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试行.pdf
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z会会员管理,维护会员权利,充分发挥z会会员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z会法》、《中国z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z会会员入会的基本条件,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等,依据《中国z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z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由会员所在地z会具体负责。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z会法》、承认《中国z会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z会,经z会批准即为z会会员。
第五条 z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1 / 16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z会的为个人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单位身份加入z会的为团体会员。
会员按照履行义务和交纳会费的多少分为普通会员、特别会员、永久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z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对z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四)佩戴z标志;(五)有退会的自由。
团体会员的权利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范文最新推荐------------------------------------------------------(一)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z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z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z运动的基本知识;(二)遵守《中国z会章程》;(三)按期交纳会费;(四)完成z会交办的任务;(五)维护z会的合法权益。
俱乐部管理办法

俱乐部管理办法俱乐部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的社交组织形式,不仅为会员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还为他们创造了共享兴趣爱好的机会。
为了确保俱乐部的正常运营和会员的参与度,在管理方面需要制定一些管理办法。
本文将探讨俱乐部管理办法的内容及其重要性。
一、会员管理1. 会员资格:俱乐部设定入会条件,包括年龄、性别、社会地位或其他相关因素。
会员需提交申请,并由俱乐部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使用俱乐部设施和参加俱乐部活动的权益。
俱乐部应当向会员提供清晰的权益说明,并保障其权益不受侵害。
3. 会员义务:会员有义务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规定,不得损害俱乐部的声誉和利益。
俱乐部应当定期向会员传达管理信息,引导会员发挥积极作用。
二、财务管理1. 会费收取:俱乐部根据自身运营需要确定会费收费标准,并向会员发放收费通知。
会费的收取可以采取年度或季度制度,并规定缴纳期限。
2. 财务透明:俱乐部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运作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报表,接受会员监督。
3. 资金使用:俱乐部运营所得资金应当用于俱乐部设施的维护和改进,以及举办俱乐部活动。
不得将资金用于其他非俱乐部业务。
三、设施管理1. 设施维护:俱乐部应当加强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保证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如有设施故障,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并向会员及时通报。
2. 设施安全:俱乐部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会员在使用设施时的人身财产安全。
设施使用注意事项应当公示,以提醒会员注意安全。
3. 设施改进:根据会员的需求和意见,俱乐部应当不断进行设施改进,提升会员的使用体验。
改进计划应当实施科学管理,并与会员充分沟通。
四、活动管理1. 活动策划:俱乐部应当定期组织各类活动,满足会员的兴趣需求。
活动计划应当合理统筹,考虑会员的时间和兴趣特点。
2. 活动宣传:俱乐部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会员宣传活动信息,确保会员充分了解并参与活动。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提高环境监测质量,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第三条环境监测是指对环境质量、环境污染源和环境事故等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测、检测、分析、评价和报告的活动。
第四条环境监测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公开性和服务性原则。
第二章环境监测机构与人员第五条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监测活动。
第六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与监测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三)具有健全的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环境监测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环境保护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二)熟悉环境监测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三)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对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监测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第九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监测质量管理要求开展监测活动。
第十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对监测结果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测结果。
第十一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对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进行归档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第十二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对监测活动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监测活动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查阅、复制与监测活动有关的资料;(二)要求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报告和原始监测数据;(三)对监测人员进行询问;(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942—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permit general programme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
2018-02-08发布 2 0 1 8 - 0 2 - 0 8 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 (ⅱ)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2)5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7)6可行技术要求 (10)7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12)8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12)9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12)10合规判定方法 (15)附录A(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程序 (18)i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 号),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落实相关治理措施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一般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原则要求。
151.华师《社会组织概论》期末考试复习资料精简版

151.华师《社会组织概论》期末考试复习资料精简版《社会组织概论》期末复习单项选择题1、有效地使⽤和管理现有⼈⼒资源的核⼼内容是()C.培训与开发2、()是慈善组织运⾏的重要保障,也是赢得公众慈善信息和发展慈善事业的前提。
A.慈善财产管理3、按项⽬对象分,项⽬可以分为⽣产类项⽬、()、科研类项⽬、服务类项⽬C.⽣活类项⽬4、慈善组织的重⼤投资⽅案应当经决策机构组成⼈员()同意。
D.三分之⼆5、在社会建设领域,最有机会、最具专业性、最应该去整合资源的就是()A.社会组织6、社会组织⼈⼒资源的三元结构不包括下列哪项()A.经理⼈7、根据(),可以将基⾦会分为资助型基⾦会和运作型基⾦会。
C.基⾦会的运作模式8、美国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核⼼是通过()来规范其运作和实施。
C.公共合同9、()是政府对社会团体管理的第⼀步,也是社会团体获得合法性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B.登记管理10、慈善捐赠的特点()①⾃愿性②⽆偿性③强制性④必须基于慈善⽬的B.①②④11、社会组织在进⾏投资管理时需要遵循的原则不包括()A.公开性和统⼀性原则12、美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式是( )A.合同外包13、中华⼈民共和国⾃成⽴后所采⽤的最主要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是()D.双重管理14、政府是直接⽣产还是购买服务,取决于()B.交易费⽤的⽐较15、静态投资⽅法⼜叫()D.⾮贴现法2、下列属于独⽴基⾦会的有()①沃尔玛基⾦会②洛克菲勒基⾦会③星巴克基⾦会④卡耐基基⾦会C.②④4、2016年9⽉1⽇实施的《中华⼈民共和国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基本分类不包括下列哪项()B.区域组织6、农村参与式快速评估法的简称是()A.PRA7、以下不属于社会组织管理的⽀持性举措的是()B.政府拨款9、在社会组织的诸多环境因素中,渗透于其他各种环境因素,并形成相对独⽴的是()D.公共舆论环境10、在基⾦会的特征中,()是基⾦会的本质属性。
B.公益性11、1602年,英国颁布(),奠定了现代慈善信托的雏形。
HJT346-2007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HJ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346─2007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nitrate-nitrogen—Ultravioletspectrophotometry(发布稿)2007-03-10 发布 2007-05-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 布HJ/T 346—2007目次前言 (Ⅱ)1适用范围 (1)2原理 (1)3试剂 (1)4仪器 (1)5干扰的消除 (1)6步骤 (2)7结果的计算 (2)8精密度和准确度 (2)HJ/T 346—2007前 言为规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实施工作,制定本试行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中硝酸盐氮的紫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中硝酸盐氮的测定。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组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起草。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3月1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HJ/T 346─2007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中硝酸盐氮的测定。
方法最低检出浓度为0.08mg/L,测定下限为0.32 mg/L,测定上限为4mg/L。
2原理利用硝酸根离子在220nm波长处的吸收而定量测定硝酸盐氮。
溶解的有机物在220nm处也会有吸收,而硝酸根离子在275m处没有吸收。
因此,在275nm处作另一次测量, 以校正硝酸盐氮值。
3 试剂本标准所用试剂除另有注明外,均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
3.1 氢氧化铝悬浮液:溶解125g硫酸铝钾[KAl(SO4)2·12H2O]或硫酸铝铵[NH4Al(SO4)2·12H2O]于1000mL水中,加热至60℃,在不断搅拌中,徐徐加入55mL浓氨水,放置约1h后,移入1000mL量筒内,用水反复洗涤沉淀,最后至洗涤液中不含硝酸盐氮为止。
环境红线相关问题研究

环境红线相关问题研究摘要总结了相关领域红线概念,包括规划红线、耕地红线和水资源红线。
回顾了生态红线的提出及发展历程。
拓展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域红线的内涵。
此外,还给出了环境红线的含义。
关键词生态红线;概念;内涵中图分类号 x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1-0247-011 红线概念红线通常具有约束性含义,表示各种用地的边界线、控制线或具有低限含义的数字[1]。
红线最初指规划部门批给建设单位的占地面积,一般用红笔圈在图纸上,具有法律效力。
后来红线广泛用于规划红线(建筑红线、道路红线)、水资源红线、耕地红线等[1]。
城市规划红线主要包括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是规划用地范围的标志线和边界线。
道路红线内不允许建任何永久性建筑[2],它是城市道路以及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建筑红线在城市规划中控制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其界限,它规定了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外墙、台阶等构筑物靠临街面的界限。
水资源红线的核心是建立3条控制红线,即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耕地红线是指经常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的最低值[1]。
2008年国务院提出了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任务,包括9项预期性指标和6项约束性指标。
因此,我国实施了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耕地占卜平衡政策[2],从而确保达到耕地红线目标。
2 生态红线的提出2005年2月,广东省提出《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的通知(粤〔2005〕16号),提出了“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的三线调控的总体战略,首次在环境保护工作领域提出生态红线问题。
基本生态控制线本质上即为城市生态红线。
2012年9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1088号),该通知包括《关于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求(试行)》2个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2号--关于发布《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2号--关于发布《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3.09•【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2号•【施行日期】2006.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2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综合评价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现批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T 192—2006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二○○六年三月九日HJ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92-2006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Technical Criterion for Eco-environmental Status Evaluation 2006-03-09发布2006-05-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前言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综合评价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起草。
本标准于2006年3月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5月1日起试行。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目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4.1 生物丰度指数的权重及计算方法4.2 植被覆盖指数的权重及计算方法4.3 水网密度指数计算方法4.4 土地退化指数的权重及计算方法4.5 环境质量指数的权重及计算方法5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COLOGL CALINDEX,EI)计算方法6 生态环境状况分级7 生态环境状况变化幅度分级1 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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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更好发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以下简称本会)学术共同体的作用和服务环保科技、服务社会的职能,动员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事业,规范单位会员的管理,依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分类和条件
(一)本会单位会员为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热心本会事业并自愿加入本会的企业、事业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单位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三类。
团体会员单位应为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具一定实力和代表性的单位,理事单位应为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实力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应为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具有领军实力和一流科技创新能力的单位。
第二章资格
(一)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良好的环保形象和社会声誉。
(二)热心环境保护事业,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与和支持本会的活动。
(三)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企业单位会员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可选一位具有本会会员资格的代表,代表本单位行使本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单位会员的权力,参与本会活动,并有权对本会事业发展和工作建言献策,提出批评意见和监督。
2.可推荐若干名符合本会会员资格的人选,免费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单位可推荐不超过3名高级会员和5名普通会员(含学生会员),理事单位可推荐不超过6名高级会员和10名普通会员(含学生会员),常务理事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0名高级会员和20名普通会员(含学生会员)。
3.每个理事单位或常务理事单位可以各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代表,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相应出任本会特邀理事或特邀常务理事;特邀理事和特邀常务理事可出席本会理事会(扩大)会议与理事会咨询会议,参与本会有关工作,享有相关权利,履行有关义务。
特邀理事或特邀常务理事人选,如因工作需要或人事变动,可申请变更,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生效。
4.可参加本会各工作委员会、分会、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工作,可申请并经分支机构委员会批准,成为相关分支机构的主任或副主任委员单位。
5.可优先、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学术交流、科技咨询、科学普及等活动,免费取得本会出版的刊物、资料,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种信息。
6.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及项目,参加本会组织的两
院院士推荐和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协及本会的有关人才举荐及奖项评选。
7.可优惠得到本会提供的技术评价、成果鉴定和推广等咨询服务。
本会网站可为单位会员提供一个二级网站,进行本单位或技术产品的专题宣传。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执行本会理事会的决议,接受本会委托的有关工作。
2.积极参与和支持本会组织开展的学术交流、科技评价、科学普及、决策咨询、人才举荐、成果推广等活动。
3.特邀理事和特邀常务理事应按时参加本会理事会会议,支持本会事业发展和理事会工作。
4.及时提供本领域或本单位环保事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有关信息,反映环保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
5.及时更新在本会二级网站上登载的本单位信息。
6.依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四章申请入会
自愿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的有关单位,应填写单位会员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部分单位如高校院系不具有法人资格,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单位的推荐信)。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适用于企业单位)。
(三)单位简介及相关科研项目、科研队伍、专利、技
术和产品介绍。
(四)提供企业环境保护情况。
第五章审查批准与管理
(一)在收到单位会员申请后,由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对申请单位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批准,本会秘书处核准后颁发相应的单位会员证书。
(二)单位会员推荐的特邀理事、特邀常务理事由组织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后,颁发特邀理事或特邀常务理事证书。
(三)本会秘书处“会员与网络部”负责单位会员的日常联络和管理。
单位会员应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本会的日常联系。
第六章单位会员的服务
(一)本会将通过文件、网站、电邮、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单位会员通报本会活动安排。
(二)对单位会员承担的与环保相关的科研项目、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提供专家论证和鉴定、技术评价、成果转化及推广等服务;
(三)对单位会员遇到的环境技术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包括提出咨询建议、制定解决方案(如污染治理综合方案、节能减排方案、环境风险评估、清洁生产方案、绿色发展战略及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培训等。
(四)利用本会网络综合服务平台,为单位会员提供最新科技信息和国内外行业动态,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
(五)定期为单位会员举办政产学研交流活动,促进单位会员与政府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六)举办单位会员年会,加强学会与单位会员以及单位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七)定期赠送学会各类杂志年鉴、通讯简报等,以及学术年会和其他学术会议论文集(电子版)。
第七章会费交纳与使用
1.单位会员缴纳会费标准为:团体会员单位每年不少于5000元,理事单位每年不少于2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不少于5万元。
2.单位会员缴纳的会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召开理事会及为单位会员举办的有关活动;学会秘书处管理费用;购买、印制及邮寄所发刊物及学术资料;开展环保公益活动。
3.单位会员会费收支情况将在理事会会议上公布,接受理事会和单位会员的监督。
第八章退会
(一)单位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单位会员证书。
(二)单位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经本会提示仍不改正者,视为自动退会,并应交回单位会员证书。
(三)单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提出议案,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收回单位会员证书。
(四)退会的单位会员,其相应推荐的特邀理事、特邀常务理事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免任,其所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第九章附则
本办法由本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实施。
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