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财政局工作管理制度
财政分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财政分局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财政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财政分局局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全体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3. 安全生产设施: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和完善安全生产设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4. 安全生产记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详细记录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隐患整改等情况。
5. 应急预案: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生产措施1. 办公区域安全:定期检查办公区域门窗、消防设施、用电线路等,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2. 用电安全: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杜绝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等现象。
3. 用火安全:禁止在办公区域吸烟,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确保火源得到有效控制。
4. 交通安全: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确保行车安全。
5. 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职工饮食卫生。
五、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谎报。
2. 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财政分局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财政分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县财政局国库岗位责任制及内部管理制度【模板】

县财政局国库岗位责任制及内部管理制度为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环节,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及财政预算资金资金的拨付及核算流程,制定预算内会计岗位责任制。
一、职责与分工(一)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条例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负责财政预算会计工作,指导、检查、监督部门预算会计工作。
3、负责监督部门预算执行,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编报财政预算收支旬、月报、零点快报。
5、负责联系人民银行国库,并协调有关工作,办理县本级预算缴、拨款和财政对各部门的资金拨款工作。
6、负责与人民银行、国税、地税、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之间账务核对工作。
7、负责县本级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8、负责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预算内资金的银行清算工作。
9、负责财政决算的编制工作。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根据财政国库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可以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不能由一人办理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账户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对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管理。
资金调度岗位:主要负责分析财政资金结构和收支变动情况,预期测财政资金流量,科学合理高度财政资金;审核岗位:主要负责依据预算对用款计划、支付申请等进行审核;清算岗位:负责每日对代理银行和清算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会计核算岗位:主要负责各类财政资金收支、债权债务、往来款项和上下级财政结算等事项进行核算,对负责组织日常对账、编制会计报表。
监督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对财政部门内部资金收付管理和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实施会计监督。
(三)人员分工组内4人,设股长(资金调度、审核岗位、监督管理岗位)1人,总预算会计1人(会计核算),专户会计1人(会计核算、银行账户管理),清算会计1人(资金清算、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管理员则办公室兼职。
1、股长负责:根据局长要求具体组织各岗位会计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对总预算会计、专户会计的凭证、账簿、报表审核;保管财政法人印鉴,对各项资金拨款进行审核并加盖法人印鉴;负责旬、月报的审核及本级收入缴库工作;协调业务股及人民银行做好对账工作;及时组织对财政资金往来款项的清理,对应收款项按规定进行扣款;提出财政总预算会计学习、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对财政部门内部资金收付管理和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实施会计监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业务。
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

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财政局应建立明确的组织结构,并对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进行清晰的分工。
包括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财政局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和准确和准确的账务记录。
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局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
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遵循法律法规和财政局的政策指导。
三、预算管理制度财政局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局的政策,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并进行严格的预算执行和监督。
包括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控和评价等环节,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财务管理制度财政局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财务分析等方面。
财务报告应按照会计准则和财政局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以向上级机关和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五、审计监督制度财政局应建立独立的审计监督制度,即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财政局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
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并向财政局的管理层提供审计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
六、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财政局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包括制定监督措施、建立投诉渠道、设立信访部门等,以便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七、培训和绩效评估制度财政局应建立员工培训计划和绩效评估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员工的绩效评估应按照财政局的绩效指标和标准进行,并与其岗位工资相关联,以激励员工提高绩效。
总之,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财政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财政局应制定并执行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透明性和高效性。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财政局的绩效,还有助于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财政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财政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工作,保障国家财政收支安全和财政管理效率,依据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财政工作,涵盖财政预算管理、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单位财务部门,如有需要修订或补充,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实施后,所有相关人员均应认真执行,如有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进行惩处。
第二章财政预算管理第五条财政预算管理是本单位财政工作的基础和核心,财政部门应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预算计划需符合国家财政法规要求,确保收支平衡。
第六条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本单位的经济发展情况、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并提出预算执行方案。
第七条财政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预算的执行效果。
第八条财政预算管理应做到严格控制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超支情况,如有超支情况发生,需及时上报并说明原因,按程序申请调整预算。
第三章财政收入管理第九条财政收入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各项收入的征收和管理工作,提高收入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条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要求,加强税收管理,确保各项税收按时足额纳入国库。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在征收财政收入时,应遵守税收征管程序,实行公开透明的征收方式,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十二条对于依法征收的各项财政收入,财政部门应建立详细的收入核算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财政支出管理第十三条财政支出是本单位实现各项工作任务的必要支持,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支出政策,合理安排和控制财政支出。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在进行支出时,应依法合规,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效益。
不得出现超支、挪用公款等违规情况。
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三)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财政局设立财务科,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科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编制和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三)管理财政资金收支;(四)监督管理预算执行情况;(五)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六)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一)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二)财政预算编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预算单位根据上级预算和本部门实际编制本单位预算;(三)财政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结构优化、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七条财政预算执行:(一)财政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二)各级预算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预算资金合理、合规使用;(三)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八条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收支政策,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使用;(二)加强财政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三)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收支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收支情况。
第九条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一)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支付审批程序;(二)加强支付凭证审核,确保支付凭证真实、合法、有效;(三)加强支付资金跟踪管理,确保支付资金安全、合规。
第五章财务票据管理第十条财政票据管理:(一)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确保财政票据合法、合规使用;(二)建立健全财政票据台账,及时、准确记录票据使用情况;(三)加强财政票据监督管理,防止票据违规使用。
财政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财政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提高财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和财政拨款的使用单位。
第三条财政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完整性原则:规章制度应当涵盖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科学性原则:规章制度应当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情况,注重实效,简明易懂。
(四)可行性原则:规章制度应当具备较强的操作性,便于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工作规章制度体系,包括基本制度、业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确保财政工作的全面规范管理。
第二章财政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第五条财政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研阶段: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制定或修订的建议。
(二)起草阶段:根据调研结果,起草新的规章制度或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明确制度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具体条款等内容。
(三)征求意见阶段:将起草的规章制度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充分听取各方建议。
(四)审查阶段:对征求意见反馈进行整理,对规章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制度合法、合理、可行。
(五)批准发布阶段:将审查合格的规章制度报请上级领导审批,发布实施。
第六条财政工作规章制度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以及财政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第三章财政工作规章制度执行与监督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和财政拨款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财政工作规章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工作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监督检查等方式,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九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对违反财政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局内部管理行为,保证财政局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财政工作科学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财政局机关内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局领导、中层干部、一线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工作岗位责任、岗位权限、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二章工作岗位责任第四条财政局工作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和执行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对应不同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五条财政局领导层工作岗位责任包括:(一)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推动财政工作顺利进行。
(二)协调各个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推动工作的协调开展。
(三)指导下属各级人员的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财政局管理层工作岗位责任包括:(一)负责管理财政局下属部门的工作。
(二)监督下属部门的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下属部门的综合素质。
(四)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推动财政工作的协调开展。
第七条财政局执行层工作岗位责任包括:(一)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按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
(三)积极参加工作培训和学习,提高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配合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岗位权限第八条财政局工作岗位权限分为一般权限和特殊权限两种。
第九条一般权限指的是工作岗位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自行解决相关事务、处理相关文件、决定相关事项、批准相关项等。
第十条特殊权限指的是只有特定的岗位人员或经过特别授权的人员才能够行使的权限,包括财务处的资金安排、人事处的人员调动等。
第十一条工作岗位权限的行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照程序进行,并且要负责任地行使。
第十二条工作岗位权限的行使应当与岗位职责相适应,不能超出岗位职责范围。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局工作岗位权限的调整、变更和撤销由上级财政局负责。
财政局管理制度

财政局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是为了加强财政局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财政局各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企业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稳定性。
2. 财政局组织架构财政局由以下职能部门组成: - 财务管理部门 - 预算管理部门 - 资金管理部门 -会计核算部门 - 审计监督部门 - 税收管理部门3. 管理标准3.1 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具体管理标准如下:1. 财务报告:及时编制、审核和审核财务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预算控制:制定财务预算计划,实施预算控制,确保财政局的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计划。
3. 合同管理:负责管理财政局的合同事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
4. 内部财务控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5.资产管理:负责财政局的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2 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管理部门负责财政局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具体管理标准如下: 1. 预算编制:及时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和财务预测报告,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预算执行:监督各部门按照预算计划进行资金支出,并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
3. 预算考核:建立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纠正偏差。
3.3 资金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财政局的资金运作和资金风险管理,具体管理标准如下: 1.资金监控:及时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资金预测和分析,确保资金的充分利用和安全管理。
2. 资金筹措:负责制定资金筹措计划,寻求多样化的资金来源,并优化资金结构,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3. 资金投资:制定资金投资策略和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的资金配置和风险控制。
3.4 会计核算部门会计核算部门负责财政局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具体管理标准如下: 1. 会计准则遵循: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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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严肃机关单位纪律作风,进一步规范财政干部的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着力打造一个规范的理财制度体系,创建一个有效理财的运行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理财氛围。
根据×财发[2013]43号文件精神,在对原制度、办法整理完善和重新修订的基础上,形成了县财政局制度汇编。
希望全体财政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为促进财政改革发展和县域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财政局
二○一五年
目录
1、县财政系统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 (1)
2、县财政局廉政建设规定 (5)
3、县财政局工作考勤制度 (7)
4、县财政系统请销假制度 (7)
5、县财政系统工作纪律 (9)
6、县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 (11)
7、县财政局集体学习制度 (14)
8、县财政系统学习培训奖惩办法 (15)
9、县财政局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17)
10、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 (19)
11、县财政局车辆管理办法 (21)
12、县财政局卫生制度 (23)
13、首问负责制 (24)
14、服务承诺制 (27)
15、限时办结制 (29)
16、政务公开制 (31)
17、执法责任制 (35)
18、失职追究制 (38)
19、绩效考评制 (41)
20、投诉处理办法 (45)
县财政系统工作目标
综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搞好内部管理,促进财政机关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财务管理(25分)
1、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勤俭节约,做到收支平衡。
经费开支超过预算及追加者扣4分。
2、原始票据审核严格。
无经手人和领导签字者扣1分;将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和白条入账者扣5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账户设置合理;科目运用规范;记账凭证填写完整;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至少装订一次凭证;每月向县局政办股报送经费收支月报表。
凡不符合规定者每条每次扣1分。
4、专项资金管理。
必须按规定程度办理,否则每次扣2分。
5、爱护公物,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凡丢失或人为损失每件公物扣2分,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二)集中核算(20分)
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凡出现原始票据审核不严格、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账簿登记不及时、未做
到日清月结、结账不规范、会计报表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每项扣2分。
2、根据报账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备用金
金额。
年底应当及时归还或冲销备用金。
否则,扣2分。
3、在核算过程中票据填写要规范完整,手续健全。
借款单(一式三联)无报账单位财务主管、报账员签章及核销时无经办人员签章;“五笔会签单”签字不齐全或者无报账单位财务章;收入、付出传票无核算专用章;审报单、付款委托单等各种票据手续不健全;
记账凭证无会计主管、记账、出纳、复核、制单等签字盖章;以上问题若出现1个,扣2分。
若同一问题出现在多笔业务中,累计扣分。
4、支出分类准确。
对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
否则,扣2分。
5、做到凭证装订整齐、账簿封皮、账簿启用表及凭证封皮填写正确、完整。
否则扣2分。
6、坚持每月与银行及报账单位核对账户余额,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真实、合法的会计信息。
如出现余额不相符,不按时上报会计报表,每项扣2分。
7、对于不真实、不合理的经济业务,必须拒付或者退回补充、更正,并及时进行登记。
否则,扣2分。
8、对报账单位的财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如有违反此项者扣2分。
(三)资金回收(10分)
加强资金回收工作,强化资金回收力度,完成资金回收任务。
短收按比例扣分。
(四)精神文明建设(30分)
1、制定学习制度及计划,并有学习专栏、会议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缺一者扣2.5分。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考勤记录详实。
凡未考勤或考勤不实者扣2.5分。
3、搞好单位环境卫生,院内建有花园,办公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符合要求者扣2.5分。
4、搞好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单位凝聚力,不闹无原则纠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凡单位出现纪律涣散,酗酒闹事,闹不团结者,此项扣5分,并按《县财政系统工作纪律》进行处罚。
5、规范执法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防止违法乱纪问题发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凡年度内发生违法
违纪问题,精神文明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6、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凡年终评为县级“文明单位”者奖励2分,市级“文明单位”者奖励4分。
7、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目标考评一票否决。
(五)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分)
不按时完成者,每次扣2分。
(六)社会评议(5分)
二、考核办法
(一)成立财政局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办股,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对各财政所的考核适用本办法,对局属各单位的考核适用本办法第一、四、六条,具体分值为本办法考核内容的一、四、六条占70%,年度目标责任书业务工作(个性目标)占30%。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局廉政建设规定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不得以手中权利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二、树立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搞好本职工作,对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敢于负责,不推诿扯皮,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对来单位联系业务和洽谈工作的同志,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答复明确,坚持原则。
四、领导干部尽量不参加庆祝会、庆功会、验收会,对涉及公事的宴请,应婉言谢绝,一般不得出席。
五、工作人员下乡,生活一律从俭。
六、业务人员对所征税款要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上解入库。
凡挪用税款者,依法严肃处理。
七、工作人员一般不准私事借用公款,家中确有特殊困难的,
需经领导批准,并制定还款计划后方可借给。
八、工作人员都要同单位或部门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不得收受用公款馈赠的礼品和有价证券,不能索要任何物品或回扣,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九、工作人员不许利用职权为机关或个人谋取私利;不许违反有关规定滥发钱物;不许拨“人情款”、收“人情税”。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局工作考勤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均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每天上班先到指定地点签到。
二、上班十分钟内签名报到,十分钟后停止签到。
外出办公必须给考勤处打招呼。
三、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由政办股负责组织考核。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系统请销假制度
根据两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制定本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财政干部,一律实行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各财政所、局属各单位领导及负责人请假,由局长批准;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单位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县局领导批准;局机关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的由局长批准。
三、因故不能按时销假上岗的,必须续假。
续假的审批以累计请假天数计算,按规定权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