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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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1]

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1]

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1.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财政局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性。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财政局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3.档案管理职责与权限3.1 财政局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查询和借阅等工作。

3.2 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档案归档与整理4.1 档案应按照文件类型、时限等进行分类归档,确保归档的文件完整、准确无误。

4.2 档案应按照规定的存储条件进行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可读性和安全性。

5.档案查询与借阅5.1 任何单位或个人经办人可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查询申请,档案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档案信息。

5.2 档案查询和借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借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时归还。

6.档案保密与销毁6.1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涉密档案进行特殊管理,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权限。

6.2 档案销毁涉及到涉密档案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附件:1.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与权限表格2.档案归档分类标准3.档案查询申请表4.借阅登记表5.涉密档案管理制度法律名词及注释:1.档案:指机关、团体或个人在履行职责、开展活动中形成或者收到的一切记录、书证、照片、电子数据等载体和记载内容的总称。

2.档案管理部门:指财政局设立的专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部门。

3.归档:将已经完成的文件根据一定的规则按时限和内容整理归入档案库,备案保管。

4.档案查询:指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查询请求,获取档案信息的行为。

5.档案借阅:指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借阅申请,暂时借用档案的行为。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我局档案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使档案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促进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开展,现印发《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件材料归档制度1、归档文件材料范围:凡是我局在各项工作中形成和办理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务文件材料,业务文书、财会文书、声像等文件材料,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2、归档的时间:当年的文件材料应在来年的6月底前完成归档文件材料整理任务;会计档案应在经办部门保存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其他档案材料,当年的案卷应在来年的上半年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案的要求:归案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分类清楚,鉴定准确,整理规范、编目系统,符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

专业档案应按国家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归档,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其他档案也要按规范要求归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1、我局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由各股室、二级机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集中在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应该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

2、我局综合档案室保管的各类档案材料,应分门别类,不同类别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应分别排放,确保各门类档案的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3、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特殊季节和节假日要重点防范,确保档案安全无事故。

4、建好档案统计台账,对收进移出各类档案资料要及时进行登记、核对、入账,做到准确无误。

档案管理人员对所保管各类档案资料要做到胸中有数,家底清楚。

5、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在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

三、档案保密制度1、档案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熟悉我局保密工作范围,牢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积极做好保密工作。

财政所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所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所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财政所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二)统一领导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中管理原则:财政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序。

(四)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检索和利用。

(五)开发利用原则:充分利用档案资源,为财政所各项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财政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财政所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及时归档。

第六条财政所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财政所内部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报表、图表等;(二)财政所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形成的文件、资料、报表、图表等;(三)上级机关、其他单位颁发的文件、资料、报表、图表等;(四)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制档案目录,做到条目清晰、内容准确;(三)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连续;(四)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档案整理,提高档案利用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防磁等条件;(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安全;(三)对破损、霉变、褪色的档案,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财政局_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局_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政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财政局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报表、凭证、会议记录、声像材料等。

2. 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各类文件、资料、报表、凭证等。

3. 财政局与其他单位、部门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集中统一管理。

财政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档案收集。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档案资料,并按时归档。

3. 档案整理。

档案整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的原则,按照档案类别、年代、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编目、立卷。

4. 档案保管。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5. 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为财政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6. 档案鉴定。

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7. 档案保密。

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四、档案人员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3. 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登记、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 参加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损失、泄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一、前言档案是一个组织、企事业单位的重要资产,对于财政所而言亦是如此。

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是指财政所对档案的创建、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

建立和完善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不仅有助于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更能保护财政所的合法权益。

二、档案管理原则1. 法律原则:遵循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科学原则:按照档案管理的科学方法和原则,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性。

3. 效益原则:注重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以满足财政所的各类需求。

4. 统一原则:统一指导思想、统一制度规范、统一管理标准,实现档案管理的一体化和一致性。

5. 便捷原则: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提供快捷、便利的档案管理服务。

三、档案管理责任1. 财政所领导: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2. 档案管理员: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管理的正常运行。

3. 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操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创建- 根据财政所的业务范围和工作需要,确定需要创建的档案种类和内容。

- 设置档案编号和目录,确保档案的系统可查性和整体性。

- 对档案的纸质和电子版本进行合理分类和存储。

2. 档案保管- 建立档案保管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 制定档案保管规定,明确档案保管人员的职责和权责。

- 对档案进行分类、盘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好性和可使用性。

- 设立保密区域,对涉密档案进行特别管理,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3. 档案利用- 制定档案利用规定,明确档案利用的程序和要求。

- 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地提供给需要部门和人员。

- 提供电子检索和浏览功能,方便用户查找和利用档案。

4. 档案销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无继续利用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 制定档案销毁规定,明确档案销毁的流程和要求。

财政局档案制度

财政局档案制度

财政局档案制度背景财政局作为财务管理机构,是政府的财务主管部门之一,其办公自然会涉及到大量的文件文档。

为了保证文件文档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财政局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档案制度。

目的财政局档案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财政局的档案管理流程,把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高效和科学,确保档案的完整、保密、防损和易查。

内容组织机构财政局档案管理机构应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内设档案室或档案管理部门,并设立档案管理员。

档案的分类和归档针对财政局的实际情况,档案可分为一般文件、重要文件和机密文件三类。

根据此分类,可对档案进行不同级别的保护。

对于存档文件,应设定归档期限,对归档期限已到的档案要及时清理整理并进行档案审查,以便更好地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档案借阅及管理领导和员工在借阅档案时,应做到索引清晰,提前申请并经过核准后方可借阅。

外来人员或机构借阅档案需符合相关规定。

对档案借阅的时间、范围、目的、人员和档案使用情况做好记录,并定期检查所有档案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解决。

对于财政局档案管理中触及到的重要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形成相关管理报告,并逐步完善档案管理的制度和体系。

档案安全与保密档案的保密性尤为重要,因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护。

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

档案销毁档案已过审查并被批准,且时间超过了归档期限,应当及时销毁。

档案销毁应按照相关规定,由专人负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总结财政局档案制度是财政局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保证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有序化是必不可少的。

各项措施、规章必须严格执行,达到保护档案的完整、保密和利用价值,进一步降低财政管理工作的风险和成本。

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财政所是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工作的机构,具有重要的职能和责任。

档案管理是财政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档案涉及到各个方面的信息和数据,因此对档案的管理必须要科学、规范、严格。

为此,财政所必须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可靠。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必要性档案管理是一种重要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规范,其目的在于维护和保护档案的实效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具体来讲,档案管理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 维护档案的完整性。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要确保档案的完整、齐全、准确和规范,以便在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档案。

2. 保障档案的安全性。

档案管理不仅要保护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遭到灭失、破坏或盗窃,还要定期检查保管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 促进档案信息的共享。

建立及管理档案除了重点考虑保密工作外,还要促进档案信息的共享和互通,保证档案信息在实际工作中的使用和开发价值。

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方法1.明确管理目标和原则。

在制订档案管理制度时,必须要先制定好管理目标和基本原则,以便进行后续的工作规划和实施。

2.制定相关规程和制度。

制定好档案管理制度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其制定应当围绕档案管理的各个方面展开,并且制定得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工作的职责和分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它能够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的协调和推进。

三、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1.档案收集与维护。

档案管理的核心是档案的收集与维护。

也就是说,财政所需要建立档案分类管理制度、档案登记制度和档案归档、借阅制度等,并且调查和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2.档案的密级管理。

在档案管理中,必须对机密性高的档案加以特别处理。

该部分的内容应该涉及档案密级制度、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等。

3.档案最终处置。

档案最终处置是档案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

应制定档案销毁、备份和转移制度,并注重保护隐私信息。

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与财政监督相关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分级管理:按照档案的密级、重要性等进行分级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四)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财政监督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档案室”)为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五)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档案管理内容第六条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文件;(二)财政监督检查项目资料;(三)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四)财政监督检查决定;(五)其他与财政监督检查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档案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条理性和可检索性。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九条档案资料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条理性和可检索性。

第十条档案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归档。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的密级、重要性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二条档案查阅应严格按照档案查阅规定办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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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我局档案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使档案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促进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开展,现印发《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件材料归档制度1、归档文件材料范围:凡是我局在各项工作中形成和办理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务文件材料,业务文书、财会文书、声像等文件材料,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2、归档的时间:当年的文件材料应在来年的6月底前完成归档文件材料整理任务;会计档案应在经办部门保存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其他档案材料,当年的案卷应在来年的上半年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案的要求:归案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分类清楚,鉴定准确,整理规范、编目系统,符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

专业档案应按国家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归档,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其他档案也要按规范要求归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1、我局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由各股室、二级机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集中在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应该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

2、我局综合档案室保管的各类档案材料,应分门别类,不同类别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应分别排放,确保各门类档案的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3、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特殊季节和节假日要重点防范,确保档案安全无事故。

4、建好档案统计台账,对收进移出各类档案资料要及时进行登记、核对、入账,做到准确无误。

档案管理人员对所保管各类档案资料要做到胸中有数,家底清楚。

5、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在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

三、档案保密制度1、档案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熟悉我局保密工作范围,牢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积极做好保密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要守口如瓶,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

3、我局综合档案室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查阅机密档案材料应经局领导审批,专职和兼职档案员应严格把关,查阅档案者不得翻阅与利用目的无关的档案资料,以防泄密。

5、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保密工作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四、档案利用制度1、我局综合档案室保存的各类档案,主要为本机关各项工作提供利用,我局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材料,需找局档案保管员统一查阅后再利用,并及时归卷。

2、外单位人员因公查阅本局档案,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并指定地点,由各股室二级机构兼职档案员提供利用。

3、保管的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确因特殊情况借出档案,必须经局领导审批把关,方可借出,但不得损毁档案原件,并限期归还。

4、查阅档案资料者,必须持合法证明,严格登记手续,填写查阅档案者姓名,单位、事由、档案名称,方可查阅,调阅人不得抽页损毁涂改档案,违者严肃处理。

5、出具的档案证明材料,必须经过校对、签字、盖章方可有效,秘密档案资料要限期收回。

五、档案统计制度1、档案工作的统计:就是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的有关情况。

2、档案工作统计的内容:包括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档案数量和状况的登记,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情况的登记,以及档案构成、档案利用工作人员、档案机构、库房、设备设施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工作任务。

3、建立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台账,对我局保管的各类档案资料、设备设施进行登记和统计,做到“家底清楚”。

4、做好平时档案收进移出和档案利用情况的登记工作,为统计工作创造条件。

完成档案主管机关交办的档案统计工作任务。

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1、档案材料的鉴定:就是依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规定,鉴别确定各类档案保存期限,可分为归档范围鉴定、档案价值鉴定、保存期限已满销毁前鉴定。

2、档案材料的销毁:就是把各类档案保管期期限已满,经过鉴定,确已失去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进行清理销毁。

3、销毁档案材料,应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人员由局领导班子、股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专职档案员和兼职档案员组成,经过鉴定,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材料,应编写出销毁档案情况的详细报告和销毁档案清册,报上级和档案业务部门批准,方可销毁,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销毁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两人以上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财务档案及时准确地归档,现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凡是我局在财务和业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总账、明细账、辅助账、月报、年报表、附表及文字说明材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鉴定销毁清册和其他会计档案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2、会计档案的整理由各股室(二级机构)兼职档案员负责实施,并按照我局制定的会计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编目、归档。

3、会计档案的移交: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后,在财务部门或经办部门保存一年,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移交时应编造移交清册,一式两份、档案室一份、移交单位一份。

4、会计档案的利用:应严格办理利用手续,经专职档案员和各股室(二级机构)兼职档案员共同把关方可利用,不得拆毁原卷(件)借出会计档案须经局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

八、档案安全管护制度一、档案安全管护工作,就是采用一定的技术施备、措施和科学的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止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八防”(即防盗、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完整安全。

三、加强库房基础设备建设,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四、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 4—2 4度,相对湿度4 5-6 0%之内: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无鼠、无有害气体污染。

五、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按时测量温湿度,及时记录。

每月清理一次档案柜,对档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或文件,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六、接收进室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非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进入库房,库房里严禁烟火。

九、档案管理人员奖惩制度一、为充分调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局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工作,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将列入年终评优内容,并给予通报表扬。

三、档案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档案整理不符合规范化要求,给予扣分处理,凡受到扣分处理的,严肃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四、对丢失、损毁、擅自公开和销毁档案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机关法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给予经济处罚。

五、对伪造或擅自提供、出卖档案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档案移交制度1、档案的移交就是依据档案法规的要求,将按规范要求归档整理的各类档案,向同级人民政府档案局综合档案馆,我局综合档案室定期移交的过程。

2、档案移交的质量要求:必须按规范要求归档整理好的案卷(册、件),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分类清楚、鉴定准确、编目系统、装订整齐。

连同目录索引(纸质目录、电子目录)移交清册,同步移交。

3、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按移交接收档案的要求,由局综合档案室负责向县档案馆移交档案。

4、向局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由各股室(二级机构)兼职档案员移交,局专职档案员负责验收接收。

5、局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应做好现行档案文件材料的移交或交接工作,凡不按规定办理移交或交接的不得履新,并将严肃处理。

利辛县财政局有关人员档案管理岗位职责一、局领导班子工作职责局长是我局档案安全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我局档案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对档案安全负分管监管责任,具体职责是:1、组织我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办法、方针政策、增强我局人员社会档案意识,实行依法治档。

2、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作为局机关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列入财政综合工作整体管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为我局档案工作提供经费,物质保障,促进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3、关心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进步和生活疾苦,鼓励支持档案管理人员学习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熟悉档案管理业务,提高专业技能,积极做好我局档案管理工作。

4、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和奖励范围,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完不成任务者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二、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办公室主任是我局档案安全管护的直接责任人,对档案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其职责是:l、协助局领导班子,积极组织我局专职和兼职档案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依法治档。

2、抓好我局专职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每年应组织至少1次档案管理人员,集体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熟练档案业务技能,积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我局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以及管理措施,认真检查落实我局制定的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我局档案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4、做好我局档案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帮助解决好档案工作中所需的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档案工作运行,促进档案工作健康开展。

5、每年组织1或2次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活动,表扬先进,促进后进,调动多方积极因素,争先创优开展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活动。

三、专职档案员工作职责专职档案员是本局档案安全管护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局档案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其职责是: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做好我局档案工作。

2、忠诚档案事业,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档案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落实好对我局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评比工作,学习专业理论,熟练档案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3、负责接收保管我局形成的全部档案,建立档案收进移出统计台账、对我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做好我局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无泄密、无事故,做好各类档案系统化排放,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配备“八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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