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移动平均进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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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移动平均价与标准价格浅析

SAP移动平均价与标准价格浅析


督系统 、执法行为监督管理系统 、执法主体与执法人员 监督管理 系统 、行政复议应诉监督系统 、查询统计等功 能 ,把我市所有行政权力的行使纳入法制化轨道 ,按 照 法定的权 限、程序 、方式和时限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 保证部 门依法规范行使权力 。
[ 马保岭. 2 ] 论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的价值实现【 . D] 山东大学, 0 . 2 7 0 [] 3霍小军, 少松 , 学明. 徐 蒋 行政权 力 网上公 开透明运行机制 的探
期 已发出材料和期末结存材料之间进行分配 ,属于已消
耗材料应分配的差异 ,应从该科 目中转到相关科 目。另

种是直接转入当期损益[ 2 】 。 标准成本法在生产过程 中的计价比较容易理解。 原
材料按照标准价格发货到生产订单 ,这时原材料减少 , 变动成本增加 ;在生产订单结束确认后 ,产生的产成 品 按标准价格计价 ,同时变动成本减少 ;原材料标准价格 与产成品之间的标准价格差异均被转到 当期 的损益 中。
程 。但此时的新产 品的库存价格并不是真正 的移动平均
< , <

止。
塑 主
自觉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工作 ,真正成为电子政务 的
使用者和推动者 。三是使行政权力进一步得到规范 。通
Hale Waihona Puke 核 ,对不常用 的权力及时挂起 ,对 于不用的权力及时废 3 . 强化督查 ,严格考核 ,确保权力网上运行 。为 了
留痕 ,处罚结果依据 自由裁量情形 自动生成 ,避免 了人
为干预因素。五是认识得到深化。大家越来越感 到 ,推 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 ,是思想 上 的革命 、体制上的创新 、机制上的完善 。六是各级 纪 检监察机关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 明运行工作纳入 了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 的重要 内容 ,进行了责任 分解 ,形成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七 是 坚持监察人员每天登录系统 ,负责每天监控本部 门行 政

moving average price 计算公式

moving average price 计算公式

moving average price 计算公式移动平均价格计算公式是一种用于分析股票和其他资产价格趋势的常用方法。

它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平滑的价格变动趋势,并帮助他们判断买入或卖出的时机。

移动平均价格计算公式是通过对一段时间内的价格进行平均运算来得出的。

最简单的移动平均价格计算方法是简单移动平均线(Simple Moving Average, SMA)。

SMA是将特定时间段内的所有价格加总,然后除以时间段的长度来计算的。

假设我们要计算一个5日移动平均价格,我们首先需要累加过去5个交易日的价格,然后将总和除以5,即可得到5日移动平均价格。

举个例子,假设股票ABC过去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分别为10、11、12、13、14。

我们可以将这些价格加总,得到10 + 11 + 12 + 13 + 14 = 60。

然后将总和60除以5,即可得到5日移动平均价格为12。

移动平均价格的计算可以应用于不同的时间段,根据投资者的需求可以选择不同的时间段来分析价格趋势。

更长的时间段会产生更为平滑的曲线,而较短的时间段则会反映出更为敏感的价格变动。

除了简单移动平均线(SMA),还有其他类型的移动平均线计算方法,例如指数平滑移动平均线(Exponential Moving Average, EMA)。

指数平滑移动平均线对近期的价格赋予更高的权重,因此能够更快地反映价格趋势的变化。

总之,移动平均价格计算公式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技术分析工具,可以帮助投资者理解价格的趋势,并作出更为明智的交易决策。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间段和移动平均线类型,投资者可以根据移动平均价格来制定自己的投资策略。

SAP移动平均价和标准价

SAP移动平均价和标准价

S A P移动平均价和标准价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SAP移动平均法与标准价格法本文主要以SAP为例,论述在ERP系统的物料移动过程中,移动平均法和标准价格法这两种存货计价方法的应用。

企业的各种存货,由于是分散购入或分批生产形成,同一次领用或发出的存货,其单位成本可能有所不同。

为了合理的核算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以外的存货发出和领用的价值,就需要选择一定的计价方法,对企业发出或领用的存货进行计价,使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产品销售成本有统一的计价标准。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制度提供了几种可供选择的会计制度,如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个别计价法等计价方法。

本文主要以SAP为例,论述在ERP系统的物料移动过程中,移动平均法和标准价格法这两种存货计价方法的应用。

移动平均法能够使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而且计算出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标准成本法的按标准价格计价存货,可以简化会计处理工作,有利于考核部门业绩。

但二者在收发货比较频繁的企业,都需要进行大量的计算工作。

ERP系统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使这方面已经不成问题,在ERP系统运做中,许多模块的多数功能都涉及到物料的移动及计价,系统将他们有机的整合在一起,并生成物料凭证和会计凭证。

物料凭证反映每种物料的移动数量、方向时间及操作员;而财务凭证反映的是每种物料数量和价格的变化。

根据这些凭证可以跟踪和分析每一笔物料的移动变化记录。

ERP系统中,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控制在物料主数据内。

物料主数据(Material Master Data)包括基本数据部分(Basic Data)、采购部分(Purchasing)、MRP部分、会计部分(Accounting)及成本部分(Costing)。

在建立每一种物料时,会计部分可设定选用移动平均价格(Moving Average Price)还是用计划/标准价格(Standard Price)计价。

SAP移动平均价

SAP移动平均价

SAP移动平均价目前SAP中MM01介格控制处可以选择两种:S标准价格和V移动平均价/周期价格,本文只在移动平均价方向做细致描述。

移动平均价(V): —般用于外购产品,移动平均价主要通过当前收货价格计算得出,基本接近于的市场价格;但建立采购订单时如果估计价格与实际价格相比过高或过低,在收到发票前会造成系统存货价格不准。

而标准价格是一种计划价格,标准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不再分配到存货中,直接转到当期损益。

如果标准价格制定合理,通过分析该差异,可以对采购部门和生产部门进行考核,促使其降低采购成本,节约支出。

但标准价值计算的存货不能准确反映当时市场价格。

移动平均价(MAP->Moving Average Price) ,当物料使用移动平均价时, 物料的移动平均价在1.物料移动(MIG0,MB1A/MB1B/MB1等)2.后勤发票校验(MIR0)|3•订单结算(KO88/CO88等)时被计算•移动平均价=交易时点总库存价值/总库存数量=(交易前总库存价值+或- 本次交易数量*单价格)/ ( 交易前总库存数量+或-本次交易数量)在SAP系统中测试如下:入库前库存数量:1395, 单价:118.19, 总价值:164877.49 (MM03)入库数量:300, 总价值:10000 ,入库后:库存1695,单价:103.17,总价值174877.49(MB01) 发票金额变为20000,发票过账后库存:1695,单价109.07 ,总价值184877.49 (MIRO)以上过程生成的入库凭证:借:原材料10000贷:材料采购(GR/IR)- 原材料10000发票凭证如下:借:材料采购(GR/IR)- 原材料10000原材料10000贷:应付账款20000上述测试的基础是库存数量充足,发票过账的时候全部将差异记到库存商品上去了,如果发票过账的时候库存不足,系统如何处理呢?测试如下。

创建一笔新的入库,数量为300,总价值为10000,入库后新的单价为97.68 ,总库存为1995,然后通过其他发料功能将库存调整至55,然后录入发票,发票金额为20000,生成新的发票凭证如下:借材料采购(GR/IR)- 原材料10000:原材料1,833.33材料采购成本差异- 原材料差异8,166.67贷应付账款20000:由此得知,库存数量/发票数量*(发票金额- 材料采购金额) =55/300*10000=1,833.33 发票过账后,最新的价格会更新MM03里面的移动平均价。

SAP移动平均进价计算方法 (19页)

SAP移动平均进价计算方法 (19页)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SAP系统中的移动平均价 :
查看商品主数据(MM43) 对DC , 输入DC编号 -选择“后勤 :分销中心 ”视图 -选择“会计 ”子视图 对门店, 输入门店编号 -选择“后勤 : 门店 ”视图 -选择“会计 ”子视图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当有收货,退货或者收到发票时,
注意 : 正常销售可不能影响移动平均价 负库存销售也可不能影响移动平均价
新的移动平均价 =新的库存价值 / 新的库存数量
新的数量 =旧的数量+收货数量 新的价值 =旧的价值+收货数量 * 收货价格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正常情况下 (1/5) :
业务操作
(0) 初始库存
(1)
采购订单收货100EA, ¥2.4/EA
库存数量
100
200
库存价值 移动平均价 200、00 2.00 440、00 2.20
库存数量不大于0 ,移动平均价不变 。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负库存的情况下 (3/6) :
业务操作 (0) 初始库存 (1) 门店销售200EA (2) 收货采购订单50EA, ¥3/EA (3) 收货采购订单50EA, ¥3/EA
库存数量
100 - 100
-50 0
库存价值
200 、00
-200 、00
库存数量 0
50 - 150
库存价值 0
150
-450
移动平均价
2 、00 3 、00 3 、00
新的数量- 150EA 新的价值-450 (¥)
库存数量不大于0 ,移动平均价不变 。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负库存的情况下 (6/6) :
业务操作 (3) 收货采购订单50EA, ¥3/EA (4) 收货采购订单50EA, ¥3/EA (5) 门店销售200EA (6) 收货采购订单300EA, ¥1/EA

1,标准成本法和移动平均价

1,标准成本法和移动平均价

1,标准成本法和移动平均价SAP系统有两种典型的存货计价方法:标准成本法和移动平均价。

2,发票晚于收货(货到票未到)如果收到发票晚于收货,根据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自动记账的科目和金额也会有所不同:(1)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下,价差将计入“发票价差”科目。

价差包括收货时标准成本和采购定单价格的差异,也包括发票校验时采购定单价格和发票价格的差异。

(2)移动平均价移动平均价下,收货时直接按采购定单价格计入存货价值。

收发票时的价差,如果库存充足则直接更新库存价值,如果库存低于发票数量,则按比例一部分更新“库存”价值,一部分计入“发票价差”科目。

3,发票早于收货(票到货未到)如果收到发票早于收货,那么收发票时按发票金额计入“商品采购”科目。

(1)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下,收货时价差计入“发票价差”科目。

(2)移动平均价移动平均价下,收货时按发票金额更新“库存”价值。

这些规则听起来有点复杂,主要是因为各种情况的排列组合比较多。

下面我们以一些具体的例子来理解一下这些规则。

例2.1 标准成本法/先收货标准成本: 1.2元/件库存数量: 100件采购定单: 1.3元/件数量: 100件收货:数量: 100件发票: 1.24元/件数量: 100件这种情况下,系统自动记账如表2-1。

表2-1 “标准成本法/先收货”的自动记账此时,该物料数量,金额和成本的变化如表2-2。

表2-2 物料数量,金额和成本变化例2.2 移动平均法/先收货/库存充足初始移动平均价: 1.2元/件库存数量: 100件采购定单: 1.3元/件数量: 100件收货: 数量: 100件发票: 1.24元/件数量: 100件这种情况下,系统自动记账如表2-3。

表2-3 “移动平均法/先收货/库存充足”的自动记账此时,该物料数量,金额和成本的变化如表2-4:表2-4 物料数量,金额和成本变化例2.3 移动平均法/先收货/库存不足初始移动平均价: 1.2元/件库存数量: 100件采购定单: 1.3元/件数量: 100件收货: 数量: 100件领用: 数量: 120件发票: 1.4元/件数量: 100件这种情况下,系统自动记账如表2-5。

SAP移动平均进价计算方法

SAP移动平均进价计算方法

移动平均价 2.00 2.00 2.00 2.00 3.00
新的数量50EA 新的价值150 (¥)
库存数量大于0,移动平均价按照基本公式计算。
16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负库存的情况下 (5/6):
业务操作 (3) 收货采购订单50EA,¥3/EA (4) 收货采购订单50EA,¥3/EA (5) 门店销售200EA
• 标准价(Standard Price) 价格不会发生变化,除非强制更改。 优点是按标准价格计价存货,可以简化会计处理工作。
3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移动平均价=库存价值 / 库存数量
注意: 1. 上述价格计算适应于正常情况下,不适应于存在负库存的情景。 2. 移动平均价的控制是以SITE(DC或门店)水平上。 3. 库存价值可能为负,移动平均价不可能为负。
新的数量=旧的数量+收货数量 新的价值=旧的价值+收货数量 * 收货价格
6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正常情况下 (1/5):
业务操作 (0) 初始库存 (1) 采购订单收货100EA, ¥2.4/EA
库存数量 100 200
库存价值 200.00 440.00
移动平均价 2.00 2.20
新的数量=100+100=200EA 新的价值=200+100*2.40=440 (¥) 新的移动平均价=新的库存价值 / 新的库存数量
库存数量 100 200 40 10
库存价值 200.00 440.00 88.00 22.00
移动平均价 2.00 2.20 2.20 2.20
新的数量=40-30=10EA
出清销售不影响移动平均价,所以仍为2.20 (¥) 此时的库存价值为2.20*10=22 (¥)

SAP 移动平均价

SAP 移动平均价

SAP移动平均价目前SAP中MM01价格控制处可以选择两种:S 标准价格和V 移动平均价/周期价格,本文只在移动平均价方向做细致描述。

移动平均价(V):一般用于外购产品,移动平均价主要通过当前收货价格计算得出,基本接近于的市场价格;但建立采购订单时如果估计价格与实际价格相比过高或过低,在收到发票前会造成系统存货价格不准。

而标准价格是一种计划价格,标准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不再分配到存货中,直接转到当期损益。

如果标准价格制定合理,通过分析该差异,可以对采购部门和生产部门进行考核,促使其降低采购成本,节约支出。

但标准价值计算的存货不能准确反映当时市场价格。

移动平均价(MAP->Moving Average Price),当物料使用移动平均价时,物料的移动平均价在1.物料移动(MIGO,MB1A/MB1B/MB1C等)2.后勤发票校验(MIRO)|3.订单结算(KO88/CO88等)时被计算.移动平均价=交易时点总库存价值/总库存数量=(交易前总库存价值+或-本次交易数量*单价格)/ (交易前总库存数量+或-本次交易数量)在SAP系统中测试如下:入库前库存数量:1395,单价:118.19,总价值:164877.49 (MM03)入库数量:300,总价值:10000,入库后:库存1695,单价:103.17,总价值 174877.49(MB01) 发票金额变为20000,发票过账后库存:1695,单价109.07,总价值184877.49(MIRO)以上过程生成的入库凭证:借:原材料 10000贷:材料采购(GR/IR)-原材料 10000发票凭证如下:借:材料采购(GR/IR)-原材料 10000原材料 10000贷:应付账款 20000上述测试的基础是库存数量充足,发票过账的时候全部将差异记到库存商品上去了,如果发票过账的时候库存不足,系统如何处理呢?测试如下。

创建一笔新的入库,数量为300,总价值为10000,入库后新的单价为97.68,总库存为1995,然后通过其他发料功能将库存调整至55,然后录入发票,发票金额为20000,生成新的发票凭证如下:借:材料采购(GR/IR)-原材料 10000原材料 1,833.33材料采购成本差异-原材料差异 8,166.67贷:应付账款 20000由此得知,库存数量/发票数量*(发票金额-材料采购金额)=55/300*10000=1,8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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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采购订单50EA,¥3/EA 门店销售200EA 收货采购订单300EA,¥1/EA
0
50 -150 150
0
150 -450 150
2.00
3.00 3.00 1.00
新的数量150EA 新的价值150 (¥) 库存数量大于0,移动平均价发生变化。 1.库存数量从-150变化到0(MAP为3) 收货金额1*150=150,库存金额变化450,差额记帐到差异科目
移动平均价
(0)
(1) (2) (3) (4)
初始库存
门店销售200EA 收货采购订单50EA,¥3/EA 收货采购订单50EA,¥3/EA 收货采购订单50EA,¥3/EA
100
-100 -50 0 50
200.00
-200.00 -100.00 0 150
2.00
2.00 2.00 2.00 3.00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安丰杰(Jeff,An)
2008年3月6日
目 录

移动平均价(MAP)的概念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 SAP 2007 / Page 2
移动平均价(MAP)的概念
评估商品库存价值的主要方法有两种:
• 移动平均价(Moving Average Price)
价格随着收货和发票校验的金额而发生变化。 优点价格的时效性比较强,计算出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 物美使用移动平均价评估库存。
库存价值
移动平均价
(0)
(1) (2)
初始库存
门店销售200EA 收货采购订单50EA ,¥3/EA
100
-100 -50
200.00
-200.00 -100
2.00
2.00 2.00
新的数量-50EA 新的价值-100 (¥) 库存数量不大于0,移动平均价不变。
© SAP 2007 / Page 14
0
50 -150
0
150 -450
2.00
3.00 3.00
新的数量-150EA 新的价值-450 (¥) 库存数量不大于0,移动平均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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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负库存的情况下 (6/6):
业务操作
库存数量
库存价值
移动平均价
(3)
(4) (5) (6)
收货采购订单50EA,¥3/EA
© SAP 2007 / Page 8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正常情况下 (3/5):
业务操作
(0) (1) (2) (3) 初始库存 采购订单收货100EA, ¥2.4/EA 门店销售160EA, ¥2.5/EA 门店出清销售30EA, ¥1.0/EA
库存数量
100 200 40 10
库存价值
200.00 440.00 88.00 22.00
© SAP 2007 / Page 11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结论: 1.在正常情况下(无负库存), 采用MAP会使库存价值越来越接近采购成本; 2.正常的销售,降价出清不会影响移动平均价;
3.退货会影响移动平均价。
© SAP 2007 / Page 12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负库存的情况下 (1/6):
业务操作
库存数量
100 200 40 10 110 60
库存价值
200.00 440.00 88.00 22.00 212.00 92.00
移动平均价
2.00 2.20 2.20 2.20 1.93 1.53
新的数量=110-50=60EA 新的价值=212-50*2.40=92 (¥) 新的移动平均价=新的库存价值 / 新的库存数量 =92/60 =1.5333… =1.53 (¥)
2.库存数量从0变化到150(MAP重新计算) 新的库存数量150,新的库存金额1*150=150,新的移动平均价150/150=1
© SAP 2007 / Page 18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结论2: 1.负库存是一种库存异常,当库存数量变为负时,系统不会任由这种异常蔓延 下去,而是沿用异常前的正常价格(从正变负时的价格)进行后续计算; 2.负库存销售不影响移动平均价; 3.负库存销售后发生进货而进货额抵销了负库存还有余额时(库存变为正值),MAP发生
变化。 4.规范管理,及时过帐,确保实物库存和账面库存一致。
1.允许负库存, 是避免因为人为的账面库存和实际 库存不一致而影响销售; 2.POS销售数据的上传,是在销售之后发生的; 3.门店在实物收到货后,没有及时入账,导致系 统的账面库存和实际库存的不一致; ……
© SAP 2/6):
业务操作
库存数量
库存价值
移动平均价
(0)
(1) (2) (3)
初始库存
门店销售200EA 收货采购订单50EA,¥3/EA 收货采购订单50EA,¥3/EA
100
-100 -50 0
200.00
-200.00 -100.00 0
2.00
2.00 2.00 2.00
当有收货,退货或者收到发票时,
新的移动平均价=新的库存价值 / 新的库存数量
新的数量=旧的数量+收货数量 新的价值=旧的价值+收货数量 * 收货价格
© SAP 2007 / Page 6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正常情况下 (1/5):
业务操作
(0) (1) 初始库存 采购订单收货100EA, ¥2.4/EA
新的数量50EA 新的价值150 (¥) 库存数量大于0,移动平均价按照基本公式计算。
© SAP 2007 / Page 16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负库存的情况下 (5/6):
业务操作
库存数量
库存价值
移动平均价
(3)
(4) (5)
收货采购订单50EA,¥3/EA
收货采购订单50EA,¥3/EA 门店销售200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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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SAP系统中的移动平均价:
查看商品主数据(MM43)
对DC, 输入DC编号-选择“后勤:分销中心”视图-选择“会计”子视图 对门店, 输入门店编号-选择“后勤:门店”视图-选择“会计”子视图
© SAP 2007 / Page 5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 标准价(Standard Price)
价格不会发生变化,除非强制更改。 优点是按标准价格计价存货,可以简化会计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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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移动平均价=库存价值 / 库存数量
注意: 1. 上述价格计算适应于正常情况下,不适应于存在负库存的情景。 2. 移动平均价的控制是以SITE(DC或门店)水平上。 3. 库存价值可能为负,移动平均价不可能为负。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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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数量
100 200
库存价值
200.00 440.00
移动平均价
2.00 2.20
新的数量=100+100=200EA 新的价值=200+100*2.40=440 (¥) 新的移动平均价=新的库存价值 / 新的库存数量 =440/200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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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新的数量0EA 新的价值0 (¥) 库存数量不大于0,移动平均价不变。 注意: 此时收货金额是3*50=150(¥);
库存价值的变化是100(-100到0); 两者的差异记帐到价格差异科目。
© SAP 2007 / Page 15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负库存的情况下 (4/6):
业务操作
库存数量
库存价值
库存数量
100 200 40 10 110
库存价值
200.00 440.00 88.00 22.00 212.00
移动平均价
2.00 2.20 2.20 2.20 1.93
新的数量=10+100=110EA 新的价值=22+100*1.90=212 (¥) 新的移动平均价=新的库存价值 / 新的库存数量 =212/110 =1.927272… =1.93 (¥)
移动平均价
2.00 2.20 2.20 2.20
新的数量=40-30=10EA
出清销售不影响移动平均价,所以仍为2.20 (¥) 此时的库存价值为2.20*10=22 (¥)
© SAP 2007 / Page 9
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正常情况下 (4/5):
业务操作
(0) (1) (2) (3) (4) 初始库存 采购订单收货100EA, ¥2.4/EA 门店销售160EA, ¥2.5/EA 门店出清销售30EA, ¥1.0/EA 采购订单收货100EA, ¥1.9/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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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平均价的计算
正常情况下 (5/5):
业务操作
(0) (1) (2) (3) (4) (5) 初始库存 采购订单收货100EA, ¥2.4/EA 门店销售160EA, ¥2.5/EA 门店出清销售30EA, ¥1.0/EA 采购订单收货100EA, ¥1.9/EA 门店退货50EA, ¥2.4/EA
正常情况下 (2/5):
业务操作
(0) (1) (2) 初始库存 采购订单收货100EA, ¥2.4/EA 门店销售160EA, ¥2.5/EA
库存数量
100 200 40
库存价值
200.00 440.00 88.00
移动平均价
2.00 2.20 2.20
新的数量=200-160=40EA
销售不影响移动平均价,所以仍为2.20 (¥) 此时的库存价值为2.20*40=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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