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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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现场直播法制研究报告

案件现场直播法制研究报告

案件现场直播法制研究报告案件现场直播是指通过使用视频直播技术,将法庭审理活动实况实时传输到网络上,使公众和媒体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观看到法庭内的活动。

这种形式的直播在近年来逐渐兴起,并开始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得到应用。

案件现场直播的出现,为公众提供了更加直观、全面的法庭审理信息。

公众通过在线直播平台可以观看到案件的审理过程、法官的言行举止,以及辩护律师和检察官的辩论。

这种直播的方式不仅增加了透明度,也为公众提供了参与的机会。

公众可以就案件的细节和司法程序进行评判,并提供意见和建议。

这种直播方式,可以大大减少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增加司法公正的可信度。

然而,案件现场直播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

首先,一些人认为直播过程中的某些细节的公布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与此同时,有些人担心直播过程中的图片和声音可能会被编辑和剪辑,导致信息的失真和偏颇。

另外,因为法庭审理是一个公正、公开的过程,一些人担心公众观看直播过程可能会对审判造成压力,影响法官和律师的正常行为。

为了深入研究案件现场直播对法制的影响,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和分析。

我们首先在一些法院进行了实地观察,并对参与案件现场直播的法官、律师和公众进行了访谈。

此外,我们也收集了一些案件现场直播的数据和案例,以便对其进行量化和分析。

调查数据显示,案件现场直播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司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观看直播,大部分公众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的细节和审判过程,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司法程序。

此外,案件现场直播也对法官和律师的行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法官和律师在直播过程中会更加重视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免被公众批评和指责。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直播过程中图片和声音的传输受到网络环境和技术设备的限制,直播的质量和稳定性存在一定问题。

其次,一些当事人担心案件现场直播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产生干扰,他们担心公众的观点会对法官和陪审团产生影响,导致不公正的判决。

此外,由于一些公众缺乏法律知识和专业背景,他们对案件的评判可能存在偏见和错误。

庭审直播工作调研报告

庭审直播工作调研报告

庭审直播工作调研报告以下是庭审直播工作调研报告的内容:1. 概述庭审直播工作是指将法庭审理过程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向公众传输,以提高司法透明度、加强舆论监督、增进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本调研旨在了解目前庭审直播工作的情况,并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

2. 庭审直播的实施情况调研发现,目前我国庭审直播工作已经在部分地区和法院得到推广和实施。

庭审直播覆盖的案件类型较为丰富,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

本调研以广州市某中级人民法院为例,深入了解了该法院庭审直播的实施情况。

3. 庭审直播的意义与作用庭审直播对于提高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直播庭审过程,公众可以实时了解审判活动,知晓司法程序及内容,有效减少信息的不对称。

此外,庭审直播还有助于舆论监督的实施,公众可以通过直播过程对审判人员和案件处理进行评判,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庭审直播存在的问题尽管庭审直播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直播过程中的隐私保护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应有明确的规范。

其次,庭审直播过程中噪音干扰的情况较为普遍,为保证直播质量,需要进一步改进设备和环境条件。

此外,直播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也需要解决,以确保直播的流畅和稳定。

5. 改进方向为改进庭审直播工作,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提高直播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此外,应建立健全庭审直播的管理制度,完善对直播内容的审核机制,确保直播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应推动庭审直播的技术创新,提高直播质量和用户体验。

6. 结论庭审直播工作在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和改进。

通过加强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以及改善工作环境和设备,庭审直播工作将会得到更好地发展和应用。

法院互联网庭审调研报告

法院互联网庭审调研报告

法院互联网庭审调研报告标题:法院互联网庭审调研报告摘要:本报告旨在调查和分析法院使用互联网进行庭审的现状和效果。

通过对多个法院的庭审进行观察和访谈,以及对相关数据和文献的分析,我们发现互联网庭审在提高庭审效率、减少成本、增强公正性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然而,互联网庭审也面临着网络安全、技术标准、公众参与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挑战。

因此,我们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持、法律法规制定和公众教育,以确保互联网庭审的顺利进行。

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协同办公、网上审讯和电子取证等数字法院的概念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互联网庭审作为数字法院的核心应用之一,被认为具有推动司法信息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本报告旨在研究互联网庭审的发展现状、应用效果以及面临的挑战等问题。

二、互联网庭审的定义和特点互联网庭审,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法院庭审过程中的远程参与、视频会议和电子文书等功能。

互联网庭审具有如下特点:远程参与、实时交流、多方协作、数据共享、文件电子化等。

三、互联网庭审的发展现状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对多家法院进行了庭审观察并采访了相关人员。

经过比较和总结,我们发现互联网庭审在不同法院的推广和应用程度存在差异。

一些先进法院已经实现了电子诉讼、远程听证以及在线文书签发等功能。

但是,还有一些地方的法院在技术设施、操作规范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仍存在困难和不足。

四、互联网庭审的优势互联网庭审在庭审效率、成本节约、公正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通过实时视频会议和在线文书审核,庭审过程得到了高效的推进。

此外,远程参与和数据共享大大提升了庭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五、互联网庭审面临的挑战在互联网庭审过程中,网络安全、技术标准、公众参与以及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是亟待解决的挑战。

当前,网络安全仍然存在很大风险,需要加强技术支持和保障。

同时,需要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以确保庭审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建议与展望为了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庭审的发展,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技术支持、法律法规制定和公众教育。

庭审直播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庭审直播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庭审直播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庭审直播工作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庭审直播逐渐成为司法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庭审直播是指通过网络将法庭实际审理过程实时传输给公众观看的一种方式。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庭审直播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庭审直播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调研方法和步骤1. 文献资料调研:通过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了解庭审直播的发展历程、政策法规、技术设施、操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2. 走访调研:调研组前往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法院,实地了解庭审直播的具体操作情况,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和访谈。

3. 网络调研:通过调研团队成员的网络资源,分析社会舆论和公众对庭审直播的看法和反馈意见。

三、调研结果分析1. 庭审直播的优势:(1)提升司法公开透明度:庭审直播将庭审全程实时传输给公众观看,增加了庭审实况的透明度,提高了司法公正性和公信力。

(2)方便大众了解司法程序:通过庭审直播,公众可以全程观看庭审过程,更直观地了解司法程序、法律知识和司法逻辑。

(3)促进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庭审直播可以通过公众观察的力量,有效监督法官和律师的言行,推动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2. 庭审直播存在的问题:(1)安全风险:直播过程中可能出现隐私泄露、人身攻击等安全问题,需要强化技术手段和流程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技术设施不完善:一些基层法院的庭审直播设备设施较为落后,需要进一步投入资金和技术支持,提升直播质量和可靠性。

(3)司法人员适应问题:一些法官和法庭工作人员对于庭审直播的理解和适应度不高,需要通过培训和引导,提升操作能力和法律意识。

四、建议和措施1. 加强技术投入:各级法院要增加庭审直播设备设施的投入,提升直播质量和可靠性。

2. 完善制度保障:建立相关的庭审直播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庭审直播的程序和权限,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培训和引导:针对法官和法庭工作人员,加强对庭审直播的培训和引导,提升操作能力和法律意识。

网络视听直播调研报告

网络视听直播调研报告

网络视听直播调研报告网络视听直播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实时传输音频或视频内容的一种方式。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视听直播逐渐成为人们娱乐、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

为了更好地了解网络视听直播的发展现状和人们对其态度,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一、调研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研的方式,在一个月内分发了500份问卷,并收回了400份有效问卷。

问卷内容包括了关于网络视听直播的使用频率、观看内容、观看方式以及其对传统电视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

二、调研结果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网络视听直播的使用频率普遍较高。

大部分受访者表示每天会使用网络视听直播平台,尤其是年轻人群体的使用率更高。

2.网络视听直播的观看内容多样化。

受访者主要观看电视剧、综艺节目、体育赛事等内容,并且观看的时间也相对较长。

3.大部分受访者选择通过手机观看网络视听直播。

手机成为人们最常用的观看设备,接近80%的人表示会通过手机观看直播,而仅有不到20%的人通过电视观看。

4.网络视听直播对传统电视的影响逐渐加大。

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表示自己观看传统电视的时间相对减少,其中主要原因是网络视听直播具有更丰富的内容和更灵活的观看方式。

三、调研结论根据以上调研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网络视听直播已成为人们获取娱乐和信息的重要渠道,尤其是年轻人的使用率较高。

2.网络视听直播的内容多样化,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

3.手机成为人们观看网络视听直播的主要设备,尤其是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观看直播的趋势将继续增强。

4.网络视听直播对传统电视的影响逐渐显现,传统电视需要加强自身的内容和观看方式的创新,以应对竞争的挑战。

四、建议基于以上调研结论,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网络视听直播平台应加强内容的多样性和质量,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2.传统电视媒体应积极转型,提供更具吸引力的节目内容,并结合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互动活动以增强观众的参与感。

3.加强对手机等移动设备的兼容性,提供更好的观看体验。

庭审调研报告

庭审调研报告

庭审调研报告庭审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庭审活动在司法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庭审活动的现状及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庭审流程和提高司法效率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调研方法和过程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观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问卷调查对象为包括法官、律师、当事人在内的相关人员,并通过观察真实庭审过程来获取直观的信息和感受。

调研过程中,我们首先对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和研究,了解了庭审活动的法律依据和规范要求。

随后,我们联系了多个法院,并与其进行了合作,以观察和记录庭审现场,并邀请相关人员填写问卷。

三、调研结果1. 庭审环境根据我们的观察和问卷调查结果,绝大多数法院的庭审环境整洁、安静,符合法庭庄重的氛围。

但也有少数地方庭审环境较差,存在嘈杂、杂乱的情况,这可能会对庭审秩序和公正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2. 庭审程序和流程在庭审程序和流程方面,我们发现大部分法院基本上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庭审,确保庭审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但仍有少数法院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偏差和不规范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纪律意识和规范操作。

3. 庭审效率和效果庭审效率和效果是评估庭审活动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我们的观察和调查,绝大多数庭审活动能够高效进行,法官、律师和当事人的合作度高。

庭审结果也大多数能够公正且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有少数庭审过程中存在拖延和冗余的现象,需要更好的规范和管理。

四、调研结论和建议本次调研发现了庭审活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为进一步优化庭审流程和提高司法效率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建议。

1. 加强庭审环境管理,维护庭审秩序和公正性。

2. 提高庭审程序和流程的规范性和效率。

3. 加强对庭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纪律意识。

4. 强化庭审记录和数据统计,加强庭审活动的监督和评估。

总之,本次调研为我们了解了庭审活动的现状和问题,也为我们进一步改进庭审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建议。

关于法院庭审公开调研报告

关于法院庭审公开调研报告

关于法院庭审公开调研报告法院庭审公开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2014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开放式司法”的工作思路,以推动法院庭审的公开化。

为了了解和评估法院庭审公开的实施情况,我们进行了一项调研。

二、调研目的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法院庭审公开的现状、问题和挑战,为进一步推动法院庭审公开提供参考和建议。

三、调研方法我们通过访谈法院工作人员、观察法院庭审和分析案件文书等方式进行调研。

四、调研结果1. 法院庭审公开的范围有限。

在调研中发现,虽然法院庭审公开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推广,但仍存在一些公开程度不高的问题。

例如,一些敏感案件或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往往不公开审理。

2. 法院庭审公开的资源有限。

在一些调研受访者的反馈中,他们提到法院庭审公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对一些资源匮乏的地方法院来说是一个挑战。

3. 法院庭审公开的意义被普遍认可。

调研中,多数受访者认为法院庭审公开可以提高司法透明度、增强社会信任和监督司法公正,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一局。

五、调研建议1. 扩大法院庭审公开的范围。

应该尽量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法院庭审的公开程度,鼓励多数案件在公开的情况下审理。

2. 增加法院庭审公开的资源投入。

加大对法院庭审公开的投资,提供更多的技术和设备支持,以便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公开庭审的需求。

3. 完善相关制度和法规。

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完善法院庭审公开的相关制度和法规,进一步明确庭审公开的要求和范围,为公开庭审提供更强有力的依据。

六、总结法院庭审公开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公开庭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得出了一些关于扩大公开范围、增加资源投入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法规的建议,以期进一步推动法院庭审公开的发展。

浅谈法院庭审视频直播工作之规范

浅谈法院庭审视频直播工作之规范

浅谈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之规范化范县法院程善磊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是新时期人民法院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的新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不断提高司法便民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是人民法院增强司法透明,促进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

今年,河南省法院系统强力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是全省法院系统继2009年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实现审判结果公开之后,大力推进阳光司法、深化司法公开的又一举措。

截至目前,笔者所在法院作为全省率先实现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基层法院现已成功直播4件,现就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的规范化,结合笔者的亲历浅谈一下本人的认识。

一是法官必须克服畏难情绪。

毋庸置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对法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必须具备良好的适用法律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归纳总结能力,以及更加注重司法礼仪,直播使法院和法官面临着真正考验,但是这项工作作为一把“双刃剑”也对改进人民法院的审判作风、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在这样一个信息时代,网络正将司法与普通民众的距离越拉越近。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审判活动经常会成为公众密切关注的热点,人们渴望了解事情的真相、审判的过程和裁判的结论。

法院选择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通过网络进行庭审直播,等于是用活生生的事例告诉人们“法律就在身边”,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直接打开了另一扇司法透明窗口,成为法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的有力推手。

此举拉近了法律与民众之间的距离,有利于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刚推动时,笔者所在法院部分法官存在畏难情绪,背有一定的思想包袱,担心审判过程中出错,担心受到群众批评指责。

但是笔者认为法官作为精英化的职业群体,要深化对审判公开的认识,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顺应时代的发展,追赶并引领法院信息化潮流,而不能简单地考虑“过去我们是怎么做的”作为依据对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这种新形式加以抵触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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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调研报告
XXX法院关于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调研报告
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界依法公开采访、公开报道。

也就是说,法院开庭审判案件,除休庭评议这个程序是秘密进行的以外)其他审判程序即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
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和判决的宣告,均公开进行,不仅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而且向其他公民公开,向社会公开。

审判公开的法律依据是:《宪法》第125条规定:“人
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11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
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 120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行政诉讼法》中第6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但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已经改变了传统社会的发展方式,影响了人民的生活和思维。

一些传统的权益和方式,人民群众希望能够借组互联网来进行和维护。

人民法院也应当适应互联网下的社会变革,将传统的司法工作与高速的互联网结合起来。

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就是互联网时代下公开审判发展的必然之举。

是庭审公开在互联网上的自然延伸。

XXX法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是应高级法院的要求,顺
应时代的潮流,于2020年逐步开展的。

这项工作一开始没有
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也没有专门机构名称,现在的组织机构设立在宣教科,负责操作的人员也由宣教科工作人员兼任。


作职责仅限于网络直播案件的登记、网上开庭公告、开庭视频的直播、录制和上传。

现阶段,今年由于直播任务比往年大幅度增加,直播压力增大,宣教科也对这项工作加大的督促力度,实行了定期统计和通报制度,但各业务庭由于还不太适应大量案件的网络直播工作等原因,工作推进比较缓慢。

XXX法院2020年正式组装了
第一台网络视频直播系统,在2020年以前,由于直播任
务并不算多,一台系统已经适应当时的直播需求。

2020年直
播任务出台以后,我院为适应省高院的新要求,又组装了两台网络庭审直播系统,目前还有一台正在组装中。

对于2020年
以前,由于省高院和市中院下达的直播任务不是太多,直播对有些复杂案件的庭审掌控力要求更高,有的审判人员出现不适应和抵触的心理,但各业务部门还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但2020年任务加重以后,要求符合公开审理条件的案件都要网
络视频直播,这给办案人员造成了空前的压力,直播工作推行困难重
《人民法院改革纲要》
第二部分
第五条提到,最高法院已于去年启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而庭审直播只是审判流程公开中的一部分,易于放到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统一管理更加节约。

而宣教系统兼管视频直播,与审判流程中其他工作已经处于不衔接的情况,不适应当前审判流程公开的统筹管理,势必影响直播工作和其他审判流程公开工作的有效衔接。

XXX法院于2020年建立了网络视频直播的通报机制,但
还仅限于直播数量多少的简单通报,对直播质量等细节的评查和通报还没有开展。

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直播工作都是由宣
教科的人员兼管,系统多了,人员没有增配,人员长期缺少。

而另一方面,审判管理部门开展的评查活动不能和庭审直播有效的统筹安排,造成审判管理部门和宣教部门的案件庭审评查“两张皮”,在基层法院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又形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对于直播的考核机制也仅限于数量的考核,而庭审质量的评查,XXX法院一直由审判管理部门负责这项工作。

XXX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舆情收集工作和直播质量评查工作也由宣教科负责,由直播的同志负责两项工作。

但随着直播任务的增加,直播技术操作人员没有增加,网络视频直播舆情收集和上传质量评查工作的开展受到很大影响。

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是司法公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一,庭审直播拓展了法律知识宣传普及的途径,适应了网络时代的发展,逐渐的成为人民群众学习法律,了解法院工作情况的新窗口。

第二,庭审直播去除了庭审的神秘性,使司法更加透明。

庭审对普通的群众来说,印象还停留在电视、电影的画面里,人民群众通过随时观看庭审,对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有了大概的了解,对正当程序下的作出的裁判的合理合法性会有更理性的认识。

提高了人民群众程序价值的认同感。

第三,庭审直播将庭审置于大庭广众之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司法程序中的暗箱操作,促进法官公平合法的办理案件。

第四,庭审直播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公之于众,当事人的言行举止接受社会道德的评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恶意诉讼、虚假证据的提出,促进案件的调解,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第五,庭审直播可以对庭审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客观的回放,对于在庭审中质证、辩论、陈诉的意见存在争议的可以通过庭审的回放妥善解决,提高了案件的客观公正性。

XXX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工作历年都能够完成上级法院教给
的任务,但是2020年,XXX法院没有对网络发展和上级的要
求有一个客观的评估。

尤其高级法院提出全省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案件数量要突破10万件的新要求,XXX法院办案人员甚至
有些院领导对直播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不适应,直播意识还有待提高。

另外在硬件和人员的配备(直播设备和系统的建设,和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还没有达到上级法院的要求。

这些因素都影响着2020年庭审网络直播任务的完成。

要解决
这些问题,首先有必要让法院的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认识到庭审直播是司法公开重要的一部分,是司法改革中顺应时代潮流的重要举措,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完成任务的层面上。

他已经超越了个案庭审公开的简单意义。

其次,直播设备数量安装要和法院年收结案数量相适应,并作出明确的要求。

第三,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庭审直播起初设在宣教系统,就是将其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一部分来看待和运行的。

而庭审直播工作通过这几年的发展,社会对直播的关注、期待和要求已经与直播的初衷大相径庭,庭审直播应当作为公开审判的应有之内涵不能进停留在宣传工作的层面。

因此有必要设立专门的机构以适应新时期司法公开的新要求。

第四,加大培训力度。

对技术操作人员应当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XXX法院现在庭审直播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还
处在自己学习摸索的阶段,庭审直播系统的操作还很生疏,因此应当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总之,XXX法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总体工作离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需要在全院干警的直播意识、硬件的配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培训方面加大力度,促进直播各因素的协调,保障庭审直播的顺利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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