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开填系统 营改增纳税人 填开通用机打发票相关事项和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云南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票开填系统操作指南

云南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票开填系统操作指南一、浏览器设置及控件、证书安装打开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中的Active控件全部启用。
同时在登录过程中请等待控件自动安装完有提示请选择“安装”或“是” 如图所示打开IE浏览器点击菜单栏上的工具按钮接着点击Internet 选项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安全接着点击自定义级别在弹出的窗口中把全部ActiveX控件启用。
只有首次使用才进行以上设置。
二、登录云南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票开填系统登陆地址为上的“新版普通发票开填系统”或116.52.1.243如果出现下图时请选择继续浏览 1安装证书如下图所示点击是以后将弹出如下图所示窗口点击是完成安装。
2安装控件证书安装完后将安装控件如图所示请等待控件安装完。
只有首次登录时系统会提示安装控件和证书。
3输入用户名、密码、校验码用户名为纳税人识别号密码为yngsfpkt 点击登录登录后点击新版报税系统。
第二次输入的用户名、密码与第一次相同。
三、发票开填 1修改密码添加开票员和自定义商品登录后请点击设置再点击修改密码输入原密码和新设置的密码输入完后点击确认第一次登录后请务必修改密码点击添加开票员输入开票人员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输入完后后点击保存点击自定义商品。
输入完后后点击保存以上步骤完成后退出。
2发票开填。
用添加的开票员登录。
点击发票开具选择相应的发票代码和号码点击确定输入发票信息核对发票号码和纸质发票号码是否一致相符后点保存打印。
第一次打印发票时请先用白纸打印。
如出现打印错位时请点击打印调试根据打印出的发票进行调试。
先要选中对应的发票规格后再调整上边距和左边距直到不再错位后再放入发票打印。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
为保证“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一、我省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试点实施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等非企业性单位,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我省试点实施前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及查补的销售额。
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2012年度应税服务营业额÷(1+3%)。
云南税务开票系统

云南税务开票系统摘要:云南税务开票系统是云南省税务局开发和实施的一种便捷的电子开票系统。
该系统旨在简化纳税人的开票流程,提高开票效率,降低企业负担。
本文将从系统的背景、功能、特点和优势等方面逐一介绍云南税务开票系统,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并利用该系统。
一、背景云南税务开票系统的开发和实施是为了适应云南省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电子化办税,提升税务服务质量。
原来的传统开票方式存在许多弊端,如操作繁琐、效率低下、易出错等,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开票工作。
云南税务开票系统的引入,为纳税人提供了更便捷、高效、准确的开票服务。
二、功能云南税务开票系统具有多种丰富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开具电子普通发票:该系统支持纳税人在线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减少了纸质发票的使用,环保节能。
纳税人只需要根据系统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进行核对和生成电子发票。
2. 销售统计分析:云南税务开票系统能够对纳税人的销售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系统可以根据纳税人的需求,生成销售数据报表、图表等,方便企业了解销售情况。
3. 税务申报:云南税务开票系统能够与税务部门的其他系统对接,实现税务申报的自动化。
企业可以根据系统的提示,准确填写相关税务信息,系统会自动计算纳税金额,提升纳税人的申报效率。
4. 税务查询服务:该系统还提供了便捷的税务查询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云南税务开票系统查询相关税务信息,如税款缴纳情况、票据查询等,方便纳税人掌握自己的税务情况。
三、特点云南税务开票系统有以下几个特点:1. 自动化操作:该系统在开票过程中自动化程度高,纳税人只需要输入少量必要信息,其他环节如税款计算、校验等都由系统自动完成,大大节省了操作时间和人力成本。
2. 灵活性:云南税务开票系统能够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配置,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
对于一些特殊的开票需求,企业也可以根据系统的开放接口进行二次开发,完全适应企业的业务流程。
营改增发票开具、使用相关规定

营改增发票管理相关政策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42条)二、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43条)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一)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2016〕36号附件二)四、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财税〔2016〕36号附件三)五、纳税人转让不动产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7.03.21•【文号】税总发〔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满足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需求,自2015年12月1日起税务总局推行了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为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电子发票推行工作推行通过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地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电子发票推行工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满足纳税人开具使用电子发票的合理需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行业重点推行各地国税机关要认真总结前期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情况,做好分析评估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在电商、电信、金融、快递、公用事业等有特殊需求的纳税人中推行使用电子发票。
三、规范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纳税人自建为主,也可由第三方建设提供服务平台。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
税务总局负责统一制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建设对服务平台进行监督管理的税务监管平台。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必须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平台建设的技术方案和管理方案应报国税机关备案。
四、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各地国税机关要利用多种渠道,切实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川国税函〔2010〕172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国税发〔2010〕28)要求,我省国税系统从2010年7月1日启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旧版机打卷式发票不再印制,原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统一机打卷式发票和企业冠名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改用统一式样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现就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使用范围2010年7月1日普通发票换版后,凡拟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卷式发票,且符合使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普通发票换版前已经启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应按照换版要求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二、使用条件纳税人申请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企业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二)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单联式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10号)规定的四项条件:(1)纳税记录良好;(2)企业财务管理规范;(3)保证发票电子存根可靠存储5年以上;(4)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电子存根数据。
(三)2010年7月1日起新申请启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应选用总局和省国税局确定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规格和联次(2010年6月30日前已使用特殊规格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除外)。
(四)能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川国税函〔2010〕75号)要求的规范格式、规定时间上报卷式发票电子存根数据。
三、使用要求(一)凡符合卷式发票使用条件的纳税人,应按照普通发票管理规定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营改增后最新发票使用规定解答

营改增后最新发票使用规定解答营改增后最新发票使用规定解答一、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二、营改增后代收代缴车船税管理中有关发票信息的问题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营改增后落实好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信息工作的通知》文件,5月1日营改增后,保险公司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应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代收车船税额、滞纳金、合计等。
三、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作为纯地税纳税人,原有的开票设备是否还能够使用?如不能使用应如何办理?答:原有开票设备不能再继续使用,您需要重新到国税机关核定增值税发票,参加技术服务单位免费税控操作培训,购买新的开票设备。
同时,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6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营改增纳税人不开发票是否还需要安装税控装置?答:营改增纳税人推行增值税发票税控装置的范围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 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纳入推行范围,但暂不需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国税机关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尊重纳税人的意见,经纳税人确认后可暂不安装,待以后纳税人需要的时候,国税机关再行安排安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数量
名称
购买方
纳税人识别号
单价
金额
税率
税额
说明
合计
————
————
——
一、购买方□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
1.已抵扣□
2.未抵扣□
(1)无法认证□
(2)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3)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4)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代码:
第4页
官网
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
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
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 1、附件 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 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 经认证结果 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 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 期进项税额中转 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 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 证”、“纳税人识别号 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 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 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 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纳税人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发票为离线发票。离线开票时限是指自第一份离线发票 开具时间起开始计算可离线开具的最长时限。离线开票总金额是指可开具离线发票的 累计不含税总金额,离线开票总金额按不同票种分别计算。
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的设定标准及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一、推行范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涉及销售总金额
≥4800亿元
相关事项
原在用 系统纳 税人
以不变应万变
营改增 后新增 纳税人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相关事项
营改增后新增纳税人情冴
A.拥有计算机、打印机和互联网
B.无任何设备
C. 拥有一体化税控设备 D.无法接入Internet
A
B
C
D
二、新增功能模块介绍
自劣验旧
使用“开 填系统” 开票纳税 人
3、纳税人登 录“云南省国 家税务局网上 办税服务厅”
自劣验旧
办税服务厅授权 ——纳税人信息同步
自劣验旧
办税服务厅授权 ——应用系统授权
自劣验旧
网上办税服务厅 ——登录
自劣验旧
网上办税服务厅 ——进入“自助验旧系统”
自劣验旧
自劣验旧系统 ——校验采集
自劣验旧
自劣验旧系统 ——验旧
自劢验旧
注: “普通发票填开环境优化工具”
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1.无法登录
解决办法:(1)检查网络;(2)检查计算机;(3)12366咨询
2.环境设置正确但打印报错[object error]
解决办法:检查测试打印模块中的参数设置,是否有过大的参数设置。
3.发票已开具但无法补打
解决办法:发票已作废或验旧,发票信息查询中已加入发票状态等指标
纳税人填开通用机打发票相关事项和 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营改增业务技术组 2013-07-09
营改增
提纲
一、填开通用机打发票相关事项
二、新增功能模块介绍 三、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填开通用机打发票相关事项
相关事项
系统概冴
数值 纳税人
操作人员
≥120000户
≥230000人
用户并发
采集发票份数
峰值:6000户
• 普通发票验旧
自开发 软件开 票纳税 人
• 普通发票数据上传 • 普通发票数据校验、采集 • 普通发票验旧
自劣验旧
1、iTax个人 工作台中办税 服务厅授权应 用进行纳税人 信息同步 2、办税服务 厅授权—应 用系统授权模 块进行应用授 权
自助验旧 模块使用 流程
4、使用“普 通发票自劣验 旧系统”
4.上一份发票开具正常,过一段时间后开具时报错
解决办法:(1)检查网络;(2)重新登录;
5、发票数据丢失
解决办法:查验存根联,上报省局处理
营改增
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每月最后一天 晚上10点开始
开具发票跨月
不能作废 发生退货等情 冴,可以开具 红字发票进行 冲减
自劢验旧
特殊需求
对无蓝字发票信息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三、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用户需具备环境:
1、计算机 2、接入互联网络 3、安装完整版的office2003以上版本 4、设置IE浏览器中的activeX控件设置 5、在“开填系统”中设置开票员,并以开票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