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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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1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
1984年12月3日,印度中央邦首府博帕尔市美资联 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的 子公司)其工厂贮存的巨毒化学气体发生泄漏,资料显 示,这次事故直接中毒人数超过50万人(当时博帕尔市 区的人口约80万),3天内死亡人数超过8000人;由于 相关责任人没有履行起码的医疗救助、环境清理等责任 ,至今在博帕尔,尚有12万人忍受各种中毒引起的急慢 疾病的折磨,总死亡人数已超过2万人;至今仍有约2万 人天天饮用被废弃化学品污染、致癌物质含量超过数千 倍的污染水,另外还有大量的新生儿中存在不同程度的 生长障碍。这是世界历史上最严重的工业污染事故。
原告认为,对于惨案的发生,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 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工厂是由美公司设计,贮 气设备设计太差,没有安装在美国同类工厂已安装的 电脑报警系统;并且,这种剧毒气体只能少量贮存, 有的西方国家早已停止生产,但美公司不仅将厂址选 在人口稠密地区,而且大量贮存。被告美公司则主张 ,该印度公司是有限公司,是依据印度法律成立的独 立法人,且事故发生几年前就没有雇用美国人,该厂 完全是由印度人管理、经营和维护,因而一切法律责 任以及赔偿义务只能由其承担,同美公司无关。 问题: 1、你认为美国公司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2、在何种情况下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义务的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独立参加者。
一、自然人
1、具有基础法律能力。 2、具有特殊法律能力或资格。 3、我国相关规定。 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11条、第143条,
《对外贸易法》第8条、第9条,《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法》第1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第1条,《合伙企业法》第2条
二、法人
国际条约以及各国国内法一般都承认法人的国际经济

国际经济法概述

国际经济法概述
是指协调各国货币关系的法律规范;后者是指调整国家之间资金 融通关系的法律规范。 • 货币金融法的调整范围大致可以概括为,外汇交易关系、国际证 券交易关系、国际借贷关系、国际结算和支付关系和国际货币体 制。 。
(2)国际货币金融法的主要规范
• • • • 全球性国际货币金融条约: 全球性国际货币金融条约:IMF协定 协定 区域性货币同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国际金融惯例和国际金融监管文件 国内涉外立法
1、国际经济法的实用主义研究进路 、 2、对国际经济法的经济分析 、
国际经济法概述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 1、通说: 、通说: •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自然人、法人、非 法人组织、国家(或地区)、国际组织相互间在参与国 际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及其规 范的总称。 • 主体: • 调整对象: • 范围:
2、国际投资法 、
(1)概念:国际投资法是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其特点有二:一
是它属于外国人的私人投资,即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东道国的投 资行为,包括投资设厂、兴办企业或开发自然资源等投资活动, 但不包括政府间的投资行为或信贷关系;二是它属于私人的直接 投资,即投资者对所办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股权、直接参与经营 管理并有较大的控制权的投资。 • 国际投资法是包含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各种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 的综合体
二、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 1. 主体的多元性——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经济组织、 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 2. 调整对象的特定性——国际经济关系。 • 跨国财产流转关系;国家对跨国财产流转关系的管理和 管制关系;国家在管理管制中进行的国际协调关系 3. 法律渊源的多样性——多方面、多层次的法律规范。 • 4. 调整方法的综合性——直接调整、间接调整或两者 相结合的调整方法。 • 三、国际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概念(concept):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广义上的国际关系,即个人、法人、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由于从事跨越国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关系,而不应限于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狭窄关系。

特征(features/characristics):1.国际经济法的主题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和法人。

2.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不仅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而且还包括不同国家的个人、法人间以及国家与其他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国际民间商务惯例和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法规。

体系(system):国际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综合的法律部门,调整这一关系的法律规范具有多层次性,须综合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公法和私法规范。

国际经济法体系仅指涉及经济领域的跨国法律规范。

构成:国际经济法统一体系的分支部门主要有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法。

广义上还包括国际发展法、国际环境法等。

进一步细分还可以分为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海商法,国际产品责任法,国际反托拉斯法等。

渊源(sources):1.国际经济条约:指国家、国际组织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相互经济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对缔约国有约束力的国际书面协议。

2.国际惯例: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

包括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国际习惯和调整私人经济交往的国际经贸惯例。

3.联大规范性决议:联合国大会决议中包括旨在宣告国际法原则和规范的以及在国际实践中已被逐渐接受的均具有法律效力。

4.国内立法:指国家为调整涉外经济关系而制定的国内立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国内法渊源,包括涉外经济法和与涉外经济有关的民商法规范等。

国际经济法概述

国际经济法概述

国际经济法概述国际经济法概述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下面一起和店铺来看看!一、概述(一)国际经济法的含义、范围及渊源国际经济法包括同际货物买卖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国际直接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和围际税法。

从目前的国际实践来看,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则可表现为(或产自)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等。

(二)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主体(1)自然人。

(2)法人。

(3)国家。

(4)国际经济组织。

(三)国际经济法律行为1.国际经济法律行为的特征第一,国际经济法律行为是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第二,国际经济法律行为是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行为。

第三,国际经济法律行为是可以产生国际经济法律后果的行为。

2.国际经济法律行为的分类(1)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

(2)单方行为和双方(多方)行为。

(3)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公约》的适用范围1.《公约》适用的当事人的范围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①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②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2.《公约》适用的交易范围公约只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但并非所有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都适用公约。

下列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则不适用公约:①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销售;②以拍卖的方式进行的销售;③依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④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⑤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⑥电力的销售。

3.《公约》适用的权利义务范围公约只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订立以及卖方与买方因此种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4.《公约》适用的任意性(1)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公约的适用。

(2)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部分地适用公约或对公约的内容进行改变。

5.我国对《公约》做出的保留(1)关于书面形式的保留。

我国在核准公约时对此进行了保留,即认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公约有关口头或书面以外的合同也有效的规定对中国不适用。

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概论

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概论
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
包括协定的解释、修订、终止以及争 端解决等问题。各国在执行国际税收 协定时,应遵循协定的规定,并加强 国际合作与协调,以确保协定的有效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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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地位,其法律地位通常由公司注册所在地的法律确定。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 需遵守东道国和投资来源国的法律法规。
跨国公司的法律责任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遵守国际劳工标准、环境保护、反腐败等方 面的规定。同时,跨国公司还需关注其供应链中的法律责任问题,确保供应链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争端的类型
国际投资争端主要包括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端、投资者之间的争端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私人 主体之间的争端等。
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机制
为解决国际投资争端,国际社会建立了多种争端解决机制,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 心(ICSID)仲裁、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仲裁等。这些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 化的争端解决途径,有助于维护国际投资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04 国际投资法律制 度
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与保护
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
国际投资主要采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形式,其中直接投资包括绿地投资、跨国并 购等,间接投资则主要通过国际证券市场进行。不同投资形式受到不同法律制度的规范
和保护。
投资保护的法律制度
各国通过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多边投资保护公约以及利用国际商事仲裁等方式,对 国际投资进行法律保护。这些法律制度旨在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降低投资
仲裁协议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国际经济法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课程介绍
☆国际经济法这门课程的重要性 ☆国际经济法的学习方法 本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主要采取老师讲授 与学生讨论相结合、理论研讨与案例分析相结 合的学习方法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一节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一、经济全球化的概念 是指商品、技术、信息、服务、资本、 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跨国、跨地区流动。经 济全球化使全世界成为一个统一大市场, 各国在这一统一大市场中发挥自己的比较 优势,从而实现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优化 配置
• 1962年12月联大通过《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 言》,正式确立了各国对本国境内得自然资源享有 永久主权的基本原则 • 1974年5月联大通过《宣言》、《纲领》,同年12 月通过《宪章》,从根本大法的高度,以更加鲜明 的文字再次确认和强调了经济主权原则
2、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
(1)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 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 受任何外来干涉。
三、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演进 (一) 二战前 (1)调整经济领域的国际公法规范,基本原 则由欧美制定或创立。 (2)处于殖民地、附属国地位的各国涉外经 济法、民商法,有的没有立法,有的只有形 式上的立法,直接采用或简单移植殖民主义 国家和宗主国的涉外经济法、民商法。
(二) 二战后
(1)发展中国家兴起,参加国际法规范和准 则的制定。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展中国家制定出本国的涉外经济法和 民商法。 (3)相同的历史遭遇和共同的现实处境使 他们团结起来为创建国际经济新秩序而斗 争。
战后新秩序
第三节
• • • • •
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
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演进 经济主权原则 公平互利原则 全球合作原则 有约必守原则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其主要代表人物:英国的施瓦曾伯格 (G.Schwarzenberger)、施米托夫 (M.Schmitthoff),法国的卡欧(D.Carreau)、约 克·布朗(York·Brown),日本的金泽良雄 等。
学说二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一切跨越国境而发生的 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战后,美国一些学者提出了该主张。
1、经济关系:也叫生产关系,人们在物质 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即社会
生产关系的总和。它是各种社会关系中
最基本的关系。人们在从事生产活动以及
与之相适应的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 动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这种经 济关系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加以分类。按 照经济关系所涉及的地域范围,可以将经 济关系分为国内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则排除了国家、国际
组织相互之间的属于政治、外交军事等非经济领 域的各种关系,而突出了国际、国际组织间的属 于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与此同时,又囊括了大 量的国家或国际组织与异国国民之间、不同国籍 的国民之间的属于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
c法律规范的渊源不同:
国际公法的渊源主要是各种领域的国际条约和 国际惯例;
国际经济法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这是决定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基 本要素;
理由除上述外,还有以下几项: (1)国际经济关系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这个统一体中,国 际、国际组织、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都参与其中,并具有 紧密联系; (2)在国际经济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中,乃至 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始 终是国际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国家、国际组织相互间不仅 参与国际官方经济活动,如签订国际条约、管理经济活动,而 且直接参与国际民间经济活动,特别是与私人间从事国际经济 贸易活动,如国际采购、发行供私人购买的国际债券,他们相 互间的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不是任何一个传 统法律部门所能调整的,它们之间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问题也不 是任何法律部门所能解决的。

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是指国家间就经济活动进行协调和规范的法律制度。

它包含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不同领域的法律规范,旨在促进国际经济交往,并确保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国际经济法的主要任务是构建一个开放、透明、稳定、可预测的国际经济秩序,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历程可追溯到古代的贸易和商业活动。

然而,现代国际经济法的形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即国际法的公认原则逐渐渗透到经济领域。

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加速,主要得益于成立了国际贸易组织(I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机构,以及各种国际贸易协定的签署。

国际经济法的实践中,有一些重要的原则被广泛接受和遵循。

首先是最惠国待遇原则,即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商品和服务一视同仁,不设置任何歧视性关税或贸易限制。

其次是国民待遇原则,即本国市场对外国企业提供与本国企业相同的待遇。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公平和平等的经济竞争条件。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体系由多个层级和条约组成。

在全球层面,世界贸易组织(WTO)是最重要的国际经济法规制机构,负责制定并监管国际贸易规则。

在区域层面,欧洲联盟(EU)的法律体系对欧洲国家进行经济一体化和规范化。

此外,国际投资协定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等国际法律文书也在国际经济法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总之,国际经济法是国际社会为了促进国际经济交往和保护各国利益而制定的法律制度。

它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和应用领域,影响着国家间的贸易、投资和金融等经济活动。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性将继续增加,对于维护国际秩序和促进全球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自考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自考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是自考00246的一门重要课程,它涉及到国际经济领域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发展历程、主要内容以及重要意义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国际经济法是指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制度。

它旨在维护国际经济秩序,调整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与竞争关系,保护各国的经济利益和公共利益。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

二、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历程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国际贸易法。

随着国际经济合作的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法逐渐形成并得到了广泛应用。

特别是二战后,国际经济法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得到了快速发展。

三、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

其中,国际贸易法主要规范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法律关系,包括关税、非关税壁垒、贸易争端解决等;国际投资法主要规范跨国投资的法律关系,包括投资协定、投资保护、投资争端解决等;国际金融法主要规范国际金融市场的法律关系,包括货币、支付、国际金融机构等;国际知识产权法主要规范跨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作,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四、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意义国际经济法在国际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际经济法为各国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国际经济环境,促进了国际经济合作和贸易自由化。

其次,国际经济法为各国提供了保护自己经济利益的法律保障,防范了不公平竞争和经济冲突。

再次,国际经济法为国际经济争端的解决提供了有效的机制和程序,维护了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国际经济法为各国提供了一个协商、合作的平台,促进了国际经济交流与发展,推动了全球经济的繁荣。

国际经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在国际经济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既是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规则制定者,也是国际经济关系的调节者和维护者。

自考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自考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是一门涉及国际经济关系中法律规范的学科。

随着全球化的加深和国际经济交往的增多,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发展历程、主要内容以及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际经济活动中各主体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主要包括国际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组织的设立和运作、国际投资与贸易的法律规则等内容。

二、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历程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

当时,国际贸易和投资逐渐增多,各国开始意识到需要一套规范国际经济交往的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法作为一门学科也逐渐确立,并在国际社会中得到广泛应用。

三、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1. 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经济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包括了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约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等。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推动全球经济的繁荣。

2. 国际投资法:国际投资法是调整跨国投资活动的法律规范。

它涉及到国际投资的保护、投资争端解决、投资促进等方面的内容。

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对于吸引外国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以及维护国际投资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3. 国际金融法: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交往的法律规则。

它涉及到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融机构、跨国金融交易等方面的内容。

国际金融法的发展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

四、国际经济法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国际经济法对国际经济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它为国际经济交往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

国际经济法的适用可以减少不确定性,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进而促进国际经济的繁荣。

五、总结国际经济法概论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它涉及到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应用和发展对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学习和研究国际经济法的人士来说,理解其定义、发展历程、主要内容以及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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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错误。加“禁止”。
26.某项规则在一国被认定为软法,在另一国可能是硬法。()
答:正确。软法代表趋势,硬法强调效力。如,某国未参加已生效的国际条约符合本命题。
27.国籍的积极冲突是指某人不拥有任何国家的国籍。()
答:错误。删“不”、改“任何”为“2个以上”;或改“积极”为“消极”。
28.WTO的《反倾销守则》,成员国必须遵守。()
答:错误。没有确定公司国籍判定标准。
12.只有国家才能成为国际经济组织成员。()
答:错误。加“一般情况下,”。
13.北美自由贸易区由南北国家共同组成。()
答:正确。该贸易区由美、加、墨三国组成。
14.非主权实体可能成为WTO的成员国。()
答:错误。删“国”。
15.整体责任说要求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责。()
22.华侨是指居住在美国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答:错误。改“美国”为“外国”。
23.WTO成员之间可以随时提出互不适用。()
答:错误。提出的最后时点是一方成为WTO成员时。
24.技术壁垒是取消数量限制原则所禁止的措施。()
答:错误。加“不”。技术壁垒属于非关税壁垒,但与“限制数量”无直接关系。
25.进口国采用配额制违背数量限制原则。()
答:D
4.自然人国籍发生消极冲突时,该自然人拥有()个国家的国籍。
答:正确。WTO的《反倾销守则》属于MTA的范畴。
29.WTO的前身是ITO和MTO。()
答:错误。改为“WTO的前身是GATT”。
30.国家在国际经济法中只是作为国际经济法的制订者,而不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参与者。()
答:错误。改“只是”为“既可”,“而不”为“也可”。
31.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即已失效。()
答:错误。改“”为“仍然有效”。
32.特定情况下,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负责。()
答:错误。将“特定情况下”改为“任何情况下”。
二、填空题(填写符合题干要求的内容)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答:国际经济关系。
2.狭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的分支。
答:国际公法。
3.狭义的国际经济关系主体包括和。
答:南北。
9.南北合作中的“南”是指;“北”是指。
答: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
10.对外国法人的承认的方式有制和制。
答:单方许可。相互承认。
11.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各国的态度不同,主要有原则、整体责任原则和原则三种。
答:有限责任。折衷责任。
12.根据国际法,国家行使管辖权的依据主要有原则和原则。
3.有限责任说要求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责。()
答:错误。“要求”前加“不”。有限责任说强调法人责任与股东责任相区别,而且一个法人实体的义务也不能转移给其他的法人。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具有法人资格,应独立承担责任。
4.申请加入WTO的国家,必须“一揽子接受”其全部法律规则。()
答:错误。改“法律规则”为MTA。WTO法律文件中,MTA要求“一揽子接受”,PTA属于选择接受的内容。
答:错误。只能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待遇。
19.普惠制中的毕业机制属于一种保护措施。()
答:正确。审查是否仍然满足受惠条件,更好的实施该制度。
20.公平互利的原则是对平等互利原则的纠正。()
答:错误。加“或维持”。
21.有约必守原则受情势变迁的制约。()
答:正确。条约基础变化,条约内容也应变化。
5.国际经济条约对国家具有拘束力。()
答;错误。改“国家”为“缔约国”。
6.赫尔主义出现,表明发达国家有条件承认国有化的合法性。()
答:错误。改“发达国家”为“美国”。
7.适当补偿和“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有时表达同一个含义。()
答:正确。适当是一个具有弹性的概念,不同的主体对它的理解不同。
8.特定情况下,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负责。()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一、判断说理题(先判断正误。正确的说明理由,错误的改正或说理)
1.狭义说认为,各类主体之间跨越国境的经济法律关系受国际经济法的调整。()
答:错误。改“狭义说”为“广义说”,删“法律”。
2.国际商务惯例的效力具有不确定性。()
答:正确。当事人可选择是否适用国际商务惯例,并可进行修改。
1.狭义说的代表人物有()。
A美国的杰塞普B美国的杰克逊C日本的金泽良雄D日本的樱井雅夫
答:C
2.国际经济法最重要的原则是()原则。
A经济主权B公平互利C合作发展D有约必守
答:A
3.()正式确立了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A《关于经济发展与通商协定的决议》B《关于自由开发自然财富和自然资源的权利的决议》C《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D《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
答:领域。国籍。
13.根据表决权大小,有表决制和表决制之分。
答:平权。加权。
14.GATT是指、IMF是指。
答:关贸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5.发达国家认为国家在进行国有化时应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补偿标准。
答:充分。及时。有效。
三、单项选择题(填写符合题干要求的一个选项)
答:正确。整体责任说将母公司和子公司作为一个实体看待。
16.内国经济法律与相关的国际经济条约相冲突时,条约效力优先。()
答:错误。加“可能”或条约在一国有效的前提为该国是条约的缔约国。
17.跨国公司是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的公司集团。()
答:正确。跨国公司是若干个公司的集合体,公司集团亦然。
18.普惠制可能是发展中国家给予发达国家的待遇。()
答:错误。改“特定”为“任何”。
9.1971年,欧盟实施了世界上第一个普惠制给惠方案。( )
答:错误。改“欧盟”为“欧共体”。
10.《洛美协定》是南北合作的典型实践。()
答:正确。《洛美协定》的一方是欧共体(欧盟)国家,代表了“北”,另一方是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代表了“南”。
11.某英国人在美国登记一公司,在法国从事经营活动,该公司是美国公司。()
答:国家。国际组织。
4.作为国际经济法渊源的主要是多边国际公约,特别是国际公约。
答:造法性。
5.国际惯例构成因素包括和。
答:物质因素。心理因素。
6.各国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国内立法形式主要有两种:和。
答:统一普惠制(GSP)。
8.合作发展的中心环节是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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