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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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第一篇: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上)一、前言尾矿库安全对于矿区的生产和环境保护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随着现代矿业的发展,尾矿库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建立健全的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对于保障矿区生产和环境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尾矿库的安全管理、设计建设、监测预警、事故应急等几个方面来介绍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二、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一)管理机构的设置尾矿库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立,主要包括矿山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等单位。

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明确部门职责,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制定明确的工作分工和职责,以实现对尾矿库安全的全面掌控。

(二)安全管理制度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尾矿库安全的重要保障。

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制定科学、全面、详细的制度和规章,切实推动尾矿库安全管控和管理的落实。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在尾矿库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安全教育和培训显得更加重要。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全方面、多层次、全员覆盖,使员工能够熟悉尾矿库的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尾矿库的设计建设(一)应充分考虑地质、水文、水文地质、降雨、地震等因素,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二)尾矿库的设计应当按照现有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并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加强对重点部位的设计和检查。

(三)在尾矿库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应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做好相关的工艺流程、建设方案和质量验收。

四、尾矿库的监测预警(一)尾矿库的监测预警系统是保障尾矿库安全的重要手段。

这一系统应当包括应力监测、位移监测、水位监测、地表沉降、水质监测、气体监测、应急预警等多个方面。

(二)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应当能够发现尾矿库异常情况,及时告警、通报、处理,保障尾矿库安全。

五、事故应急(一)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是保障尾矿库安全的重要手段,应当制定科学、完整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分类、级别和应急响应措施等。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一、前言随着采矿工艺的不断进步,矿山尾矿的产量也在逐年增加,而尾矿的处理和存储一直是矿业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尾矿库作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重要处理方式,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对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甚至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为了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命财产损失,本文将详细介绍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内容和要求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是针对尾矿库设计工程实施和运营管理阶段制定的,它规定了尾矿库安全管理的原则、总体要求、基本内容和安全措施。

下面对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1. 尾矿库安全管理的原则尾矿库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第一、综合治理、防范为主、安全发展”。

这四个原则是尾矿库安全管理的核心,可以有效地有效地保证尾矿库的安全运行。

2. 尾矿库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根据尾矿库特点和安全管理需要,尾矿库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如下:1.保证尾矿库的结构安全、稳定性和耐久性;2.确保尾矿库施工、使用和关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3.完善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尾矿库的安全稳定运行;4.发挥主管部门、开发商、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协同配合,促进尾矿库的安全稳定运行。

3. 尾矿库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尾矿库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1.尾矿库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关闭和监测;2.尾矿库的水文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和安全监测;3.尾矿库的技术管理和安全应急处置;4.尾矿库的放管服分离、责任分明和健全的文件管理。

4. 尾矿库安全措施尾矿库安全措施是保证尾矿库安全的重要手段。

尾矿库安全措施主要包括:1.尾矿库的防渗措施;2.尾矿库的防涝措施;3.尾矿库的防污染措施;4.尾矿库的安全监测;5.尾矿库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的建议尾矿库安全管理的现状无疑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必须加强管理,完善安全制度。

以下是一些针对尾矿库安全管理的建议: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2.加强对尾矿库安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尾矿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3.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4.对尾矿库的监测和评估进行长期跟踪,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5.推动尾矿综合利用和资源节约,减少对尾矿库的依赖。

尾矿库作业安全规程

尾矿库作业安全规程

Xxx公司xxx尾矿库作业安全规程(推荐稿)制作:审批:备注:作业安全规程各单位依据本模板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细化具体编写,编写周期应以一年或推筑子坝计划为宜。

模板内容如不涉及可以略去,不足部分自行添加。

例如:在线监测部分没有涉及应在合适的位置添加。

在制作目录时应再增加一级子目录(此模板只是一级章节目录)。

目录1总则 (3)2尾矿库基本情况概述: (3)3尾矿库年度作业计划编制 (3)4 尾矿库子坝堆筑作业管理 (4)5 放矿作业管理 (6)6 尾矿库排渗设施埋设作业管理 (7)7水位控制及监测管理 (9)8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封堵作业管理 (11)9 安全检查 (15)10尾矿库生产运行档案管理 (16)11 学习与培训1总则1.1为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xxxx尾矿库的生产运行管理。

1.3编制依据2尾矿库基本情况概述:3尾矿库年度作业计划编制3.1尾矿库生产作业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尾矿排放、子坝堆筑、排渗设施实施、排水沟实施、观测设施实施、排水构筑物封堵、坝面覆土绿化等工程项目。

3.2每年年底生产经营单位技术部门(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技术部门)根据尾矿库设计和技术规程编制《年度尾矿库作业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期实施。

3.3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尾矿排放量。

依据尾矿排放量、尾矿库的库容曲线和尾矿库实际运行现状,在满足生产、防汛、冬季放矿和回水的要求下,确定一年堆筑子坝次数、每次堆筑高度、堆筑时间(尽量避开冬季堆筑子坝)。

3.4 根据尾矿库设计要求和安全生产需要确定工程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施工进度等,并明确责任人员。

4 尾矿库子坝堆筑作业管理4.1 筑坝作业之前应由技术部门做出筑坝设计和作业方案,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4.2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设计和作业方案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主要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报安全部门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尾矿库安全操作规程

尾矿库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目录 (1)A/BCGC-1 选矿厂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2)A/BCGC—2 碎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A/BCGC—3颚式破碎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A/BCGC-4皮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A/BCGC—5 筛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A/BCGC—6给料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A/BCGC—7球磨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A/BCGC-8高频筛工操作规程 (17)A/BCGC—9磁选工操作规程 (20)A/BCGC-10 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3)A/BCGC—11 翻斗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4)A/BCGC—12水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A/BCGC—13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6)A/BCGC-14 电气维修技术操作规程 (28)A/BCGC—15安装工技术操作规程 (30)A/BCGC—16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A/BCGC—17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A/BCGC-18 氧气、乙炔瓶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A/BCGC-19尾矿库安全监控操作规程 (35)A/BCGC—20尾矿筑坝与排放操作规程 (37)A/BCGC—21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操作规程 (39)A/BCGC—23化验室一般操作规程 (40)A /BCGC—24 化验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A/BCGC—25 测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A/BCGC—1 选矿厂安全技术一般规定1、新工人入厂前必须经矿部、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必须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四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2、全体工人必须遵守选厂规定,按时交接班,交班时必须把本班的设备运转情况及待处理的问题向接班者详洗理费交待,同时认真填写好岗位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必须保持岗位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完好无缺,严禁乱撕乱画。

4、在岗工人不准脱岗,不准睡觉,不准看书、看报及其它刊物,不准在岗闲谈,乱串岗位,不准做私活。

尾矿库安全规程解读

尾矿库安全规程解读

尾矿库安全规程解读尾矿库是一种用于储存金属矿石提取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水的设施,其安全管理和规程十分重要。

本文将解读尾矿库的安全规程,并拓展其内容。

一、尾矿库的安全规程1. 设计与建造:尾矿库的设计和建造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规,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估。

设计必须考虑到地质和气候条件,确保尾矿库的结构稳定和防渗性能。

2. 运营与监测:尾矿库的运营必须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负责,并建立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尾矿库的稳定性和环境影响。

监测数据应及时传输并进行分析,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废水处理:尾矿库产生的废水必须进行处理,以确保排放符合环境法规的要求。

处理过程应使用有效的技术,如沉淀、过滤和中和等。

处理后的废水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4. 废渣处理:尾矿库中的废渣应定期清理和处理。

对于有毒有害的废渣,应采取安全的处理方法,如固化、稳定化或处置于专门的储存设施中。

处理过程应符合相关的环境法规。

5. 紧急应对与事故预防:尾矿库应制定紧急应对计划,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同时,应采取一系列的事故预防措施,如定期检查设备、维护设施、并进行安全评估。

二、尾矿库安全规程的拓展1. 社会参与与透明度: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应加强社会参与和透明度。

与相关利益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公开尾矿库的信息。

2. 技术创新与应用: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应借助新技术和创新方法。

例如,使用遥感技术进行监测、采用大数据分析预测潜在风险、以及利用无人机进行巡检等。

3. 教育培训与人员素质提升: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需要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监测。

因此,应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4. 跨领域合作与共享经验: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需要跨领域的合作,包括政府、企业、学术界和社会组织等。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研究和解决尾矿库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综上所述,尾矿库的安全规程是确保尾矿库运营安全的重要指导。

《尾矿库安全规程》

《尾矿库安全规程》

《尾矿库安全规程》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一、工作简况现行行业标准《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自年月日实施以来,在规范尾矿库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生产、预防尾矿库事故和保护尾矿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依法进行尾矿库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

但该《规程》已实行十多年,随着尾矿库建设技术的发展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的颁布实施,现行《规程》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如下:⑴现行的《规程》与现行的《尾矿设施设计规范》()部分条款产生冲突,现行《规程》中尾矿库防洪标准、尾矿坝稳定计算等要求均与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中的要求不一致;⑵现行《规程》中条文“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未明确规定干式堆存尾矿库、锰渣库应执行本《规程》;⑶近年来尾矿干式堆存、模袋法尾矿筑坝等新技术被逐步应用,现行《规程》中未包含这部分新技术的特殊规定;⑷现行《规程》中对锰渣库、赤泥库的特殊要求未作出规定;⑸现行《规程》中关于尾矿回采的内容不够全面;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主持完成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评估研究报告》制定的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尾矿库安全规程》将修订为第一层次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但现行《规程》中很多条款为非强制性规定,很多条款以“可”作规定,不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因此,对该《规程》进行修编,并由行业标准升格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对现有尾矿库安全方面的标准和标准体系进行整合简化,能更好地发挥该《规程》在尾矿库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基于以上原因,原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十三五”期间拟制修订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中将《尾矿库安全规程》纳入修订计划,《尾矿库安全规程》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此次修订工作的牵头单位。

尾矿库安全规程

尾矿库安全规程

尾矿库安全规程
《尾矿库安全规程》
一、总则
1. 为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安全规程规定,自觉承担安全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现场安全作业
单位应建立安全作业制度,实行“五定”管理,即制定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培训等,保证安全作业的质量和效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 人员安全培训
全体施工安全人员应参加尾矿库安全管理的专业培训,获取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到有知识、有技能、有责任,同时定期开展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和安全知识检测,以提高安全作业能力。

3. 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
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标准规定,在尾矿库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使之满足安全作业的要求,建议采用尾矿库行走报警器、尾矿库温度控制器、尾矿库火灾报警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方式,进行现场安全保护。

4. 安全检查和监督
每月要对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尾矿库的安全,每季度要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定期对尾矿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操作检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汇报上级。

三、违法处理和责任追究
1. 违法处理
尾矿库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在尾矿库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有权给予纪律处分和相应的处罚。

2. 责任追究
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严肃的处罚。

尾 矿 库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尾 矿 库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2006-2005尾 矿 库 安 全 技 术 规 程Safety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tailing pondAQICS 73 Z 61备案号:16968-20062005-12-07 发布2006-03-01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AQ 2006-2005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尾矿库等别及构筑物级别 (3)5 尾矿库建设 (3)6 尾矿库生产运行 (8)7尾矿库安全检查 (10)8尾矿库安全度 (11)9尾矿库闭库 (13)10尾矿库利用及尾矿库闭库后再利用 (13)11尾矿库安全评价 (13)12尾矿库工程档案 (14)附录A 上游式尾矿坝的渗流计算简法(资料性附录) (15)附录B 坝体尾矿的平均物理力学指标(资料性附录) (16)AQ 2006-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尾矿库在建设、生产运行、安全检查、安全度、闭库、再利用、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金属非金属矿物选矿厂尾矿库、氧化铝厂赤泥库。

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其后修订版均适用于本规程。

《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尾矿库tailing pond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工业废渣的场所。

3.2全库容 whole storage capacity尾矿坝某坝顶面、下游坡面及库底面所围成空间的容积,包括有效库容、死水库容、蓄水库容、调洪库容和安全库容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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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安全规程》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一、工作简况现行行业标准《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以下简称“《规程》”)自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尾矿库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生产、预防尾矿库事故和保护尾矿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依法进行尾矿库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

但该《规程》已实行十多年,随着尾矿库建设技术的发展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的颁布实施,现行《规程》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如下:⑴现行的《规程》与现行的《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部分条款产生冲突,现行《规程》中尾矿库防洪标准、尾矿坝稳定计算等要求均与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中的要求不一致;⑵现行《规程》中条文“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未明确规定干式堆存尾矿库、锰渣库应执行本《规程》;⑶近年来尾矿干式堆存、模袋法尾矿筑坝等新技术被逐步应用,现行《规程》中未包含这部分新技术的特殊规定;⑷现行《规程》中对锰渣库、赤泥库的特殊要求未作出规定;⑸现行《规程》中关于尾矿回采的内容不够全面;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主持完成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评估研究报告》制定的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尾矿库安全规程》将修订为第一层次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但现行《规程》中很多条款为非强制性规定,很多条款以“可”作规定,不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因此,对该《规程》进行修编,并由行业标准升格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对现有尾矿库安全方面的标准和标准体系进行整合简化,能更好地发挥该《规程》在尾矿库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基于以上原因,原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十三五”期间拟制修订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中将《尾矿库安全规程》纳入修订计划,《尾矿库安全规程》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此次修订工作的牵头单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接到任务后,及时编制了该《规程》的编制计划及编制大纲,并于2017年3月20日召集编制组在北京召开了《规程》编制启动会,本次启动会确定了编制组,初步确定了《规程》编制范围及编制要求,讨论了《规程》框架,明确了各参编单位的分工及各阶段的工作节点。

会议确定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事业部尾矿室主任岑建和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技术中心技术总监田文旗作为项目负责人,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河北铜源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规程》的参编单位。

为了保证《规程》修订工作的质量,要求各编写单位均安排各专业的技术带头人负责相关的《规程》条款的修订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确定该《规程》的技术条款应包括尾矿库、赤泥库、锰渣库、模袋法筑坝等相关安全技术条款。

2017年4月15日,原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一司在北京召开了《尾矿库安全规程》修订工作研讨会,通过研讨,考虑到锰渣及赤泥的性质特殊性,会议进一步确定了《规程》的编制范围及要求,明确了该《规程》只适用于非核工业矿山的尾矿库,不包括锰渣库和赤泥库。

因此,原计划负责赤泥库部分的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再为编制组单位。

2017年7月21日,编制组各单位根据各自分工完成了《规程》初稿并提交给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进行汇总后形成了《规程》初稿。

2017年8月19日,编制组邀请相关专家在贵阳组织召开了《规程》涉及的重要问题的研讨会,对尾矿库安全度、尾矿库等别、尾矿库防洪标准、尾矿库抗震计算、尾矿库溃坝分析等进行了专题讨论,讨论结果认为尾矿库安全度按原《规程》编写并考虑干堆的情况,尾矿库等别按《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执行,尾矿库防洪标准按《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执行不宜再提高标准,尾矿库抗震计算只列出原则性要求,尾矿库溃坝分析目前技术不成熟不宜在《规程》中写出。

2018年1月16日,牵头单位根据专题研讨会的意见,并组织多次内部讨论,进行逐条修改,形成《规程》征求意见稿初稿。

2018年4月26日,牵头单位组织编制组及相关专家在北京对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了逐条讨论,会后对会议中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及修改,重点在于在原有湿式尾矿库的基础上加入干式尾矿库,如何能充分将两部分内容包括又能简明扼要的处理。

由于2019年初巴西尾矿库出现重特大事故,尾矿库的安全受到更大的重视,编制组针对此情况又对《规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重新思考,并于2019年3月17日在洛阳进行了调研,并召开了编制组内部会议,根据《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重点在尾矿库安全度、尾矿库坝高、尾矿库选址、尾矿库加高扩容等方面,会后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相应的修改。

2019年6月12日,牵头单位组织编制组及相关专家在昆明对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研讨会,与会专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会上多位专家提出模袋法筑坝目前技术还有待进一步成熟,本次修订不宜将该部分内容纳入本《规程》。

2019年2月-8月,牵头单位前后3次与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司相关同志对本《规程》涉及到与《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衔接的问题进行了专项讨论。

至此,本《规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次研讨,并对研讨会的意见进行了逐一分析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及修订技术内容变化的依据和理由(一)标准编制原则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本次《尾矿库安全规程》修订工作是使修订后的《规程》成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要争取对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整合;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之内;坚持与国际接轨,适合国情。

修订后的《规程》要涵盖尾矿库勘察、设计、建设、生产、回采、闭库的全过程;要既包括技术要求,也包括管理要求;使《尾矿库安全规程》成为尾矿库安全生产最全面、最顶层的强制性技术标准。

《规程》修订工作以现行《规程》为基础,修订工作要反映尾矿库的技术进步,要有前瞻性,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工作,在总结尾矿库建设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出对尾矿库安全具有普遍意义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本次修订工作原则如下:(1)修订后的《尾矿库安全规程》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协调。

(2)修订后的《尾矿库安全规程》能保持较长时间的时效性,既能反映当前技术发展的水平,又不限制新技术的发展。

(3)《尾矿库安全规程》条文范围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

(4)修订后的《规程》条款均是强制性条款。

不能作为强制性条款的内容或者没有必要强制规定的内容一律删除。

错误的、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必须删除。

(5)标准引用:尽量不引用其它标准;如果必须引用,则只引用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引用推荐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推荐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适合于作为强制标准的内容,将其中的具体条款纳入本标准;现行标准中引用的其它标准,尽可能将其相关内容作为条款列入本标准,不再引用整个标准。

(6)《规程》中用词:正面要求使用“必须”、“应”,其反义词使用“严禁”、“不应”。

“必须”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应”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严禁”表示很严格,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这样做;“不应”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不能这样做。

(二)修订技术内容变化的依据和理由1.范围本次修订明确规定了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尾矿库在建设、生产运行、闭库、回采、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而原《规程》规定“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金属非金属矿物选矿厂尾矿库、氧化铝厂赤泥库。

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

”根据多年实践经验,氧化铝厂赤泥库、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等,由于其材料特性由尾矿差别较大,在一个标准中很难将所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列清楚,且有些工业废渣库如磷石膏库已有安全规程,因此这些库的安全技术不适用本《规程》。

2.术语和定义本次修订对术语和定义进行了大量的修改,主要原因是本次修订在原湿式尾矿库的基础上加入了干式尾矿库。

因此,需要加入干式尾矿库的相关定义,如“干式尾矿库”,干式尾矿库的堆坝方式,如“库尾式排矿筑坝法”、“库前式排矿筑坝法”、“库中式排矿筑坝法”、“周边式尾矿筑坝法”;同时有些术语既要反应湿式尾矿库又要反应干式尾矿库,如“尾矿坝高”、“总坝高”、“调洪高度”等。

3.尾矿库等别和构筑物级别随着我国矿业发展,逐渐出现一批大型尾矿库,目前,国内设计的最高尾矿坝坝高已达325米,最大尾矿库库容达10亿立方米,考虑到尾矿库现状及今后的发展趋势,在原《规程》基础上修改一等库的等别标准。

将原《规程》中具备提等别的二等尾矿库作为一等尾矿库,修改为明确尾矿库的库容和坝高确定一等尾矿库。

同时确定了利用露天废弃采坑及凹地储存尾矿的尾矿库的等别,为此类尾矿库的安全管理提供基础定义。

同时,考虑到尾矿坝发生事故产生的安全影响与尾矿坝的坝高及尾矿坝坝高内形成的库容密切相关,因此,明确了尾矿库副坝级别的判别标准。

4.尾矿库建设1)尾矿库勘察本次修订明确了尾矿库在新建、改建、扩建中均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与《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一致。

考虑到详细勘察的质量与尾矿库的建设质量密切相关,因此增加了详细勘察应至少包括的内容;另外,尾矿库改建、扩建与尾矿堆积坝的岩土工程条件密切相关,因此增加了尾矿库堆积坝的勘察要求;这两部分内容要求与相关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要求一致。

2)尾矿库选址增加了“尾矿库不应设在下列地区:a) 国家法律禁止的矿产开采区域;b) 长江流域干流岸线三公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区域。

”考虑到国家法律禁止的矿产开采区域都为环境敏感区域,尾矿库一旦发生事故带来的影响巨大,同时考虑到目前国家长江大保护的要求,对长江流域的尾矿库选址作出了规定。

3)尾矿坝渗流及静、动力稳定要求增加了“尾矿坝必须满足渗流控制和静、动力稳定要求。

”因为尾矿坝是尾矿库拦挡构筑物,直接关系到尾矿库安全。

当其渗流稳定性、静力稳定性和动力稳定性不足时,将可能发生失稳破坏,严重时可导致溃坝,造成泥石流灾害事故,自2000年以来,已发生二十余起尾矿库溃坝事故。

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强制规定尾矿坝设计与运行必须满足坝体稳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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