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制度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一、名师遴选与团队建设名师工作室的核心在于名师,因此,遴选具有高尚师德、卓越教学水平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名师是首要任务。
在此基础上,构建一支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协作高效的团队是关键。
团队成员应包括学科骨干教师、青年教师、教育研究者等,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队结构。
此外,要注重团队内部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定期召开团队会议、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促进团队成员间的知识共享和经验交流。
二、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名师工作室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包括学校、社区、企业等各方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配置。
要与图书馆、实验室、信息技术中心等教学辅助部门建立紧密联系,确保工作室成员能够便捷地获取所需的教学资料和实验设备。
同时,要积极探索与校外机构的合作模式,如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实践教学、社会服务等活动,以拓宽教育资源的来源和渠道。
三、工作室运营机制建立健全的工作室运营机制是确保工作室正常运行和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
要明确工作室的定位和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透明、合理、有效。
此外,要完善工作室的内部管理制度,如档案管理、设备管理、成果展示等,以提高工作室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四、名师培养与激励机制名师工作室不仅要注重名师的培养和引进,还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激发名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要通过提供培训机会、搭建发展平台、给予荣誉奖励等方式,促进名师的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
同时,要关注名师的心理健康和工作压力,通过组织文体活动、提供心理辅导等方式,帮助名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生活品质。
五、教学与科研成果推广名师工作室要充分发挥名师的教学和科研优势,积极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科研成果。
要通过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发表论文等方式,将名师的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分享给更多的教育工作者和学生。
同时,要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工作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是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成果突出,具备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旨在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
为了规范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制定以下办法:一、名师工作室的建设1. 名师工作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充分调动优秀教师参与工作室建设的积极性;兼顾学科和类型的平衡,确保各个学科和不同类型的名师工作室均能发展;合理分布在不同学校,覆盖不同地区。
2.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应经过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示,合格者得到命名与资金支持。
3.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应确定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制定考核评价制度。
二、名师工作室的管理1. 名师工作室应设立负责人,担负工作室管理和组织工作,负责工作室规划、目标设定、工作总结等。
2. 名师工作室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教学经验,分享教学资源,讨论教学问题,提高教学水平。
3. 名师工作室应与学校建立联系,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
4. 名师工作室应积极申报教科研项目,组织教研活动,推动教师专业发展。
5. 名师工作室应进行定期的工作总结和评估,发挥评估结果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名师工作室的资金支持和保障1. 名师工作室应享受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组织活动、购买教学资源、开展研讨等。
2. 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享受相应的教学岗位职称晋升和薪资待遇。
3. 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得到相应的表彰和荣誉,提高名师工作室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通过以上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一、概述名师工作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研究平台,用于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名师工作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室成立1.名师工作室的成立应符合学校教育发展规划。
2.候选工作室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
3.工作室成立需要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三、工作室组织1.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由校领导或优秀教师担任,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2.工作室成员根据专业领域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小组内的教学研究和交流。
四、工作室职责1.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2.创新教育教学方法,设计优质课程。
3.推广先进教育理念,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4.组织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5.参与学校教学评估,提供教学咨询服务。
五、工作室管理1.工作室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室成员的学术研究成果、教学改革探索、课程设计等。
2.工作室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组织工作室成员分享教学经验并进行探讨。
3.工作室成员应每月提交一次教研计划,详细说明该月计划开展的教学研究工作。
4.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工作室评估1.学校每学年对工作室进行综合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工作室的组织建设情况、教学研究成果、课程设计质量等。
2.评估结果将作为工作室续建、奖励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3.工作室成员应配合学校组织的评估工作,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和数据。
七、工作室奖励1.学校将根据工作室的绩效和贡献,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以鼓励工作室成员努力工作。
2.奖励内容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八、工作室退出1.如果工作室在两年内没有取得明显的教学研究成果,或者工作室成员无法履行工作室职责,学校有权决定退出该工作室。
2.工作室成员也可以主动申请退出,但需要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学校审核批准。
九、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名师工作室。
学校名师工作室制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室宗旨1. 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优秀骨干教师;2. 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3. 传承优秀教育教学经验,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工作室职责1. 名师工作室负责人负责工作室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2. 成员教师积极参与工作室活动,发挥自身优势,为工作室发展贡献力量;3. 工作室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4. 工作室负责收集、整理、推广教育教学成果,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5. 工作室加强与校内外教育教学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工作室整体实力。
四、工作室管理制度1. 工作室设立办公室,负责工作室日常事务;2. 工作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室运行中的问题;3. 工作室成员需按时参加工作室活动,不得无故缺席;4. 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提交研究成果;5. 工作室定期开展教学观摩、经验交流活动,成员需做好活动记录;6. 工作室定期对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7. 工作室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师德规范,树立良好师德形象;8. 工作室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学校监督检查。
五、工作室经费管理1. 工作室经费由学校拨付,专款专用;2. 工作室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料购置等;3. 工作室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学校报告,接受学校审计。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学校名师工作室负责解释。
名师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1. 引言名师工作室是学校为了提高教师专业发展和素质的一种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
名师工作室的正常运作对于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名师工作室的有效运行,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师资和资源的作用,制定本工作室管理制度。
2. 名师工作室的设立和组织2.1 名师工作室的设立学校根据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设立名师工作室,邀请学科或教学能力优秀的教师作为工作室主持人。
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工作室的教学研究活动。
名师工作室可以以学科或者跨学科的形式进行组织。
根据专业领域和教学需求,可以设立不同学科的工作室,也可以将不同学科的教师组成跨学科的工作室。
工作室可以根据教学任务和工作需求进行内部调整,保证工作室人员的专业匹配度。
2.3 工作室的成员名师工作室成员包括主持人和其他教师。
主持人应根据工作室的需求和工作任务,邀请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的教师参与工作室的建设和研究活动。
成员应积极参与工作室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共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2.4.1 教学研究: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探索教学方法和策略的创新。
工作室应定期组织教学研讨会,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互相学习。
2.4.2 教研成果的发布与交流:工作室成员应将教研成果及时发布和交流,可以通过学校网站、学术期刊等渠道进行宣传和交流。
2.4.3 精品课程的建设与改进:工作室成员可以共同开发和改进精品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2.4.4 培训和指导新教师:工作室成员应承担培训和指导新教师的责任,帮助新教师适应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
3. 工作室管理制度3.1 工作室的运行与监督3.1.1 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工作室主持人应进行定期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1.2 学校相关部门应对工作室的运行和发展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小学名师工作室工作制度范文(4篇)

小学名师工作室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小学名师工作室是指由一定数量的资深教师组成的教研团队,通过开展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培训等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发展。
第三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目标是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学校质量的不断提升。
第四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宗旨是以学校发展为导向,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
第五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组织形式由学校校长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应坚持“求实创新、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原则,做到不断提升教师的创新能力和协作能力。
第八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遵循德育教育原则,加强教师队伍的诚信教育,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二章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体制第九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工作由学校教导处具体负责,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体制包括工作领导、工作组织、工作制度等方面。
第十一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工作领导由学校校长担任,负责全面统筹规划、领导指导工作。
第十二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组织由学校教导处具体负责,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师资建设的需要,组织成立相应的工作组。
第十三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体制应适应学校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推动学校发展的能力。
第十五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小学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第十六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等活动。
第十七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具体任务:(一)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有效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模式,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
名师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

名师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与目的为了促进名师工作室的良好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切实保障教师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名师工作室全体教师,包括工作室负责人、骨干教师、实习教师等。
第三条遵循原则名师工作室所有成员应遵循“以学生为本、以教研为重、以技术为支撑、以质量为核心”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室管理第四条工作室成立名师工作室的成立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明确工作室的宗旨、任务及指导思想,并设立负责人。
第五条组织结构名师工作室设立班子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学科组长等,明确各成员职责。
第六条工作职责名师工作室负责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促进全体教师的业务水平提升,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七条招聘资格名师工作室招聘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的资格要求。
第八条评价考核名师工作室对教师进行定期评价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奖惩措施,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第九条岗位设置名师工作室为教师设置清晰的岗位,并为每位教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第四章教研活动第十条活动形式名师工作室开展多样化的教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展示课、教学观摩等,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质量评估名师工作室对教研活动进行质量评估,定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跟进改进。
第十二条成果分享名师工作室鼓励教师分享教研成果,促进师资间的互相学习和交流,提升整体教学水平。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奖惩机制名师工作室建立奖惩机制,对教师的突出贡献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行为及时处罚。
第十四条工作纪律名师工作室规定教师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及管理制度,要求教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知识产权名师工作室规定教师的教研成果归工作室所有,禁止私自转让或盗用。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外部交流名师工作室鼓励与其他工作室、学校进行交流合作,拓展师资资源,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规章修订名师工作室规章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及实施力。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11、会议制度(1)每年召开一次名师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年度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年召开一次名师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年度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二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2、工作制度(1)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2)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3)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3、考核制度(1)工作室领衔人由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和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每个工作室要单独建立档案。
(2)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2一、会议制度(1)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三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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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制度第226条目的为了探索教师队伍建设新的途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团队。
充分发挥“教学与技能名师”在我校教师团队建设和教学与技能训练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全面提高我校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水平,创建我校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的特色与品牌。
第227条适用范围教学名师工作室、技能名师工作室第228条职责1、校长负责学校“(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的建设规划与制度审批;2、教学副校长负责学校“(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规划、制度建设与组织领导。
3、教务处(教师发展处)、实训处、教科室负责“(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组织、实施与考核评价工作。
4、教研(专业) 组负责本组各专业(学科)“(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的建设规划、申报、建设实施与组织工作;5、(教学、技能)名师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管理与运行。
第229条“(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的发展为本,以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提高我校教师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能力与水平为主渠道,充分发挥“(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中青年教师健康、快速、可持续地成长,培养一批在学校和更大范围有影响力的教师骨干和带头人。
第230条工作原则1、“(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由学校教务处(教师发展处)、实训处、教科室领导,以注重学术引领,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资源整合,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过程性管理为原则,自主开展工作。
2、“名(教学、技能)师工作室”要着力开展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的实践活动,研讨并解决教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每个成员的互助合作、交流展示、发展进步创设平台,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第231条“名师工作室”的工作任务与职能。
1、“示范”:即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示范的窗口。
“教学与技能名师”或“(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成员要带头认真落实学校有关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的制度、措施与要求,要成为学校教学与技能训练、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的示范窗口。
工作室应定位为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改革的实践基地和实验场,应成为推动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实践和改革的排头兵,应成为教学改革与技能训练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的桥梁。
“(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为“(教学、技能)名师”及其合作团队搭建了一个施展才能的舞台,也为“(教学、技能)名师”及其合作团队自身的发展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
挂牌“(教学、技能)名师”及工作室成员应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和彼此的团结协作,提升”名师工作室”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同度,让名师更有“名”,让骨干更能“干”。
“(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要建立“(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博客,在校园网上建立主页(或链接),定时更新内容,交流展示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
2、“带领”:“(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要发挥“(教学、技能)名师”的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示范和辐射作用,要让“(教学、技能)名师”在班集体建设与管理中一些好的经验、优良的传统、先进的方法向年轻教师传承下去;要团结一批教师,形成德育与教师工作风格,创建德育模式,对本教研(专业)乃至全校或更大范围内的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改革和实践起到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出一个工作能力强,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工作团队。
3、“培训”:即学校教师骨干培养的基地。
培训和指导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是“(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重要职责,工作室要定期承担本学校和教研(专业)组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教学、技能)名师”除了对“(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进行系统培训,工作室成员要完成相应学习与培训任务。
同时“教学与技能名师”还必须承担教研(专业)组教师的定期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
4、“研究”:即学校科研兴教的引擎。
“(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要根据中职学校和中职学生的特点,不断发现教学与技能训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创新教学与技能训练方法,探索我校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的有效方法与途径。
“(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有自己的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研究课题,要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研究、探讨和专项攻关,形成研究成果,打造课题品牌,积极倡导和营造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学术氛围,成为本学校和教研(专业)组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研究与探索的发动机。
5、“管理”:“(教学、技能)名师”不仅要建设和管理好自己的班级,还要负责对“(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成员进行管理,要对成员所在的班级负有管理与指导责任,从而整体提高“(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教研(专业)组的教学水平与效益。
“(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成员必须服从“(教学、技能)名师”的管理、指导,遵循“(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制度,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交给的任务。
“(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要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为学校和教研(专业)组的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改革谏言献策,组织专题探讨,使之成为激发创新思维、评点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现实的论坛。
“(教学、技能)名师”参与学校和教研(专业)组教师的选拔、管理与评价工作;在本部门教师的选拔与评价中有建议权和否决权,使“(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真正成为我校教师培养的实践与实训基地。
第232条“(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与成员职责1、成员组成:①挂牌教学与技能名师。
主持工作室的一切工作,通常设1人。
②工作室成员。
由专业特点相近的教师组成,成员一般应为3至5人(其中1人兼任名师助理),协助名师开展工作。
③学员。
指来“(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进行教育实习和接受培训的青年教师。
原则上工作年限在三年内的青年教师须参加“(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每期不超过10人。
④“(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的常设人员以4-6人为宜。
2、成员职责作为一种教师工作专业学习共同体,“(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的运作模式应是分工合作,信念支持应是集体责任。
没有分工的合作,是一种高成本、低效率的合作,所以工作室必须在共同目标的框架内进行人员的职责划分。
⑴挂牌“(教学、技能)名师”的职责挂牌教学与技能名师”是工作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作室的一切日常管理工作和管、研、训等业务工作。
具体职责除包括在《”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目标与职能》规定的内容外,还承担以下管理职责:①加强自身师德修养,树立“(教学、技能)名师”形象。
注意营造民主与合作的工作环境,维护工作室的内部团结和工作室的社会声誉。
注意协调工作室与挂靠系(部)和学工处的关系。
②根据“(教学、技能)工作室”的工作目标与职能,组织工作室成员共同制定本工作室的管理条例(工作章程),制订本工作室的3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③帮助成员和学员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并督促实施完成,组织对工作室组成人员进行评估考核,建立本工作室和学员个人发展档案。
④负责对工作室的运行状态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过程性的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工作室成员进行年度总结和终期总结,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⑤对工作室的成员和学员进行教师工作业务指导。
负责指导本工作室的成员和学员制订教师发展计划,通过集体讨论、双向观摩、案例分析、教学新模式开发、专题研讨、问题解决、课题研究和名师讲堂等形式,引导成员和学员进行业务提升。
同时负责对本工作室的成员和学员进行考核,有权对工作室成员作出解聘的决定。
⑥负责工作室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和支配资金的使用,同时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负责。
⑵工作室成员职责“(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实行“(教学、技能)名师”负责制,工作室成员由挂牌“(教学、技能)名师”和教师自主双向选择和实行动态管理。
工作室成员有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职责是协助“(教学、技能)名师”完成“(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目标与职能,应完成以下具体任务:①制订个人3年期的发展目标和阶段性的工作计划,虚心向“(教学、技能)名师”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教师工作能力和教科研能力,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
②在完成所在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工作室的常规工作,为工作室的建设献计献策和出工出力。
③以学年为单位,完成一定量的课堂教学改革校级以上公开示范,开发一定量和质的优秀课堂教学与技能训练案例,完成一定质量的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研究论文。
④发挥专业指导和带头示范作用。
一是为进入工作室实习和培训的学员提供专业支持,协助“(教学、技能)名师”指导学员的教师工作和科研;二是本教研(专业)组起骨干带头作用,传承“教学与技能名师”的专业精神和教师工作技艺,引导更多的同行一起进步和成长。
⑤工作室成员采取集中和分散的不同方式,加强理论学习,每年至少阅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树立适应现代化建设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
⑥每个成员要积极为“(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博客”撰稿,写出有较高质量的“博文”(每月至少一篇)(包括德育论文、教师工作随笔、德育活动设计、教师工作反思、读书笔记等),使博客内容丰富多彩,更新频率快,吸引力强。
⑦做好个人专业成长记录,及时撰写阶段性发展总结。
及时总结反思,提炼个人教师工作风格和教师工作特色,撰写德育与教师工作论文。
⑶学员职责进入工作室的学员主要是从来没有担任过教师的青年教师,中心任务是跟“(教学、技能)名师”学艺,同时也要协助工作室完成一定的教师工作和研究任务。
学员必须制定学习计划,可以根据实习时间的长短,完成一定量的工作计划、教学与技能训练模式改革、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案例开发等教师工作任务,以及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科研任务。
第233条“(教学、技能)名师”的选拔与确定1、“(教学、技能)名师”的选拔条件。
挂牌“教学与技能名师”应是师德的模范、教师与学生工作的能手、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科研的标兵,具体来说应具备以下一些基本条件:①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修养、先进的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理念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
②在本学校或教研(专业)组是公认的教学与技能训练工作带头人,并在本校或本校之外的教学、教研与技能训练工作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
③教师工作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
④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⑤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的申报与审批。
我校“(教学、技能)名师工作室”需要经过申报和审批的程序,以显示该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各教研(专业)组应做好相关评审条例的宣传,应动员具备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挂牌名师及其所在教研(专业)组需填写审批表,并逐级报请教务处(教师发展处)、实训处、教科室和学校行政考察、审批、推荐和公示;最后报校长审批和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