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融资租赁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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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评价分析

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评价分析

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评价分析【摘要】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是医院在获取先进医疗设备时常用的一种融资方式。

本文从概念、优势和挑战、影响因素、案例分析和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了评价分析。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为医院在设备采购和更新方面提供参考和借鉴。

结论部分总结了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发展趋势,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展望,为医院未来的设备融资租赁工作提供指导。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促进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推动医院设备更新换代的进程。

【关键词】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评价分析、概念解析、优势、挑战、影响因素、案例分析、市场前景、发展趋势、建议、总结。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医院是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而大型医疗设备则是医疗服务的关键支撑。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更新与发展,医院需要不断更新换代医疗设备,才能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而随着医疗设备的价格不断上升,医院购买新设备的成本也随之增加。

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资金筹集方式。

研究背景中,我们需要认识到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重要性。

通过融资租赁,医院可以在不需要一次性支付高昂的购买费用的情况下,获得最新的高端医疗设备,有效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融资租赁还可以帮助医院更好地管理设备的更新换代,降低设备更新带来的财务压力。

深入研究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实践意义,可以更好地指导医院的资金运作,促进医疗服务的发展和提升。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深入探讨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相关情况,分析其优势和挑战,探讨影响其发展的因素,通过案例分析和市场前景分析,从而全面评估该领域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

通过本研究,旨在为医院和医疗设备行业提供参考,为更好地推动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战略建议。

通过研究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发展趋势,可以为相关机构和企业在该领域进行投资和合作提供依据,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提升服务水平。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方案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方案
/租金总期数
残值 设备残值
0
/ 租赁期末所有权转让费,按合同约定
首期费用412.8万元;每月租金270222.22元(共36期)。 融资租赁总费用=首期费用+租金总额-保证金=1225.6万元。
注:优质客户,公司提供优惠政策。
山东山工租赁有限公司
5、联系方式
电话:0531-55701722 传真:0531-55701723 邮箱:sgzl@ 网址:sgzl@
3、医疗设备融资租赁项目申请资料清单
医院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客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已年检)
医疗机构须附带医疗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已年检)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已年检) 4、贷款卡反正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客户近三年及当期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及报表附注;加盖公章) 8、最新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9、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历次变更工商信息查询(当地工商部门打印原件) 11、近一年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水电费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医院简介 16、最近一年年度工作报告 17、企业征信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8、法人征信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9、法人及财务负责人的个人工作经历及简介。
1、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流程
6 厂商交货,医院验收,租赁公司
向厂商(或经销商)支付货款。
山东山工租赁有限公司
1、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流程
7 医院:支付租金
山东山工租赁有限公司

驻军医院融资租赁医疗设备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驻军医院融资租赁医疗设备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临床 I程
C i ia En n e i g ln c l gi e rn
杨金 宝 王忠诚 解放军 0 医院 ( 第46 大连 I 0 1 1 4) 6
内容提 要 :融 资 租 赁在解 决 驻 军 医院急 需 引进 的 大型 医疗 设备 ,提高 了 医 院资金 利 用效 率 ,减 少 了资金 的一 次性 投 入 ,推 动 医院快 速 发展 的 同 时 ,也存 在 风险 ,本 文 主要 简要 阐述 在具 体 操 作过程 中应该 注意 的几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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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编号 :10 —5 62 1)80 5 —2 中图分类号 :R173 文献标识码 :B 0 66 8 (0 00 —0 50 9 .9
医疗 设 备 融 资租 赁 以其 独 特 的 灵活 性 和 抗 风 险 能 赁设 备利 用率 不 高 , 于 闲置 、半 闲置状 态 。 处 力 优 势 成 为各 驻 军 医 院 购置 医疗 设 备 的选 择 方 式 ,其 拓 宽 了 医 院 融 资 渠道 ,缓 解 了 医 院资 金 短 缺 ,成 为 上 2 融资租 赁 设备 的选 型不 可 忽视
Y G i- a AN J n b o WANG o gc e g T e4 6 hH s i l f L Zh n -h n h 0 t o p t A ao P ( l n 6 4 ) Dai 1 0 a 1 1
Abs r c : t a t
Fi a c e s a ep a g r io o pi lp r h s a y n e e a g di a q i m e t ,s twili n n e l a e c n h l a r s n h s t u c a e b dl — e d d lr e me c le u p n s o i a l mpr ve t e u ii a i n o h tl to z e c e c fh s ia ’ c pi la d r d c h u p s m fh s i 1 i f in y o o p t ls a t n e u e t e l m u o o p t .Bu n nc e s a e a s o e r k ie i c n p o t a a t a e l a e h v l o s m i swh l t a r mo e i f s h a d d v l p n f o pi . i ri l x a i e n s v r l o l ms i p r t e a l o i n el s . t er pi e e o m e to h s t 1 Th sa tc ee p t ts o e e a r b e n o e a i n d t i ff a c a e a a p o s n e

公立医院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中的问题与对策

公立医院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中的问题与对策

u t i l i z a t i o n o f m e d i c l a e q u i p m e n t . 【 C h i n e s e Me d i c a l E q u i p me n t J o u r n a l , 2 0 1 3 , 3 4 ( 1 2 ) : 1 1 0 - 1 1 1 】
P r o f e s s i o n a l F o r u m l 专 业 论 坛
公立医院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中的问题与对策
徐 勇
( 中江县人 民 医院设备科 , 四川 中江 6 1 8 1 0 0 )
[ 摘 要 】 论 述 了融 资租 赁 的基 本 概 念 及 特 点 , 结合 国 内 医疗 设 备 租 赁 的 实 际情 况 , 对公 立 医 院 医疗 设 备 融 资 性 租 赁 的
优势进行 了深入分析 , 在指 出其存在 问题 的同时 , 提 出了解决途径 , 以期提 高 医疗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 实现 医疗设 备 资源的合理利 用。 [ 关键 词】 医疗设备 ; 融资性租赁 ; 问题 ; 对策
【 中 国 图书 资 料 分 类 号] R 3 1 8 . 6 ; R 1 9 7 . 3 9 [ 文 献 标 志 码】 A 【 文 章 编 号】 1 0 0 3 - 8 8 6 8 ( 2 0 1 3 ) 1 2 - 0 1 1 0 — 0 2
医疗 设 备 租 赁 的重 要 性 。再 加 上 公 众对 医疗 服 务 提 出 的高 要
短. 医 院 面 临 的技 术 淘 汰 风 险也 越 来 越 大 。 对 于 一些 实力 较 强 的大 型 医 院 ,虽然 凭 借 自身 优 势 能够 承 受 新 型 先进 医疗 设 备 的高 额 购 进 费 用 ,但 原 有 设 备 因 未能 及 时 进 行 处理 而造 成 闲 置 浪 费 。 而另 外 一 些 实力 相 对 较 弱 的 医 院 , 却 因 资 金不 足 无 法购进新设备。 在 这 种情 况 下 , 医疗 设 备 融 资 性 租赁 完 全 可 以

浅议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问题及对策
社 科论 坛 _ 盛
浅议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问题及对策
王乾
度地减 少了资金 的一 次性投入 , 因此越来越 多的为医院决 策者所接 受。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融资租赁 0 引 言
( 河北省儿童医 院)
3 针 对 以 上 问 题 . 认 为 应 采 取 以下 对 策 我
摘要: 融资租赁不仅解决了医院急需引进大型先进医疗设备, 又最大程 多数服从 少数 。 31 医院管理者 要有正确认识 , . 保持清醒头脑 。大型医疗设 备 价格一 般较高 ,融资租赁支 付的成本 对医 院肯定具有财 务偿还压 大型 医疗设备价值较高, 医院如果 以自有 资金 一次性付现购买, 力。因为融资租赁公司是商业性公司 , 以追 求利益最大化为 目的 , 所 压 力 较 大 。 但 是 医 院 在 融 资 租 赁 引 进 大 型 医 疗 设 备 时 存 在 以下 问 以医院管理者要正确认 识融资租赁 , 对需要租赁 的大型 医疗设备 的 题, 应妥善解决 。 未来利用前景要有准确 的判断 , 千万 不能为 了政绩或个人利益盲 目
现今许多医院热衷于 不顾现实情况搞扩张 , 建高楼 , 上设备, 由于 没有或缺 乏对大型贵重医疗设备未来几年 的发展前景 的评估预测 , 草 率决策, 就将仪器设备租赁过来 , 既没有提高医院医技水平 , 又不能提 高医 院 的知名 度 和竞 争 力 ; 由于没 有 充 分 了解 大 型 先 进 医疗 设 备 的操 作使用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医技人员没能达到操作技术规范要求时 , 或者是 医 院患 者 不足 以使 此设 备 充 分利 用 ,就将 仪 器 设 备租 赁 过 来 , 结果造成 仪器设备闲置。但是融资租赁合同一经签订 , 医院就必须承 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 必定给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关于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融资租赁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及司法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章第四节民用航空器租赁〕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3号,2014年3月1日)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物权属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津高法[2011]288号,2011年11月11日〕二、融资租赁监管有关的部门规章、标准性文件〔一〕综合1.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4]560号,2004年10月22日〕2.商务部《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方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5号,2005年3月5日〕3.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建[2006]160号,2006年4月12日〕4.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487 号,2011年12月15日〕5.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含《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准入审批指引》,2013年7月11日〕6.商务部《关于印发<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方法>的通知》〔商流通发[2013]337号,2013年9月18日〕〔二〕金融租赁公司*除特别说明外,发文机构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关于加强对金融租赁公司关联交易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通[2004]21号,2004年4月23日〕【注:本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制定、修改、废止、不适用部分规章和标准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7年7月3日实施日期:2007年7月3日〕废止】2. 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售后回租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19号,2005年1月13日〕【注:本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制定、修改、废止、不适用部分规章和标准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7年7月3日实施日期:2007年7月3日〕废止】3.《关于调整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银监发[2005]60号,2005年8月25日〕【注:本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制定、修改、废止、不适用部分规章和标准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7年7月3日实施日期:2007年7月3日〕废止】4.《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方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2007年8月7日〕5.《关于印发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07]86号,2007年12月6日〕6.《汽车金融公司管理方法》〔银监会令2008 年第1 号,2008年1月24日〕7.《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0]2号,2010年1月13日〕8.《金融租赁公司管理方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号,2007年3月1日〕【注:本法规已被《金融租赁公司管理方法(2014)》〔发布日期:2014年3月13日,实施日期:2014年3月13日〕废止】9.《金融租赁公司管理方法》〔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2014年3月13日〕10.《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办发[2014]198号,2014年7月11日〕〔三〕会计*除特别说明外,发文机构为财政部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2006年2月15日〕2.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07]14号)3.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四〕外汇*除特别说明外,发文机构为国家外汇管理局1.《关于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外汇帐户及外债登记假设干问题的复函》〔[96]汇资函字第247号,1996年9月27日〕2.综合司《关于国内金融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12]80号,2012年9月27日)3.《关于进一步改良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2014年2月10日〕〔五〕其他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答复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250号,2005年6月1日)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标准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管理的通知》(厅水字[2008]1 号,2008年4月2日)3.国务院《关于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3]29号,2013年7月31日)三、融资租赁登记、查询有关的部门规章及标准性文件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规则》【注:本规则已于2014年6月30日被《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操作规则》废止】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使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通知》〔银发〔2014〕93号〕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操作规则》4.《商务部关于利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租赁物等级查询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84号,2014年12月4日〕5.《关于做好融资租赁登记和查询工作的通知》(津金融办[2011]87号)四、融资租赁税收有关的部门规章及标准性文件*除特别说明外,发文机构均为国家税务总局1.《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656号)【注:本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标准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宣布废止或失效】2.《关于融资租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83号〕3.《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第514号〕4.《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0]909号〕5.《关于营业税假设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6.《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假设干问题的通知》第十条〔财税[2009]6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7.《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关于印发<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管理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52号)9.《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4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10.《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13号〕11.《关于进一步标准飞机租赁中的大修储备金、赔偿金和企业所得税等费用的海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47号,海关总署〕12.《关于跨境设备租赁合同继续实行过渡性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3.《关于进一步明确飞机租赁中相关费用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5号,海关总署〕14.《关于发布<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9号〕16.《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行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6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该法规已于2014年10月1日被《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6号〕》废止】17.《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8.《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6号〕20.《关于租赁企业进口飞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16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1.《关于飞机租赁企业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监管新规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监管新规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监管新规近年来,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行业迅速发展,为医疗机构提供了更为便捷和灵活的设备融资方式。

然而,由于监管缺失和规定不清等问题,导致行业乱象丛生,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进行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给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规范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对该行业进行了监管,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规。

首先,新规对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规,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公司应该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同时需要在设备融资租赁领域具备一定的经验和专业人才。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的整体素质,提升行业的信誉度。

其次,新规对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规范。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合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

新规规定了合同应包括的内容,如租赁期限、租赁费用、设备归还方式等。

同时还要求合同使用统一的格式,便于消费者理解和操作。

这样可以避免一些商家以合同内容复杂和隐晦为借口,对消费者进行欺诈和误导。

此外,新规进一步强化了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新规,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公司必须对所出租的设备进行质量监控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同时,公司还应提供设备的维修和维护服务,保证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正常运行。

对于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公司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新规对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行为进行了监管和审计。

监管部门将对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定期审查,确保公司依法经营,不进行非法集资和欺诈等活动。

同时,还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这样的监管措施有利于维护行业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监管新规的出台对于规范行业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的整体素质,减少不法商家的作恶行为,增加消费者的选择和信任度。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法规解读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法规解读

2016年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了若干新政策。

其中,《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提供分期付款采购大型医疗设备的服务。

”对于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行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近年来,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各医疗机构购买和更新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的需求持续增长,使得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市场迎来高速增长期。

但同时,由于医疗设备的特殊性,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受到比普通设备融资租赁更为严格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具体而言,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开展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除受到银监会/商务部的监管外,还受限于以下两方面的监管要求:对租赁公司的资质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答复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250号)(以下简称“《答复意见》”),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医疗器械是经营行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此外,融资租赁发展最集中的两个地区——上海市和天津市【1】也先后出台相应的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监管规定,强调融资租赁企业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对融资租赁企业的设施设备条件和质量管理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在现行法律规章下,租赁公司从事相关医疗设备经营活动的,应根据《条例》和相关部门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理备案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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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了若干新政策。

其中,《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提供分期付款采购大型医疗设备的服务。

”对于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行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近年来,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各医疗机构购买和更新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的需求持续增长,使得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市场迎来高速增长期。

但同时,由于医疗设备的特殊性,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受到比普通设备融资租赁更为严格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具体而言,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开展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除受到银监会/商务部的监管外,还受限于以下两方面的监管要求:
对租赁公司的资质要求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答复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250号)(以下简称“《答复意见》”),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医疗器械是经营行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此外,融资租赁发展最集中的两个地区——上海市和天津市【1】也先后出台相应的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监管规定,强调融资租赁企业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对融资租赁企业的设施设备条件和质量管理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在现行法律规章下,租赁公司从事相关医疗设备经营活动的,应根据《条例》和相关部门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理备案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对于违反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条例》规定对违规的租赁公司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等等)。

对医疗机构采购医疗器械的控制
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于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省级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
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其管理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医疗机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针对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医疗设备的事宜,《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2007]208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大型医用设备应取得配置许可证方可列入集中采购计划。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要对医疗机构利用贷款、融资、集资等形式负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的行为进行严格控制。

我们认为,医疗设备作为一个特殊行业,严格监管固然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在实践中将对医疗设备的监管扩展到对融资租赁的监管,却造成了一个悖论,即法理上,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不因租赁公司不具有相关经营资质而无效【2】;但是在监管层面,监管部门却有权对租赁公司进行处罚(包括罚没租赁物),使得融资租赁安排无法实现。

针对现存问题,本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从侧面肯定了融资租赁在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采购大型医疗设备业务中的积极作用,并明确分期付款采购大型医疗设备的服务对象包括“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

我们相信,本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会对加深医疗
器械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与租赁公司的合作,推动医疗设备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同时,《指导意见》采用了“探索”一词,体现了对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现存问题的清醒认识和谨慎态度。

在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下,租赁公司从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资质要求和医疗机构融资采购大型医疗设备的监管是否会获得实质放松,还有待相关部门和地方根据《指导意见》制定细则和配套规定。

我们后续将密切关注该等细则和配套规定的出台。

注:
1. 值得注意的是, 2015年3月24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亦明确从事医疗器械融资租赁应具有融资租赁资质,并且其经营范围仅限于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

2.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就该司法解释答记者问的相关内容。

来源:金杜说法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他们继续往前走。

走到了沃野,他们决定停下。

被打巴掌的那位差点淹死,幸好被朋友救过来了。

被救起后,他拿了一把小剑在石头上刻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救了我一命。


一旁好奇的朋友问到:
“为什么我打了你以后你要写在沙子上,而现在要刻在石头上呢?”
另一个笑笑回答说:“当被一个朋友伤害时,要写在易忘的地方,风会负责抹去它;
相反的如果被帮助,我们要把它刻在心灵的深处,任何风都抹不去的。


朋友之间相处,伤害往往是无心的,帮助却是真心的。

在日常生活中,就算最要好的朋友也会有摩擦,也会因为这些摩擦产生误会,以至于成为陌路。

友情的深浅,不仅在于朋友对你的才能钦佩到什么程度,更在于他对你的弱点容忍到什么程度。

学会将伤害丢在风里,将感动铭记心底,才可以让我们的友谊历久弥新!
友谊是我们哀伤时的缓和剂,激情时的舒解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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