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为民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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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_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_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办理行政服务、科技服务、村帐服务等业务;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活动。

第三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四条服务承诺制: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

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

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第五条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办事群众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情况,应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事项。

第六条限时办结制:中心各窗口对办事群众的申请,应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确需延长的,应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承诺办理时限。

第七条首问负责制:中心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的首次咨询,应负责解答或指引办理。

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八条预约服务制:对特殊原因或需紧急办理的事项,中心窗口可实行预约服务,约定办理时间。

第九条透明办公制:中心各窗口要将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在窗口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质量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办理各项业务,确保办理质量。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协作,相互支持。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中心收费项目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审批中心工作制度

审批中心工作制度

审批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审批中心的行政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时间1. 审批中心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工作人员就餐时间。

2. 特殊情况下,审批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三、工作内容1. 审批中心的主要工作是对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审批和管理。

2. 审批中心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审批职责,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审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人员1.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勤勉尽责,热情服务。

2.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按时到岗,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3.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礼貌待人,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五、服务对象1. 审批中心的服务对象为申请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企业和群众。

2. 审批中心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3.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和联系,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提升服务水平。

六、审批流程1. 审批中心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审批流程,明确审批环节和时限。

2.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对审批流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审批工作的高效、公开、公正。

3. 审批中心应当及时反馈审批结果,对审批不通过的,应当告知理由,并提供申诉渠道。

七、内部管理1. 审批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审批工作的正常运行。

3.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机制,提高审批工作的协同性。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运行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以及前来办理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中心坚持“公开、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心设立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第五条中心设立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中心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二)组织协调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的工作;(三)受理、转办、督办群众投诉举报;(四)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评估;(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中心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工作。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七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集中办理。

第八条中心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确保服务标准一致。

第九条中心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办理时限、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在大厅内公示。

第十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确保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第十一条中心对群众办理业务提供咨询、引导、协调等服务,确保群众办事顺畅。

第十二条中心对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事项清单和办理流程。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三条中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四条中心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中心定期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廉洁自律第十六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参考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参考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参考
1. 工作时间:
-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30,中午12:00-13:30午休。

- 值班时间:根据需要进行轮班,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全天候提供服务。

2. 节假日安排:
-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规定安排放假。

- 需要进行紧急值班的员工按照公司政策进行安排和补偿。

3. 岗位责任:
- 接待来访人员,提供咨询和办事服务。

- 受理并处理来访人员的投诉、建议及意见。

- 根据需求提供各类证件申领、办理服务。

- 维护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秩序,保持环境整洁。

- 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

4. 工作休假:
- 员工享有年休假、病假和事假等权益,休假申请需要提前提出,并经主管批准。

- 优先满足紧急事件下的休假需求。

5. 绩效考核:
- 依据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进行评估,每年进行绩效考核。

-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提供培训机会。

6. 保密责任:
- 岗位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来访人员的个人信息和案件内容保密安全。

7. 违纪违规处理:
- 对于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8. 培训与发展:
- 便民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素质。

- 鼓励员工参加相关岗位资格认证考试,提供相应支持。

以上为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参考,具体细节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要求进行调整。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6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6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Ø工作人员守则一、按时上下班,遵守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二、实行工作日全天候服务,节假日实行值班或预约服务;三、按规定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的群众,受理、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及时通知或送达承办件的办理结果;四、对不属于本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告知具体承办单位;五、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实行全程办理;六、对办事群众要热情大方,服务周到;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做有损群众利益和违反纪律的事。

Ø办事公开制一、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开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电话,代办员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二、窗口办事公开:办事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和办理结果公开;三、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办事群众可以拒绝缴纳并投诉;四、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五、监督措施公开:设立投诉电话,对办事拖拉、相互推诿等不正之风严肃处理。

Ø全程代理制一、全程代理制是指以无偿代理的形式,通过内部运作,依法全程代替申办人办理其所办事项的工作制度;二、全程办事代理制要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三、全程代理由受理、办理、回复三个工作环节组成:1、受理,由办事群众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

办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并告知办理流程、承诺时间、有关业务收费规定。

不属于中心服务范围的事项,应当解释清楚,并引导申请人至相关单位办理;2、办理,输人员按照代办、协办或即办的不同程序及时办理,确保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完成;3、回复,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归还有关证件,做好有关业务费用结算,听取申请人的意见;4、建立健全全程代理台帐,记录每一次便民服务的具体事项、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内容。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确保便民服务中心的运作规范化,提升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特此制订本工作规程。

第二章工作时间1. 便民服务中心的常规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期间包含1小时午餐休息时间。

2. 如有特殊情况,便民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需求安排加班,但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一半。

第三章工作职责1. 所有便民服务中心的员工应保持敬业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习惯,切实执行岗位职责。

2. 员工需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确保服务的准确性、及时性和高效性。

3. 员工需尊重用户隐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4. 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违反规定如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等将受到相应处分。

第四章工作流程1. 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需首先进行登记,记录服务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接待人员需耐心听取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详细记录在工作记录中。

3. 员工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如咨询、办理、查询等。

4. 员工应及时向服务对象反馈服务结果,妥善处理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第五章工作考核1. 便民服务中心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

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表现欠佳的员工将进行适当的批评和处罚。

3. 便民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员工培训,以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章附则本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调整并通知所有员工。

以上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规程的示例,具体规程应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调整和优化。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二)一、工作时间安排:1.1 工作安排为每周五天,每日工作时长为8小时,其中包括午休时间。

1.2 具体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00至下午6:00,其中下午2:00至3:00设定为固定的会议时段。

二、职责要求:2.1 提供高标准的公共服务,有效回应市民的咨询和需求。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时间安排1、上班时间:便民服务中心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2、加班制度:为保证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营,必要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加班时间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执行。

二、签到与考勤1、签到要求:便民服务中心员工需要在上班时间开始前15分钟签到,并在工作台上打卡记录。

2、请假制度:员工如果需要请假,需要提前24小时向主管部门提出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3、考勤管理:便民服务中心将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将纳入考勤记录,超过规定次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工作分工1、接待工作:员工需要负责接待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包括引导市民前往正确的办事窗口、解答疑问、提供帮助等。

2、业务办理:员工需要根据市民的要求和需求,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结婚登记、社保业务等。

3、投诉处理:员工需要认真听取市民的投诉,并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信息统计:员工需要每天对办理的业务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给主管部门。

四、服务质量要求1、认真负责的态度:员工需要对每位办事的市民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办理业务。

2、礼貌待人:员工需要用礼貌的语言和态度对待每位前来办事的市民,如有争议或纠纷,需要保持冷静,并合理妥善地处理。

3、保密工作:员工需要严格遵守便民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对市民的个人信息和办理业务进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五、惩罚与奖励机制1、违反工作纪律:员工如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中的不当言行等,将会受到相应的警告、罚款或调离岗位的处罚。

2、绩效考核:便民服务中心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评定合格者进行奖励,表现优秀者将重点关注,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级机会。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四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四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工作时间1.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6点,中午休息1小时。

2. 若有需要,便民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加班,但是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天工作时间的50%。

第三章工作责任1.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待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服务。

3.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护用户的隐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4.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工作流程1. 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应首先进行登记,记录服务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详细记录在接待记录中。

3.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咨询、办理、查询等。

4.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反馈服务结果给服务对象,并妥善处理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五章工作考核1. 便民服务中心将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

2. 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将进行适当的批评和处罚。

3. 便民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章附则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调整并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通知。

以上为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工作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二)下面是一个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的参考:1. 工作时间:-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中心管理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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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为民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提高为民服务中心效能和服务质量,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办件的并联审批责任,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并联审批环节,提高并联审批效率,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并联审批事项的范围 我镇范围内的重大审批项目或服务对象申报的事项需要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审批的即为并联审批件。主要包括内外资重大项目、基建项目、技改投入500万元以上项目、对我镇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和拉动作用的外来投资项目、其他须由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二、并联审批件的申报和核准 审批服务对象持相关资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申请并填写申报表。中心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并联审批项目的审批件给予审核,核准后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入并联审批办证程序。 三、并联审批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牵头责任部门职责:牵头责任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的审批事项制作并联审批流程时限表,负责并联审批件的受理、咨询、转告、催办、协调、汇总、报告和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踏勘、联席会议等工作,负责并联审批件的最终审批和综合验收。 (二)相关部门职责:并联审批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并联审批件的咨询、办理、回复、反馈和参加联合踏勘、联审会议等工作,按联审会议议定的要求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三)镇为民服务中心职责:中心负责并联审批工作的督办、协调和管理。对全镇经济和社会影响较大,涉及审批阶段和部门较多的并联审批事项,牵头部门难以单独协调的,与中心联合协调;中心难以协调的,提请镇政府协调、决定。 (四)镇监察部门职责:镇监察部门负责并联审批过程和审批效率等情况的监督,及时处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或违法乱纪等问题。 四、并联审批事项牵头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 (一)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审批事项: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牵头责任部门:镇工商局 参加联审部门:镇环保所、镇卫生院、镇消防大队、镇安监所和审批件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由牵头责任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知) 企业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牵头责任部门:镇经贸办 参加联审部门:镇经贸办、镇国土所、镇环保所、镇规划办和审批件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由牵头责任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知) (三)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选址立项许可阶段 牵头责任部门:镇建房办 参加联审部门:镇经贸办、镇国土所、镇环保所、消防大队和审批件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由牵头责任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知) 2、建设用地许可阶段 牵头责任部门:镇国土所 参加联审部门:镇经贸办、县建房办、镇环保所、镇消防大队和审批件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由牵头责任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知)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牵头责任部门:镇建房办 参加联审部门:镇经贸办、镇环保所、镇消防大队和审批件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由牵头责任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知) 4、建设施工许可阶段 牵头责任部门:镇建房办 参加联审部门:镇建房办以及审批件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由牵头责任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知) 5、竣工验收 牵头责任部门:镇建房办 参加联审部门:镇国土所、镇经贸办、镇环保所、县消防大队、审批件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由牵头责任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知) 其它重大审批事项的联审,视具体情况以审批程序的首问窗口部门或由中心指定为牵头责任部门,相关联审部门由牵头责任部门根据具体审批件确----------------------------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定。 五、并联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 并联审批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开展。牵头部门负责有关并联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抄告、催办、汇总审批工作,协办部门负责所涉事项的审批和反馈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一门受理。由镇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负责咨询、受理并联审批事项。受理登记后,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单,同时负责提供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图,由申请人持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图向相关审批部门驻中心窗口报送相关材料。 (二)抄告相关。中心窗口审查申请内容,并根据审批件实际确定相关审批部门,向相关审批部门开具并联审批抄告单(含回执单)。 (三)同步审批。各有关审批部门收到并联审批抄告单后,应对申请审批事项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按有关规定作出具体明确的审批意见。如审批件需上报省市或以上部门审批的,则由职能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并将报批情况和报批所需时间抄告中心并联审批窗口;如审批件属下属职能部门审批的,则应内部移交按时办结。如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告知申请人补齐或调整,并将情况当即告知并联审批窗口。对需要实地联合踏勘或召开联审会的重大审批事项,由政务中心统一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要求参加。 (四)限时办结。各相关审批部门应从收到并联审批抄告和申报材料之日起(如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从申请人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送达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报批工作,无论同意与否,均应在并联审批抄告回执单上签署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并反馈并联审批窗口。如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批部门应提出详细的整改要求,申请人作出整改后,可进入二次申请程序。并联审批窗口有催办的责任,无正当理由逾期的,视作同意。并联审批窗口在综合相关部门回执意见后,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件符合镇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的,中心应立即将审批件列入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办理程序,指定牵头部门按“绿色通道”审批要求确立专人负责,协助全程办理,有关职能部门须特事特办,积极配合,确保审批件“无障碍进入,无障碍实施”。 六、并联审批操作办法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按照以上并联审批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并联审批操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内资工商企业注册登记 1、镇工商局窗口(以下简称工商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向申请人发放《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和有关表格,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告知申请人到相关并联审批中心窗口咨询相关事宜;当天向相关审批中心窗口开具并联审批抄告单。 2、相关审批中心窗口,接到抄告单后,主动联系申请人,指导填报表格材料,及时进行审核,签署抄告单,回复申请人及工商窗口。 3、工商窗口收到相关审批中心窗口回执单后,对表示“同意”的,在申请人报件齐全、有效的前提下颁发营业执照。对表示“原则同意,但要求申报企业在开业前达到相关法定条件、标准,并在规定时间进行复审”的或“同意上报待批”的,以及“超时默认”的,一律实行“告知承诺制”,即在申请人书面承诺限期(半年)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发放半年期筹建营业执照。相关审批部门须在6个月内对筹建企业进行复审。复审符合条件、标准或经上级批准的,相关审批中心窗口及时书面告知筹建企业、工商窗口。工商窗口换发正式营业执照;复审不符合条件、标准和未获得上级批准的,相关审批中心窗口及时书面告知筹建企业、工商窗口,工商部门收回筹建营业执照。对表示“不同意”的,相关审批中心窗口书面告知申报企业、工商窗口,并列明理由。如企业按相关审批中心窗口要求进行整改重新申请的,工商窗口再次启动并联审批程序。 4、属于市或市以上审批的并联审批项目,相关审批中心窗口及时出具初审意见,抄告工商部门。同意上报的项目,应积极争取上级审批机关尽早审批。当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下发后,相关审批中心窗口应于当日发给申请人,抄告工商窗口(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5、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后,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手续一律按即办件办理。 6、企业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1、镇经贸投资窗口受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报件后,当天向相关审批中心窗口开具并联审批抄告单和报送申报材料。镇经贸办收到县发改局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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