强度等。

三、监测方法和频率1. 空气质量监测:采用空气采样器进行采样,每月进行一次监测。

2. 物体表面监测:采用棉签法或拭子法进行采样,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

3. 医务人员手监测:采用棉签法或拭子法进行采样,每月进行一次监测。

4. 消毒液监测:采用比色法或PH试纸进行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监测。

5. 无菌物品监测:采用灭菌剂试验纸进行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

6. 紫外线灯管强度监测:采用紫外线强度计进行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

四、监测结果判定和处理1. 监测结果判定: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对监测结果进行判定。

合格的指标为:空气质量菌落总数≤500CFU/m³,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菌落总数≤10CFU/cm²,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无菌物品合格率≥95%,紫外线灯管强度≥70μW/cm²。

2. 监测结果处理:对于不合格的监测项目,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直至合格。

同时,对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

五、监测数据分析和应用1. 监测数据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医院感染防控的薄弱环节,为制定和改进感染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2. 定期将监测数据报告给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与去年同期数据进行比较,评估感染防控工作的效果。

3. 根据监测数据,开展针对性的感染防控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感染防控意识。

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范本

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范本

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环境卫生是保障公共卫生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状况的监测和管理,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卫生,我们制定了本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二、监测目的1.确保环境卫生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2.支持环境卫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3.提供环境卫生状况的全面评估和监测数据;4.及时发现和控制环境卫生问题。

三、监测范围1.室内环境卫生:包括住宅、办公场所、公共建筑等;2.室外环境卫生:包括城市街道、公园、农田、工业区等;3.水环境卫生:包括饮用水源、水库、河流等;4.空气环境卫生:包括空气质量、气象条件等;5.食品环境卫生:包括餐饮场所、食品加工厂等。

四、监测方法1.现场调查:监测人员通过实地考察,了解环境卫生状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2.取样检测:对室内、室外环境、水源、空气等进行取样,并送实验室进行检测,获取相关数据;3.问卷调查:通过编制问卷,对社会公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行为进行调查;4.监测设备:引入先进的环境监测设备,对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五、监测指标1.室内环境卫生:包括噪音、霉菌、灰尘、甲醛等指标;2.室外环境卫生:包括噪音、空气质量、水质等指标;3.水环境卫生:包括水质、水源保护等指标;4.空气环境卫生:包括空气质量指数、PM2.5浓度等指标;5.食品环境卫生:包括食品安全指数、食品卫生合格率等指标。

六、监测频率1.常规监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监测;2.定期监测:每季度对主要监测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3.特情监测:对突发事件、环境变化等进行特殊监测。

七、监测报告1.监测数据:监测人员应及时整理和录入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监测报告:每次监测完成后,监测人员应编制监测报告,对监测结果进行详细说明和分析;3.报告内容: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目的、方法、结果、问题分析和建议等内容;4.报告发布:监测报告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提供科学的环境卫生数据。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环境的安全、卫生和舒适,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篇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水平,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包括空气质量、物体表面、水质、医疗废弃物、消毒灭菌效果等方面的监测。

第三条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环境卫生学监测组织,负责全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环境卫生学监测组织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检验科、护理部、后勤部等相关科室组成。

第六条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监督各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

第七条检验科负责环境卫生学监测样本的采集、检验和报告,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为临床提供指导。

第八条护理部负责病房、门诊等临床科室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卫生。

第九条后勤部负责医院基础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确保医院环境的整洁、卫生。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第十条环境卫生学监测内容包括:空气质量、物体表面、水质、医疗废弃物、消毒灭菌效果等方面的监测。

第十一条空气质量监测包括:病房、门诊、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关键区域空气中的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的监测。

第十二条物体表面监测包括:床栏、床垫、床头柜、洗手池、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细菌监测。

第十三条水质监测包括:饮用水、消毒水、洗涤水等水质的微生物、有机物、重金属等指标的监测。

第十四条医疗废弃物监测包括:废弃药品、血液制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等废弃物的分类、存放、处理等方面的监测。

第十五条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包括:消毒剂、灭菌剂的使用效果,医疗设备、器械、物品的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模版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模版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模版这是一个医院环境卫生监测制度模板,将医院环境卫生进行科学有效的监测和管理,以确保医院环境卫生的良好状态。

以下是模板内容:一、目的和范围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院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标准要求,提供一个洁净、安全、舒适的医疗环境,减少医院内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环境卫生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病房、手术室、门诊部、候诊区、洗手间、走廊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状况。

二、基本要求1. 清洁要求:(1)医院内部环境应保持洁净无尘,地面、墙壁、天花板等不得有明显污渍和尘垢,设备器械应保持清洁无油污。

(2)医院内空气应新鲜清洁,定期对空气进行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2. 消毒要求:(1)医院应制定定期消毒计划,对各类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包括手术室、病房、门诊等区域。

(2)消毒剂的选择应符合卫生标准,消毒操作应规范、有效,并建立消毒记录。

3. 垃圾处理:(1)医院内应设立垃圾分类区域,分别收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有害垃圾。

(2)医疗垃圾应专门设立集中存放点,定期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确保不对医院内环境造成污染。

三、监测和管理措施1. 监测频次:(1)医院环境应进行日常监测,包括每日检查环境卫生清洁情况、消毒操作是否规范等。

(2)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测,如空气质量、细菌菌落总数等,检测周期不得超过半年。

2. 监测方法:(1)环境卫生日常监测可以通过巡视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清洁情况、消毒操作是否规范等。

(2)定期环境卫生检测可通过委托专业实验室进行,按照相应的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

3. 管理措施:(1)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处理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修复损坏设备、清洁污染区域等。

(2)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档案,记录监测和处理结果,建立相关问题的整改追踪机制。

四、责任和监督1. 责任:(1)医院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管理,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无菌物品等的监测。

第三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环境卫生学监测第四条环境卫生学监测内容包括:(一)空气监测:对洁净手术室、洁净技术房间、重症监护室等高风险区域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抽查。

(二)物体表面监测:对医疗设备、器械、床栏、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监测。

(三)医务人员手监测:对医务人员的手进行监测,评估其手卫生状况。

(四)消毒剂监测:对使用的消毒剂进行监测,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无菌物品监测:对无菌物品进行监测,确保其无菌状态。

第五条空气监测应采用自然菌落计数法或滤膜法,物体表面监测应采用涂抹法,医务人员手监测应采用涂抹法或湿片法,消毒剂监测应采用比色法或滴定法,无菌物品监测应采用无菌生长法。

第六条监测结果判定标准:(一)空气监测:细菌总数≤500 CFU/m³为合格。

(二)物体表面监测:细菌总数≤5 CFU/mL为合格。

(三)医务人员手监测:细菌总数≤10 CFU/mL为合格。

(四)消毒剂监测:细菌总数≤100 CFU/mL为合格。

(五)无菌物品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第三章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第七条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内容包括:(一)高压蒸汽灭菌器监测: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监测:进行B-D试验和生物监测。

(三)其他消毒设备监测: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监测。

第八条高压蒸汽灭菌器监测应每锅进行,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参数。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监测应每日进行,记录B-D试验结果和生物监测结果。

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 10
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
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传染病科及病房
≤ 500
≤ 15
医护人员的手( cfu/cm²) ≤5 ≤5
≤ 10 ≤ 15
下列情况下应洗手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 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 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6、进入病房前,离开病房后。
环境类别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细菌菌落总数
范围
空气培养
物体表面
( cfu/m³)
( cfu/cm²)
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
≤ 10
≤5

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
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
≤ 200
≤5
供应室无菌区、烧伤病房、重
症监护病房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
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
≤ 500
各科室对定期监测结果要进行效果评价并将 资料妥善保管。对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原因分 析并制定改进措施,达到不断总数≦100cfu/mL,不 得检出致病菌。 2.透析用水:细菌菌落总数≦200cfu/mL,不得检出 致病菌。 3.透析液:细菌菌落总数≦200cfu/mL,不得检出致 病菌。 4.消毒内镜:细菌菌落总数≦20cfu/mL,不得检出 致病菌。 5.灭菌内镜:无细菌检出。
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环境卫生学监测是根据各类不同区域的环境 卫生学标准定期对其空气、物体表面、无菌 器械、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无菌液 及其他特殊部位的细菌监测。

手术室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手术室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手术室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一、每日晨由专人监测手术室温度、相对湿度及静压差并记录。

二、每日术前(包括接台手术)由专人监测(目测)限制区内(手术间、辅助间、洁净走廊)环境,包括地面、台面和墙壁是否清洁,物品设备是否有序。

三、每周由专人监测手术室空气净化装置的回风口栅栏、滤网的清洁度并记录。

四、每年由有资质的工程质检部门对洁净手术室的空气净化系统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五、院感科每季度对手术室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表面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进行消毒液的细菌学检测。

根据洁净房间总数,合理安排每次监测的房间数量,保证每个洁净房间能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六、如果怀疑术后患者感染与手术室环境相关,应及时对手术室空气进行监测。

七、物体表面监测,如果怀疑术后患者感染与手术室环境相关时及时对手术室的物体表面进行监测。

八、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九、净化设备检修或更换后,应使用沉降法进行手术室静态空气细菌菌落总数监测。

环境卫生学及管理监测

环境卫生学及管理监测

03 环境卫生管理监测
环境卫生管理监测的定义与目的
定义
环境卫生管理监测是对环境卫生质量 进行系统、定期的检测、评价和预测 ,以及对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因素进 行监督、控制和管理,以保障公众健 康和环境安全。
目的
环境卫生管理监测旨在及时发现和解 决环境卫生问题,预防和控制环境污 染,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卫生管理监测的流程与方法
流程
环境卫生管理监测包括监测计划的制定、监测点的布设、样品的采集与处理、数据的分析与评价、报告的编制与 发布等步骤。
方法
环境卫生管理监测采用多种方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生态等手段,以及现代信息技术和遥感遥测技术等手 段,以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环境卫生管理监测的指标与标准
01
02
工业废气治理
通过安装废气处理装置、改进生产工 艺等方式,降低工业废气中的有害物 质排放。
03
城市扬尘控制
采取洒水、清扫等措施,减少城市道 路和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
交通尾气治理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限制高排放车 辆进入市区、建设绿道等措施,降低 交通尾气排放。
05
04
生物质燃烧管理
禁止随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推 广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生物质燃烧产 生的污染物。
环境污染物的分类与来源
01
02
03
有机污染物
包括农药、多环芳烃、二 噁英等,主要来源于工业 生产、农业生产和城市生 活排放。
无机污染物
如重金属、酸雨、氮氧化 物等,主要来源于采矿、 冶炼、化工等工业生产过 程。
放射性污染物
如铀、铯、氡等,主要来 源于核设施、核实验等。
环境污染物的传播途径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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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压力蒸汽灭菌采样及检查方法 (略)
七、普通环境室内空气采样方法 (详见光盘)




1、采样时间: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与从 事医疗活动前采样; 2、采样高度:与地面垂直高度 0.8m-1.5m, 距墙 1m。 3、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3 点, 即中心一点,内、外点布点部位距墙壁1m处; 室内面积>30m2,设 4 角及中央 5 点,4 角 的布点部位距墙 1m。
(八)、血液净化系统:必须每月对入、出透 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 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 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 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 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并增加采样点和 监测次数,并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标准值为 :透析器入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 ≤200cfu/ml,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 ≤20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4、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 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 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三)、环氧乙烷、低温等离子体灭菌锅: 每锅除了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外, 必须进行生物监测,详细记录并保留化验 单及试纸。 (四)、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 果监测:
每月进行生物监测一次,包括(灭菌的 敷料、手术包、换药包、缝合包、缝合针、 缝合线、针灸针、一次性使用医疗物品,无 菌器械、消毒液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等)。 保留化验单、并详细记录。消毒物品不得检 出致病性微生物。 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 生物。 (五)、紫外线消毒: 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 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擦拭时间、使用日期、使 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并详 细记录。
二、医疗用品采样及检查方法


1、采样时间:在灭菌、消毒处理后,存放 有效期内采样。 2、采样面积及采样方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三、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无菌器械保存


液)、透析液采样方法 1、采样时间:更换前/使用中的消毒剂、灭 菌剂(无菌器械保存液)、透析液。 2、采样量及方法:在无菌条件下,用无菌 吸管(一次性注射器)吸取 ﹥1ml 被检样液, 应注明消毒剂名称。细菌室接种1ml并根据不 同种类消毒剂加入相应的中和剂,以中和被 检样液的残效作用。详见光盘。坏境卫生学 光盘\透析液透析用水监测.VOB
4、采样方法:平板暴露法 • 将 9cm 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放在室内各采 样点,高度距地面0.8m-1.5m,采样时将平 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min后盖好 立即送检。 5、注意事项 采样前,关闭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 静止10min后采样 。
≤4个/5min
≤10
≤10
备注
凡是安装洁净装置的科室、均按I类环境的要求进 如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消毒供应中心、眼 行监测 科门诊手术室。
2、致病性微生物及结果判定:
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
菌和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 儿科的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不得检出沙 门氏菌。
二、环境卫生学监测:

包括对空气、医护人员手、物体表面( 如:治疗台、治疗车、治疗盘、消毒瓶、体 温表、门把手、听诊器、血压计、新生儿床 、奶嘴、奶瓶、新生儿温箱等及雾化吸入器 、吸痰器、吸氧用物、呼吸机、麻醉机等的 相关管路及其附件)的监测。保留化验单并 详细记录。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 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监测合格率均≥98%。
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及附件等,必须每月 进行生物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保留化验单并做详细记录。 (七)、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 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接触粘膜 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 cm² ,不能检出致病性微生物;接触皮肤的医 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g或100 cm² ,不能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醇类与酚类消毒剂用普通营养肉汤中和, 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和过氧化物消毒剂
用含0.1%硫代硫酸钠中和剂, 洗必泰、季铵盐类消毒剂用含0.3%吐温80和 0.3%卵磷脂中和剂, 醛类消毒剂用含0.3%甘氨酸中和剂, 含有表面活性剂的各种复方消毒剂可在中和 剂中加入吐温80至3%; 也可使用该消毒剂消毒效果检测的中和剂鉴 定试验确定的中和剂。

3、生物监测:
(1)应每周监测一次。 (2)紧急情况下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 PCD中加入 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 (3)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 (4)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因一般无标准生物监测包,应选 择灭菌器常用的、有代表性的灭菌包制作生物测试包或生物 PCD,至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且灭菌器应处于满载状 态。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应侧放,体积大时可平放。 (5)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支生 物指示物置于空载的灭菌器内,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规 定条件下培养,观察结果。
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日开 始灭菌运行前进行B-D试验,B-D试验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B-D试 验失败,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进,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4、B-D试验
七、 环境卫生学
包括各类环境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 员手

1、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标准
环境类别
范围 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 洁净房 手术区100- 1000级 手术区1000-10000级
三、血液净化系统



1、透析器入口液:细菌菌落总数应 ≤2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2、透析器出口液:细菌菌落总数应 ≤20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3、检查结果超标:必须复查。
四、紫外线消毒



1、日常监测: 包括灯管擦拭时间、累计照射 时间、使用日期和使用人签名。有记录。 2、强度监测: 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辐照强度应 ≥90μ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辐照强度应 ≥70μW/cm2。 感控科每半年监测一次。 3、生物监测(空气培养):监测频率根据 感控科七月份下发的《关于更改环境卫生学 监测频率的通知》执行。
3、监测频率 参照7月份下发的《关于更改环境卫生学监测 频率的通知》执行。
八、紫外线强度(消毒) 1、日常监测:每日。 2、强度监测:新换灯管应随时;使用中 每半年一次。
采样及检查方法
一、 采样及检查原则

采样必须采取无菌操作,避免污染。送检 时间不得超过 6h,若样品保存于0-4℃条 件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 24h。
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应进行照射强 度监测,新灯管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µw/cm² ,使 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µw /cm² 。 紫外线照射强度监测(指示卡)和生物监测 (空气培养按要求监测点数),监测频率详见七 月份下发的《关于更改环境卫生学监测频率的通 知》,保留指示卡和化验单,并详细记录。感控 科半年监测一次。 六)、各种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 等)的消毒灭菌监测:每日定时监测消毒液浓度 并记录;消毒后的内镜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一次 ,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HBSAg阴 性,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保留化验单并做详细 记录。
五、消毒、灭菌内镜


1、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 道镜、脑室镜、膀胱镜、胸腔镜等):不得 检出任何微生物。 2、消毒后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 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 等):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件,不得检 出致病菌。
六、压力蒸汽灭菌器


1、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 压力、温度、时间等符合标准,有详细记录。 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分析原因进 行改正,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2、化学监测: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 监测。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 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 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 颜色的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1、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进 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 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消毒物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 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接触皮 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消毒。)
二、使用中消毒剂和灭菌剂(无菌器械保



存液) 1、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数应 ≤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使用中灭菌剂(无菌器械保存液):必 须无菌。 3、化学监测:符合要求,有记录。
(沉降)空气 手 术 区 0.2 个 /30min 周边 0.4个/30min 手术区 0.75 个 /30min 周边 1.5个/30min 手术区 2个 /30min 周边 4个/30min 手术区5个/30min
物体 医护人员手 cfu/cm2 表面cfu/cm2 ≤5 ≤5
Ⅰ级
I类
Ⅱ级
Ⅲ级 Ⅳ级

1、化学监测(指示卡):应根据消毒、灭菌 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 酸等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 少于一次。 2、生物监测(细菌培养):消毒剂每季度一 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 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 检出任何微生物。 3、各科应同时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 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 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
廊坊市人民医院感控科 杨雅婷 2013.08.22



廊坊市人民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评价(合格)标准
采样及检查方法 洁净(层流)静态空气净化效果监测 附:环境卫生学监测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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