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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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延期上报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通知-办资字〔2018〕15号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延期上报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通知-办资字〔2018〕15号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延期上报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通知正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延期上报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通知办资字〔201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直属调查规划设计院:2017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7〕143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进一步夯实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的基础。

从目前反馈的情况看,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森工集团、新疆兵团,下同)都能够认真细致地按要求开展落界工作,但同时大部分省反映工作量比较大,难以按原规定的时限完成相关工作。

为确保工作效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局决定将本次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果提报时间延期至2018年4月15日。

各省要采取有效措施,按上述时限,遵照相关文件要求,高质量完成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

各省提报成果的时间和成果质量,将作为后续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绩效评价的内容。

同时,对逾期不提交成果的省,我局将在申请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时进行调控。

国家林业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要发挥自身优势,提供技术支撑,了解和掌握监测区各省国家级公益林区划和落界的情况,为落界成果验收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2018年2月6日——结束——。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3.04.22•【字号】粤林[2013]43号•【施行日期】2013.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粤林〔2013〕43号)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直各单位,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近年来,随着我省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的大力推进,以及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各地申请更新改造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生态公益林的数量逐年增多,由于对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的条件及方式不够明确,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以低效林改造为名采伐利用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不及时或不按规定树种更新造林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生态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我省森林资源结构,提高全省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构建南粤大地生态安全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等规定,结合有关技术规程和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更新改造要求条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报经省林业厅批准同意后,可以对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进行更新改造:(一)疏残林改造。

对年近中龄而仍未郁闭,林下植被覆盖度小于0.4,或单层纯林尤其是单一针叶树纯林,郁闭度小于0.3,林分结构不合理、稳定性差,系统功能退化,没有培育前途的林分,应采取保留有培养前途的乡土阔叶树种,伐除疏林、残林中非乔木杂灌、小老头针叶树、短轮伐期速生树种的萌芽树、病腐木等,补植套种乡土阔叶树,此类改造连片作业面积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全省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培训班问题解答

全省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培训班问题解答

全省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培训班问题解答:1、全省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方案不再单独行文;2、对于已批用地而实际未占用使用的公益林。

在确保以后年度不使用且符合生态区位的情况下,可允许今后补进;3、民政厅提供的县级行政界线与现地有误差的。

无需修改县界,地籍小班以区划现状为准;4、高压线下林木采伐无限额的。

需向省政府申请限额指标;5、区划错误的小班,包括位置位移和小班林分因子错误。

本级区划落界维持小班区划现状,今后按照区划错误对待,统一修正;6、本次区划落界工作需要衔接安徽省2016年度林地变更调查林地“一张图”成果。

该成果由省规划院统一提供。

7、调整调减小班变更因子填写,小班调整的依据文件是林业厅正式批准调整的批复文件;8、2016年至今经批准公益林征占用林地的,本次区划落界不核减面积,今后作为调出补进处理;9、地籍小班卡片、界定书、管护协议均有模板,按2009年《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暨基础数据采集办法》执行。

地籍小班表和农户界定书表由省规划院统一下发;10、如地籍小班实际面积大于偿补面积的10%,小班整体已经作为公益林管理、林权权利人认可的情况,本次维持现状,超出部分可纳入公益林补进范围,今后追加补偿资金额度;如地籍小班实际面积小于偿补面积的10%,需在小班周围补充面积,达到10%范围内;11、本次需要同步调整完善地籍小班库和农户界定书数据库,信息必须一致;12、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以2016林地“一张图”上的行政区划单位为准,须修改原县级单位;13、需要增加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的,可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林业厅申请。

申请文件包括:申请的总面积、主要的生态区位、涉及的乡镇和分乡镇面积,以及权属情况等;14、资金发放对象为林权权利人,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个人,不能发放给任何其他单位;15、全省公益林使用、管理均以本次区划落界的成果为准;16、原公益林地籍小班区划落在水域、农田、永久建筑物等非林地上的,本次维持现状,今后统一修正;17、已非法占用公益林林地的,且无法恢复原状的,本次小班维持不变;18、公益林已转变为非林地的,本次维持不变,今后年度调出补进;19、县级单位之间有交叉、重叠、纠纷的公益林地块,须互相商量解决,由一方确定落界,另一方补足区划面积,完善全部资料。

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4.28•【文号】林资发〔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财政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财务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保护管理工作,针对新时期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保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对《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3〕71号)和《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要求,及时落实好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切实将国家级公益林落实到小班地块,并据此更新国家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等档案资料。

在此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国家级公益林的范围。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的小班属性数据和矢量数据,应当与当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成果相衔接。

要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规范开展国家级公益林动态调整和保护管理工作,严禁随意调整国家级公益林范围,违规使用国家级公益林林地。

更新后的国家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等数据资料,由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后,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国家林业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2.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附件1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林业局关于国家级公益林补充区划审核结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国家级公益林补充区划审核结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国家级公益林补充区划审核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7.17•【文号】林资发[2012]183号•【施行日期】2012.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国家级公益林补充区划审核结果的通知(林资发〔2012〕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09〕214号)要求,我局会同财政部组织完成了对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申报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充区划结果的审核。

现将审核结果通报你们,请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一、国家级公益林补充区划审核结果此次补充区划,全国有26个省申报补进国家级公益林22506.24万亩,有6个省申报调出国家级公益林189.67万亩。

经审核,此次补充区划认定补进国家级公益林20498.70万亩,调出国家级公益林189.67万亩。

审核后,全国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为186685.24万亩(含2009年认定并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西藏地方公益林8724.44万亩),其中:非天保工程区97170.71万亩,天保工程区89514.53万亩。

各省国家级公益林审核结果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做好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图工作各省要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规定,以补充区划后的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为控制数,认真做好落界工作。

要结合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工作,将本地区全部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以及天保工程一期划分的禁伐区和限伐区林地落实到具体小班地块,确保区划落界质量,并制作shp格式的矢量数据库。

对于天保工程一期区划的禁伐区、限伐区林地,此次未划入国家级公益林的,应当按照天保工程禁伐、限伐政策要求,继续保护、严格管理。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生态公益林区划落界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林办天[2012]111号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生态公益林区划落界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林办天[2012]111号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生态公益林区划落界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生态公益林区划落界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林办天〔2012〕111号)
各有关市、州、县林业局,神农架林区林管局,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神农架大九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省林科院,太子山林管局:
目前,全省生态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进展顺利,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地方反映公益林实际位置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公益林位置不一致。

为了确保公益林落界的准确性,请各有关市县对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公益林区划不相符的部分进行认真核实,据实修改,确保数据准确性。

对确实不相符的部分说明原因,并填写附表,加盖印章后于10月底前经市州汇总后报省厅生态办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信息室。

省林业厅天保办联系人:李飞毅************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联系人:陈强139****5078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附件:
生态公益林区划落界有关情况表
单位:个,万亩
单位
实际面积与林保数据不一致面积
权属
涉及小班数
涉及农户数
何时开始兑现
国家级
省级
国有
集体
××市、州
××县(市、区)…


注:保留四位小数——结束——。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成果落界技术要求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成果落界技术要求

附件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成果落界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以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范围和标准为依据,真正将国家级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并与最新的林地“一张图”等相关成果相衔接。

在区划落界过程中,全面梳理并纠正前期区划错误,进行小班边界纠偏,落实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内外界线,核定小班属性因子,建立国家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

国家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统一采用shp格式,坐标系应与林地“一张图”保持一致。

矢量数据以省(区、市)为单位提供,县与县之间的国家级公益林不得交叉重叠。

上报成果中的文本统一为Word格式,统计报表统一为Excel格式。

二、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结构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字段名、数据类型、数据长度、小数位建立,并按照规定的代码填写各字段属性。

(一)国家级公益林小班属性表数据结构注:备注中带“*”的字段必填,其余可逐步完善。

(二)国家级公益林小班属性数据代码1.国家级公益林小班属性数据中,省(区、市)、县(市、区、旗)按国家统一代码填写,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由其所属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按有关规定自行统一编码,保持与林地“一张图”编码一致。

2.乡(镇、林场)、村(林班),以县(市、区、旗、局、团)为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自行统一编码,保持与林地“一张图”编码一致。

3.XIAO_BAN小班:填写国家级公益林小班的小班号。

4.LDYZT_XB林地“一张图”小班:填写对应的林地“一张图”小班号。

对应多个小班号的用“,”隔开,如“2,3,4”。

5.ELDC_XB二类调查小班:填写对应的二类调查小班号。

对应多个小班的用“,”隔开。

6.DI_MAO地貌:1-极高山,2-高山,3-中山,4-低山,5-丘陵,6-平原。

7.PO_XIANG坡向: 1-北,2-东北,3-东,4-东南,5-南,6-西南,7-西,8-西北,9-无坡向。

8.PO_WEI坡位:1-脊,2-上,3-中,4-下,5-谷,6-平地。

生态公益林矢量化落界工作方案

生态公益林矢量化落界工作方案

生态公益林矢量化落界工作方案为提高我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质量,进一步明确权属单位生态公益林范围,解决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后生态公益林权属单位的面积变动和差异化补偿问题,确保全区生态公益林稳定和补偿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做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中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落界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林﹝2017﹞19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绘制生态公益林权属矢量图层。

在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全区生态公益林范围的基础上,按照权属重新划分,并加上落界到行政界线外的生态公益林小班,完成全区生态公益林权属矢量图层绘制,确定各林权单位生态公益林范围和面积,并到现场勘界,将生态公益林界线告知林权单位,为生态公益林补偿奠定基础。

(二)分类更新生态公益林界定书。

对于界定书与实际差异较大的,应尽可能重新签订界定书;对于界定书与实际差异较小,又难以重新签订界定书的,应向村(组)做好解释说明- 1 -工作,并将更新的生态公益林范围及面积在村(组)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

(三)签订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协议。

对于林权改革尚未完成或者有争议的地块,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协议,为生态公益林补偿扫清障碍。

(四)与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衔接。

将生态公益林权属矢量图层与资源数据图层进行叠加,分割小班,得到林权单位界线内的小班资源数据。

(五)落界成果归档。

重新签订的生态公益林界定书、公示材料及补偿资金分配协议等作为生态公益林管理的过程资料归档,按照A0图幅打印全区生态公益林范围图,装裱挂墙。

二、组织领导及分工为保证生态公益林矢量化落界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生态公益林矢量化落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XX 局长副组长:XXX 绿委副主任成员:XXX 办公室负责人XXX 林政股负责人XXX 财务室负责人XXX 生态站负责人- 2 -XXX XX林业站负责人XXX XX林业站负责人XXX XX林业站负责人XXX XX林业站负责人XXX XX林业站负责人XXX XX林业站负责人XXX XX林业站负责人XXX XX林业站负责人XXX XX林业站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生态站,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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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
公益林区划落界是公益林保护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基本保障。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7〕143号)和《湖南省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已实施补偿的公益林进行一次完善落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进一步完善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是确保公益林数据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完整性,提高公益林保护管理与服务水平的需要。

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张伯赞任组长,李艾平、周忠安、田晨阳、马如彪、李军(常务)、肖时平、李科政、肖和平任副组长,罗忠、阳洪文、郑福喜、邹玉清、杨贵新、刘继群、袁志湘、文卫元、宁太平、李世建、阳赤远及各林业站、各国有林场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福喜兼任办公室主任、阳赤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完善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规范管理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事关“生态秀县”战略,事关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事关精准扶贫。

各乡(镇)林业站与国有林场负责人应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区划落界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准确,禁止敷衍塞责、图形势、走过场。

二、把握原则,明确任务
在前期公益林区划界定与公益林数据库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2017年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第七条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范围与标准和湖南省省级公益林建设标准要求,结合近期高清遥感影像图对我县900962亩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进行逐一识别与核实调查。

1、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按照2017年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湖南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结合近期高清遥感影像图剔除不符合规定的公益林小班,此次完善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只许剔除、不许补进。

2、公益林区划落界主要工作任务
①剔除不属于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或者达不到集中连片的公益林小班。

②剔除“不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集约经营的水果类、茶叶、油茶等经济树种小班(包括土地平整项目中油茶造林小班)。

③剔除地类为苗圃地、林业辅助生产用地的国家级公益林小班。

④剔除自公益林区划界定以来一直无法恢复森林植被(无法达到有林地、灌木林地标准)的无林地小班。

⑤剔除建设项目占用征收公益林地(已经改变林地用途)的小班。

⑥剔除资金无法发放到位的公益林小班,尤其是对林地所有权长期存在争议且一直悬而未决的公益林小班。

⑦纠正林地“一张图”为林地,遥感影像图上明显为农田、房屋等非林地、且连续面积在1亩以上的公益林小班。

⑧纠正林地“一张图”为林地,但国土部门不认定为林地的有林地、灌木林地小班(包括堤、渠、路小班,湖州以及内院上的片林小班)。

⑨修正公益林小班边界。

以认定的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最新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2016年林地“一张图”和各生态区位的区划范围为依据,结合现地补充调查,对小班界线进行修正。

⑩完善公益林小班数据库,建设更加精准、与林地“一张图”完全对接的公益林数据库;成果验收与上报。

三、公开信息,夯实基础
公益林落界工作完成后,各乡(镇)林业站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领导重视,组织力量把公益林面积落实到村、到户,信息公开,严把公示关,夯实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基础,特别要审核好以下三个方面的资料:
1、属集体所有的公益林补偿面积不能超过本村总面积的10%。

2、属个人所有的公益林面积原则上每户不得超过10亩,超过10亩或明显高于该村户平均水平的要有林权证或合法的承包合同(林业站整理、存档,备查)。

3、已签订的禁、限伐管护合同。

四、安排时间,跟上进度
按照省厅要求,我县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从2017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7年12月20日结束。

1、准备阶段(2017年10月下旬)
制定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会议与举办技术培训班。

2、实施阶段(2017年11月-12月10日)
区分符合条件公益林小班(保留)和不符合条件公益林小班(剔除);核实和纠正公益林小班错误;完善公益林小班数据库,建设更加精准、与林地“一张图”完全对接的公益林数据库;面积到户,签订禁、限伐管护合同。

3、数据入库与成果上报(2017年12月11日-20日)
(1)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成果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2)统计汇总,编制成果报告与上报。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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