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制度范本格式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
本制度所称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公司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
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相关单位。
第二章成本费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四条根据成本费用的特点和经济管理对成本费用的要求,成本费用的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一)保证成本费用业务会计核算资料准确可靠;(二)保证成本费用业务合规合法;(三)保证生产费用计价、产品成本计算准确;(四)保证在产品安全、完整。
第五条成本费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成本费用的确认、计量、核算和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成本费用的确认、计量、核算和报告应真实反映公司的成本费用状况。
(三)权责发生制原则:成本费用的确认、计量、核算和报告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四)实用性原则:成本费用的控制措施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第三章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第六条成本费用的确认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成本费用应在发生时确认,不得提前或延后确认。
(二)成本费用的确认应根据相关的经济业务实质,区分收益性成本费用和资本性成本费用。
(三)成本费用的确认应考虑相关的税收政策。
第七条成本费用的计量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成本费用的计量应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法。
(二)成本费用的计量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三)成本费用的计量应扣除无效成本和浪费成本。
第四章成本费用的控制和分析第八条成本费用的控制应通过以下措施实现:(一)建立健全成本费用预算制度,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范文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成本核算管理,规范成本核算行为,提高成本控制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成本核算行为,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成本核算的原则、方法和程序。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由本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原则第六条成本核算的原则是以成本为基础,以期间为划分,以项目为核算单位。
第七条成本核算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进行,确保成本的准确反映。
第八条成本核算应当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将成本由相关责任部门承担。
第九条成本核算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各部门、各项目的成本公平分摊。
第十条成本核算应当注意成本的时效性,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成本数据。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方法第十一条成本核算的方法主要包括直接成本核算和间接成本核算。
第十二条直接成本核算是指将直接与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成本直接分配到相关项目上。
第十三条间接成本核算是指将无法直接分配到相关项目上的成本通过成本分配方法计算和分摊到相关项目上。
第十四条成本分配方法主要包括人工成本的分配、设备成本的分配、能源成本的分配、管理费用的分配等。
第四章成本核算的程序第十五条成本核算的程序主要包括成本数据的收集、成本的汇总和分析、成本的核算和成本的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成本数据的收集应当由责任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相关成本数据。
第十七条成本的汇总和分析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成本数据的准确汇总和分析。
第十八条成本的核算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根据相关成本核算原则和方法进行核算。
第十九条成本的分析报告应当由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方式制作和提交给相关部门。
第五章监督与案例第二十条对成本核算管理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供暖公司成本核算制度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暖公司的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供暖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
第三条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2. 全面性原则;3. 及时性原则;4. 可比性原则;5. 重要性原则。
第二章成本核算范围第四条成本核算范围包括:1. 供暖设备的购置、安装、维修、更新改造等费用;2. 供暖能源消耗(包括煤炭、天然气、电力等);3. 供暖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4. 供暖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5. 供暖公司的管理费用;6. 其他与供暖项目相关的费用。
第三章成本核算程序第五条成本核算程序如下:1. 收集成本资料:包括供暖设备的购置、安装、维修、更新改造等费用凭证,供暖能源消耗记录,供暖设施的运行维护记录,供暖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记录,供暖公司的管理费用记录等。
2. 分类归集成本:按照成本核算范围,将收集到的成本资料进行分类归集,形成各类成本核算科目。
3. 计算成本:根据各类成本核算科目,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项成本。
4. 编制成本报表:根据计算出的成本,编制供暖项目的成本报表,包括成本分析表、成本对比表等。
5. 成本分析:对成本报表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重点和薄弱环节,为成本管理提供依据。
6. 成本控制:根据成本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章成本核算方法第六条成本核算方法如下:1. 实际成本法:按照供暖设备、能源消耗、运行维护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核算。
2. 标准成本法:预先制定标准成本,实际发生费用与标准成本进行比较,计算成本差异。
3. 成本效益分析法:对各项成本进行效益分析,确定合理的成本水平。
第五章成本核算责任第七条成本核算责任如下:1. 供暖部门负责供暖设备的购置、安装、维修、更新改造等费用的核算。
2. 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供暖能源消耗的核算。
3. 运行维护部门负责供暖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的核算。
科研公司成本核算制度范本

科研公司成本核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规范成本核算行为,提高成本管理效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核算是科研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科研、生产等各个环节。
公司应充分认识到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成本核算工作。
第三条成本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确保成本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第四条成本核算对象应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可以按照产品、项目、部门等进行分类。
第五条成本项目应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第六条成本计算方法应根据成本项目的特点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采用标准成本法、实际成本法、作业成本法等。
第三章成本核算程序第七条成本核算程序应包括成本核算的准备、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报告等环节。
第八条成本核算准备主要包括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建立成本核算体系,制定成本核算方法等。
第九条成本核算应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分别计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第十条成本分析应针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分析成本波动的原因,提出成本控制的措施。
第十一条成本报告应包括成本核算结果、成本分析、成本控制措施等内容,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第四章成本核算基础工作第十二条原始记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公司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计量验收是成本核算的重要环节,公司应建立健全计量验收制度,确保物资、产品等的计量准确。
第十四条定额管理是成本核算的关键,公司应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定额标准,定期进行定额修订。
第十五条人员设置是成本核算的保障,公司应根据成本核算的需要,合理设置成本核算人员,确保成本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对成本核算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成本核算制度的贯彻执行。
生产成本核算制度范本

生产成本核算制度范本摘要生产成本核算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实施良好的生产成本核算制度能够为企业的生产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本文将介绍一份生产成本核算制度范本,为企业建立完善的核算制度提供参考。
前言生产成本核算制度是以企业生产活动为基础,通过对生产活动中各种成本的收集、统计、分配和核算等环节,形成有关成本的数据,并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关成本的信息和分析报告的制度和方法。
良好的生产成本核算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提供一份生产成本核算制度范本,以便为企业建立完善的核算制度提供参考。
范本内容一、总则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生产成本核算活动,收集、分析和核算生产成本,为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正确、及时、可靠的成本信息。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机构的生产成本核算、分析、核算和管理工作,以及与生产成本核算相关的所有人员。
1.3 生产成本的定义生产成本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生产活动制造产品所支出的各种成本,包括原材料、劳动力、制造费用、设备折旧、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二、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2.1 分类管理法分类管理法是指将企业的所有费用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类,以便更好地分析、计划和控制生产成本。
2.2 日成本法日成本法是指将某一时期内的生产成本分配到每个生产日上,以更好地掌握生产成本的活跃度和波动情况。
三、生产成本核算流程3.1 生产成本收集1.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单据2.生产用工的工资单据3.生产设备使用费用的收据4.生产间接费用的票据等3.2 生产成本分析和计算1.原材料成本的计算2.生产用工成本的计算3.生产设备使用费用的计算4.生产间接费用的计算等3.3 生产成本核算和分配1.生产成本总账的建立和维护2.生产成本的分摊和核算3.产品成本计算四、生产成本的验算和处理1.生产成本的验算工作2.生产成本偏差的分析和处理3.生产成本会计处理总结良好的生产成本核算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制定科学的生产成本核算系统,可以为企业提供实时、准确、全面的成本数据,帮助企业制定更好的生产和发展策略。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成本管理,规范成本核算和控制,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成本管理,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成本进行有效组织、实施、控制、跟踪、分析和考核等管理活动,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的一系列工作。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循本制度,共同努力提高成本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成本核算与控制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确保成本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成本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区分生产成本和期间成本,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成本控制机构,对成本进行全过程控制,包括成本预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等环节。
第七条成本控制应遵循预防为主、过程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确保成本在合理范围内。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成本核算和控制的基础管理工作,包括成本核算制度、成本控制制度、成本分析制度等。
第三章成本预算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成本预算制度,对成本进行合理预测和计划,确保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第十条成本预算应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计划制定,涵盖各项成本支出,确保全面、准确、合理。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成本预算审批制度,对预算进行审批,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成本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成本分析与考核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成本分析制度,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成本分析应涵盖生产成本、管理成本、销售成本等方面,确保全面了解成本状况。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成本考核制度,对成本控制成果进行考核,将成本控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十六条成本考核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成本管理信息化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成本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成本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成本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和应用,提高成本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成本核算制度范本

成本核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成本核算工作,规范成本核算行为,提高成本核算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核算,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第三条成本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确保成本核算数据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机构,明确成本核算职责,加强成本核算人员培训,提高成本核算水平。
第二章成本核算基础工作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六条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和程序,明确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第七条企业应加强定额管理,制定和修订定额,确保定额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计量验收工作,确保计量设备准确可靠,防止物资损失和浪费。
第九条企业应合理设置成本核算账户,确保成本核算信息的准确传递和汇总。
第三章成本核算程序第十条成本核算程序分为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归集、成本分配、成本计算和成本分析六个环节。
第十一条成本预测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市场情况,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成本水平。
第十二条成本计划是根据成本预测结果,制定成本控制目标,确定成本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成本归集是指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第十四条成本分配是指将归集的成本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到各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五条成本计算是指根据成本分配结果,计算出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第十六条成本分析是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波动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成本核算管理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成本核算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成本核算内部监督,确保成本核算行为的合规性。
第十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不断提高成本核算水平。
成本部管理制度范本(3篇)

成本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成本管理就是在项目的策划、设计、发包和项目施工阶段,将成本控制在预定的目标之内,以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原则:1、事实求实的原则;2、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3、尽最大可能节约投资成本的原则;4、层层把关、各负其责、公正廉洁、不拘私情的原则。
第二章概算管理第三条参考待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往工程积累的资料、调研搜集的参考资料、设计招投标方案和设备选型、实体研究、环境方案等因素对工程成本做出概算。
第四条配合工程部参与项目的优化设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第五条负责造价咨询公司的招标计划及文件的编制。
第六条负责编制设计、勘探、工程、监理、材料、设备等的招标文件,并及时修改和补充招标文件内容。
第七条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在保证招标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八条负责合同的起草和完善。
主要的合同价款、计价方式、付款方式等经济部分的起草和谈判,使合同文本完整、规范,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并使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九条审核时成本部门须提交下列文件:1、合同文本;2、招标的合同应附上中标通知书;3、没有进行招投标的合同应附成本部门考察报告以及最终合约单位的确定表。
第十条合同过程管理1、成本部依据合同参与指导实施和跟踪监督对方的履约情况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配合经办部门注意收集、记录合作方违约事实的证据,作为向对方进行违约索赔的依据。
2、参与合同的动态管理,跟踪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中的信息,合理、及时地进行调整。
对合同履行应进行预测,及早提出和解决影响合同履行的问题,以回避或减少风险。
第十一条合同执行完后,应由预算部牵头,经办部门及相关部门配合,从下列几方面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进行评估:1、合同订立过程情况评价;2、合同条款的评价;3、合同履行情况评价;4)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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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成本开支范围 第三条 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 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 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 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 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 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 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 对外投资的支出。 3.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 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 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 各种捐赠支出。 8. 各种赞助支出。 9. 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 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 第五条 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2. 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 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则 1.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2. 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3. 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 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5. 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6. 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7. 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8. 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9. 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 生产费用的分类、归集、分配 第七条 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1. 外购材料: 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 外购燃料: 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休和气体燃料。 3. 外购动力: 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4. 工资 :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 5. 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指按照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6. 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7. 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8. 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9. 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 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条 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1. 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2. 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3. 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4. 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 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 职工福利费:指按上述人员工资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 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 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 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 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 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 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 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 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 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1) 保险费:指车间应负担的财产保险费 (12) 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 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防护措施支出。 (14) 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15) 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 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 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 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 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第九条 生产费用归集与分配的原则 1. 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在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2. 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3. 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与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4. 分配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条 购入材料的成本: 1. 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 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在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3. 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第十一条 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 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2. 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其中VB1主要原材料、制剂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3. 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一部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4. 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十二条 动力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 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2. 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3. 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界限。 第十三条 工资及福利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 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各项工资性支出都应按照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2. 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证,正确计算应付工资和实发工资。 3.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得擅自改变计提比例。 每月应付职工的全部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与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1.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关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按集团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备案,不能随意变动。 2. 公司购置或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原值(或估计原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对长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据以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决算数调整原固定资产估价和已提折旧,以保证成本水平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 待摊和预提费用 1. 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的受益期确定分摊期限,但应在一年内摊销完毕。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2. 预提费用是反映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费用,预提费用的期限也应按受益期确定。为了使各月成本费用水平均衡,应编制各项预提费用预算分月计入产品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提的费用的差额应计入费用支付期的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3.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包含如下内容: (1) 新建、扩建企业或车间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 (2) 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3) 一次支付的固定资产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4) 企业发生的数额较大、应分期计入产品成本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 (5) 按规定应分期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技术转让费; (6) 一次支付的财产保险费; (7) 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8) 停产检修期间的费用,可以在当年内分月摊销; (9) 其他经营主管部门批准的待摊、预提费用。 第十六条 制造费用 1. 制造费用按照生产车间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 2. 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制造费用,应直接计入。应由一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