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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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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1.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财政局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性。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财政局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3.档案管理职责与权限3.1 财政局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查询和借阅等工作。
3.2 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档案归档与整理4.1 档案应按照文件类型、时限等进行分类归档,确保归档的文件完整、准确无误。
4.2 档案应按照规定的存储条件进行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可读性和安全性。
5.档案查询与借阅5.1 任何单位或个人经办人可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查询申请,档案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档案信息。
5.2 档案查询和借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借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时归还。
6.档案保密与销毁6.1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涉密档案进行特殊管理,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权限。
6.2 档案销毁涉及到涉密档案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附件:1.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与权限表格2.档案归档分类标准3.档案查询申请表4.借阅登记表5.涉密档案管理制度法律名词及注释:1.档案:指机关、团体或个人在履行职责、开展活动中形成或者收到的一切记录、书证、照片、电子数据等载体和记载内容的总称。
2.档案管理部门:指财政局设立的专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部门。
3.归档:将已经完成的文件根据一定的规则按时限和内容整理归入档案库,备案保管。
4.档案查询:指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查询请求,获取档案信息的行为。
5.档案借阅:指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借阅申请,暂时借用档案的行为。
财政评审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评审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制度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3、资料归档程序4、立案的原则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6、案卷的编目7、案卷装订要求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
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己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薄”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节约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9、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二)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1、造价审核档案资料目录2、工程量清单变身存档资料目录3、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标底)编审存档资料目录(二)资料归档程序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原则立时归档,具体时间不超出一个月内归档。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仪、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考查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国家财政部门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各类财政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监管工作。
针对当前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行为,维护档案安全、完整、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文件收集和管理(一)文件分类1.根据文件性质和种类,将文件分为行政文件、工作文件、技术文件、财务文件、人事文件等五大类。
2.按照部门和业务范围不同,将文件分别归档编号。
(二)文件管理1.所有文件均须记录管理情况,发现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及时更换或补充。
2.文件管理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文件处理时效性及准确性。
(三)文件保管1.严格保管每种文件的原件及副本,不得随意借阅、拷贝或外借。
2.存储不同档案文件应按不同的保管期限进行安排,相关人员应检查、整理、清理,确保存储空间、纸质质量及长期保存的有效性。
三、轮换和翻译文件管理(一)轮换文件1.轮换文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确保轮换工作的安全,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2.轮换文件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档案管理流程进行安置,避免遗失、污损。
(二)翻译文件1.翻译文件必须由译者确认翻译准确无误后归档,并备案。
2.翻译文件应按日历年度进行安排,必须清空过期文件,确保文件采取正确的处理程序。
四、文件保密(一)保密等级1.根据保密等级划分档案等级,按照保密等级分类存放,严格保障信息机密性。
2.文件保密责任人要加强对文件存储环境的监管,保证存储安全可靠。
(二)保密流程1.涉密文件应在保密责任人或领导审批过后才能进入档案室。
2.对涉密文件进行具体的存储安排,防止泄密和外泄等情况的发生。
五、文件保护(一)文件保存1.文件保存应按照相关法规及规定要求进行,确保文件保存时间、安全性、完整性及便于查阅。
2.长期保存的文件要进行数字化备份,防止文件遗失或损坏。
(二)文件修复1.对遗失、凌乱、破损的文件进行修复,保证档案的状况、准确性、可评估性及安全保密性。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中心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等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档案的定义和种类1. 档案:是指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过程中产生和留下的纸质、电子、音像等各种材料记录、反映工作、管理的全套文件和单个文件。
2. 根据归档对象的不同,档案分为:(1)固定资产档案:有关固定资产申报、验收、调拨、报废等工作的文件;(2)项目建设档案:有关项目预审、立项、核准、实施、验收等方面的档案;(3)机构管理档案:有关机构组建、人事管理、考核、财务审计、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档案;(4)其他档案: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其他不属于以上三类的档案。
第三章档案收集和整理1. 档案的形成要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中每一环节的文件和资料必须按照程序逐级签发,任何人不得恶意隐瞒、删减、篡改和毁坏文件和资料,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准确。
2. 档案的收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各部门应按照各自业务特点,及时、准确地收集有关工作的文件和资料,并交由信息中心进行数字化存档。
3. 档案的整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和编号,制作档案目录并登记在档案管理系统中。
第四章档案管理和利用1. 档案存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应在保管区域内划定档案存储区,对每个档案柜进行编号,并制定档案存储计划,确保档案存储有序。
2. 档案保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员应对档案进行负责的保管,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状况,防止遗失、灭失、损坏和被盗等情况发生,确保档案安全无误。
3. 档案利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管理系统中录入档案资料以方便用户查询,对于有权使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保障资料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第五章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失去所有利用价值、不必再保留的档案,应经过评审后按照国家规定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销毁,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中作出记录。
财政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审计档案管理,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财政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审计项目档案、审计业务档案、审计成果档案等。
第三条财政审计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统一管理原则:对财政审计档案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确保档案的集中性和完整性。
(三)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档案的丢失、损毁和泄密。
(四)科学利用原则:充分利用档案资源,提高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财政审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审计项目档案:包括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
(二)审计业务档案:包括审计人员培训资料、审计制度、审计标准、审计指南等。
(三)审计成果档案:包括审计建议书、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信息等。
第五条财政审计档案实行统一编号,编号格式为:类别编号+年份+序号。
其中,类别编号按照审计项目档案、审计业务档案、审计成果档案的顺序分别为01、02、03。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财政审计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全面、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七条档案收集的内容包括:(一)审计项目档案: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
(二)审计业务档案:审计人员培训资料、审计制度、审计标准、审计指南等。
(三)审计成果档案:审计建议书、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信息等。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二)编号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编号,方便查阅和管理。
(三)装订整理: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和耐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九条财政审计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库房管理: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保持库房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盗、防火。
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监督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与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2. 规范化: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3. 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4. 便于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财政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财政监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财政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与销毁等工作;3. 负责财政监督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工作;4. 负责财政监督档案的统计、分析、研究等工作;5. 负责财政监督档案的保密工作。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财政监督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财政监督工作文件;2. 财政监督调查报告;3. 财政监督处理决定;4. 财政监督法律法规;5. 财政监督培训资料;6. 财政监督工作总结;7.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七条财政监督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年度、保管期限等进行分类;2. 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有序性;3. 档案装盒上架,保持档案的整洁、有序。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财政监督档案的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1.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2. 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九条财政监督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财政监督档案的查阅、借阅需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2. 查阅、借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3. 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查阅、借阅登记,确保档案的安全。
财政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部门档案管理制度财政部门是一个重要的机构,其工作需要处理大量的文件和档案。
因此,制定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一份完整的财政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了档案的创建、分类、归档、借阅和销毁等方面。
一、档案的创建1、文件的管理:任何在财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在考虑对某个问题或事项做出任何决策时,均需创建相应的文件,以详细记录所做决策的过程和结果。
文件需要明确文件的类型、主题、起草人、起草时间、审核人、审核时间等相关信息。
2、档案的命名规则:为了方便管理和查找,所有财政部门的文件和档案均需根据命名规则进行分类,并在创建时明确命名。
比如,类别、年度、编号等可以作为文件、档案的命名规则。
3、文件的格式和规范:在创建文件和档案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格式和规范,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例如,通用字体、标准的纸张大小、抬头和页脚的一致性、文本排版等。
二、档案的分类1、档案的分类标准:为了方便管理和查询,所有的档案需要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分类。
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身特点以及工作需求制定属于自己的档案分类标准。
2、档案的标识与编码:档案应统一进行标识和编码,以便进行查找和管理。
在财政部门,可以使用电子化管理系统或其他方式对档案进行标识和编码。
三、档案的归档1、归档程序:当建立新档案时,归档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建档时间表执行,由档案管理员主管建档工作。
档案管理员经过鉴定档案的内容和用途后,为之编制目录,按照编制好的目录进行归档。
2、归档的技术要求:归档程序中的技术要求为保证档案安全、整齐、美观、易查。
所有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大小、样式统一归档,并遵循“一档一卷、一卷一案”的原则,档案册余额利息卡内的各种应税不动产登记表应分别归成一卷。
四、档案的借阅1、借阅须知:当某个文件或档案需要被借出时,必须明确借阅的原因和期限。
任何未经授权而私自借阅财政部门的档案的行为是严重的违规行为。
2、档案借阅申请:借阅申请必须包含申请人的姓名、所在部门、借阅的目的和借阅期限等信息。
财政局_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政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财政局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报表、凭证、会议记录、声像材料等。
2. 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各类文件、资料、报表、凭证等。
3. 财政局与其他单位、部门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集中统一管理。
财政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档案收集。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档案资料,并按时归档。
3. 档案整理。
档案整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的原则,按照档案类别、年代、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编目、立卷。
4. 档案保管。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5. 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为财政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6. 档案鉴定。
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7. 档案保密。
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四、档案人员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3. 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登记、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 参加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损失、泄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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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评审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
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
3、资料归档程序
4、立案的原则
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
6、案卷的编目
7、案卷装订要求
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
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
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
进行分类整理、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
任何人不得将
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己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
“借阅档案登记薄”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节约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8、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借阅的
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9、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二)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
1、造价审核档案资料目录
序号资料名称备注
1存档资料目录
2审核委托合同
3审核报告
4审核验证定案表
5审核单位工程量计算书
6审核单位计算书底稿
7送审单位结算书
8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9工程经济签证
10工程变更资料
11洽谈记录
12委托方评价意见
13其他资料
2、工程量清单变身存档资料目录
序号资料名称备注
1存档资料目录
2工程量清单编审委托合同
3工程量清单
4工程量计算书
5委托方评价意见
3、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标底)编审存档资料目录
序号资料名称备注
1存档资料目录
2控制价(标底)编审委托合同
3建设方提供的招标文件
4建设方提供的答疑文件
5控制价(标底)预算书
6工程量计算书
7抽筋(附钢筋分析)
8委托方评价意见
(二)资料归档程序
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原则立时归档,具体时间不超出一个月内归档。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仪、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考查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4、档案立卷实行谁咨询谁立卷责任制。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负责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材料,咨询终结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
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对立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四)立卷的原则
1、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
2、正确分析和鉴别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
3、按委托项目分别立卷(一个项目一卷);
4、卷内文件材料应真实、完整,审批和签章手续完备;
5、卷内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必须规范、清晰,益于长期保存和利用。
6、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归档。
(五)归档资料
归档资料主要有结论性文件资料、证明性文件资料、相关性文件资料组成。
1、结论性文件资料内容和排列
(1)咨询报告书正本;
(2)工程结算审核定案书;
(3)工程造价审核报告签发的报告拟稿纸。
2、证明性文件资料内容和排列
(1)咨询单位资料
a、工程结算书、工程计算底稿;
b、技术文件,包括各类分析说明文件、测算书、材料价格统计汇总表及有关咨询单位的相关资料等;
c、工程类别核定单。
(2)业主(或委托方)提供资料
a、提供的主要文件:《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项目建议书及批件、设计方案、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预(结)算书、设计变更单(或清单)、施工签证(或清单)、甲供料明细等;
b、咨询过程中形成的主要文件:各种调查材料、采集数据、取证材料、会议纪要、文函等。
(3)承包方提供的资料:
承包方的企业资质、取费证书等。
3、相关性文件资料内容和排列
(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司法鉴定委托书;
(2)咨询单位作业计划书;
(3)《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原件;
(4)工程施工图和竣工图一般不纳入归档范围。
如设计变更单位和施工签证较多,可用清单形式归档,原件由委托方保存;
(5)审计签收单;
(6)卷内备考表。
(六)案卷的编写
1、编写案卷页号:正面在页面右上角编号,背面在左上角编写;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空白面不编页码号;案卷封面、卷内目录、
卷内备考表不编页码号。
2、案卷封面的编制
(1)立卷咨询单位名称。
(2)咨询业务类别: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估算编制(审核)、设计概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标底的
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报价编制;工程结算编制(审核);司法鉴定、项目投资控制等。
(3)案卷标题:指咨询项目的全称。
(4)时间:指卷内文件材料所属的起止年月。
(5)保管期想:分为短(15年)、长期(30年)、永久三类。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一般定为短期。
有特殊要求的可定为长期或永久。
(6)件、页数:“件”指卷内文件材料的总件数;“页数”指卷内文件材料的总页数。
(7)归档号:可按咨询单位的发文号规则编排。
3、卷内文件目录
(1)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序填写序号。
(2)文号:文件制发单位的发文号。
(3)作者:文件制发单位或个人。
(4)内容:即文件的标题。
文件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可自拟标题,但需外加“<>”号。
(5)日期:文件形成的年、月、日。
(6)页号:卷内文件所在之页的页码。
(7)备注:留待对卷内文件变化时作说明之用。
4、卷内备考表
(1)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
(2)立卷人:由立卷者签名。
(3)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查者签名。
(4)立卷时间:指完成立卷的时间。
(七)案卷装订要求
1、案卷装订排列: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
2、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应采用A4规格用纸。
封面宜采用120克至150克牛皮纸。
3、单卷厚度超过200页的,可分卷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