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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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

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

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

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

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6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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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1、运行任务(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

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第2篇】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妥善处理设备验收、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问题,保证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缺陷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制订本制度。

2.原则2.1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及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设备缺陷处理工作,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企业所有设备缺陷处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仓储设备等。

第二章设备缺陷的定义与分类2.1 设备缺陷的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浮现的任何与设计功能和性能不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创造缺陷、设计缺陷、装配缺陷等。

2.2 设备缺陷的分类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对设备运行的影响,将设备缺陷分为三类:普通缺陷、重要缺陷和严重缺陷。

具体定义和划分标准参见本附件1。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流程3.1 缺陷发现与报告设备缺陷的发现应由设备使用人员及时报告给设备管理员,同时应填写设备缺陷报告表,详细描述设备缺陷的情况。

3.2 缺陷评估与分类设备管理员应对报告的缺陷进行评估和分类。

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将缺陷分为普通缺陷、重要缺陷和严重缺陷。

3.3 缺陷处理与修复对于普通缺陷,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计划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和修复。

对于重要缺陷和严重缺陷,设备管理员应即将采取措施住手使用设备,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查并修复。

3.4 缺陷验证与审批设备修复完成后,设备管理员应进行缺陷验证,并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审批。

经审批通过后,方可重新使用设备。

第四章缺陷处理的责任与权限4.1 设备使用人员责任与权限设备使用人员有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设备缺陷,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设备使用人员在发现设备缺陷后,有权限暂停使用设备,并配合设备管理员进行相关处理工作。

4.2 设备管理员责任与权限设备管理员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评估、分类和处理。

设备管理员有权限调配维修人员、组织缺陷验证和设备审批等。

4.3 维修人员责任与权限维修人员有责任按照设备管理员的指示进行设备修复。

维修人员有权限进入设备工作区域进行修复工作,必要时可以暂停设备使用。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为及时合理的消除配电设备中存在的缺陷,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缺陷分类:(1)一类缺陷。

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

(2)二类缺陷。

指缺陷比较严重,但设备仍可短期继续运行。

(3)三类缺陷。

指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2.缺陷处理(1)一类缺陷。

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发现缺陷后____小时内予以消除。

(2)二类缺陷。

应在发现缺陷之后一个月内,安排检查计划消除,在消除缺陷前应加强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

(3)三类缺陷:运行管理单位可将缺陷列入年度:季度检修计划中或日常维护工作中去消除。

3.设备缺陷通知单的管理(1)设备缺陷通知单的填写:①运行维护人员填写下列各栏。

缺陷位置、缺陷内容、缺陷类别、所需材料、发现日期、填单日期、缺陷简图、发现人意见、报单人签名。

②班长意见栏。

由运行班长填写。

③分局主管意见栏。

由分局主管运行专责工程师填写。

④送检日期、处理缺陷方法、返回日期三栏。

由分局主管检修专责工程师填写。

⑤接检日期、处理日期两栏。

由检修单位的检修负责人填写。

(2)缺陷通知单的传递:(1)缺陷发现人:①缺陷发现人应将缺陷所在的线路板、线路名称、具体或公用配电房名称、设备编号、设备型号等填写在缺陷通知单上。

②在缺陷内容栏内必须填写缺陷的标准部位、缺陷状况及缺陷类别。

③在发现人意见栏内填写处理缺陷意见,并在缺陷简图栏内绘出缺陷位置简图、处理缺陷所需的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

④在发现日期栏内填写发现缺陷日期并在报单人栏内签字,最后将填写好的缺陷通知单一式四份送交运行班长。

(2)运行班长:①班长接到缺陷通知单后,认真审核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错误时,要求发现人重新核实、填写。

②审核缺陷通知单的内容无误后,在班长意见栏内注明处理缺陷的意见。

③在班长意见栏内签字并填写日期后将缺陷通知单一式四份返还给缺陷发现人,由发现人送交分局运行专责工程师。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合理利用设备资源,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排查、整改、验收等环节。

三、设备缺陷的分类设备缺陷分为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和轻微缺陷三个级别。

1. 严重缺陷:指设备故障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缺陷,需立即停机处理。

2. 一般缺陷:指设备故障对生产效率及设备寿命有较大影响的缺陷,需及时处理。

3. 轻微缺陷:指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效率不大、可暂缓处理的缺陷。

四、设备缺陷管理流程1. 发现缺陷:设备操作人员在日常使用中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向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报告,并填写设备缺陷报告表。

2. 缺陷确认: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接收到报告后,进行现场确认并评估缺陷级别,确定后续处理方案。

3. 整改措施:按照缺陷级别确定整改时间和方式,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通知设备操作人员配合。

4. 整改验收:整改完成后,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缺陷已经得到有效处理。

5. 记录备案:对设备缺陷的发现、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建立设备缺陷档案,供日后参考。

五、责任分工1.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整改跟踪及验收工作。

2.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报告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措施。

3. 相关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现场确认、评估、整改方案制定及验收工作。

六、设备维护保养1. 定期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设备缺陷的发生。

2. 维护记录: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卡,记录设备维护情况,便于跟踪设备运行状况。

3. 维护培训:定期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培训,提高其对设备运行情况的了解及维护意识。

七、设备故障处理1. 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操作。

2. 对于常见故障,设备操作人员应掌握相应处理方法,避免因误处理造成更大损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五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五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二、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

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2)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3)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4)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6)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9)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2、暂不能消除缺陷。

是指必须在机组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3、消缺陷。

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4、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____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____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5、设备缺陷分类1)重大缺陷。

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2)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三、管理职责1、生产部职责1)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设备缺陷的定义与分类1、设备缺陷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或系统在运行或备用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其结果可能影响设备或系统本身不能正常运行或可靠备用,影响安全文明生产或经济运行指标,甚至危及人身安全等。

2、设备缺陷分类2.1、一类缺陷:凡是在单元机组满负荷运行中,随时都可以隔绝系统处理的缺陷。

2.2、二类缺陷:凡是需降低单元机组出力才能停运辅机或隔绝系统进行处理的缺陷。

2.3、三类缺陷:凡是必须停止单元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4、根据设备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又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三种:2.4.1、紧急缺陷:威胁到人身及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影响设备出力或安全经济性的,必须立即进行检查处理的缺陷。

2.4.2、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文明生产的缺陷,或必须采取特殊运行方式和措施才能消除的缺陷。

2.4.3、一般缺陷主要指一类缺陷。

二、设备缺陷管理小组及职责组长由子公司正职担任:副组长由子公司副职担任;成员由运检部负责人及各班组管理员组成。

1、组长是公司缺陷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检查各部门对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副组长每天应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缺陷的消缺情况。

对大、小修、临修缺陷处理情况随时进行跟踪,组织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的消缺工作,并组织制定特殊缺陷的消缺措施及方案。

3、运检部负责人协调解决交叉专业(或班组)缺陷的处理,对暂时不能处理的设备缺陷,办理延期处理手续,督促设备缺陷处理所需备品、配件的计划、采购和领用,每月对本部门发生与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4、班组缺陷管理员严格执行缺陷管理制度,随时查询设备存在缺陷,对新出现的设备缺陷及时填报“设备缺陷通知单”;对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除及时汇报外,还必须采取防止扩大和酿成事故的有效防范措施;通知当值值长并及时联系检修部门,积极为检修消缺创造条件,配合检修人员消缺。

检修消缺后,应全面检查,把好质量关,在接到验收通知后积极组织缺陷的验收及注销工作。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三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三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好因生产需要,不能及时停修带缺陷设备(在不会发生设备故障、事故的缺陷的前提下)的维护检查,避免设备缺陷扩大成故障、事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建立带缺陷运行设备档案。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淀粉一、二车间、机修车间三、管理内容及要求(1)在设备巡视时发现设备缺陷时由运行车间、机修车间两车间共同会诊,根据生产以及设备缺陷情况确定是否及时停修,因生产情况允许设备缺陷能够及时消缺或即使生产需要设备缺陷严重需要及时停修必须停机维修。

对于经过对设备缺陷会诊能够坚持运行不会造成设备故障、事故的发生的设备即为带病运行设备(利用停机时间进行维修)。

对带病运行设备要求运行车间、机修车间必须实施跟踪监护,制定出防止设备缺陷扩大的防范措施、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案以及设备的消缺计划,同时调查设备缺陷发生的原因。

(2)运行车间、机修车间分别设立设备缺陷档案,存放在于一二车间值长室、机修车间办公室。

淀粉一二车间发现运行设备缺陷于每天7:20、16:20前提报到机修车间,并由提报责任人____机修车间技术员、运行车间技术员、值长、班组长对带缺陷设备进行会诊,根据会诊情况淀粉一二车间值长、机修车间技术员分别填写设备档案。

机修车间维修人员对每天的设备巡视情况报机修车间办公室,由机修车间负责对缺陷进行汇总报提报机修车间副主任由机修车间副主任每天9:00、16:00前反馈到淀粉一二车间,并由机修车间副主任或技术员____运行车间技术员、运行值长、运行车间班组长、机修车间分管班长对带缺陷设备进行会诊并填写运行设备档案。

(3)设备缺陷档案填写完整,必须填写缺陷设备名称、设备异常发生时间、导致设备异常的原因、避免设备扩大的防范措施、拟定缺陷处理的方案、设备缺陷的处理时间、消缺责任人、会诊人员(由机修车间技术员、运行车间技术员、值长、当班班组长组成)、缺陷处理后的验收情况。

(4)带缺陷运行设备消缺后由机修车间消缺责任人____机修车间技术员、运行车间技术员、当值值长、班组长进行验收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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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1零类缺陷:立即组织,不间断处理。 4.4.4.2 一类缺陷:需在停机或计划检修中处理,按计划时间控制。 4.4.4.3 二类缺陷:限时在2小时内开工,具备消除条件的在8h内消 除。 4.4.4.4 三、四类缺陷:具备消除条件的在48h内消除。
上述时限包含办理工作票和运行隔离措施的时间,未在规定时限 内消除缺陷属于消缺不及时缺陷。 4.5 缺陷责任认定 4.5.1 运行发现缺陷及时性认定
不间断处理,尽量缩短消缺时间。 4.3.2 一类缺陷:由安技部、检修部、发电部和燃运部共同组织人员制 定缺陷消除方案和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经厂领导批准后,落实到计划 检修项目中。 4.3.3 二类缺陷:由检修部提交工作票,运行安排倒换设备,隔离系 统,检修安排进行处理(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在保证负荷的前提 下进行消缺工作)。 4.3.4 三、四类缺陷:由检修部在设备运行条件允许时组织消缺。 4.3.5 对于登记的缺陷,检修、运行有异议时,应该及时配合进行复 查,确实达不成统一意见,由安技部组织确认。检修人员不能擅自填写 该缺陷错误或不存在的意见。 4.3.6 缺陷处理完毕后,如有系统变动或需要运行注意的事项,应该填 写检修交待。 4.3.7 对于暂时不能处理的缺陷,检修部向安技部提交待修申请,经安 技部确认同意后转为待修,将该缺陷挂起。 4.4 消缺及时性要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公司的安全文
明生产,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能和检修、运行的工作职能,做到 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设备管理规范化,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 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及考核标 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计划消缺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及计划消缺工作。 3 职责 3.1安技部 3.1.1负责缺陷的发现、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执行情况等过程的监督检 查和考核等管理。 3.1.2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审核。 3.1.3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统计、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认定。 3.1.4负责对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 3.1.5 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上,负责对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进 行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负责周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与下发,负责对周检修计 划与月度检修计划情况的统计、汇总及考核。 3.1.7 负责对二类及以上的缺陷进行确认。 3.1.8各专工及时组织和开展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及检修状态,有 针对性进行设备的整治和检查,每月出具设备状态分析报告。 3.1.9各专工每周四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消缺率、及时性进行统计检查 汇总,周四检修平衡会进行落实,在周一生产例会通报消缺情况和考核 意见。
—— 检修部消缺结束,经验收合格后,由检修部及时在MIS系统 中提交验收申请,发送到运行验收,根据需要向运行填写检修交待。检 修改变原系统或者技改,应该在提交验收时提供系统图,并说明运行方 式。 4.6.3 设备缺陷验收
—— 检修部提交验收申请后,运行主值(或班长)应在当班内进 行验收。
—— 缺陷验收不合格的,检修应查明原因重新消缺后再验收。 —— 消缺后,暂不具备试运和验收条件的,运行主值(或班长) 对MIS中的缺陷先验收,并在运行日志中记录,待设备投运后如有问题 再在MIS系统中填写缺陷。 —— 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无法消除的缺陷,检修部提出待修申请, 经安技部确认后转为待修缺陷。 4.6.4 设备缺陷统计及报表 —— 设备缺陷统计以月为单位,每月第一天的0:00作为上月设 备缺陷统计截止时间; —— 设备缺陷统计按专业分类,统计下列指标:各类缺陷消缺 率、各类缺陷比率、消缺及时率、重复发生缺陷条数、检修周(月)计 划完成情况统计。 —— 属于跨月试运行不合格的缺陷,在下个月进行统计,在分析 上报时注明; —— 因客观条件制约无法在规定时间处理完成的缺陷,经安技部 确认,重新确定消缺完成时间。 4.7 缺陷管理主要指标
3.1.10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无法处理(待修状态)的缺陷,组织协调处 理,具备条件后及时安排消缺计划。 3.1.11 对二类及以上待修状态的缺陷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计划。 3.2发电部 3.2.1 值长在生产早会对前一天消缺情况进行汇报。 3.2.2 值长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专工,并采取必 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3.2.3 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 对于检修人员由于配合及到位不及时、联系困难等情况,值长应该及时 汇报部门主任和安技部主任。 3.2.4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 分类登记。 3.2.5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2.6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 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 调。 3.2.7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 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2.8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 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 节假日时顺延)。 3.3 燃运部 3.3.1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 分类登记。 3.3.2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3.3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 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 调。
运行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由主值(或班长)核实后在MIS系统中 登记缺陷。白天对于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需电话通知检修部; 晚上对于不能过夜的缺陷必须电话通知检修部;晚上对于可以过夜的缺 陷在MIS系统中登记缺陷,由检修部白天上班后收集。其中零类缺陷、 一类缺陷、二类缺陷根据紧急程度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并汇报厂领导。 4.6.2 设备缺陷消除
运行人员巡检过程中对下列缺陷应及时发现,如因发现不及时而产 生后果的要对此承担责任,由安技部进行认定,并提出考核意见。 4.5.1.1 生产现场存在的,凭人的视觉、触觉、嗅觉、听觉可直接发现 的缺陷,如现场的跑、冒、滴、漏等缺陷; 4.5.1.2 因运行操作原因而产生的缺陷。 4.5.2 登记缺陷的准确性认定 4.5.2.1 保证缺陷登记的准确性,对于登记错误的缺陷或无法辨识的缺 陷,由安技部进行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提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4.5.2.2 对于登记的缺陷,检修人员认为属于不存在的缺陷,由安技部 进行认定,认定为确实不存在的缺陷,由安技部专工提出考核意见进行 考核。 4.5.3 检修质量的合格性认定 4.5.3.1 因检修质量不合格而重复发生的缺陷,由安技部进行认定,认 定为检修质量不合格,由安技部专工提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4.5.3.2 因检修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其它缺陷,由安技部进行认定,认 定为检修质量不合格,由安技部专工提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4.5.4 检修发现缺陷及时性认定 4.5.4.1 现场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的隐患,在检修过程中能够发现但未能 及时发现而引发的缺陷,由安技部进行认定,认定为检修发现缺陷不及
时,由安技部专工提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4.5.4.2 在设备解体检查后,对已存在的缺陷能够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 的,由安技部进行认定,认定为检修发现缺陷不及时,由安技部专工提 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4.5.5 检修消缺及时性认定
按缺陷分类限时要求执行。 4.6 设备缺陷管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 除的缺陷。 4.1.2.3 二类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不影 响主设备出力和正常参数运行,但不及时处理将威胁到主、辅设备安全 运行,处理时需要减负荷、切换设备运行或隔离系统,需要及时组织处 理的缺陷。 4.1.2.4 三类缺陷: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 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处理时不影响机组出力 及负荷曲线,或者仅需简单切换或隔离,处理简单的缺陷。 4.1.1.5 四类缺陷:即非生产设备及系统运行无法处理,需要检修处理 的缺陷。 4.1.3 重复缺陷:是指计划检修的设备在检修周期(解体检修后180 天,一般检修90天)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或者非计划检修 的设备由于消缺质量原因导致同一设备在一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 同的缺陷。 4.2 缺陷处理流程 4.2.1 运行人员巡检发现缺陷后,在MIS系统分类登记缺陷。二类及以 上缺陷同时通知检修部和安技部相关人员。 4.2.2 各检修班组根据缺陷的类别和紧急程度组织消缺。 4.2.3 根据缺陷单或检修计划,由检修人员办理工作票,开始实施消缺 工作。 4.2.4 各检修班组消缺完成后,通知当值运行人员验收确认。 4.3 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4.3.1 零类缺陷(紧急缺陷):发现紧急缺陷后,运行采取措施,确保 安全,防止缺陷扩大和事故发生。通知相关部门专工,按调度程序汇 报,同时汇报相关部门领导及厂领导。由厂部组织进行抢修和进一步方 案的实施。检修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立即组织消除设备缺陷工 作(以下简称消缺)。此类缺陷发生后,检修部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连续
—— 检修部应明确专人每天查阅MIS中缺陷,每日9:00前和16: 00对MIS系统中的缺陷进行专工确认,并指派班组消缺。缺陷在专工确 认状态不能超过18小时。班组接到专工指派的缺陷后,根据设备缺陷的 紧急程度安排处理。
—— 检修部接到值长的消缺通知后,白天15分钟、夜间20分钟内 到现场。
—— 运行应为消缺提供方便,包括设备及系统的隔离、切换等。 检修部办理工作票时,运行人员认为暂时无法办理的,应在值班记录中 记明。
为尽快恢复设备健康运行状态,对消缺进行统计、分析和对比, 判断设备缺陷管理水平,限定各类缺陷的消除时间如下: 4.4.1 运行将缺陷通知检修人员后,检修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白 天十五分钟内、夜间二十分钟内到达现场),没有到达者,属于消缺不 及时缺陷。 4.4.2 运行认为检修未及时处理的缺陷,统计为消缺不及时缺陷,报安 技部专工认定。 4.4.3 因客观条件制约无法在规定时间处理完的缺陷,应经安技部专工 在MIS系统中确认,不统计为未及时处理缺陷。安技部积极组织协调, 落实消缺条件,待具备消缺条件后,由安技部专工安排进周计划,检修 部应在计划的时间内处理完。 4.4.4 各类缺陷的限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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