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差错应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浅谈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关■ 调 : 计 准 则 ; 会 差错 ; 正 ; 计 处 理 更 会
前期差鲁概谜 I 以前的前期差错 ,应调整 比较财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 财 新< 企业会 计准则第 2 8号——会计政策 、 会计估计 变更 和差错更 务报表其他相关的数字一调整 。 正) 明确给出了前规差错涵义 、 围。 范 第五步 . 在会计报袭附注 中披露会计差错。 前期差错 , 是指 由于没有运用 或错误运用 以下 两种信息 . 而对 前 例 :98 l 月 3 19 年 2 1日.甲公司发现 19 年镉 记了一项商定 资 97 期财务报表造成遗漏或误报 。 产的折旧费用 10 0 5 0 0元 , 所得税 申报 申也没有包括这笔费用。此外 . 第 一, 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并应 当加 以考虑 的 19 年适用所得税税率 为 3 %。该公司按净利润 的 l%、 97 3 0 5 %分别 提 可靠信息 。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 公益金。 . 第二 , 前期财务报表批准报 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 信息 。 根据以上资料 乙公 司应进行如下会计 处理: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 算错误 、 用会计政策错误 、 应 疏忽或 曲解 事 () 1 会计差错的分析 . 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 、 固定资产 盘盈等。 实务中 , 会计差错 上年少计提折 旧费用 10 0 5 0 0元 ; 所得税 费用 4 5 010 0 x 多计 90( 00 5 的表现 多种多样 , 主要可 以分为 3 。 类 3% ; 3 )多计净利润 100 050元 ; 多计 应交税金 450元 ; 90 多提法定盈余 1 . 会计政策运用差错 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 的 公积金和法定公益 金分别 为 100元和 52 05 05元。假定税法规定允许
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每个财会人在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出现问题,这会使得在结算的时候工作量大增并且还有可能找不到错误来源绞尽脑汁。
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讲解下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或追溯调整法,来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
(一)追溯重述法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追溯重述法的会计处理与追溯调整法思路相同。
追溯重述法一般适用于漏记和补记的情形。
在处理时可以分为四个步骤:1.将该差错事项按照当期事项进行处理。
即写出正确的分录,包括漏记的分录本身和由此影响的所得税分录。
只是要注意,汇缴前进行更正的,不需要做出所得税调整分录,而是直接将调整的损益金额在申报表的“附表三:纳税调整”上反映,通过附表三直接调整所得税;如果是在汇缴后进行更正,对属于调增所得税的,要写出所得税调整分录,对调减所得税的,必须专项申报后,才能写出所得税调整分录。
2.换账户,即将损益类账户换成“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转入利润分配,即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归集的金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考虑税后分配的问题,即提取或冲销盈余公积。
不建议中小企业做此步。
注意: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更正。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例】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发现2008年公司漏记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300 000元,所得税申报表中也未扣除该项费用。
假定2008年甲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1)分析前期差错的影响数2008年少计折旧费用300 000元;多计所得税费用75 000元(300 000×25%);多计净利润225 000元;多计应交税费75 000元(300 000×25%);多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22 500元(225 000×10%)和11 250元(225 000×5%)。
《会计前期差错及其更正全解析》

《会计前期差错及其更正全解析》一、前期差错概述前期差错在会计领域中具有明确的定义。
它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两种特定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这两种信息分别是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以及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多种形式。
其中,计算错误较为常见,例如企业本期应计提折旧50000000 元,但由于计算出现错误,得出错误数据为 45000000 元。
应用会计政策错误也是一种重要形式,比如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满足一定条件时应予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应计入当期损益。
若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该项固定资产成本并予以资本化,就属于采用了不被允许的会计政策。
此外,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也会导致前期差错,比如在期末应计项目与递延项目未予调整、漏记已完成的交易等。
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需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以及虽然不重要但故意造成的前期差错,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并进行恰当的更正处理。
二、前期差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前期差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首先,会计期间的调整是常见的影响之一。
正如搜索素材中提到,前期差错的纠正需要通过会计期间的调整来进行,这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中的某些项目的数额发生变化。
例如,若前期将本应计入下期的收入错误地计入了本期,在发现差错后进行调整,就会影响不同会计期间的收入数额。
其次,财务报表可能需要重新编制。
前期差错纠正后,财务报表中的数额、分类和披露都有可能发生变化。
素材中提及前期差错纠正后,财务报表需要重新编制,以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比如,由于计算错误导致资产价值被高估,在更正差错后,资产的数额会发生变化,相应地,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以及与之相关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都可能需要重新编制。
会计差错调账流程

会计差错调账流程一、差错发现与登记1.差错发现:会计差错可能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财务报告分析、日常账务处理等方式被发现。
2.差错登记:差错应及时登记,记录差错的详细信息,例如差错日期、差错原因、差错金额等等。
登记可以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
二、差错调账的准备1.建立调账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追踪差错调账,可以建立一个调账表格,用于记录差错调账的详细信息,包括调账日期、调账原因、调账金额等等。
调账表格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设计,方便后续的查阅和分析。
2.检查凭证和账务记录:在进行调账之前,需要仔细检查和核对差错的凭证和账务记录,确保调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确定调账方式: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确定调账的方式。
一般可以通过增减科目的余额、调整借贷方金额等方式进行调账。
三、差错调账的执行1.调整会计分录: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对会计分录进行调整,以纠正差错。
调整过程中应按照会计原则和政策进行操作,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
2.编制调账凭证:在进行调账时,需要编制一份调账凭证。
调账凭证应包含调账日期、调账原因、调账金额等信息,并根据调整后的会计分录进行编制。
3.审核与审批:调账凭证需要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审核人员应对凭证进行检查,核实凭证的各项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并对调账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4.会计分录录入:审核和审批完调账凭证后,将凭证录入到账务系统中,以更新相关账户的余额。
5.制作会计报表:完成调账后,需要重新制作相关会计报表,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调账可能会对相关科目的余额和报表数据产生影响,因此需要重新计算和调整报表中的数值。
四、差错调账的复核与监督1.调整后复核:调账完成后,应进行调账结果的复核工作。
复核人员应核对调账前后的会计分录和会计报表,确认调账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领导审批:调账结果经过复核后,需要由相关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领导应对调账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确保调账符合法规和内部规定。
前 期 差 错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在当期发现的前期差错,应当在财务报表发 布之前按照规定的方法更正。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对会计差错(包括 当期差错和前期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 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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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期差错的分类
不重要的前期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 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前 期差错。
一、 前期差错的分类
前期差错的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 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前期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 目的金额或性质,是判断该前期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 定性因素。
一、 前期差错的分类
一般来说,前期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越 大、性质越严重,其重要性水平就越高。
一、 前期差错的分类
小企业应当严格区分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对 于前期根据当时的信息、假设等做了合理估计,在当期按照 新的信息、假设等需要对前期估计金额做出变更的,应当作 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不应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会计差错产生于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列报或披 露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如果财务报表中包含重要差错,或者 差错不重要但是故意造成的,则应当认为该财务报表未遵循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报。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在当期发现的当期差错,应当在财务报表发 布之前采用适当的方法(画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或补 充登记法)进行更正。如果重要差错直到下一会计期间 才被发现,就形成了前期差错。
前期差错
目录
一、 前期差错的分类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 ,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新准则下前期差错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数 调 整 为 发 现 当期 的期 初 留存 收 益 , 会 计 报 表 其 他相 关项 目的 期 初 数 也 应一 并 调 整 , 会计 处 理 相 对 复 杂 ,但需 要 明确
以 下 事项 :
相 应 的 会 计 处 理 。 假 设 甲 公 司 在 2 0 09 年 3月 1 5日完 成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4月
至财 务 报 告 批 准 报 出 日之 间 发 现 的 报 告 年度 的 会 计 差 错 及 以 前 年度 的 非 重 大 会计 差 错 ,应 按 照(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后 ( 企 9 事项 》 规 定处 理 。 的
前 期差 错新 旧政策 的 更正方 法是 一致 的 ,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如 影 响 损 益 ,应 直 接 计 入 本 期 净 损 益 ,其 他 相 关 项 目也 应 作 为 本 期 数 一 并 调 整 ;如 不 影 响 损 益 ,应 调 整 本 期 相 关 项 目 。本 期 发 现 的 与 前 期 相 关 的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如 影 响
二 是 前 期 财 务 报 告 批 准 报 出时能够 取得 的可靠 信 息 。从 以上 定义可 以看 出新准 则 不涉 及 本期 发 生 的会 计 差错 更 正 的会计 处理 ,都 是针对 前期 发生 的会 计差 错 的会 计处理 。 新 准 则 第 二 条 规 定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的 纳税 影 响 适 用 《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l 号 — — 所 得 税 》 企 8 ,
旧准 则 没有 提 及 。
损 益 ,应 将 其 对 损 益 的 影 响 数 调 整 为 发 现 当期
前期差错更正概念、分类、更正原则及会计处理(重要+例题)

前期差错更正概念、分类、更正原则及会计处理(重要+例题)前期差错更正 18.3.1 前期差错的概念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或错误运⽤下列两种信息,⽽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所称“前期差错”,应当是指重要的前期差错以及虽然不重要但故意造成的前期差错。
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额加以具体判断。
例如,企业的存货盘盈,应将盘盈的存货计⼊当期损益。
对于固定资产盘盈,应当查明原因,采⽤追溯重述法进⾏更正。
18.3.2 前期差错的分类 1.计算错误; 2.应⽤会计政策错误; 3.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的影响。
18.3.3 前期差错的更正原则 1.企业应当采⽤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过,从⽽对财务报表相关项⽬进⾏更正的⽅法。
2.当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的期初余额也应当⼀并调整,也可以采⽤未来适⽤法。
3.发⽣在资产负债表⽇后期间的前期差错应参照资产负债表⽇后事项处理。
4.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应视同当期差错进⾏修正。
【关键考点】全⾯掌握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基础知识题】甲公司2011年初开始对某⽆形资产进⾏摊销,原价为100万元,摊销期为5年(税务的摊销⼝径为10年),2011年末该⽆形资产的可收回⾦额为72万元,2013年末的可收回⾦额为30万元,假定2014年发现企业2013年未进⾏⽆形资产的摊销和减值准备的计提,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5%,采⽤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所得税处理。
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账务处理

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账务处理一、前期差错的定义及类型1.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2.前期差错通常包括:①计算错误、②应用会计政策错误、③疏忽或曲解事实、④舞弊产生的影响等。
3.前期差错的分类重要的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前期差错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期差错不重要的是指不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前期差错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现前期差错时,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不重要的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1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采用未来适用法更正。
2.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1)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前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2)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二)重要的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1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在其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2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3 .对于发生的重要的前期差错:(1)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2)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4 .企业应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1)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2)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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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差错应怎样进行会计处理新准则取销了原有的“会计差错”和“重大会计差错”的定义,增加了“前期差错”的定义。
以下讲解和案例分析新准则下前期差错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新准则取销了原有的“会计差错”和“重大会计差错”的定义,增加了“前期差错”的定义。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者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者错报:一是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二是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新准则不涉及本期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都是针对前期发生的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第二条规定,前期差错更正的纳税影响合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旧准则没有提及。
前期差错新旧政策的更正方法是一致的,只是新准则明确称为“追溯重述法”。
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旧准则作为当期损益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财税差异会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
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
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为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处理。
而税法对会计差错的处理预会计准则存在差异:对于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果发现时企业已经完成为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上调整前期收益,税法上则调整本期收益;对于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漏计漏提费用、折旧等会计差错(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且超过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会计上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的收益,而税法则不允许补扣,由此产生了永久性差异。
此外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因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者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和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情况,在发现前期差错时,应按照税法规定重新计算前期应纳税所得额,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原因并重新申报,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处理,补征税款、退还税款、加收滞纳金等。
对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即将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即将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对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述规定期限的限制。
所得税费用分析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会计处理相对简单;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为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会计处理相对复杂,但需要明确以下事项:1.注意区分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关键看税法和会计处理是否存在差异。
如果调整的会计事项和税法处理是一致的,那末该事项涉及到所得税的影响普通是调整应交所得税;如果该调整事项会计和税法处理不一致,并且会计和税法形成为了暂时性差异的,普通用递延所得税。
2.注意区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还是后。
如果是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调整事项,不管是暂时性差异还是不存在差异,对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调整都是通过递延所得税处理;如果是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事项,那末对报告年度所得税影响的调整就需要区分两种情况:会计和税法处理一致、会计和税法处理存在暂时性差异。
会计与税法规定一致时,调增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调减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分录。
会计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调增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科目;调减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分录。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差错涉及所得税费用追溯重述的,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个分水岭,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追溯重述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而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追溯调整涉及的所得税影响只能调整本年度的应交所得税,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科目,无论是否为暂时性差异。
【案例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差错处理1.甲公司 2022 年日后期间发现 2022 年度报表如下会计差错事项,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假设甲公司在 2022 年 3 月 15 日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4 月 10 日对外发布报表,企业所得税率为 25%,赢余公积提取比例为 10%。
(1)假设甲公司于 2 月 20 日发现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一笔应收账款没有计提减值,该项应收账款金额为 1000 万,甲公司按 5%计提坏账准备。
(2)假设甲公司于 3 月 20 日发现以上事项。
解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新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将不能再在税前扣除按会计制度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新税法也取销了原税法应收账款余额 0.5%的坏账准备金的税前扣除。
2 月 20 日发现差错,发生在汇算清缴3 月 15 日前,所以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
账务处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50 万(1000 某 5%)贷:坏账准备 50 万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万(50 某 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2.5 万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75 万赢余公积 3.75 万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 万(2) 3 月 20 日发现差错发生在汇算清缴 3 月 15 日后,所以应调整本年度的应交所得税,对于应交所得税的调整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方式实现,会计处理同(1)。
【案例 2】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某企业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 10 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 25%。
解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原来则是作为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以这些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浮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为理论基础的,该些资产如果浮现盘盈,必然是企业自身“主观”原因所造成的,或者说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或者漏计该些资产等会计差错而形成的,所以应当按照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处理。
旧准则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直接影响净利润,新准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未分配利润,使企业的报表更加透明,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调解利润的可能性。
财务处理:(1)借:固定资产 10 万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 万(2)调整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 万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 万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调整增加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增加了企业的净利润,税法上也将资产盘盈作为应税收入,会计与税法规定一致,要交纳所得税。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万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 万【案例 3】会计与税法一致的差错处理1.某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2022 年 2 月 14 日内审部门对 2022年报表进行审计时发现,2022 年 4 月接受甲公司捐赠设备一台,该设备原账面价值为 5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600 万,该企业按 500 万元增加固定资产,同时增加营业外收入 500 万元。
企业所得税率为 25%。
解析:会计规定:企业应该按公允价值入账,同时增加营业外收入。
税法规定:对于企业接受的各种形式捐赠的确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界定为取得的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界定为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许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由于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的金额是确定的,而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的金额不确定,企业在计算非货币形式收入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即会计与税法处理一致,都以公允价值作为当期损益和税收收入,假设本例在 2022 年已经按公允价值交纳了所得税,则不涉及到所得税费用的缴纳,会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 100 万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万2.甲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发现, 2022 年漏记了一项租金收入 30 万元,将其挂在了“预收账款”科目,所得税申报中也没有包括这笔收入。
假设甲公司在 2022 年 3 月 15 日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4 月 10 日对外公布报表,企业所得税率为 25%,赢余公积提取比例为 10%。
解析:甲公司在 2022 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应作为 2022 年度的纳税调整,预会计处理一致。
因此,甲公司申报 2022 年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处理:借:预收账款 30 万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 万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30 某 25%)万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 万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2.5 万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25 万赢余公积 2.25 万3.假如甲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发现了以上会计差错,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完成,会计处理如下:借:预收账款 30 万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 万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万(30 某 2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万注意:由于税法上汇算清缴已经完成,无法调整 2022 年度应交所得税,对于当年所得税的影响只能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于 2022 年底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