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培训)关于教职工公寓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
2024年学校消防工作制度(五篇)

2024年学校消防工作制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及工作责任制度为切实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提升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1.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
2.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法人代表)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年级班主任。
3.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需依法承担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 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及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确保与学校发展相适应。
3. 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 确保消防安全经费的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5. 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
6. 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规及常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按照《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与救援。
8. 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1. 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及常识的宣传教育。
学校德育处应负责每学期至少组织____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使师生了解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的常识,熟悉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并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方法。
2.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组织每学期一次的相关学习培训,力争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使师生掌握预防火灾的常识及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
3. 加强防火巡查及定期的全面防火检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7年9月6日阅读人数:3726(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01年11月14日由公安部令第61号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教学区、生活区均合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学校统一管理、保卫部(处)负责监管、二级单位全面负责、师生员工共同参预”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立社会化的校园消防防控工作网络。
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和泛博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五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履行对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第六条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审批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三)催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四)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五)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 1 —责任书,对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对分管的消防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四)催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五)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六)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七)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宿舍消防安全责任书(9篇)

宿舍消防安全责任书(9篇)宿舍消防安全责任书1为明确学生本人的责任,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学生本人经家长同意,特申请在外住宿。
在外食宿期间,本人及家长自愿做到如下各方面:一、本人及家长坚持在校外住宿,每天来学和回家必须有家长接送,学生离开学校后的一切问题及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负责,与学校无任何关系,家长不得到学校纠缠。
二、本人及家长保证居住环境内用电、用水、饮食、防火、防盗及人身等安全。
在校外住宿期间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如发生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学校无关。
三、在校外住宿时保证定期向所在学校汇报个人情况,保持通讯联络随时畅通。
如住所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随时告知学校及班主任老师。
家长随时了解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
并保证在外食宿期间发生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包括因产生的纠纷、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均由本人及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人保证不会因校外住宿耽误正常的教学活动及学校各项活动安排。
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五、本协议一持二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___20__年__月__日宿舍消防安全责任书2为了确保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打造和谐稳定的平安校园,落实我校各年级、各重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1、加强学习《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识。
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玩火,不动电,不到危险的地方、随手关闭用电设备。
让学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3、严禁在办公室、教室乱拉电线,不用电炉和热水器。
严禁在库房、电脑室、图书室等危险地方抽烟、用明火。
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学生自行开关空调和多媒体设备。
4、各功能室、各办公室及各班级负责人每周对所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发现线路、电器有漏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力求及时处理。
酒店式公寓消防要求

酒店式公寓消防要求酒店式公寓消防要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住在酒店式公寓中。
而对于这样的住宿场所,消防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在建造和运营酒店式公寓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消防要求和规定,以确保住客的安全。
一、建筑设计方面1. 建筑结构设计在酒店式公寓的建筑结构设计中,应该考虑到火灾发生时住客的疏散和逃生。
因此,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建筑物高度:建筑物高度不应超过消防车辆能够到达的最大高度。
(2)楼梯宽度:楼梯宽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且需要设置扶手和踏步。
(3)疏散通道:每层楼都应有两个及以上疏散通道,并且需要保持畅通。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酒店式公寓中,必须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该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向相关部门发送警报。
同时,该系统还应该能够自动触发灭火设备,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3. 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酒店式公寓的每个房间和公共区域都应该配备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这样,在火灾发生时,系统能够及时启动,并且能够有效地控制火势。
4. 烟雾控制系统在酒店式公寓中,必须配备烟雾控制系统。
该系统能够防止烟雾扩散,并且可以将烟雾排出建筑物外部。
二、消防设施方面1. 消防器材在酒店式公寓中,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这包括消防栓、消防水枪、干粉灭火器等。
2. 疏散指示标志在酒店式公寓的各个区域都应该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这样,在火灾发生时,住客可以及时找到逃生通道并且迅速撤离。
3. 应急照明设施在酒店式公寓中,必须配备应急照明设施。
这样,在火灾发生时,住客可以在黑暗中找到逃生通道。
4. 灭火器材在酒店式公寓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这包括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三、日常维护方面1. 定期检查酒店式公寓的消防设施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
这样可以确保设施能够正常工作,并且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培训人员酒店式公寓的员工需要接受消防培训,并且需要知道如何使用消防设备和如何处理突发事件。
宿舍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与管理

宿舍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与管理宿舍是大学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仅是我们休息和学习的地方,更是我们生活安全的家园。
而宿舍的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与管理,直接关系到宿舍内的安全状况。
因此,合理划分宿舍消防安全责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是提高大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
一、宿舍消防安全责任划分1. 管理单位责任:宿舍群、学生公寓、宿舍楼等管理单位对所辖宿舍区域的消防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他们应当制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标准,并且明确宿舍内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查责任。
2. 学生个人责任:每位学生都应对自己所居住的宿舍消防安全负有责任。
学生应积极参与宿舍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并且遵守相关的消防安全规定。
同时,学生在宿舍内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报警、逃生,并组织其他同学一起撤离。
二、宿舍消防安全管理1. 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宿舍管理单位应负责宿舍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每位学生居住的宿舍都配备有完好有效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并且定期进行维修和更换,保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2. 宿舍消防演练:为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和应对火灾的应急措施,宿舍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活动。
这将帮助学生了解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并培养大家的自救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 检查与巡查:宿舍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宿舍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检查宿舍内是否存在火灾隐患,例如违规使用电器、堆放易燃物品等。
同时,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保证消防设备的完好度,确保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4. 宿舍宣传教育:宿舍管理单位应注重宿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制作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讲座等形式,向学生传授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紧急救援预案:宿舍管理单位应制定宿舍紧急救援预案,明确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联络方式、逃生路线以及逃生集合点等重要信息。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寓住宿学生自身及公私财物的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结合公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贯彻学校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作为经常性重要大事来抓,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教育,认真制定制度和措施。
二、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做到“三懂”、“三会”:懂本公寓的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兆事故;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火警电话119).学校定期对相应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三、楼道工作人员必须把做好防火安全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坚持定期对公寓内所有房间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四、严禁学生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煤饼炉、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灶等有明火的器具,不准点蜡烛照明.五、要使用有合格标志的电源插座,电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快、电热杯、电热毯、取暖器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及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
严禁乱拉电线,电线不准穿过床铺.六、个人所有的微型充电设施或电脑,严禁在无人情况下使用。
七、提倡不吸烟,严禁躺在床铺上吸烟,严禁乱丢烟蒂,乱弹烟灰。
八、公寓内的生活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除,不得乱堆乱放。
九、楼道和疏散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及自行车,更不得改作它用,时刻保持通道畅通.十、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位,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十一、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二、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校、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筑牢安全校园安全防线,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群防群治、专群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各单位、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学校所有单位和师生员工都应遵守本规定,履行保护消防设施设备、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云南大学法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校园安全的校领导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公安处为学校消防工作管理监督部门;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并确定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云南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决策。
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研判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和重要问题;(二)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协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及应急管理体系;(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五)协调全校消防安全事故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事故(件)的调查处理;(六)完成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第六条云南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办公室履行如下职责:(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与应急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纳入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催促落实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四)确定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部位),强化消防安全工作催促指导;(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危(wei)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办理动用明火作业审批手续;(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初起火灾扑救、自救互救技能;(七)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按照要求报送信息数据;(八)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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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公寓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 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对单身公寓的需求不断提高,为加强单身公寓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单身教职工正常居住,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单身公寓入住人员范围 1. 我校在职且家庭住址不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未婚教职工。 2. 配偶不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已婚在职教职工。 二、 单身公寓房源及居住标准 1. 房源:四方校区7#楼、10#楼、11#楼;东部校区7#楼第5、6单元。 2. 居住标准 (1)四方校区7#楼、11#楼南面为3人间,北面为2人间。 (2)四方校区10#楼南面为4人间,北面为4人间。 (3)东部校区7#楼第5、6单元(两室一厅、一室一厅),客厅不住人,每房间为4人间。 三、 单身公寓入住标准 1. 具备入住条件的单身教职工每人允许申请一个床位。 2. 博士生、高级职称人员、处级以上干部可申请一间房(原则为二人间或三人间)。 3. 35岁以上的大龄单身教职工可申请一间房(原则上为二人间)。 四、单身公寓入住审批手续 1. 凡符合入住单身公寓的教职工,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科领取《单身公寓申请表》,填表后,由教职工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审批。 2. 人事处审批同意后,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科办理住房登记手续,并签署《单身公寓管理协议书》。凡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及未签署《单身公寓管理协议书》的教职工入住单身公寓,均以私自占房处理,学校在其占房期间将按高房租收费。 五、单身公寓收费标准及交费程序 1. 标准房租费:7#、11#楼40元/月•床位,10#楼15元/月•床位,东部校区7#楼第5、6单元30元/月•床位。 2. 高房租费:标准房租费的3倍。 3. 每月由房产科向计财处报单身公寓租金通知单,计财处对照相应房租标准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房租费用将主要用于改善单身公寓的住宿条件。 4. 单身公寓入住人员的水、电费及卫生管理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六、 单身公寓的管理 单身公寓入住人员入住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单身公寓管理规定。 1. 住房人员入住前,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科交纳床位、公用设施等押金200元,领取房间钥匙,到物业管理部门安排床位。 2. 后勤管理处房产科负责安排单身公寓。入住人员要服从安排,不准擅自调换床位和房间,否则,均以私自占房处理。 3. 入住单身公寓的教职工若连续两个月闲置房间,以及在外租房、借房、购房、配偶单位分配住房等都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房手续,交回房间及床位,否则,将按高房租收费。 4. 入住单身公寓的教职工如调离、辞职、被辞退、自动离职、出国以及请假、进修离校等一年以上者均应交回房间或床位并办理退房手续。 5. 为加强对单身公寓管理,学校成立单身公寓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人事处、后勤管理处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成员有计财处、公安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同志及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房产科。 七、 居住单身公寓的教职工结婚后,学校不再安排单身公寓 1. 现居住学校单身公寓的已婚双职工,允许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间可以申请调配到双人间,过渡期满后将按高房租收费,其它费用自负。 2. 现居住学校单身公寓的已婚单职工,允许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间可以申请调配到双人间,过渡期的床位费按标准房租费的1.5倍收取,一年后将按高房租收费,其它费用自负。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单身公寓管理规定 一、新建公寓是单身公寓,主要用于解决海化区(央子镇)机关单身工作人员的住宿问题。 二、因学校校舍改造需拆迁的教师住户和敬老院个别无住房户可申请居住单身公寓。 三、截至目前海化区(央子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没有享受房改房和南部小区住宅楼的也可以申请居住新建公寓,其他人员一律无条件申请居住。 四、住房押金:主楼700元/平方米。 五、新建公寓不办理房产证,所有权属于镇政府,住户享有居住权,但没有处置权。住户不再居住公寓时,须交还镇政府,镇政府退还全部住房押金。 六、不经镇政府同意,各住户不得私自改变公寓结构,如私自改变公寓结构或对公寓楼面貌造成大的损坏,将视具体情况扣相应的住房押金。 七、新建公寓公共设施由镇政府统一维护,住户楼内设施维护由自己解决。水、电按表计费,供暖、卫生清扫等费用根据镇政府出台的规定执行。
一、建筑安装公司单身公寓管理规定 1、 不准乱扔垃圾,不准随处大小便,保持环境卫生。 2、 室内物品摆放要整齐,不准乱放杂物,保持室内卫生。 3、 保持各厂队门前卫生区的卫生,每个宿舍负责好本宿舍门前卫生区的卫生。 4、 不准乱扯乱拉电线,保证安全。 5、 保持好个人卫生,经常换洗衣服、晾晒被褥,保持良好的室内空气。 6、 宿舍内不准酗酒,更不准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 7、 不能随便留外来人员入住,若确需留外来人员居住,必须报队长批准。 8、 宿舍卫生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必须至少每月到宿舍检查一次。 二、女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 为了加强公司女员工单身宿舍的管理,维护员工及其邻居的正常生活秩序,结合公司女员工宿舍得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 宿舍内门窗及所有物品须保持清洁,地面须保持干净、无尘、无水、无纸屑杂物、无痰迹;墙面清洁,不乱贴、乱画,不允许乱挂物品;宿舍阳台、卫生间、小院须保持卫生、整洁。 3、 宿舍内所有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准乱放杂物,衣服、毛巾、水瓶、茶杯、牙刷等生活用品要保持整齐、美观。 4、 不准乱扯乱拉电线,根据操作规程操作使用电器、燃气具,睡觉或出门前要检查门窗、电器、水嘴、阀门天然气是否关闭,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以保证安全。做饭、洗澡时一定要注意保持良好的通风。 5、 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聚会、聚餐,为了不影响他人休息,听音乐、看电视等要注意时间和音量,22:00以后必须保持宿舍内安静。 6、 中午时间不允许接待本宿舍以外人员,特殊情况确需偶尔接待的,要注意不要影响其它同事的休息。 7、 非本宿舍人员必须在22:00之前离开,严禁非本宿舍人员留宿。若确需留外来人员居住,必须报公司经理批准。 8、 宿舍内的设施只提供给本宿舍内员工使用,其他来访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不论任何原因,外来人员严禁在本宿舍内洗澡。 9、 注意保护宿舍内原有或者公用物品,若有损失,照价赔偿。宿舍内原有或者公用物品,不准带出使用 10、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必须在两天内搬出本宿舍;员工搬离时,带走自己的全部物品,不准带走其他设施和物品。 11、公司每月收取住宿费10元,负责每人每月水4方、电30度的费用。员工在使用中低于限量,公司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超出部分,根据员工住宿的具体情况,由员工分摊。 以上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若有违反,批评教育;若严重违反规定,影响他人或邻居休息,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处理。第一次让外来人员洗澡罚款50元;第二次以上让外来人员洗澡,未经经理批准随便留外来人员住宿,罚款200元。再犯者,勒令搬出,试用期内评价为不合格,解除试用。性质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印发《单身公寓楼分配 及现有集体宿舍租金调整办法》的通知 各部、公司、处室、中心: 公司单身公寓楼即将交付使用,根据公司集体宿舍及入住职工现状,公司制订了《单身公寓楼分配及现有集体宿舍租金调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单身公寓投用后,海达发展公司要加强对集体宿舍和单身公寓的管理,公司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共同配合,努力为广大住宿职工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单身公寓楼分配及 现有集体宿舍租金调整办法 一、单身公寓楼入住条件、分配办法、收费标准及入住要求 (一)入住对象及条件 现住在公司集体宿舍、符合《集体宿舍管理规定》的在册职工(含改制移交单位中的原镇海炼化职工,下同)均可到公司房产管理部门报名,申请入住单身公寓楼。根据报名人数,优先考虑以下人员入住:
1. 获得公司级以上劳模称号的职工(含享受同等待遇人员); 2. 2005年获得“资深班长”、“资深操作员”荣誉称号的职工; 3. 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职工;
4. 倒班15年以上、且现仍在生产一线倒班岗位上的职工; 5. 公司引进的各类人才; 6.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职工; 7. 35周岁以上未婚青年。 (二)分配办法 1. 职工申请报名后,房产管理部门会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入住条件进行审核后,对初审符合入住条件的进行公示,并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入住职工名单。
2. 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的入住人数,合理安排楼层和房间号,女职工单独安排楼层,男职工按单位相对集中,便于各单位今后参与单身公寓楼的管理。同时,房产管理部门将划分的楼层和房间号通知各住宿职工所在单位,由各单位根据职工倒班情况合理安排后将名单报房产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按此名单再通知到职工个人。
3. 职工入住单身公寓楼后,须在一周内退出原宿舍,并结清房租和水、电费用。
4. 今后入住职工退出单身公寓楼后,房产管理部门将适时安排符合条件的单身职工入住。
(三)收费标准 单身公寓楼实行一人一间,标准间按180元/间·月收取租金,超过标准间面积的房间(每层有两间)按200元/间·月收取租金,租金按月从入住职工工资中扣除,水电费按公司生活区收费标准执行,由职工自行到集体宿舍管理组充值。今后公司将根据市场价格情况适时对单身公寓楼租金价格作调整。
(四)入住要求 1. 入住单身公寓楼的职工在入住前必须和公司房产管理部门签订《镇海炼化分公司单身公寓入住协议》。
2. 必须自觉遵守《集体宿舍管理规定》、自觉履行相应的义务,服从并自觉配合单身公寓楼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要求。
3. 文明入住,爱护公物,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随时保持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完好,损坏设施、公物必须按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