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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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公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4) 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者违反规章的权力;(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6)防火墙原则:公司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

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董事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 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财金[2004]40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4.04.28
【实施日期】2004.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财金[2004]40号2004年4月28日)
第一条为有效地提升不良资产处置回收价值,提高资产处置效率,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严格防范和控制投资业务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业务,是指公司以提升资产处置回收价值为目的,运用现金资本
金对其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追加必要投资,最终实现现金回收的投资行为。

公司不得对接受委托代理处置的资产追加投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现金资本金,是指公司接收商业银行作为资本金划转的现金,作为资本金划转的固定资产和投资实体变现的现金,以及资本金投资增值产生的现金。

公司不得挪用政策性收购不良资产回收的现金进行投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地提升不良资产处置回收价值,提高资产处置效率,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严格防范和控制投资业务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业务,是指公司以提升资产处置回收价值为目的,运用现金资本金对其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追加必要投资,最终实现现金回收的投资行为。

公司不得对接受委托代理处置的资产追加投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现金资本金,是指公司接收商业银行作为资本金划转的现金,作为资本金划转的固定资产和投资实体变现的现金,以及资本金投资增值产生的现金。

公司不得挪用政策性收购不良资产回收的现金进行投资。

第五条公司投资业务应遵循总量控制、规范运作、严格管理、控制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

公司应针对投资业务中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控制措施。

第六条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投资具有完善产权、完善功能或处理瑕疵,从而提升资产处置回收价值的作用;(二)预计追加投资后的资产处置现金回收大于直接处置的现金回收和追加投资之和;(三)政策性收购不良资产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资产处置目标责任的最后期限,商业化收购不良资产的投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

第七条公司应对投资项目直接处置和追加投资后再予处置两种方式进行预测和比较分析。

预测直接处置回收现金以资产评估或价值分析为基础;预测追加投资收益应计算资金成本及时间价值。

第八条公司投资项目的现金回收首先归还投资额及其相应的资金成本,剩余部分计入资产处置回收现金。

第九条公司应设有投资业务审议决策机构。

投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经审议决策机构审议决策。

审议决策机构由公司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照“集体审议、稳健严谨、规范高效、科学决策”原则开展审议工作。

XX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风险管理办法

XX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风险管理办法

XX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固定收益证券投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制度》《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谨慎投资原则,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第三条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控制(一)国债、地方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及中央银行票据等利率类固定收益类投资以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久期作为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的主要技术指标,波动范围保持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的投资组合配置计划中对应指标一致;(二)对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信用类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必须根据《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用债券内部评级办法》的规定具备经分管投资领导认可的内部评级报告及专门的内部投资分析报告;(三)充分考虑拟投资固定收益证券的流动性状况并作为投资的重要依据之一;(四)可转换债券投资含有一定的股票二级市场风险。

可转换债券投资以敏感度指标(Delta等)作为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的主要技术指标。

第四条流动性风险控制(一)基金经理在买入固定收益证券资产前必须对组合的流动性进行综合考虑,使组合的各项比例符合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满足赎回的需要;(二)在投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不能计入政府债券比例的信用类固定收益证券之前,必须对标的固定收益证券进行充分的流动性分析;(三)基金保留的现金头寸(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根据公司流动性风险控制主要指标限额执行;(四)在进行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之前,基金经理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流程。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繁荣,投资已成为许多人的首选。

然而,投资并非没有风险,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管理投资风险。

1. 分散投资分散投资是一种常见的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者可以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资产类别、行业、地区和时间,以降低风险。

通过分散投资,投资者可以在某些投资亏损时,其他投资可能获得回报,从而达到整体风险控制的目的。

2. 研究分析在投资前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也是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之一。

投资者应该全面了解潜在的投资标的,包括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行业前景等。

通过研究分析,投资者可以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并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风险。

3. 设定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应该明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来制定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风险承受能力包括投资者的资金实力、投资目标、投资时间等因素。

投资者应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合的投资标的和投资策略,以确保自身在投资过程中有足够的抵御风险的能力。

4. 建立止损机制止损是一种有效的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应设定止损位,当投资标的的价格达到止损位时,应及时止损,以避免进一步亏损。

设立止损位可以帮助投资者控制投资风险,避免情绪炒作和追涨杀跌的行为。

5. 定期调整投资策略投资者应定期评估和调整投资策略,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

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投资标的的收益和风险,投资者应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投资策略,以减少风险和提高回报。

6. 监控投资组合投资者应定期监控投资组合的情况,及时了解投资标的的动态。

投资者可以通过设置预警机制或委托专业人士进行监控,以确保投资组合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7. 保持冷静最后,投资者应保持冷静,不受市场情绪的影响。

投资市场有涨有跌,过度的情绪化行为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决策。

投资者应保持理性,避免盲目跟风和追涨杀跌,以提高投资成功的概率。

投资风险管理办法

投资风险管理办法

投资风险管理办法投资是一项充满机遇和风险的行为,以期获取利润的同时也承担着潜在的损失风险。

因此,对于任何投资者来说,了解和管理风险是至关重要的。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投资风险的管理办法,并提供一些帮助您在投资过程中获得更好效益的建议。

一、风险评估与预测在投资前,必须进行投资风险的评估与预测。

了解风险的来源和可能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投资策略和决策。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投资风险评估工具和方法:1. 基本面分析:通过研究投资对象的财务报表、行业状况和市场前景等,来评估其价值和风险。

2. 技术分析:通过研究图表、趋势和波动等技术指标,来预测投资对象的价格变动,并判断其风险。

3. 宏观经济分析:通过研究国家经济状况、政策环境和全球市场情况等,来预测投资环境的风险。

二、分散投资风险分散投资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

通过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资产类别、行业和地域,可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和特定风险对整体投资组合的影响。

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分散投资风险的方法:1. 资产配置: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合理配置不同资产类型的比例,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等。

2. 行业分散:投资者可以将资金投资于不同的行业,以降低特定行业面临的风险。

例如,在同时投资科技和制造业的情况下,一方面可以享受科技行业快速增长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能分散制造业面临的不确定性。

3. 地域分散:投资者可以将资金投资于不同的地区,以降低地域性风险。

例如,同时投资于发达市场和新兴市场,可以在经济周期和政策变化等方面减少风险。

三、止损机制在投资过程中,止损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

它可以防止投资者在市场波动下继续承担较大损失。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止损措施:1. 止损单:在投资中设置止损单,当投资对象的价格达到预定的止损水平时,自动卖出以避免进一步损失。

2. 仓位控制:在投资中设置仓位限制,当投资组合中某一股票或资产的跌幅超过一定比例时,及时减少该股票或资产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

投资风险管理办法

投资风险管理办法

投资风险管理办法一、前言投资风险是指在进行投资活动时所面临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其中包括市场波动、资金流动性风险、经济衰退等。

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文将介绍一些投资风险管理的办法。

二、多元化投资多元化投资是分散投资风险的有效方法。

通过投资不同类型的资产或者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进行投资,可以降低个体风险对整体投资组合的影响。

例如,投资者可以同时购买股票、债券、房地产等不同种类的资产,将资金分散在不同的行业,甚至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之间进行分配。

多元化投资能够平衡投资组合,减少特定资产或者行业的不利影响,提高整体的回报率。

三、详尽尽调在进行投资之前,进行详尽的尽调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对潜在投资项目的全面调查和分析,可以有效地评估和预测投资风险。

尽调的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市场需求、竞争环境、管理团队等方面的调查。

此外,还应特别关注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市场变化对投资的影响。

只有在充分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潜在风险和回报时,投资者才能做出明智的决策。

四、风险控制工具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可以利用各种风险控制工具来管理投资风险。

例如,可以使用衍生品工具(如期权、期货等)对投资组合进行保险或对冲操作,以最小化可能的损失。

此外,还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止损策略,及时止损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风险控制工具的使用需要投资者有一定的市场经验和专业知识,因此在操作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准备。

五、风险评估和监测风险评估和监测是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

投资者应定期对已有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了解投资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否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同时,还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和经济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组合策略,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在风险监测过程中,投资者可以利用各种工具和指标来量化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六、合理规划资金合理规划资金是投资风险管理的基础。

在进行投资之前,投资者应制定明确的投资计划,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来确定投资金额。

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本管理办法是为规范投资基金管理人在管理投资基金风险准备
金方面的行为,防范和控制投资基金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进投资基金健康发展,制定的。

第二章风险准备金制度
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确立合理的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投资基
金的风险特点和管理规模确定风险准备金的比例和金额,并将风险
准备金核算保持与估值日更新的同步性。

第三章风险准备金管理
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风险准备金管理,及时纳入基金管理
计划,由投资基金托管人进行存管,专户管理,保证资金稳妥可靠。

同时,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完成风险准备金的充足性核算,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记录和资料。

第四章报告和披露
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将风险准备金情况列入基金合同、年报、
半年报和季度报告等披露文件中,对不同类型的基金,在披露内容
和披露频率上应当采取不同的措施。

第五章知情权保障
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基金合同中和其他法定文件中,向
投资者充分披露风险准备金制度、充足程度、核算方式和管理情况,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六章处罚规定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受到基金业监管
机构的惩戒性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结束语
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投资基金行业的健
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
格按照规定管理风险准备金,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相关情况,共同
推动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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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管委企业金融业务风险投资
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经发管委企业金融业务风险投资项目的流程、提高效率、控制相关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应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三条经发管委下设的企业金融服务部牵头组织企业金融风险投资业务具体工作,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

第四条经发管委下属分支机构包括各分、子公司及单体营业部(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积极开展风险投资业务的市场开发工作。

第三章项目立项及开发
第五条提请立项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项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性标准
1、行业选择
行业符合“两高六新”,即“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和“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重点投资于行业具有良好成长性、符合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科技(含互联网)、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文化与传媒、消费与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

2、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市场、技术、成本、品牌、资源、管理、人才等方面应至少具备两项以上的核心竞争能力。

3、主营业务
3.1公司的主营业务清晰,业务专一性较强,商业模式具有可复制性。

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将绝大部分的资源与精力投入到公司的主营业务中来,体外无与公司形成竞争关系的产业,同时亦无盲目多元化的情况与倾向。

3.2公司主营业务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4、实际控制人及核心团队的诚信度、创业精神、管理能力及稳定性
4.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核心团队无历史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民事、税收、资信等)。

4.2团队结构合理,目标一致,具有合力,且具备创业热情,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清晰的认识与执行能力。

4.3管理团队中要有具备行业从业经验的不同类型人才,包括技术、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等。

4.4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的主要成员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或具备较强的可塑性
公司已经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内控制度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具有较强的认同感和可塑性。

6、资金用途
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详细的募集资金(本轮私募)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盈利前景较为明确。

7、后续盈利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公司管理层对未来至少三年以上的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趋势应能做出清晰的判断,并提供未来三年的详细财务预测,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具有较好的前景、商业计划具有可行性。

8、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公司财务信息较为真实、可靠,可以依据该信息做出初步的投资价值判断。

(二)定量标准
1、公司存续年限
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2、成长性
2.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利润稳定增长,最近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且最近两年增长率不低于30%。

对于信息科技、生物与新医药行业的拟投资公司暂不做盈利要求,但是最近一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3,000万。

2.2若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内的,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30%;
2.3若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3、盈利能力
公司毛利率及净利润水平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4、资产质量
4.1应收账款周转率、帐龄分布、坏帐余额及占比情况符合行业特征,并无明显异常。

4.2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备情况符合行业特征,并无明显异常。

4.3资产负债率水平符合行业特征,并无明显异常。

4.4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或存在该等情况但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在增资或股权转让后一定期限内予以解决。

5、现金流状况
公司最近两年经营性净现金原则上应为正数。

第六条如果拟投资公司有少数指标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公司的行业特性、成长性、挂牌预期、入股价格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应做特别说明,可适当放宽标准,由出席立项评审会议的成员全票通过方可立项。

第七条风险投资项目立项前应组建风险投资项目组。

风险投资项目组应
在风险投资项目立项前进行初步尽职调查,并完成风险投资项目立项报告。

被投资企业拟在新三板挂牌的,立项报告完成前,新三板挂牌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应已经完成并完成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初稿,以确保风险投资项目组可以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价值和挂牌可行性进行合理判断。

第八条立项报告应包括关于项目的前期工作回顾、目标公司及所在行业介绍、交易架构、是否有提供增值服务的机会、结论与建议、以及后续工作计划等。

第九条风险投资项目立项委员会由5名立项委员组成,由企业金融服务部总部VP以上人员担任。

第十条立项委员根据《经发管委企业金融业务风险投资项目立项标准》进行投票表决,至少4名立项委员赞成项目方可立项。

投反对票的立项委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反对理由。

推荐风险投资项目组应高度重视立项委员的立项反馈意见,并将立项反馈相关问题逐条在尽职调查和投资建议书中予以落实。

第十一条立项通过后,可以根据拟投资企业需求,与其签订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签订双方同意该意向书中除保密条款和排他条款外,其他条款均无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项目出现重大变化,项目组应报告企业金融服务部,由企业金融服务部决定项目是否继续进行或终止。

第四章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
第十三条风险投资项目立项通过后,由风险投资项目组对拟投资企业
进行详细尽职调查并完成投资建议书。

投资建议书应对拟投资企业和所在行业进行深入分析,作出可靠的盈利预测,阐明交易结构,并明确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同时对新三板挂牌的可行性、投资回报测算和退出渠道等做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并包括最终投资协议核心条款建议。

第十四条必要时,总部可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进行财务、法律、商业等方面的专项尽职调查。

第十五条风险投资项目组成员应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对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六条投资建议书完成后应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由企业金融服务部SVP职级以上人员担任。

第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至少4名委员赞成项目方可通过。

投反对票的委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反对理由。

第十八条风险投资项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报经发管委主任审批。

经发管委主任批准后交由金石投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金石投资履行完相关审批程序后,公司与拟投资企业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并履行项目交割程序。

第十九条风险投资项目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投资完成后被投资企业股本的7%。

第五章投后管理和退出
第二十条风险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由企业金融服务部执行。

公司
可向被投资企业推荐董事,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决策。

投后管理人员应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持续监控,并每个季度提交项目风险管理报告。

第二十一条风险投资项目的预期退出周期为三至五年。

风险投资项目退出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新三板及沪/深交易所退出、并购退出、股东回购退出等。

第二十二条风险投资项目组撰写项目退出报告并提出项目退出建议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项目退出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履行项目退出程序。

第二十三条项目退出报告应包括项目投资情况概要,对退出前三年企业经营情况的总结,对未来三年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和财务情况的预测,对退出时机进行分析论证,明确具体退出方式和退出时间安排,并测算投资收益率和投资回报倍数。

第二十四条风险投资项目完成后,由风险投资项目组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经发管委企业金融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经公司批准后,即日起下发执行。

经发管委企业金融服务部二零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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