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收留走失狗狗,狗主人未给狗带牵引绳被货车撞死
遛狗不牵绳辨析题

遛狗不牵绳辨析题主人遛狗未牵绳致使宠物狗与小轿车相撞,奇怪的是,狗狗经检查并无大碍,而车的前保险杠却撞得稀烂。
8月20日,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因遛狗未牵绳发生车祸致车辆受损的案件。
2020年11月15日上午,童某出门遛狗时未及时给狗牵绳,宠物狗从楼道跑出去,跑至路边横穿马路,与丰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丰某的车辆受损。
事发后,丰某报警。
经现场勘验,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芙蓉大队出具《事故证明》,证明本次事故发生系丰某正常行驶过程中,突遇童某的宠物狗横穿道路,且未牵绳,发生了车与狗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最终,法院判决童某赔偿丰某车辆维修费4837元。
辨析:遛狗不栓绳,会发生什么?种种案例告诉我们,想得到的想不到的真的就是一切都有可能发生。
车与狗相撞,宠物狗在相撞后并未受伤,而车辆严重受损,听起来似乎有那么几份不可思议。
然而,这事就发生了。
所以,对狗主人而言与其惊呼事情不符合常理,还不如反思遛狗不栓绳错在哪里,下回遛狗是不是记得把绳子给栓上。
遛狗不栓绳是不对的,如果过去这种不对停留于道德上的认知,那么如今就要上升到法律层面来认识。
事实上,不少地市针对养犬出台了相关管理条例,对遛狗拴绳都有明确规定。
说直接一点,遛狗不栓绳属于违法行为。
尤其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既然违法,就得付出法律代价,在这点上其实也没有讨论的必要。
问题是,“遛狗栓绳”明明写入法律,然而视此规定如儿戏,与法律对着干的在现实生活中大有其人。
到河堤上走一走,公园里转一转,进入视线的不是遛狗栓绳者多,而是遛狗不栓绳者多。
那么,何故如此?我想,假如执法必严,假如见遛狗不栓绳就习惯性抵制、举报,情况自然就大有好转。
小狗未拴绳引发交通事故,责任咋认定

小狗未拴绳引发交通事故,责任咋认定小狗未拴绳引发交通事故,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
虽然狗的家长们十分爱护自己的宠物,但是当宠物没有被控制的时候,就很容易引发其他人的不满和交通事故。
在这里,我们将讨论如果一只没有拴绳的狗引发了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首先,不拴狗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在道德上,狗的主人应该为自己的宠物负责,保护其他人免受伤害。
如果一只没有拴绳的狗引发了交通事故,狗的家长首先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其次,法律方面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饲养动物的车辆和人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动物进行妥善管理,防止动物逃逸或者攻击他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因此,如果一只没有拴绳的狗引发了交通事故,狗的主人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责任的归属可能并不是很明确。
比如说,如果狗的主人已经为狗戴上了绳子,但是狗在行走过程中,绳子突然断了,这时候如果狗导致了交通事故,狗的主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判断。
如果是狗的家长没有给狗戴上绳子,狗自己到处乱跑,如果狗在路上袭击了行人或者导致了交通事故,这个责任是非常明显的,狗的主人应该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而如果是狗的绳子断了,这个责任的归属就需要进一步的了解狗的情况。
比如说,如果狗的家长已经为狗戴上了比较老旧的绳子,这个绳子因为年久使用导致突然断裂,这时候狗的主人可以较为合理地申明自己不承担责任。
相反,如果狗的家长为狗戴上了废旧的绳子,或是本身就没有为狗戴上绳子等原因导致狗在路上随意行走,这时狗的主人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只要狗的主人为狗的行为负责,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狗自己到处乱跑,就可以避免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
如果确实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需要做的是尽快采取行动,保护周围的路人和车辆,向宠物的主人和受害人或车主道歉并协商解决,将线索递交给交警部门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通事故撞死狗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撞死狗赔偿多少钱一、交通事故撞死狗赔偿多少钱如果狗主的确没有给宠物狗栓狗绳,狗仔突然跑到马路上,引发交通事故的,狗主人也负有一定责任,依法应当减轻司机的赔偿责任。
因为宠物狗没上牌,而且没绑狗绳,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以及进行保险理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在证明狗是狗主人财产的前提下,如果被撞狗无证,那么属于不合法财产,按照有关规定,应由相应的行政执法机关来管辖;如果被撞狗是有证的合法狗,那么就要依据财产损失的程度来具体认定。
二、交强险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第八条明确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保险人(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狗或者猫等动物归为财产损失,如果交通事故中,把它们给撞死了或者撞伤了,车主被猫狗主人索赔,那么车主可以启用交强险赔偿,此类财产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
举个例子,如本文开头提到的司机需要赔偿3500元,那么在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需要赔偿的3500元可抵消掉2000元,车主只需自掏腰包赔1500元。
三、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明确表示,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原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给予赔偿。
主另外赔偿的1500元,如果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车主可以把需要自掏腰包赔偿的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
四、第三者险不计免赔因为在保险公司的条约中还有一条免赔率的条款。
宠物犬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宠物犬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穆某诉贾某、财险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案件基本信息】1.裁判书字号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2020)京0118民初6340号民事判决书2.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3.当事人原告:穆某被告:贾某、财险北京分公司【基本案情】2020年8月2日11时,在北京市密云区某小区内,被告贾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小型轿车右前轮与穆某养的史宾格狗身体接触,造成狗受伤。
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交通支队密云镇中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认定责任。
经核实,原告穆某为给狗治伤支付医疗费21510.9元。
另查明,事发之时,事故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30万元,含不计免赔。
【案件焦点】1.宠物犬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划分;2.宠物犬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赔偿。
【法院裁判要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本次事故中,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中列明涉案事故车辆致狗受伤。
被告贾某驾驶的事故车辆在被告财险北京分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原告穆某因犬只受伤产生的相关费用属于财产损失范围,被告财险北京分公司有义务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贾某作为车辆驾驶人,驾车在小区内行驶时应负注意义务,由于未能对随后出现的涉案犬只及时避让,故应当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犬是具有较强攻击性的动物,为此《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中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
我们家的小狗被车撞死了六年级作文500字

我们家的小狗被车撞死了六年级作文500字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那天早上,妈妈一大早就把我们全家叫醒了。
她红着眼睛,看起来很难过的样子。
我问她怎么了,妈妈说:"小黑被车撞死了。
"小黑是我们家从小养的狗狗,一只棕色的小泰迪。
我们全家人都特别疼爱它。
小黑很聪明,也很听话,是个很乖的狗狗。
它每天早上都会准时叫我起床上学,晚上也会陪着我写作业。
小黑就像我的好朋友一样,我们无话不谈。
妈妈告诉我,昨天晚上小黑不小心从家里溜了出去。
妈妈一直找到半夜都没找到它,今天早上在路边发现小黑已经被车撞死了。
我听了之后,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小黑虽然只是一只小狗,但它在我们家住了整整六年,我们都已经把它当成家人一样看待了。
上学的路上,我满脑子都是小黑那可爱的模样。
想起小时候,小黑还是一只小狗狗,我总爱抱着它到处走。
长大后,小黑每次见到我就会摇着尾巴,用湿漉漉的鼻子在我手上舔来舔去,弄得我手都是口水。
小黑很喜欢跟在我后面乱跑,有时候还会把我的球咬在嘴里不放,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老师问我为什么哭,我把小黑被车撞死的事情告诉了她。
老师很同情地安慰我,说狗虽然是宠物,但对主人来说也是家人。
我们要体谅妈妈的心情,好好安慰她。
老师还说,小黑不会永远离开我们,它会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
放学后,我照老师说的那样,把家里收拾干净,用小黑最喜欢吃的东西摆了个小祭台。
全家人一起在小黑的照片前祭奠,祝福小黑在天之灵永远平安。
虽然依依不舍,但我们也希望小黑能在天之灵中开心快乐。
从今以后,我再也看不到小黑那可爱的模样了。
但是,小黑给了我们太多太多美好的回忆,它会永远活在我们心里。
我会永远怀念我们家那只聪明、乖巧、可爱的小狗狗。
篇2哇,这个作文题目好难过啊!不过我来试试看吧。
我们家的小狗叫旺财,它是一只棕黄色的泰迪熊狗狗。
从我记事起,它就一直陪在我们家里了。
旺财超级可爱,又聪明伶俐,是我最好的伙伴。
每天放学回家,旺财总是开心地在门口迎接我,用舌头舔我的脸,摇着蓬松的大尾巴。
狗狗被撞死算不算交通事故,狗狗

狗狗被撞死算不算交通事故,狗狗狗主人未给狗带牵引绳被货车撞死近日,浙江一名司机将一条小狗撞死后离开,结果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成为热门话题。
8日,大足货车司机唐师傅遇到了类似情况。
当天,他正驾车行驶在一条公路上,一条宠物狗突然窜到公路中央,被唐师傅的货车碾压,当场死亡。
狗主人追出百米拦停货车,要求唐师傅赔一条小狗。
民警赶到后进行调查,最终判定狗主人需对宠物狗的死亡负全责。
8日下午3点过,大足警方接到货车司机唐师傅报警,称自己驾车在大足区一路段上行驶时撞死了一条宠物狗,狗主人于女士非得让他赔一条一模一样的狗。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
原来,当天于女士带着自家宠物狗“旺财”出门,没拴链子,只让“旺财”跟在她身后。
“一辆货车突然从我身后驶来,‘旺财’可能被货车声音吓到了,迅速从公路边窜到公路中央,正好撞上了货车油箱。
”于女士伤心地说。
而货车司机唐师傅一直看着前方,根本没有觉察到“旺财”的情况,货车右后轮从“旺财”身上碾压了过去,“旺财”当场便没了动静。
于女士拼命追赶唐师傅的货车,在追出去100米后,于女士在一个弯道处将货车拦了下来,唐师傅这才意识到撞上了于女士的宠物狗。
“我开始确实没注意到有一条狗跑到公路上来了,车碾过的时候确实颠簸了一下,我当时觉得可能是路面不平。
当我从后视镜看到于女士在追的时候,马上就把车停下来了。
”唐师傅说。
于女士称,自己养“旺财”有1年多了,对她来说,“旺财”就像她的孩子,所以她一直要求唐师傅赔一条一模一样的狗。
经调查,民警认定,由于于女士没有给“旺财”拴链子,所以她应当对“旺财”之死负全责。
在民警的调解下,于女士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不再执意要求唐师傅赔偿;而唐师傅则主动表示了歉意,赔偿了于女士300元。
警方表示,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重点管理区域内携犬出户的,必须由成年人牵领。
对于这起事故,“旺财”的主人于女士没有对其宠物狗进行牵领,任其在公路上自由活动,不仅让宠物狗处于危险之中,也给公路上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了不安全因素,所以于女士应当对自己爱犬的死亡负全部责任。
狗狗交通事故纠纷如何处理

狗狗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纠纷每年狗狗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情况绝对不占少数,而因为这类情况造成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
那么在这类交通事故中到底孰对孰错,我们又该通过什么来判断到底是属于哪一方的责任呢?我们就对狗狗交通事故纠纷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做一下讨论。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明确说明交通事故应当是“行人与机动车”之间或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而不包含关于动物,所以车与动物发生的碰撞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范畴,不算交通事故,应当算是民事纠纷。
而当发生了车辆与宠物相撞的事情,如果双方不断地在原地进行争辩,可能就会各执一词然后进入死循环状态,所以出事首先就是要报警,待警察到现场后进行处理,这是效率最高的办法。
狗证对于狗狗来说很重要1.狗证在处理纠纷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狗证就是证明狗身份的,有狗证的狗才算是狗主人的合法“财产”,如果狗狗主人没有给狗上“户口”,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狗证的狗自然也就不受法律保护。
回到上面话题,如果没有狗证的狗被车辆撞了,那么从法律角度讲,驾驶员是有权拒绝狗主人索要的赔偿的。
作为狗的主人,如果您的狗没有狗证,在对于被撞的狗狗同情的同时,也要明白自己的违规在先,在这种情况下去向车主索要高额赔偿是不合理的。
而作为驾驶员,即使对方没有狗证,你可以不用赔偿,但是狗是你撞的,你也必须给予对方尊重,不能不闻不问,大摇大摆就走了。
2.狗有没有拴狗链是关键如果您的爱犬是有狗证的,那么就可以进入到聊赔偿损失的阶段。
但这里还有第二个层面需要聊清楚,就是狗有没有与主人同行并栓了链子,这个决定着双方责任划分的问题。
狗带着牵引绳,且未违反交通——车主全责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时给狗带着牵引绳,狗被车辆撞了,受理调解时,养狗人一方就可以重点强调这一点,一般情况下会判定为车主负全责,因为狗主人尽到了保证狗安全的义务,车主对狗受到的伤害或者是死亡进行赔偿是理所应当的。
带狗狗外出一定要戴好牵引绳车主安全驾驶,狗狗未栓牵引绳,乱跑——饲主全责如果狗没有戴牵引绳,且撞狗的车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章行为,从责任角度来说,是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保护的责任,应该是狗主人负全责,当然在道德角度车主也不要强势冷漠对待,应适当给予狗主人一定的安慰。
《民法典》考核测试题及答案

《民法典》考核测试题及答案1.2020年5月28日15时08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1260条。
A.5编B.6编C.7编(正确答案)D.8编2.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A.有关机关B.公安机关(正确答案)C.司法机关D.民政机关3.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养的母亲为原则。
《民法典》将其重新规范为,离婚后,不满()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一周岁A.一周岁(正确答案)B.两周岁C.三周岁D.四周岁4.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比如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二年B.三年(正确答案)C.五年D.十年5.物权是一种财产权,指权利人依法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物权的是()A.私家车(正确答案)B.子女C.职称D.马路6.《民法典》是为了保护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的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制定的。
()A.民事关系、社会主义、规定B.自然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C.全体公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法规D.民事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正确答案)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A.正当防卫人(正确答案)B.不法侵害人C.见义勇为人D.无因管理人8.某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
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到奖券一张,王某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五张奖券,他自己把这几张奖券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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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收留走失狗狗,狗主人未给狗带牵引绳
被货车撞死
狗主人未给狗带牵引绳被货车撞死
近日,浙江一名司机将一条小狗撞死后离开,结果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成为热门话题。
8日,大足货车司机唐师傅遇到了类似情况。
当天,他正驾车行驶在一条公路上,一条宠物狗突然窜到公路中央,被唐师傅的货车碾压,当场死亡。
狗主人追出百米拦停货车,要求唐师傅赔一条小狗。
民警赶到后进行调查,最终判定狗主人需对宠物狗的死亡负全责。
8日下午3点过,大足警方接到货车司机唐师傅报警,称自己驾车在大足区一路段上行驶时撞死了一条宠物狗,狗主人于女士非得让他赔一条一模一样的狗。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
原来,当天于女士带着自家宠物狗“旺财”出门,没拴链子,只让“旺财”跟在她身后。
“一辆货车突然从我身后驶来,‘旺财’可能被货车声音吓到了,迅速从公路边窜到公路中央,正好撞上了货车油箱。
”于女士伤心地说。
而货车司机唐师傅一直看着前方,根本没有觉察到“旺财”的情况,货车右后轮从“旺财”身上碾压了过去,“旺财”当场便没了动静。
于女士拼命追赶唐师傅的货车,在追出去100米后,于女士在一个弯道处将货车拦了下来,唐师傅这才意识到撞上了于女士的宠物狗。
“我开始确实没注意到有一条狗跑到公路上来了,车碾
过的时候确实颠簸了一下,我当时觉得可能是路面不平。
当我从后视镜看到于女士在追的时候,马上就把车停下来了。
”唐师傅说。
于女士称,自己养“旺财”有1年多了,对她来说,“旺财”就像她的孩子,所以她一直要求唐师傅赔一条一模一样的狗。
经调查,民警认定,由于于女士没有给“旺财”拴链子,所以她应当对“旺财”之死负全责。
在民警的调解下,于女士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不再执意要求唐师傅赔偿;而唐师傅则主动表示了歉意,赔偿了于女士300元。
警方表示,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重点管理区域内携犬出户的,必须由成年人牵领。
对于这起事故,“旺财”的主人于女士没有对其宠物狗进行牵领,任其在公路上自由活动,不仅让宠物狗处于危险之中,也给公路上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了不安全因素,所以于女士应当对自己爱犬的死亡负全部责任。
同时,唐师傅在事发时并不知道自己撞死了一条狗,事后也及时停车并报警,所以唐师傅不属于肇事逃逸,也不用担责。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倪世钧则表示,如果“旺财”随意窜上马路,最终导致唐师傅的货车受损或唐师傅本人受伤,或导致唐师傅驾驶货车造成他人身体及财产损失,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于女士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唐师傅由此造成的损失可以诉诸法院,要求于女士承担全部或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车辆撞死狗怎样划分责任?
车辆撞死狗,到底该怎样划分责任呢?大足警方及江北锦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倪世钧对可能出现的以下4种情况进行了分析。
车没跑,狗没拴链子或主人牵领不当
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和《侵权责任法》,狗主人需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发另外的交通事故后,司机可向狗主人索赔。
车没跑,狗拴了链子且主人进行合理牵领
司机不构成肇事逃逸,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需对狗的伤亡及由此引发的其他交通事故负全责。
司机将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并不需要承担所有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肇事逃逸会被推定为承担全部责任,但该法同时规定,“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同时,《侵权责任法》也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肇事司机能通过车载摄像等证明狗主人有过错,肇事司机是可以减轻自己所需要承担的责任的。
好心收留走失狗狗找到其主人却被指责
好心当成驴肝肺,大部分狗狗走失主要责任都在于主人的疏忽,狗狗不懂事,就需主人多注意。
一旦狗狗走出了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就应该立马叫狗狗回到身边,也怕以免被旁人误认为流浪狗直接带走。
青海新闻网讯市民吴女士捡到了一只走失的宠物狗,一直没找到失主,没想到遛狗的时候遇到了狗主人,结果吴女士反而遭到狗主人的指责。
吴女士家住省城长江路。
据吴女士介绍,9月10日中午,她下班回家时,在自家楼道里见到一只黄色的小狗。
吴女士说,小
狗看起来比较干净,不像是流浪狗,她以为是哪个邻居家的小狗走丢了,就挨家挨户敲门问邻居。
上上下下问了个遍,也没找到小狗的主人。
“当时看到小狗可怜,就将狗带回了家。
”吴女士表示,她打算先将狗带回家收养,等找到狗主人后再归还。
回到家后,吴女士又给小狗拍了几张照片,发了一条微博,寻找小狗的主人。
但是仍然没有任何消息。
第二天晚上,吴女士牵着小狗外出散步,突然遇到一名男子和两名女子。
三人声称吴女士牵的狗是他们的。
让吴女士生气的是,三人不仅没有对吴女士收留小狗的行为表示感谢,反而指责吴女士捡了便宜,随后就牵走了小狗。
“真是太气人了。
”吴女士气愤地说。
带宠物狗去户外需要注意什么?
饲养一只宠物狗,不仅要满足宠物狗的饮食和舒适的居住环境,主人也要花一定的时间陪伴狗狗,比如带狗狗去户外做运动,或者在家里做游戏。
一般狗狗是比较喜欢去户外运动的。
现在很多主人也喜欢带狗狗去户外散步,但是带狗狗去户外的话,有很多问题需要注意,否则可能会出现意外,比如没有带牵引绳的话,宠物狗走丢了就很难找到,现在为大家讲讲,带宠物狗去户外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带宠物狗去户外的话,牵引绳是必须要带的,有很多新闻报道,主人带着宠物狗出门,因为没有用牵引绳牵着狗狗,狗狗乱跑被车撞了。
所以带宠物狗去户外,牵引绳是安全的保障,救人要牵着狗狗走,并且要让狗狗靠近自己。
要让宠物狗在自己
的控制范围之内,特别是在夜晚的时候,更应该把狗狗牵在身边,避免狗狗走丢。
另外,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卫生问题,所以带狗狗去户外的话,狗狗随地大小便,所以主人要带好几个袋子,在户外的时候狗如果想大小便,主人可以将宠物狗的排泄物装起来,不要让宠物狗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
保卫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相信大家可以文明的养宠物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