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县“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赶超跨越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切实把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做细做实,促进“十查十纠”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凡属我局审批的各有关事项,只要是能减少的环节,一律削减;凡是按照规定能在各业务科室解决的审批项目,坚决杜绝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

二、严格落实政策,提高工作效能。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努力为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村劳动力等提供高效的就业服务。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及时兑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认真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标准和办结时限,按照服务承诺及时提前办好各项许可事项。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努力简化办事程序,除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做到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免费。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法制思想,严格执法程序,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认真落实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建立服务型执法机制,服务思想贯穿于执法全程,执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执法

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行。通过依法执法,促进县域企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四、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服务企业。大力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要贴上去靠上去服务,真正成为企业的“娘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2日之内给予回复,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在职责范围内解决不了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温馨提醒: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请结合实际情况为准;本文档发布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水利局公开服务承诺书7篇

---------------------------------------------------------------范文最新推荐------------------------------------------------------ 水利局公开服务承诺书7篇 第一篇:水利局党组书记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创新思想观念、转变干部作风、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步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水利局向社会和群众郑重承诺如下: 一、2015年重点工作 1.开展东湖引黄调蓄两级钢坝建设、河道治理、水库尾工、小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河坝系等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2亿元。 2.完成水政水资源费征收3000万元。 3.积极争取水利项目资金300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1亿元。 4.完成村水库及小浪底北岸灌区配套工程的可研报告、水保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 二、服务承诺 1/ 16

1.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2.改善办事环境,规范岗位文明,热情高效服务。 3.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水利局各项职能工作。 4.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5.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6.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廉政承诺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加强效能监察,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投诉、举报。对违规违纪的现象,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篇: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公开承诺书 2015年,我分管办公室、纪检室、灌区管理所、供水站、水库灌区管理所、供水站、水库灌区管理所的工作,按照市委“一创双优”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2015年重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县“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赶超跨越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切实把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做细做实,促进“十查十纠”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凡属我局审批的各有关事项,只要是能减少的环节,一律削减;凡是按照规定能在各业务科室解决的审批项目,坚决杜绝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 二、严格落实政策,提高工作效能。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努力为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村劳动力等提供高效的就业服务。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及时兑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认真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标准和办结时限,按照服务承诺及时提前办好各项许可事项。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努力简化办事程序,除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做到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免费。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法制思想,严格执法程序,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认真落实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建立服务型执法机制,服务思想贯穿于执法全程,执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执法

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行。通过依法执法,促进县域企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四、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服务企业。大力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要贴上去靠上去服务,真正成为企业的“娘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2日之内给予回复,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在职责范围内解决不了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温馨提醒: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请结合实际情况为准;本文档发布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新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 同日开始运行。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任领导[2008.3-- ] 部长尹蔚民2008.3--副部长季允石2008.3-- 2011.2 正部长级孙宝树2008.3-- 2012.3 李智勇2008.3-- 杨志明2008.3-- 张小建2008.3-- 2010.10.8 杨士秋2008.3-- 王晓初2008.3-- 何宪2008.3-- 胡晓义2008.3--

信长星2010.10.8-- 张建国2011.2-- 邱小平2012.3--潘立刚2013.5--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7.25 --1954 09.27]主任李维汉(1896-1984)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安子文(1909-1980)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李立三(1899-196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章乃器(1897-197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钱俊瑞(1908-1985)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孙志远(1911-1966) 1953 + 1954 0927人事部(1950.9.11成立,1954.11.10撤销,1988.4成立。2008.3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安子文(1909-1980) 1950 0905 1954 0927 部长赵东宛(1926-) 1988 0412 1993 0329 部长宋德福(1946-2007) 1993 0329 2000 1228 部长张学忠(-) 2000 1228 2002 1228 部长张柏林(1942-) 2003 0317 2007 0830 部长尹蔚民(1953-) 2007 0830 2008 0317 副部长徐冰(1903-1972)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孙起孟(1911-)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李楚离(1903-2000) 1951 0903 1954 0927 副部长程连昌(1931-) 1988 0503 1993 03 副部长张志坚(1937-) 1988 0503 1998 03+

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企业、其他)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休息日。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 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 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 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逼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依法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协商约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标准为。计件单价为。

人力资源党员承诺书3篇

人力资源党员承诺书3篇 人力资源成本是企业成本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是降低劳动消耗,提高投入产出比,更好地处理好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课题。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力资源党员承诺书,仅供参考。 人力资源党员承诺书一: 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与存在不足,结合目前公司发展状况和今后趋势,人力资源部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2011年度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争取做到组织架构的科学适用,五年不再做大的调整,保证公司的运营在既有的组织架构中运行。 2、完成公司各部门各职位的工作分析,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3、完成日常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 4、推行薪酬管理,完善员工薪资结构,实行科学公平的薪酬制度; 5、充分考虑员工福利,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建立内部升迁制度,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培养雇员主人翁精神和献身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 6、在现有绩效考核制度基础上,参考先进企业的绩效考评办法,实现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与正常运行,并保证与薪资挂钩。从而提高绩效考核的权威性、有效性。

7、大力加强员工岗位知识、技能和素质培训,加大内部人才开发力度。 8、弘扬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传统,用优秀的文化感染人; 9、建立内部纵向、横向沟通机制,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和谐、融洽的企业内部关系。集思广益,为企业发展服务。 10、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纷的预见与处理。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注意事项: 1、人力资源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人力资源部在设计制订年度目标时,按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如果一味追求速度,人力资源部将无法对目标完成质量提供保证。 2、人力资源工作对一个不断成长和发展的公司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需要公司上下通力合作的工作,各部门配合共同做好的工作项目较多,因此,需要公司领导予以重视和支持。自上而下转变观念与否,各部门提供支持与配合的程度如何,都是人力资源工作成败的关键。所以人力资源部在制定年度目标后,在完成过程中恳请公司领导与各部门予以协助。 3、此工作目标仅为人力资源部2010年度全年工作的基本文件,而非具体工作方案。鉴于企业人力资源建设是一个长期工程,针对每项工作人力资源部都将在后期制订与目标相配套的详细工作方案。但必须等此工作目标经公司领导研究通过后方付诸实施,如遇公司对本部门目标的调整,人力资源部将按调整后的目标完成年度工作。同样,每个目标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案、计划、制度、表单等,也将根据公司调整后的目标进行具体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保的通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费]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等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即为社会保险法所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五条[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六条[申报内容]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提供下列信息: (一)用人单位代码、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用人单位缴费情况,包括: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限等; (三)职工名册及变化情况、每名职工缴费基数及变化情况; (四)为职工代扣代缴明细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第七条[申报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申报材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准确的,予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提出改正意见,退用人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第八条[延期申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九条[未申报基数核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本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条[代职工申报]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第十一条[个人申报]以个人身份(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下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个人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三章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二条[缴纳期限和方式]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缴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水利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水利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XX市水利局特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服务内容 本局行政许可项目包括:限额以内的取水许可审批、市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市管河道堤防工程占用)审批、市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市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本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限额以上的取水许可审核(上报件)、取水许可证年审(法定年检项目,即办件)、长江采砂审核(上报件)、省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和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上报件)、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核(上报件)、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 二、服务承诺 1、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我局拟在水政水资源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归并审批职能,集中办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及履行相关服务职能;明确水政水资源处处长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授权《取水许可证》年审工作由水政水资源处(行政服务处)处长全部在窗口办理;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将市政府公布的项目调整进中心运作。 2、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坚持后台围着窗口转,简化审批流程,将原行政许可总审批时限由127天压缩为51天,减少76天,并确保按时办结。 3、加强对一审一核的年审、备案事项的服务。对我局受理的《取水许可证》年审和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等一审一核事项做到即时办理,将《取水许可证》年审调整到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盖章。 4、加强对执法机构管理和监督。对我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现象,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5、水行政规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6、实行阳光操作。我局将把服务内容的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并在局入口大厅公开服务承诺、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机构、办理期限、投诉方式,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三、监督和投诉 市水利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来访等

员工服务期承诺书

员工服务期承诺书 1. 围绕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开展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坚持为客户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员工服务的宗旨,持续提升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努力开拓和培育核心市场与核心客户。 2. 服务基层。将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基层,培养和调动基层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①积极开拓资源渠道,科学合理的调配站、船油源。 ②根据供应环境和供应区域,兼顾员工休息时间和劳动强度,合理调度船舶。 ③加大对开票员、计量员的培训力度。每月至少对加油站、船舶进行两次走访,为基层单位进行业务辅导和解难释疑。 ④部门领导电话确保每天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处理基层单位的工作难题。 ⑤协助、指导加油站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为加油站的市场(客户)开发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完善业务管理,提高业务竞争力与获利能力。 ⑥与基层各单位保持日常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切实了解各站、船的需求和困难,树立大局意识,发挥团队作战优势,彰显中燃实力。 3. 服务客户。多角度、全方位持续改进工作,努力为

客户提供质优、量准、安全、便捷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扩展服务内涵,完善客户管理,提高客户满意度。 ①以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为导向,适时增设供油品种、设备; ②对客户加油的纪念品、促销品、奖品需求进行调研,尤其是加油纪念品的配置,根据季节的不同,在实用性上下功夫,保证质量,确保不缺货、不断货。 ③继续推进大客户战略,加大客户走访、电话回访力度,定期将油品市场的相关信息向客户公司进行通报,了解和掌握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服务满意率。 ④以达标创星活动为载体,加大加油站、船现场服务的督查、考核力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⑤制定和完善进油流程,严把油品质量关,将问题油杜之门外,让客户加的放心,加的高兴。 ⑥随时关注加油站、船的油品盈亏情况,会同安技部对油品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油品计量的准确性。 ⑦督促加油站、船做好客户的现场接待和回访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客户档案库。 4.创建先进部门。完善内部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建设创新型部门;提高为客户、为基层、为员工服务的水平,建设服务型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建设效率型部门;强化廉洁从业教育,建设廉洁型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测试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测试题 一、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填写在括号内)(30分,每题1分) 1、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时间的劳动合同。 A. 解除 B.续订 C.终止 D.中止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八十 4、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七日 B.十五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5、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的用工形式。 A.四二十四 B.四二十八 C. 六二十四 D.六二十八 6、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天。 A.5 B.10 C.15 D.20 7.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9 B.7 C.5 D. 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为( )。 A.2% B.3% C.4% D.6% 9、对持《》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A.失业登记证 B.低保证 C.再就业优惠证 10、集体劳动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与( )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合同 A.企业 B.企业工会 C.企业主管部门 D.劳动部门。 11、劳动合同期限期完成一年以上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每满一年不超过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九个月。 12、《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A.应当 B.不得。 13、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 )确认。 A.劳动合同鉴证部门 B.劳动监察部门 C.人民法院。 14、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类型,其中有一种类型叫做( ) . A.永久期限 B.长期期限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5、劳动者患( )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肝炎 B.肺结核 C.职业病 16、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劳动报酬的( )。 A.70% B.80% C.90% 17、元旦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的工资报酬。 A.150% B.200% C.300% 18.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年龄为(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19.企业在进行外部人力资源供给的预测时,应侧重于( ) A.关键人员 B.一般人员 C.临时工 D.一线工人 20.生产产品的有效作业时间是指( ) A.工人的纯工作时间 B.工人从上班到下班之间的时间 C.工人的准备时间、操作时间、吃饭、休息时间 D.工人在企业逗留的全部时间 21.在劳动过程中,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主要措施是( ) A.加强福利待遇 B.改善劳动条件 C.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D.保障劳动者权益 2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 A、50万 B、100万 C、150万 D、200万 23、劳务派遣公司应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上的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 A、2年 B、3年 C、4年 D、1年 24、湖南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将云南来的一批员工派遣至珠海上班,这批员工享有的报酬和条件,按照() 标准执行。 A、湖南 B 云南C珠海 25、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 )的权利 A、同工同酬 B、试岗而定 C、同工高薪 D、同工低酬 26、劳务派遣一般在哪些岗位上实施() A、临时性 B、辅助性 C、替代性 D、唯一性 27、非全日制用工的,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 A、3小时 B、5小时 C、8小时 D、4小时 2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工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29、以下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B、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C、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D、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0、下列哪些义务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 A、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B、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C、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D、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1

社保局公开服务承诺书范文【精品】

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所属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员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符合条件的报销,离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发放、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下面是整理的社保局公开服务承诺书,欢迎阅读。 社保局公开服务承诺书一 为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省市企业社会保险局根据区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神,树立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培养“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的社保队为重点,围绕“学习、创新、务实、服务、廉洁”“五型”社保建设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 一是打造“学习型”社保。按照思想上高境界、工作上高成效、生活上高要求的目标,深入开展以“学理论、学业务、学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力求理论基础更扎实,业务技能更熟练,政策法规更熟悉。 二是打造“创新型”社保。紧紧围绕养老保险的基金征缴、清欠、扩面和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中心工作,突出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创新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基金征缴、清欠颗粒归仓,保险扩面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 三是打造“务实型”社保。突出“保民生、顺民心、促民安”工作主题,坚持“精简、高效、务实、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努力实现以责任实践承诺,以责任营造和谐,以责任推动工作的目标。 四是打造“服务型”社保。严格按照“接待服务热情周到、解答咨询耐心清楚、办理业务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和“当天事情当天办、紧急事情立即办、复杂事情协调办、一切事情依法办”的原则,对各项工作完善落实“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群众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和全力推进品牌服务建设。 五是打造“廉洁型”社保。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制定了“不准接受企业请吃,不准接受企业馈赠,不准用权谋私,不准索、拿、卡、要,不准随意开政策口子”的“五不准”工作约束机制,确保人人会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人人不出事,真正树立好社保队伍良好形象。 通过以创建“五型”社保活动为载体,以优质服务为核心,以强化领导、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丰富形式为保障,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崭新的姿态和扎实的作风,积极投入到实践工作中,使全局上下形成了“比学赶帮,你追我赶,明争暗赛”的工作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截止6月底,该局完成基金征缴、清欠2210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5.1%,完成养老保险扩面1228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1.2%,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310余万元,实现了“一天不拖、一分不欠”的工作要求。 社保局公开服务承诺书二 一、主要职能

劳务派遣服务承诺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务派遣服务承诺书 篇一:服务承诺书 服务承诺书 对参加此次员工劳务派遣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根据我公司的优势和服务特点,特作出如下承诺: 1.资料合法、真实。在此承诺书中我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料数据均合法、真实有效; 2.积极配合工作,在合同生效前后,我公司将准确提供详细的劳务派遣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认真解答一切与劳务派遣相关的疑问,及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3.在贵公司急缺派遣员工时,我公司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按贵公司的用工要求本着就近的原则(着重考虑利用县人才库,为本辖区内派遣员工),及时招用并派遣员工; 4.严格按照此承诺书中所列的条款,我公司及时快捷办理员工各项社会保险事宜; 5.凡涉及员工在失业、工伤、生育期间所享受的相关待遇由专人负责,及时办理;

6.为规避贵公司资金风险,可在银行设立专户共同监管,监督派遣员工工资发放情况。且保证资金到账后24小时内 完成员工工资发放,节假日顺延; 7.派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我公司作为劳动合同主体, 愿承担所有责任。派遣员工发生劳资以外的纠纷,我公司主动出面调解纠纷,确保贵公司的正常经营持序; 8.根据业务量需要,可派我公司员工,进驻贵公司,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9.根据贵公司的需要,及时培训派遣员工,提高职业道德、服务礼仪、保守商业秘密的能力; 10.自愿接受贵单位的监督; 11.我们真诚希望贵公司与我们精诚合作,我们以优质 的服务在劳务派遣市场中经受考验。 附:20XX年各项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篇二:劳务派遣服务方案 劳务派遣服务方案一、公司简介 xxxxxxx有限公司是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独 立法人实体,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务派遣服务的资质和资格,并且已获得所有相关许可、执照和批准。 二、劳务派遣介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真题DOC

2012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第二部分理论知识 (26~125题,共100道题,满分为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26~85题,每题1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最恰当的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 26、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追求的目标是( )。 (A)利润最大化 (B)差额最小化 (C)效用最大化 (D)差额最大化 27、( )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按价格计算的货币价值总量。 (A)总需求 (B)国民净收入 (C)总供给 (D)国内生产总值 28、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直接决定了( )的性质。 (A)劳动法律事实 (B)劳动法律制度 (C)劳动法律事件 (D)劳动法律关系 29、( )是当前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A)宪法(B)劳动法律 (C)国务院劳动行政法规 (D)劳动规章 30、劳动法律关系的主要形态是( )。 (A)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B)劳动合同关系 (C)劳动服务法律关系 (D)集体合同关系 31、在市场营销学中,市场是( )购买者需求的总和。 (A)显性和隐性 (B)男性和女性 (C)城市和农村 (D)现实和潜在 32、影响产业购买者购买决定的主要因素不包括( )。 (A)社会因素 (B)环境因素 (C)组织因素 (D)人际因素 33、( )包括行为者所处的各种环境和机遇,所从事的工作的特点和难度,以及工作与人的相互作用,他人对行为者的强制或约束、鼓励的作用等。

(A)知觉 (B)内因 (C)外因 (D)归因 34、在亨利·明茨伯格提出的经理角色理论中,管理者的角色不包括( )。 (A)决策类角色 (B)人际关系类角色 (C)信息类角色 (D)沟通协调类角色 35、基于“经济人”假说的管理是运用( )来调动人的积极性。 (A)物质刺激 (B)满足社会需要 (C)内部激励 (D)搞好人际关系 36、人力资源的( )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 (A)技能开发 (B)创新能力 (C)培训开发 (D)管理能力 37、( )是岗位调查、岗位分析、岗位评价与岗位分类分级等项活动的总称。 (A)岗位研究 (B)工作研究 (C)工作分折 (D)定岗定员 38、被称为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纽带的是( )。 (A) 制度规划 (B) 人力资源规划 (C) 战略规划 (D) 工作岗位分析 39、以下不属于人力资源规划中费用规划内容的是( )。 (A)人力资源费用预算 (B)人力资源费用控制 (C)人力资源费用监督(D)人力资源费用结算 40、以下关于工作说明书和岗位规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工作说明书内容可繁可简 (B)岗位规范与工作说明书的一些内容有交叉 (C)岗位规范应从实际出发,设计出单位特色 (D)工作说明书是以岗位的“事”和“物”为中心 41、以下不属于企业定员的内部环境的是( )。 (A)考勤制度 (B)退职退休制度 (C)奖惩制度 (D)企业与员工具有双向选择权 42、采用按岗位定员的方法时,应考虑的内容不包括( )。 (A)看管岗位的负荷量 (B)生产班次及倒班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书(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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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县“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赶超跨越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切实把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做细做实,促进“十查十纠”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凡属我局审批的各有关事项,只要是能减少的环节,一律削减;凡是按照规定能在各业务科室解决的审批项目,坚决杜绝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 二、严格落实政策,提高工作效能。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努力为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村劳动力等提供高效的就业服务。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及时兑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认真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标准和办结时限,按照服务承诺及时提前办好各项许可事项。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努力简化办事程序,除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做到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免费。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法制思想,严格执法程序,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认真落实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建立服务型执法机制,服务思想贯穿于执法全程,执

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执法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行。通过依法执法,促进县域企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四、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服务企业。大力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要贴上去靠上去服务,真正成为企业的“娘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2日之内给予回复,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在职责范围内解决不了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6号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件的机构,应当及时将外国人来华就业的相关信息通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相关机构查询外国人办理就业证件的情况。 第五条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七条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或者由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 外国人合法入境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不再提供前款规定的生存证明。 第八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外国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九条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第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未依法为招用的外国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招用未依法办理就业证件或者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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