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片执法目录--模板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及样式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及样式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3、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4、检验结果告知书5、责令改正通知书*6、卫生监督意见书7、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8、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9、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10、查封、扣押决定书11、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12、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13、物品清单14、公告15、封条16、案件受理记录17、案件移送书18、立案报告19、现场笔录20、询问笔录21、调取证据通知书*22、抽样取证通知书*23、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2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25、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6、合议笔录27、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8、陈述和申辩笔录29、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30、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1、听证笔录32、听证意见书33、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34、行政处罚决定书(样式一)*35、行政处罚决定书(样式二)36、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7、送达回执38、违法物品销毁记录*39、责令停产停业通告*40、催告书41、强制执行申请书42、结案报告43、续页44、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45、案卷封面*46、卷内文件目录*注: “*”——是指河北省卫生厅制定的文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采样地址:采样方法:采样时间年月日时采样目的:样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状况或储存条件生产日期及批号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采样地点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4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时间年月日时采样目的: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采集样品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采集样品编号:采集样品份数: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被采样人签名 采样人签名 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卫片执法情况汇总分析报告【表格模板】

卫片执法情况汇总分析报告(精品范文)日期:年月卫片执法情况汇总分析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季度2019年季度,部共下发我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图斑个。
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实地核实和图斑填报个,完成%。
本季度新立案查处违法行为件。
2019年卫片执法中,共发现违法行为件,已经立案查处件,结案件,行政处罚(处理)落实到位件,经整改后消除违法状态件。
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土地卫片执法情况(一)图斑下发及核实基本情况。
2019年季度,部共下发我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卫片执法图斑个,涉及监测土地面积公顷(亩),其中耕地面积公顷(亩)。
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实地核实和图斑填报个,涉及监测土地面积公顷(亩),其中耕地面积公顷(亩),完成个数、面积、耕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的%、%、%。
(二)发现及查处整改土地违法行为情况。
本季度新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件,涉及监测土地面积公顷(亩),其中耕地面积公顷(亩),占本年已经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的件数、面积、耕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较上一季度同比增加(减少)__ %、%、%。
截至目前,2019年卫片执法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件。
已经立案查处件,占违法总件数的%。
结案件,占立案查处件数的%。
行政处罚(处理)已落实到位__件,占立案查处件数的%。
经整改后消除违法状态件,涉及土地面积公顷(亩),其中耕地面积公顷(亩),占违法用地总件数、总面积和总耕地面积的__ %、%、%。
(三)违法形势分析。
尚未消除违法状况,又未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仍有件,涉及土地面积公顷(亩),其中耕地面积公顷(亩),占违法用地总件数、总面积和总耕地面积的%、__%。
扣除已经整改落实到位、消除违法状态的土地违法行为占用的土地面积、耕地面积后,我省(自治区、直辖市)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__%、%。
二、矿产卫片执法情况(一)图斑下发及核实基本情况。
2019年季度,部共下发我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卫片执法图斑个。
卫片执法用户手册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用户手册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选取日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用户手册编写人员: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申世亮吴洪涛李磊赵岱虹范延平涂强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李龙浩高永唐辰宾洪超何宇华目录1系统概述 (2)2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2)2.1硬件配置 (2)2.2软件环境 (2)2.3网络环境 (4)3系统操作说明 (4)3.1 系统基本操作 (4)3.1.1系统登录 (4)3.1.2系统主界面 (5)3.1.3修改密码 (6)3.2执法检查填报管理 (6)3.2.1县(市、区)级用户 (6)3.2.2市级用户 (14)3.2.3省(区、市)级用户 (17)3.2.4督察局用户 (17)3.2.5国土资源部用户 (18)3.2.6备注 (19)3.3数据查询 (19)3.3.1 县(市、区)级用户 (19)3.3.2 市级用户 (25)3.3.3 省(区、市)级用户 (25)3.3.4 督察局用户 (25)3.3.5 国土资源部级用户 (25)3.3.6备注 (25)3.4数据汇总 (26)3.4.1 县(市、区)级用户 (26)3.4.2 市级用户 (30)3.4.3 省(区、市)级用户 (31)3.4.4 督察局用户 (31)3.4.5 部级用户 (31)3.4.6备注 (31)3.5离线填报工具 (32)3.5.1系统安装 (32)3.5.2系统使用 (35)1系统概述为落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规范》)和《关于进一步明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有效推进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部执法局委托信息中心组织开发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系统包括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和全国省、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信息采集、核查、查询分析和统计。
卫星遥感影像土地执法监测相关业务解析

五、省级变更调查数据上报后 的主要任务
(一)系统填报。
1.填报主 体。 2.例行督 察地区的 填报。
3.基本要求:
数据真实 准确
符合填报 内容详实
规则
到位
4.以今年卫片检查为例解析。 分为两步:确定分母,确定分子。
最终确定的新增建设 用地
最终确 定的分
子
B本年批准 本年占用
PJ往年批准 本年占用
次年2月 18日前
3月10日 3月25日
前
前
3月31日 前
4月30日 ... … 前
(二)图斑核查。 1.县级。
2.市级。 指导、调度、督促、审核、核查。
3.省级。 内业审核 和外业抽 查。
(三)整 改查处。 做到“六 个该”。
该罚款的必须罚款, 该没收的必须没收, 该拆除的必须拆除, 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联合执法处 置的必须执行到位, 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的 必须提出, 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必 须移送
我省监测图斑的主要分辨率
(二)卫片检查对象和主要任务。
1.卫片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变 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2.卫片检查的主要任务
督促查处整改,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检查责任落实,评估地方管理状况 检验日常执法,推动执法方式转变
(三)卫片检查发展简史
1999
首次 开 展, 共66 个城 市, 含南 昌市
利用
规划
征地
地籍 耕保
疏堵结合 标本兼治
3.及时反 馈制度设 计和管理 上存在的 问题,推 进了管理 制度改进 和改革。
4.加快国土资源信 息化建设进程,提 升了综合监管能力 和水平。
5.锤炼队伍,提升 素质,地方国土资 源主管部门执法能 力得到了强化。
操作手册 -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用户手册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选取日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用户手册编写人员: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申世亮吴洪涛李磊赵岱虹范延平涂强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李龙浩高永唐辰宾洪超何宇华目录1系统概述 (2)2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2)2.1硬件配置 (2)2.2软件环境 (2)2.3网络环境 (4)3系统操作说明 (4)3.1 系统基本操作 (4)3.1.1系统登录 (4)3.1.2系统主界面 (5)3.1.3修改密码 (6)3.2执法检查填报管理 (6)3.2.1县(市、区)级用户 (6)3.2.2市级用户 (14)3.2.3省(区、市)级用户 (17)3.2.4督察局用户 (17)3.2.5国土资源部用户 (18)3.2.6备注 (19)3.3数据查询 (19)3.3.1 县(市、区)级用户 (19)3.3.2 市级用户 (25)3.3.3 省(区、市)级用户 (25)3.3.4 督察局用户 (25)3.3.5 国土资源部级用户 (25)3.3.6备注 (25)3.4数据汇总 (26)3.4.1 县(市、区)级用户 (26)3.4.2 市级用户 (30)3.4.3 省(区、市)级用户 (31)3.4.4 督察局用户 (31)3.4.5 部级用户 (31)3.4.6备注 (31)3.5离线填报工具 (32)3.5.1系统安装 (32)3.5.2系统使用 (35)1系统概述为落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规范》)和《关于进一步明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有效推进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部执法局委托信息中心组织开发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系统包括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和全国省、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信息采集、核查、查询分析和统计。
行政执法案卷目录1

政
处
罚
18
科
尔
沁
区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科尔沁区舒悦诊所非法制剂案
19
民主卫生院西艾力村孙俭卫生室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20
余粮堡天成药店驻店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
21
周宝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
22
科尔沁区博艺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23
莫力庙关家窑村村门诊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行政执法案卷目录表
报送单位印章填报日期:2013年12月2日
案卷类别
序号
实施机关
案卷名称
行
政处罚ຫໍສະໝຸດ 1科尔沁
区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科尔沁区大林镇四季堂药店销售化妆品案2012
2
科尔沁区达仁大药房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2012
3
通辽市莫力庙苏木莫力庙村卫生室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2012
15
科尔沁区康乐大药房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2012
16
民主卫生院宋家街村刘忠慧卫生室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2
17
科尔沁区合生堂大药房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案
联系人:电话号码:
2013年12月2日
行政执法案卷目录表
报送单位印章填报日期:2013年12月2日
案卷类别
序号
实施机关
案卷名称
10
科尔沁区小街社区卫生服务站销售劣药案2012
土地卫片执法解读4.8 (1)模板

三、关于临时用地问题
• 二是临时用地后期复垦的问题。
• 临时用地使用到期,或者经延期后使用到 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 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拒不恢复种植条 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2倍 以下的罚款。
二、关于临时用地问题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临时用地不纳入卫片执 法检查范围,也不计入卫片执法检查数据
3.设施农用地如何监管? 一是开展巡查;开展巡查,就是按照巡查工 作要求,制定巡查计划,按计划的路线和频次 开展对设施农用地建设的巡查工作。对巡查中 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开展设施建设和使用土 地的,要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由于不符合规定开展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的情 况很多,必须是有明确违反土地管理法律和法 规的行为的,国土资源执法部门才进行查处。
2.没有按规定备案的设施农用地,执法部门 如何处理? 127号文明确,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 门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乡镇政府、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及经营者,由乡镇政府督促 纠正。
一、关于设施农用地问题
3.设施农用地如何监管? 土地执法部门的职能有两个,一是开展巡查; 二是依法查处。
一、关于设施农用地问题
三、其他类型的图斑问题
• (三)关于通过套合的图斑和实地伪变化图斑。
• 据了解,有的省份自主利用省级信息监管平台 对遥感监测图斑进行套合分析,将套合不通过 的图斑下发地方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有的省份 则是利用省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经过省级监 管平台套合后,将套合不通过的图斑下发地方 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这种工作组织方式与部部 署开展2015年度卫片执法工作的要求有所不同。
新增“上传图片附件“,支持 多张
新增“上传报告附件“
琼海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doc

琼海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共 200 项)序号划转的处罚职权住建、规划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事项1(97 项)国土资源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事项2(28 项)水务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事项3(29 项)具体事项城乡违法建设类行政处罚权(15 项)侵占破坏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类行政处罚权( 6 项)侵占破坏城镇绿地、古树名木类行政处罚权(18 项)侵占破坏市政设施类行政处罚权( 5 项)侵占破坏燃气设施保护空间类行政处罚权( 2 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类行政处罚权(51 项)侵占破坏土地(耕地)类行政处罚权(20 项)侵占破坏地质灾害危险区保护空间类行政处罚权( 2 项)侵占破坏矿产资源类行政处罚权( 6 项)侵占破坏水生态环境空间类行政处罚权(7 项)侵占破坏河道保护空间类行政处罚权(11 项)违法取水类行政处罚权( 2 项)序号划转的处罚职权具体事项侵占破坏水土保持保护空间类行政处罚权( 5 项)破坏城镇给排水排污设施、违法排放污水类行政处罚权( 4 项)序号划转的处罚职权具体事项4 林业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事项侵占破坏林地、湿地保护空间类行政处罚权(21 项)(21 项)污染水生态环境类行政处罚权( 6 项)大气污染类行政处罚权(7 项)5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噪声污染类行政处罚权( 2 项)事项( 19 项)固体废弃物污染类行政处罚权( 3 项)侵占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类行政处罚权( 1 项)6 工商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事项(2 项)户外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2 项)7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 1 项)事项( 1 项)8 其他(3 项)侵占、破坏电力设施空间的行政处罚权( 3 项)序号划转的处罚职权具体事项及实施依据备注一、住建、规划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事项 (97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 64 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1 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